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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长路漫漫,独影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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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昱在小溪边呆住了,大量的水滴从手指缝隙里面滑落下来,将溪水的镜影砸得支离破碎,但手指缝隙里面的水总是有漏光的时候,水面渐渐平静,映照出来了一张憔悴的脸,还有满头灰色的头发。

死灰色的,毫无光泽的头发。

摸上去仿佛是深秋的茅草的头发。

林昱呆了一下,满是苦恼,但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了,哪能苛求所有事都如自己之意。

这看起来这应该是先被鬼物抽吸过精血的后遗症了,虽然后面饕餮之魂吞食天地灵气反补了回来,但人的身体总是有个度的,一旦超过了这个度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那么之后补得再厉害也是没用的了。

而这度的外观表现就是在于头发皮肤上,若有人现在看的林昱,定然一口唾沫吐在地上,背地里骂上一句:又是个纵欲过度的废物。

不过林昱检查了一下身体,发觉自己除了酸痛和一些皮外伤之外,也没觉得有什么隐患,便将这件事情抛开到一边,朝着太阳初升的方向走去。

连续跋涉了多天,虽然艰苦,但在山间灵气和日月精华的滋养下,伤势倒也没有恶化起来,但精神却到了崩溃的边缘,只想寻处人家,倒头睡他个三天三夜。

原始人都知道找一个山洞来栖身,林昱怎么不知道,山洞没找到却很幸运的找到一个树洞,点燃一把松针扔进树洞,立刻便有一大群松树仓皇逃命,洞里有很多松塔,林昱美美地吃了一肚子的松子,又在树洞子里点燃篝火。

树洞里点火本来是取死之道,但是这是一颗活着的树,当篝火将整个树洞烘烤得暖和和的时候,林昱便在松针和茅草铺就的小窝里沉沉睡去。大树的顶部也有窟窿,烟气便从上面飘到外面。

一夜的休息终于养足了精神,清晨时分,吃饱了得林昱沿着小溪往下游走,人只有回到群体之中才能很好的活下去,孤身一人在原始山林里过活,那是磨牙吮血的野人和贝爷的日子,他不认为自己的那点电视上看到的野外生存知识能够将自己照顾的很好。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具有贝爷和他的摄像师的野外生存能力。

人的身体真的太脆弱了,与野兽相比天差地别。皮肤太薄,骨骼太脆,指甲不够锋利,双腿不够强壮,还好有一个灵活的大脑。

智慧的力量肯定是强于肉体的力量,所以人类学会了修炼来获得更强大的生存能力。

但初出茅庐的林昱还是太弱小了。

“啊哦!”远远的传来狼吼声。

有狼出现的地方必然凶险重重,林昱不敢久留,趁着天色还早,必须在落日前需要找一个安全的场所。

那把宝剑就是自己全部的安全装备,林昱带着一种悲壮的心情上了路,哼着歌为自己壮胆。

“月溅星河,长路漫漫,风烟残尽,独影阑珊。谁叫我身手不凡,谁让我爱恨两难。到后来,肝肠寸断。幻世当空、恩怨休怀,舍悟迷离、六尘不改,且怒且悲且狂哉,是人是鬼是妖怪,不过是心有魔债……”

路是人走出来的,不走过哪里知道有没有路。

荒野依旧,却是多出了一条毫无人迹的山道,杂草丛生,也不知荒废了几多年。酷热的阳光自天空中缓缓斜向西方,蝉嘶鸟鸣,更显得寂静无声了。

落日的余晖,将天边映影得多彩而绚丽,无人的山道上,林昱在这夏日的晚霞中,显得如此孤寂。

去哪呢?林昱记忆中只有那生活了十几年的洛城。

人间,洛城,王老爷的闺女水儿姑娘,这是脑海中最美好的记忆。

水儿姑娘?那个破庙中女鬼生成的幻象,那个在脑海中始终忘不了的身影和那双洁白无瑕的手。

今生的林昱虽然死了,却把记忆留了下来,这段记忆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即使是林昱不想回忆,依旧如同电影般在眼前浮现。

洛城很小,毕竟偏居南疆一隅,比之江南富春江的一个小镇都不如。洛城也很大,这方圆千里之内也就这么一个城池。

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好,有了一丁点儿热闹,整个城都热闹起来了,闹市喧沸,有人踢瓶踢缸,有人胸口碎大石,有人装神鬼吐烟火,还有人耍那上竿跳索的把戏,每翻一个筋斗,就能赢来底下无数喝彩,一些个稚童更是伸长脖子痴痴望着,其中几个都使劲攥紧父亲给他们削的竹剑木剑。

