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
杀人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纵使这个人是我的对头冤家,我也只是愤怒的想想,但真要有一天,让我真杀了他,我却犹豫了。
仓库里一时静的可怕,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的身上,刘成峰从地上捡起匕首,放到我的手上,说道:“对这种十恶不赦的人,杀死他是替天行道,千万不要犹豫。你要明白,你是一个人类,但更是一个巫师,你生存的世界,不是人类世界,而是巫师世界。”
“难道修习禁术必须要杀人才成吗?”
“没错,每一行都有自己的规矩,如果你接受不了,就要改变自己的观念。巫术从来没有善忍二字,如果你想拥有通天彻地之能,那就必须放弃所谓的人性、良心,这都是阻止你通往巅峰的绊脚石。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放过罗海南,那么从此你将会被精英部队除名,因为我们不需要废物,但在这之后,罗老板是不是能放过你,那就难说了,对吗?”
罗海南立刻说道:“兄弟,只要你能够放了我,我一定给你大把的金钱作为补偿,以后我保证咱们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而且我会保证你不受任何人的欺负。谁敢欺负你,我第一个跟他过不去。”
刘成峰哈哈大笑道:“罗老板的反应还真快,我不想揭穿你那低劣的谎言,只要小方愿意相信你说的废话,我可以让你走。”
说罢师傅又对我说道:“我给你充分的选择权,如果你愿意放过他,这道门随时为他开着。”说罢他带着方丽丽出了这间仓库,偌大的空间里只剩我和罗海南两人,此刻他的夺魄术也无法使出,似乎随着刘成峰推倒我们那一下之后,他的灵修力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刘成峰只是关上了门,却并没有锁死,罗海南知道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是走投无路了,就“咚”的一声跪在我面前哭诉道:“爷爷、祖宗,求求你放我一马吧?只要能不杀我,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
其实不用他说,我根本就没有杀人的可能,这种事情对我而言简直不可想象,除非是杀害我父亲的凶手,像这种刘成峰为我全程制造的“壮阳神药”,除非是被迫自卫,否则以我的性格,根本就下不去手。况且,刘成峰所说的放虎归山可能存在的威胁,要解决也很简单,我直接把他交给警察不就成了,何必非要亲手杀死他呢?
这么多年来,死在他手上的人类,也不知道有多少了,这足以让他被判死刑,我何必又多此一举,把他杀了呢?
内心的打算早就有了,可是就在我准备放走他时,忽然间罗海南的身子一震,接着他用一种完全无法理解的表情望向我,还没等我明白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忽然,我看见班长犹如鬼魅一般从天而降,落在罗海南的背后。接着,他伸手从罗海南背后拔下一柄乌黑的战刀,只见刀身没有沾染丝毫鲜血。我这才知道,他的表情之所以忽然变得奇怪,是因为他背后已经中了一刀,只是班长从高处激射而下的飞刀速度太快,我甚至都没有看见飞刀飞行的轨迹。
见我张嘴要说话,班长伸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接着他将战刀反抓在手,绕着罗海南的脖子一划,动脉里的鲜血犹如喷泉一般迸射而出,身前的地板瞬间染红了一片,罗海南随即倒在地下,浑身抽搐双手乱抓,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只能发出“吼吼”的闷响。
班长将战刀插回刀鞘,夺下我手上的匕首,沾了些鲜血又放到我的手中,接着拍了怕我的肩膀,以极快的速度翻身上了屋顶,很快消失在黑暗的仓库中。
当仓库门打开时,刘成峰看见我拿着染血的匕首,又看了看倒在地上早无气息的罗海南一眼,他脸上顿时浮现了“欣慰”的笑容,说道:“好小子,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我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过了会儿,只听见嘈杂的脚步声,刘成峰对我说道:“继续向后一直走,就是仓库区的后门了,你赶紧带着小姑娘离开这里,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这个结果正是我所想要的,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方丽丽落在王丽茹的手里,否则,她就是死路一条。我立刻拉着方丽丽的手朝后跑去。
她是个杀手,平时当然需要进行大量的体能锻炼,但硬是被我拉跑的上气不接下去。仓库位于郊外,和客车的位置差不多,都是又远又偏的地方,不过翼城有条宽大的护城河,就位于仓库之后。护城河两边土坝上长满了浓密的树木植被,我们只要跑进去,再想找到可就难了。
我和她靠着树休息了一会儿,方丽丽yu道:“看不出来,你还真能跑。累死我了。”
“我小时候得过长跑冠军的。”我随口瞎说。看来,幻首的入侵,也充分的提升了我的体能。这种提升,虽然不能跟班长、卢海洋他们相比,但确实比起普通人类来,那也是强了太多。
“别忽悠我了啊,就算是长跑冠军,也不可能跑这么远的路,连大气都不带喘的。我看你们这帮人,都有些不太正常,难道和我姐姐一样,都身具异能?是超级人类?”
“我们这个可不是什么特异功能,超级人类。这叫巫术,就像你的养父母将你的魂魄封印在方婷儿的身体里,这都属于巫术,可不是特异功能。至于巫术的历史有多久,我也说不清,我只知道,人类出现的时候,巫术就已经存在了。”
“是吗?我还真是头一次听说,不过你的师父也太可怕了,没想到这一切都是他设计的,更没想到你敢杀人。”
对于刘成峰的所作所为,我当然不赞同,罗海南虽然狠毒,但应该还是用法律的手段惩罚他,将他绳之以法,而不是乱用私刑。或许禁术修炼的时间久了,人的行为思想都会出现变异,不知道我将来会是个什么样子,想到这里,我叹了口气并没有将实情告诉方丽丽。
“你加入犯罪组织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给父母报仇?这事儿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方婷儿?”
