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暗恋需要酝酿
孙言言一直觉得人生就是一场狗血的轮回,她本以为暗恋就暗恋好了,挑个时间挑明就明恋了,谁知道她刚准备挑明的时候,暗恋的对象就出国去了。于是这暗恋才刚开花就硬生生被自己给掐灭了,本以为再也见不着这朵花了,这十年一转,那朵花儿又出现了,这不可谓不狗血。
孙言言瞅着跟十年前没多大变化的盛凛,觉得心里那朵花竟然再次破土重生了,她听见任重向盛凛介绍她,然后他伸出手,笑得很清爽,“你好,孙秘书。”
“你好,盛先生。”孙言言面上平静无波,心里暗涌四起,差点没憋出内伤。
不知道盛凛有没有认出她来,跟她握手之后,他照常跟任重说着话,无非是多日未见,最近在忙什么之类的话题。孙言言跟在他们身后,看着盛凛的后脑勺,心里猫挠似的。
半晌,盛凛突然停了下来,孙言言正埋头想些事情,不想他们停了,差点就撞了上去,幸好反应得快,才没有造成尴尬。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孙秘书有些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盛凛的表情似是思索。
孙言言听完之后,心里砰砰直跳,别看平常她多精明,碰上感情的事也是会像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般不知所措,她正想着要不要直说,就看见任重捶了盛凛的肩膀一下。
“你小子也学会了这一套,我是不是该庆幸,头一次听见你说这么一句话,还是对我的秘书说的。”
盛凛总算明白过来,他这话是说错了,有点类似于男方向女方搭讪的感觉,他不好意思地对孙言言笑了笑,“确实觉得孙秘书有些熟悉,没有别的意思,希望孙秘书见谅。”
“好了,上车吧。我今天帮你接风。”任重推搡着盛凛上了车,又把孙言言送到公司门口,吩咐她提前下班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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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到二十四岁,整整十年的光阴,孙言言从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容颜艳丽的都市丽人,不得不说时光真的带着魔力,她的容貌其实没有多大变化,只是眉眼长开了,气质改变了,如果仔细看,应该能认出来的。
而盛凛,从二十岁到三十岁,容貌几乎没有变化,气质也没有变,只是成熟了一些,笑容仍然是那么可亲。
孙言言叹了一口气,暗恋这种事,实在是不值得一提,她一直觉得自己是理性的,学生时代也谈过几场恋爱,不是没有动心的,只是到最后总是因为各种理由分手。她觉得感情这种事强求不得,不必像电视剧里面一样,要死要活,合则来,不合则分。
可是怎么偏偏又让她再次见着盛凛?
少女时代的爱恋着实是没有头脑,她认识盛凛完全是偶然,孙国栋和盛家因为生意的往来有了交集,她曾经陪着孙国栋去过盛家。孙国栋一直觉得她适应能力强,也没管她,任她在盛宅晃荡。
孙言言一直觉得当时对盛凛心动着实是因为少女漫画看多了,事实证明,那样的场景确实是少女漫画经常出现的场景。
盛宅前面有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孙言言觉得无聊,心想折腾一下花花草草或许可以缓解无聊,遂沿着院子四周盛开的三色堇走进里面。
盛凛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五月的天,阳光暖融融的,他坐在院子中间的藤椅上,捧着一本书,旁边的石桌上放着一杯清茶,他颊边有浅淡的微笑,光线透过藤椅上方的缝隙洒在他的脸上,有一种清透之感。
孙言言登时忘记了心跳,呆呆的站在那里,手无意识地掐断了一朵三色堇。
盛凛抬眼之际就看见了她,将书盖在石桌上,走到她身边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孙……孙言言。”别瞧现在孙言言是多么的霸气,那时候照样磕磕巴巴,对着心仪的人说不出话来。
盛凛以为是小姑娘害羞,领着她走在椅子上,说道:“是跟着孙叔叔来的吧,你先坐着,我去端点吃的过来。”
孙言言见人离开了才敢吐出一口气,等人之际,她翻了翻刚才盛凛看的书,名字真不认识,里面更是一堆类似英语的文字。唯有扉页上面写着一行字“奇迹乃信仰所生的爱子”,字体如行云流水,带着股子飘逸,实在是漂亮。在中文上面还有一行外语“Derwunder ist des glauben libste Kind”,应该是正好对应那句中文。