记忆中的他没有抬头看头顶绳索上杂耍的江湖人,只低头看着脚底,希望能走大运拾到一两个别人掉落的铜钱,然后去那小面摊买一碗光面,填饱已经饥肠辘辘肚子。

那年的冬天格外的冷,对于一个家破人亡的少年来说格外的煎熬,但他还没有沦落到以乞讨为生。

冬至日的黄昏,大雪纷飞,南疆即使是在严冬也很少会下雪,那一年鹅毛般的大雪却覆盖了整个泽州。

悠悠的洛水开始结冰,飞雪漫天而下,林昱衣衫褴褛的站在桥上,在寒风中抱住胸冷得瑟瑟发抖。整个天地都覆盖着雪白的积雪,林昱已经饿了三天三夜。在桥头那边,乞丐们争抢救济粥,像一群贪婪的野狗。

寒风中涌动着诱人的粥香,一个劲钻进鼻子,钻进抽搐的胃里。饥饿的林昱死死盯着乞丐们破碗里的白粥,心中又饥渴又痛苦。这么冷的天,再不吃东西,就会死了。咬咬牙,想着赶快离开,否则就会沦落成低贱地乞丐,但偏偏身体不听使唤又向前走了几步。

“咣当”,乞丐们的哄抢中。一只破泥碗掉在地上,滚动着,落到林昱的脚边,一小滩稀薄的粥顺着破缺的碗沿,慢慢流淌。林昱喉头咕咚一声,蹲下身,双腿一阵发软。

真的好饿,就像一把钢刀狠狠刮着肚子,尊严,难道比活下去还重要吗?飘舞的雪花迷糊了视线,就像雪白的粥。好香,只要一点点,一点点就可以活下去吧!

往事一幕幕在眼前掠过,直到她的出现。

林昱忘不了她是因为她把一碗浓粥亲手放在了林昱的手里。

雪白、乌黑。

“她不嫌我脏。”脑海中的林昱在颤抖着低语。

生命如同野草般顽强,当金黄色的槐花阵阵飘香的时候,林昱成了王家的放牛娃。

癞蛤蟆是吃不到天鹅肉的,林昱一直明白这个道理,他只想远远的看着她。

这一生都只能隔着墙偷偷地偷偷地看。

看她笑、看她嫁人。

不知为什么,林昱感到有些心酸。

记忆顿时破碎,宛如梦幻。

水儿姑娘的笑声如梦。

十六年的洛城如梦。

林昱的少年如梦。

“日他奶奶的!”林昱拭去眼角的泪水,坚强的向前走去。

走路的时候不该想事情的,特别是在崎岖的乱石路上,命运很快就给了他教训,脚下一滑,小腿被石头锋利的棱角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血如泉涌。

还好,只是皮外伤,伤口很大,但是不深,摘了两朵蒲公英放在嘴里嚼成糊糊放在一片大树叶上贴在伤口的位置,便止了血。

风会将血的腥味带到很远的地方,特别是有狼的区域,狼的鼻子会嗅到已经淡到极致的血腥味,然后尾随而来。

夕阳西下,林昱低着头匆匆的赶路,猛然间身子一僵,前方的深草中走出一只灰狼。不等他反应过来,灰狼一阵风朝他扑来,林昱手中精铁剑挡在自己前面,顿时感觉到自己被狠狠地撞了一下,沿着小山坡滚了下去,在不断地翻滚中,林昱看到那头灰狼正顺着山坡窜了下来。

山下的泥潭帮他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好在手中的利剑还在,滚到了坡底下,头昏眼花的站起来,胸中的怒火再也抑制不住了,在这一瞬间爆发出来。

“畜生!老子连女鬼都吞吃了,还怕你这畜生不成!”自从经历了十六年的永夜和那夜与女鬼之间的纠缠,现在他根本就感觉不到害怕。

死?

“人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上辈子连狗都不敢打的人,现在咆哮着向那头扑过来的灰狼冲了过去。

和野兽相争最重要的就是气势,气势足了,即使是猛虎也不敢轻易扑来。那头灰狼拐了一个弯,没敢和林昱撞在一起,林昱手里的利剑重重的刺在灰狼的肚皮上,那只灰狼“嗷呜”一声就带着宝剑钻进了草丛里。

一声狼吼从草丛里响彻山谷间,远远的,数声狼吼依次传来,连成一片,此起彼伏。

林昱不由得哈哈大笑,笑着笑着眼泪哗哗的往下流,软软的跪在地上,全身的力道似乎都被抽干净了。

即使遇到一头猛虎,也总比遇到一群饿狼来的幸运。

“贼老天,想让我死?哈哈哈哈……”

看着身后的滚滚大河,林昱一咬牙,抱起一根枯木纵身一跃,落入山间湍急的河水之中。

河水瞬间淹没了林昱,不一会儿,一根枯木从水中窜出,随后露出林昱的脑袋。

命运总是喜欢对危在旦夕的人开个玩笑,这叫作祸不单行。林昱刚想缓上一口气,激荡的水流便带着林昱重重的撞在巨石上,晕死过去。只是双手却紧紧抱住枯木,一路载沉载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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