“我姐姐性格太柔弱了,她不可能支持我这么做,所以干脆就不和她讨论这件事了,不过谢谢你最终替我手刃了仇人。”
我心里有些烦躁,点烟抽了几口,说道:“我回潞城还有些事情要办,你是肯定不能回去了,我先安排你去外地躲一段时间,等这件事平息了,我立刻去接你回来。”
“好的,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去我家里上几柱香,为了我男朋友的亡魂。”说到这里,方丽丽的眼睛又红了。
之后我打电话给马松,他情绪明显高了许多,说话都底气十足,道:“我正带着大哥朝潞城的方向去呢,你先带着人过去,马家从此以后就是你的家了,想什么时候去就是么时候去,没必要跟我打招呼。”
来不及细说太多,我和方丽丽立刻动身去了大同,因为当地公安局随时都有可能封锁交通。
或许是我们反应快,这一路也没遇到任何危险,马家几乎是倾巢出动,只剩下老王和一个负责安保的人守着家。明白了我的来意后,老王立刻给方丽丽准备了房间,安顿好了她,我则匆匆告别,玩命朝潞城赶去,我要追上马松,我不想,等我到了潞城,马松他们事情刚好结束,想见虫王,又成了奢望。
我希望能当面问清楚,自己的父亲到底是不是虫王杀害的,纵使我的本领远不如他,但父亲绝不能白死。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何况,我还有好几个十年。
当我风尘仆仆赶到潞城时,马云禄刚刚安顿下来。只见这位巫师势力中的大人物,面色苍白,双目紧闭,整个人犹如尸体一般。马松叹了口气说道:“要不是用千年老参吊着,我大哥早就尸变了。”
“是谁下的尸虫蛊?难道这人你们至今都还没查到?”虽然风星痕曾承认是他下的,但后来细思,没人相信这回事儿。要说进攻能力,风星痕很强大,但玩蛊虫,他连最低级的虫蛊师都不如,怎么可能研究出尸虫蛊。就算马松下在晓霞身上那种低级的尸虫蛊,也是耗费了马家整体智慧十几年的心血。
“下蛊就是神出鬼没的本领,有时候擦肩而过,都能将蛊种在你身上,这上哪儿去找。”
“是吗?那这人本领可真不小,能把蛊下在马大哥的身上。”
“兄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除了轩辕鼎这个老妖怪,没人敢说自己天下第一,就是虫王也没有这个把握。”
“这么说,轩辕鼎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巫师了?”我好奇地问道。
“说他是中原巫师最厉害的,这有可能。说道世界上的,我看那就未必了。但咱们这些小脚色,也没法知道境外的巫师势力到底是强是弱,所以也不能瞎说。巫师世界的地域观念,跟人类世界是一样的,各地域的巫师,没事儿不会瞎溜达到其他地域的巫师世界去。这不像人类世界出国旅游,外域巫师出现在本域,极有可能引发两大地域巫师界的恐怖大战。这种战争,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那么他靠的是那类禁术?碎骨咒吗?”
“当然了,血咒练到顶级就是碎骨咒了,虫蛊练到顶级就是金蚕蛊,还有你的召唤术,练到顶级就是地狱魔兽召唤术,这些巫师都是当之无愧的禁术之王。就我所知的中原顶级巫师中,虫王能算一个,轩辕鼎也能算一个,只是碎骨咒作为巫皇居住地昆仑玄宫的镇宫之术,轩辕鼎活了近四百年,修炼此术时间远比虫王要长,所以两者相较,轩辕鼎肯定更胜一筹。”
“可是其余几种禁术,练到顶级后会出现何种情况呢?”我的好奇心被充分地勾引起来。
“禁术门类何止千万,但为什么只有这八种技能被合称为八大禁术?就是因为其惊、巧、诡、险,所以,即便是八大禁术中也有高低之分,血咒、虫蛊、召唤是其中最厉害的三种,其余次之。当然,夺魄、通幽相对而言是最弱的,但是因为其入门快、见效快,所以修炼者反而众多。任何事情,参与的人多了,规格自然就降低了。所以,王者,甚至巫皇,都只会出现在前三种禁术之列。”
“是吗?我还真不知道八大禁术中还分等级呢?前些日子我就碰到了一个夺魄师,差点杀了一名警察。”
“普通人,当然无法与巫师为敌,夺魄可以控制别人的思想行为,但是对于灵修力高于自己的巫师,就丝毫不起作用了。只能用来对付一些普通人或是能力较差的巫师,通幽是我们马家的修炼技能,按理说,我不该小看它,可这门巫术只能用以和死人交流,也就是普通人所说的灵媒,不具备丝毫攻击性,这也是它排名靠后的主要原因。”
“可是救二丫头那次,我看你的本领不像是毫无攻击力的样子?”
“那是控灵术,但施法者不是我,四大家族中的核心人物,都受到昆仑玄宫的直接保护,我们不担心自己的安危,因为中原之地,没有几个巫师敢和昆仑玄宫作对。”
“除了牛岭和风星痕,对吗?”
马松看了我一眼,笑道:“你消息还真灵通。不过,以我对中原巫师的了解,风星痕这次暗中胁迫他们共同反对轩辕鼎,到头来,肯定是死路一条,下场比起牛岭好不到哪儿去。”
我叹了口气,说道:“人心不足蛇吞象,或许这就是贪心的下场吧。”
“日子是越来越近了,等大哥恢复,过不了多久,就是我们赴昆仑玄宫述职的期限了。风星痕这么一闹,只怕又是一场血雨腥风了。”说罢马松皱了皱眉头,隐约间透露出担忧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