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定时发送的短信
“闫家村临近山区,生长了不少怪异的植物,也出过不少怪异的事情,我自小生长在那里,经常听我父母,还有其他老辈人,讲述过许多灵异的故事和传说,传得神乎其神,就像真的一样。所以我一直认为,灵异和现实,其实隔得很近,甚至是相互交错,互生互长的,人们永远都分不清,什么是灵异的,什么是现实的,或许,越是灵异虚幻的东西,人们越会相信,反之,越是残酷的现实,人们越容易排斥和怀疑。”说起这些,方琳似乎很笃定,“决意复仇时,父亲已经死去多年,原本就少得可怜的证据,早已随着时光的流逝,闫家村的变迁而彻底毁灭了,反之,周氏集团越来越强大,周新民、姚明义、夏菁菁也越来越强大,如果用常规的方式报复,死亡很容易成为焦点,极有可能,我的复仇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可如果借用灵异的方式,就能混淆每一个人的思维惯性,使得人们对灵异本身的关注,超过对死亡的关注,我就可以乘虚而入了!”
“说了这么多,你还是没有回答,为什么会首先选中李彬和潘群?你的复仇计划中,似乎并没有他们。”韩景辉重复提问。
“答案只有两个字:实验。”方琳静静道出了谜底。
“你……你说什么?我没听错吧?!实验?杀潘群,撞伤康宁父子,是实验?!”听了这话,沈海几乎不敢相信。
“你没听错,沈队长,这就是一次实验。”方琳确认了答案,“虽然我做了充分的准备,也反复研究过健脑药物的药量,但‘借尸还魂’计划,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姚明义死后,师兄究竟能不能通过车祸恢复记忆?如果不能,‘借尸还魂’就无法成立了。如果能,他能记起多少?记得太少,不利于营造灵异气氛,可如果记得太多,秘密暴露,‘还魂’也失去了意义。总之,一旦师兄的‘还魂’不成功,接下来的计划就很被动,因此,在启动正式‘借尸还魂’复仇行动之前,我需要做一次实验,测试‘借尸还魂’的成功几率。而康宁带来的信息,无疑给了我绝好的实验机会。如果成功,我就更有信心启动正式复仇计划,即便失败,我与他们毫无交叉,任凭你们再怎么查,也查不到我的身上,所以说,这就是为我的计划上了一层保险。”
舒缓了一下情绪,方琳继而又说道,“有了这些条件,我才决心联络周博易,寻求联手。因为我清楚,凭我一人之力,是不可能完成那么复杂的计划,何况我还在刑警队工作,就更不方便施展行动。为了保险起见,在联络之前,我重新把计划过程梳理了一遍。在刑警队工作这么多年,你们的调查手段,我是太了解了,只要一个环节出现漏洞,我就满盘皆输,因此,我慎之又慎。结果,在梳理之后,我发现了唯一一个疏漏,就是叔叔闫茂学,他是当年诸多事件的连接点,既知道姚明义和夏菁菁的真实面目,也清楚我师兄的去向,乃至我养父母的信息,一旦姚明义被杀,案子万一追查到闫家村,叔叔很可能道出实情。于是,我趁着周末休息之际,再次返回闫家村,想获取叔叔的帮助,结果却意外得知,叔叔婶婶都已过世了,两个堂兄也去了外地打工,如此一来,我最后的顾虑也消失了,更没有理由,再拖延复仇的时间了!”
舒了一口气,方琳接着回忆,“结果,与周博易联络的过程,比想象中还要顺利,我开出的交换条件,摆出的丁兰案件证据,以及拟定的复仇计划,死死抓住了周博易的软肋,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对我的计划,他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独有一点,他希望暂缓计划的时间。因为那个时候,他还在南方,而周新元已经多次请求他回峪江,帮助管理丰凯制药厂。由于此前的仇视,周博易始终没有答应这个请求。正是听了我的计划,周博易才决定,要回到峪江。之所以暂缓计划,周博易是想等自己正式接管了制药厂,站稳脚跟后,复仇才更有保证,对此,我也同意了。实际上,周博易的确能力非凡,回到峪江后不久,就替代了周新元,成为了丰凯制药厂厂长。就在那时,周博易主动提出,计划可以开始了。于是,我们分头行动。周博易根据我药物合成的想法,一手导演了弟弟周博简‘挪用专项资金’事件,迫使周博简离开研究所,进入了丰凯制药厂。随后,周博易又以帮助研究抗抑郁药为名,引导周博简建立起了秘密研究小组。而我则冒用广和医院医生的职业身份,开始向李彬提供健脑药物,同时,我也趁着师兄夜间停放货车之后,将含有健脑药的烟替换了他抽的烟,让他们两个人的思维同步开始恢复。期间,我便制造了拿起对师兄的偷袭案,以辅助刺激他的记忆。”
“与康宁联系时,你所使用的‘136’号码,是你亲自购买的吗?”韩景辉追问这一细节。
“是,六年前买的。”方琳没有否认,“那时起,峪江市已经开始推行手机号码实名制,为避免日后复仇计划遇到麻烦,我干脆提前购买了三个无记名号码。‘136’号码用以联络康宁,姚明义,还有……给韩队长发送短信。‘137’号码提供给了周博易,姚玖从丰凯制药厂逃脱后,周博易就是用这个号码,误导你们的搜山方向。另外,还有一个‘139’的号码,尚没有机会使用。”
“我最后一次收到‘136’号码的短信,你正在昏迷之中,这是怎么回事?你设置了定时发送吗?”想到那条短信,韩景辉问。
“是。”方琳点头回答,“我提前计算好了时间,你收到短信时,一定是我昏迷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