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贝佐斯,纽约
自己出生的家乡,新墨西哥州的阿尔伯克基有家微软公司,这是很让杰夫-贝佐斯感到荣幸的一件事。
14岁的时候,贝佐斯立志要当一名宇航员或物理学家,他家里的车库都有他所做的工程实验或科学试验,16岁时,他就能安装风车,使用弧焊机了。
不过,当贝佐斯步入爱因斯坦晚年执教的普林斯顿大学后,他的兴趣又转向了计算机。毕竟,现在正是计算机产业翻天覆地的变革时期,他很深刻地意识到这个行业的发展前景,并一举投入到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学士两项学位的学习种。
然而,即便他从小就展现出这样一种理工科天才的潜质,贝佐斯从骨子里知道,自己其实是个爱好读书的文艺青年。步入大学前,他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骑着自行车深入新墨西哥州的戈壁滩种,然后斜45度角略带忧郁地仰望天空。
眼见大学暑假到来,贝佐斯骨子里的文青病不禁又发作起来了。所以他一个电话通知了家里,然后立即轻装上阵,只背着一个蓝色的、一米高的大型旅行包,以背包客的身份,只揣着几百美元的现金,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然后,他来到纽约了。
盛夏的曼哈顿远比家乡更加炎热,大城市的热岛效应让贝佐斯止不住地吃冰激凌。背包留在旅馆内,他一边舔着根青春气息十足的香草味甜筒,一边漫步在人群摩肩接踵的大街上,不一会儿,就旁经到一家书店前。
贝佐斯好奇地看向门口的易拉宝,在这张半人高的宣传画上,一头以黑色阴影绘制的恐龙侧身咆哮着,只身处于绿色的丛林种,一个野性的气息顿时扑面而来。
“《侏罗纪公园》?”
他好奇地对身边一个亚裔少女问道:“书店里正在进行新书宣传吧?”
“哦,是的先生,天才新人作家爱丽丝-王的经典之作,绝对不容错过啊。”
少女朝他十分开朗地笑着,贝佐斯立刻发现,这是个绝顶漂亮的亚裔女孩。对方乌黑的秀发垂至腰间却毫无分叉,五官分明的面庞造型精致充满美感,尤其那一双湛蓝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似的,闪着动人的光芒。
“你看过了吗?哦,我是说,你进去看过了吗?这本书怎么样?”
贝佐斯粗略一扫,有些摸不准这女孩的具体年龄。若说她年纪还小吧,个子却是不矮,综合发育也明显不错;但若说她已经是高中生了吧,稚气却还比较明显,而她又还不是娃娃脸型的美少女。
而让贝佐斯略感尴尬的是,这女孩的cup可真不是一般的大,由于上衣明显是为较低龄女孩制式生产的,所以这衬衫穿在她身上后,是怎么也压不住那两对高耸的山峰。
不,应该是,是让那对本来就很雄伟的山峰显得更明显了。
“当然是非常精彩啦!赶紧进去看看就知道啦,侏罗纪公园啊,主人公用克隆技术将恐龙复活了呢!现在正是新书宣传的时候,上市日期应该是八月末到九月初,你可以考虑事先订购哦,反正一本书也不贵~”
一句恐龙,一句克隆技术,贝佐斯的兴趣确实被调动起来了,这就立刻走进书店。
“呼呼,看来还是很受欢迎的嘛。”
站在这家全曼哈顿都顶尖的书店前,爱丽丝自豪地双手叉腰,仰望着书店的名字。
经过小一个月的前期筹备与市场调查,《侏罗纪公园》的主轮宣传终于开始了,此时在书店内,正有一套三连排的报刊架被矮脚鸡租用,专门用来摆放她这本处女座的宣传册。
“喂,爱丽丝,你要的甜筒!”
从马路对面横穿人行道而来,茜茜一手一个麦当劳香草甜筒走向爱丽丝。
现在已经是六月末了,圣安拓已经放假了,作为六年级的学生,爱丽丝和茜茜更等于是从小学毕业了。
是的,女孩们已经可以摆脱小学生整个称呼了,进而荣升为准七年级的中学少女。而让茜茜略微感到奇怪的是,当得知自己终于成为中学生后,爱丽丝似乎有一种别样的兴奋,似乎对八年级抱有一股异样的执念,并不停地碎碎念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中学第二个学年,按照爱丽丝的日语读音,听起来很有感觉的样子,不过茜茜却没怎么能学会,因为她的舌头怎么也伸不直,就像日本人也很难让舌头打卷一样。
当然,两人的生活并不会因此发生太大的改变,毕竟整个卡尔弗城的初高中与小学都是连在一起的,从林肯高中步行到圣安拓也不过就是五分钟的路程。所以,即便自己成为中学生了,也无非就是把下车的位置稍微挪个半分钟车程而已,什么都影响不了。
所以现在,在终于告别了苦逼的学生生活,迎来了长达近三个月的暑假后,应爱丽丝的要求,茜茜便同她一起来到纽约,亲临现场观摩《侏罗纪公园》的新书宣传活动!