“怎么?你也喜欢看书吗?”盛凛端着点心走出来,放在石桌上,让她尝尝。
点心孙言言倒是尝了,至于书,你别指望一个才十四岁的女孩子能看懂类似鸟语的东西,但为了显示她很有学问,她果断地点了点头。
盛凛倒是没想到她会撒谎,见孙言言拿着那本书没撒手,笑道:“那这本书送给你吧,多看看,还是挺不错的。”
后来孙言言也就见过盛凛那么两三次,他们的交集着实是屈指可数,可是十四岁确实是个冲动的年纪,孙言言认为自己对盛凛是一见钟情了,于是念念不忘,总撺掇着孙国栋去盛宅走走,奈何孙国栋实在是忙得紧,并没有什么闲暇的时间来琢磨自己女儿偶尔的小情怀,于是等再次去盛宅的时候,孙言言就崩溃的发现,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去了国外,这让她打心里埋怨上了孙国栋,连着好几日没给孙国栋好脸色看。
不过盛凛送给她的书,她倒是留着,在历经周折之后,她终于知道那本书的名字叫做《浮士德》,不过内容,她还真没看,不要勉强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去看全是德文的原著,这实在是一种折磨。
等孙言言神伤几天后,那本书就被她不知道扔到哪儿去了。
后来,孙言言谈了几场恋爱之后,总结出自己为什么会对盛凛一见钟情,一是因为环境太过美好,阳光、鲜花、书籍,该出现的都出现了。二是因为盛凛人长得帅,细致的眉眼、高挑的身材,美男的特点也都有了。
说实话,如果一个长得对不起观众的男人坐在院子里面看书,露出一个吓死人的笑容来,你会对他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么?不会,对吧。所以这所谓的暗恋,就是一场无疾而终的幻想罢了。
孙言言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知道暗恋的对象不见了,自然就熄灭了心中的小火球。可是缘分这种东西实在是奇妙,十年后,孙言言又见着了盛凛,暗恋是美好的,她内心因为二人的重逢产生涟漪,导致她整晚都没睡着,到天微微亮的时候,才怀揣着要将暗恋转为明恋的念头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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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发布会如期而来,孙言言作为任重的秘书,其实可以不用到场,毕竟服装发布会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是孙言言中途看见了盛凛跟着任重也到了现场,于是怀有小心思的孙言言自然不会错过这场发布会了。
服装发布会聚集了各路人员,s市有名的设计师以及服装公司的老总都有出席,任重自然坐在首位。
等司仪宣布服装发布会开始的时候,孙言言趁着走秀的空挡走到了后台,Doris一如既往的漂亮,画着模特特有的妆容,穿着瑞卡娜最新的服装。对于知道别人的小秘密这回事,孙言言觉得有些尴尬,而且自从那天任重带自己出席晚宴之后,Doris就看她有点不顺眼,她自然不会撞到枪口上,偷偷拐了个弯,走到了前台。
孙言言在嘉宾席看了半天,愣是没看见盛凛,正发愁着后退之际,竟然踩到了一个人的脚,她赶紧回头,带着歉意道:“对不起,对不起。”
“没关系。”声音浅浅淡淡的,一如往昔。
孙言言抬头仔细一看,真是当局者迷,人家一直站在自己后面竟然没看见,还四处搜寻,真是丢人。
“真是不好意思。”孙言言又说了一句,见他手里举着相机,好奇地问道:“盛先生,你这是?”
盛凛举了举相机,又指了指正在走秀的模特,说道:“我是摄影师。”
孙言言倒是没想到盛凛会走上摄影这条路,有些惊奇,心里一动,问道:“我能看看吗?”
盛凛将相机递给她,孙言言一张一张看下去,每一张模特都拍得很传神,怎么说呢?无关清晰度的问题,他把模特的气质跟衣服所要表达的东西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看着感觉某个模特就应该配上这样的衣服,衣服为模特而生,模特因衣服而出色。
“拍得真棒!”孙言言赞道。
“客气了。”盛凛谦虚道,又看了看孙言言的脸部轮廓,说道:“这么说似乎有些唐突了,我真的感觉孙小姐有些熟悉,像是以前见过。”
孙言言听完觉得很开心,她还真怕盛凛会忘了她,毕竟一个只见过几面的小姑娘,要留下深刻的印象着实不容易,更何况期间还隔了十年,她弯了弯唇,问道:“盛先生,可以请你喝杯咖啡吗?”
作者有话要说:孙言言着实是理性,剖析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