“嗯嗯,麦当劳出品必属精品,喏,茜茜,咱们进去瞧瞧吧?”
说起来,刚刚在门口遇到贝佐斯时,爱丽丝其实也只是刚穿过马路而已。这会儿,在接过茜茜递来的甜筒后,她便一把揽住对方的胳膊,这才大踏步地走进来。
书店里到处都是闲逛的顾客,一层区域更聚集了好多人,由于此时正值暑假,更有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来书店闲逛,更让这片区域显得无比喧哗。
贝佐斯当然也在书店里,他也注意到,刚才那个cup好大的女孩与自己好姐妹也进来闲逛了。远远地,他朝爱丽丝挥了挥手。
“哇,碧池,这是什么情况!?”
看到一个俊朗的大学青年竟和爱丽丝互相挥手致意,茜茜顿时被吓懵了:“咱们才刚分开不到五分钟,你就勾引到一个大学的老男人了!?”
“只是打个招呼而已啦,什么勾引……喂,碧池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想让我搔你!?”
茜茜极其灵巧地躲过爱丽丝的魔爪,一路飞快地冲进人群当中,愣是做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爱丽丝见状,也如风似影地追了过去,瞬间消失在人群中。
贝佐斯当然听不清俩女孩在说些什么,见她们消失在视野里,便将注意力重新转会到眼前。新书宣传摊位前,十几个年轻人正一起兴奋地讨论着。
“嘿,伙计,你说恐龙真能被复活吗?”
“白痴啊你,既然都是科幻小说了,复活恐龙有什么奇怪的?前段时间不还有可爱的eT来地球上闲逛吗?”
“你才是白痴吧!?我说的是现实中的可能性!这宣传册上说,科学家用的是克隆技术,但原材料该怎么着啊?难不成还要《回到未来》一次?”
“我倒是对‘公园’这个词比较在意,宣传册上的剧情解说也没提到这一点,难道是个抽象的概括吗?”
贝佐斯没急着参与到讨论当中,而是先拿着宣传册仔细阅读起来。这是一张简单的三折页,在最醒目的位置上,一行金光闪闪的句子让任何人都无法忽视。
“天才新人的精品处女作,华裔女作家灵感泉涌的奇思妙想,爱丽丝-王构筑的奇妙科幻世界,畅游在神秘莫测的侏罗纪公园中!”
“爱丽丝-王,的确是个从没听说过的名字。”
贝佐斯身边忽然响起一个成熟男子的声音,他猛地转头看去,却见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站在身边,正微笑地品读着宣传册。
贝佐斯感觉这男子有些眼熟:“先生,请问我们曾在那里见过面吗?”
他仔细打量着这男子的衣着,对方身穿一件黑色衬衫与浅蓝色牛仔裤,显得精神奕奕。
“哦……我保证我们没加过,伙计,不然我肯定会记得你的!”
男子的嗓音颇为高亢,但紧接着又转移话题道:“对了伙计,你觉得这本书会好看吗?”
贝佐斯毫不犹豫地说道:“肯定会很精彩的,我去过很多新书宣传会,同样都是新人作家,很少有能在这家书店揽下整整三个报刊架的,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待遇!”
男子看向窗外,曼哈顿最繁华的一条大街上,喧嚣的人流之多,简直叫人看不到那条更加繁忙的马路。
“说的有道理,伙计,看来你也是个阅读爱好者啊,经常来书店逛吗?”
贝佐斯越看越觉得眼前这男子眼熟,好像不久前曾在什么地方见过似的。忽然间,一道灵光从他头顶闪过,贝佐斯瞬间恍然大悟。
“啊……哦我的天啊,你是乔布斯!?”
他惊讶道:“苹果的史蒂夫-乔布斯先生吗?”
“嗯……正是。”
男子惊讶的挑起眉毛:“请问你是……?”
贝佐斯顾不得礼貌,一把撇下《侏罗纪公园》的宣传册,双手使劲握住了他的手:“你好,乔布斯先生,我叫杰夫,杰夫-贝佐斯,普林斯顿的大学生,我是你最忠实的粉丝啊!”
这一刻,贝佐斯真不是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兴奋了,作为因志向而正苦读计算机系的他来说,苹果乔布斯的大名,那可当真是如雷贯耳!
“well~”
就在这时,贝佐斯身后响起一个女孩的声音。
虽然嗓音很甜美,但一瞬间的功夫,贝佐斯猛地打了个寒颤。
“我是不在乎亚马逊先生是苹果先生的粉丝这种事啦,不过……请不要把宣传单随便乱丢好吗?Boss会生气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