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冤家路窄
“岳公子,你这是为何?如今不是内讧的时候!”文若海义正辞严道。
“为何?你不是心知肚明吗?”岳赋怒不可揭。
“那些是罪民,理当该死。”文若海反驳。
“罪民也是大明的罪民,姑且不论他们该不该死,就算他们真的该死,也应由大明律例判死,再由大明刽子手行刑,而不是任之丧命于外敌之手。”
“事急从权,二者后果并无二致。”
“好!好一个事急从权!”岳赋冷笑道:“旗山镇的百姓,你总能找到借口牺牲他们,那么——”岳赋用手指着南方,继续道:“此去荣平城共一百二十八里路,路上共有三镇十二村,你是故意无视了他们对吧。”
旗山镇上的人,文若海可以理直气壮地拿他们当炮灰,可是其他镇子村子的人,他却不能这般说了,所以,他与卓戴斯相讨对策的时候,确实故意忽略了这一点。
面对质问,文若海争辩道:“两害相权取其轻,孰轻孰重,岳公子莫要轻重不分。况且,魔蛮为镇上物资而来,不会孤军深入的。”
“确实不会孤军深入,但难保他们不会打个秋风再回去。”
“他们要押送物资,哪里有空余的时间。”
“只要三两骑,方圆百里之内,便能如入无人之境!还能制造混乱,阻挡追兵。”
“只是两三骑的话,文某自然会与其血战到底。”
“你会个屁啊!”
“岳公子不要强词夺理。”
“我不强词夺理,老子现在是懒得理你。”
岳赋走到赵红伊旁边,抓着她的手举起来,道:“你是郡主,这里你最大,你立刻命力在场的所有将士,死守旗山镇,掩护百姓撤退。”
赵红伊确实是在场身份地位最高的人,而龙卫虽则是皇帝的亲卫军,本质上依然是军人,军人需承担的责任,龙卫必要时同样需要承担。
岳赋说的话,有理有据,可是,赵红伊真的会照他的话那样做吗?
“师妹,拘小节失大义,实属不智。师妹莫要听他胡说八道,当以大局为重。”文若海单膝跪地,抱拳过头,诚恳请求。
岳赋没那般造作,他直接冲着赵红伊说道:“守土安民是将士天职,一寸山河一寸血!”
一个是自小崇拜的榜样,爱慕多年的师兄,一个是无赖泼皮的大魔头,若是在往日,赵红伊定然是听师兄的吩咐,可是如今……短短一段时日,为何会变成这样?赵红伊不觉失神了。
想起岳赋,赵红伊脸颊变得绯红,文若海并没有让她为难太久,她随即选择了岳赋,道:“就听赋赋的吧。”
卓戴斯听此言,点了点头,道:“各位手足,准备战斗,死守旗山镇,掩护百姓撤退。”那七名黑衣龙卫散开,各自准备。他们从来都是听命行事,不会问为什么,也不会思考命令是否合理。他们会做的,就是听命,然后对着敌人举起屠刀。
文若海十分愕然,他实在想不明白,原来迷他迷得神魂颠倒的师妹,为何……为何会这样!
“文若海,你想逃的话,可以。”岳赋冷冷道:“不过,你千万要祈求那些魔蛮把我杀死,否则我一定会让你身败名裂。”
事情已经定了,文若海说再多也无力回天,他如今所能做的,就是为自己辩解,挽回他在同僚心中,在赵红伊心中的形象。
“文某只不过是以大局为重,岂是贪生怕死之人。”文若海道。
“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岳赋冷笑。
文若海恼羞成怒,大声疾呼:“虽不敢苟同,但此间事情已有定论,文某自当身先士卒,带头冲锋。”
“好,我看着。”
其时,地面的颤抖愈加厉害。从地面上传来的震感,便可知那一百多骑狼骑兵组成的冲锋如斯恐怖。
宿赤军狼骑兵,坐骑虽为狼非马,然而,那些狼却并非是旗山附近出没的土狼,而是古伦山外千里蛮莽草原上,极北之地的雪原巨狼,个头只稍逊骏马,体重、力量、速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凶悍残忍的习性,更是战马无法比拟。狼骑兵是魔蛮各部中有数的强军,最为倚重的便是坐骑带来的绝对优势。
突然,地面震动停止了,岳赋见此,赶到镇子边缘,看见那些狼骑兵在镇外不足三十丈的地方一字排开,看来,那些狼骑兵长途奔袭,打算先稍息片刻,再行发起冲锋。
三十丈的距离,对于战马来说,不足以发动冲锋,因为这么短的距离,根本无法让战马加速到最高速度,速度不足,冲锋便会威力大减。而狼骑则没有这个问题,加速快,加速距离短,是狼骑兵的另一大优势。
旗山镇乃小镇,连最简陋的土城墙都没有,而且地处山谷平原,无险可守。若是让狼骑兵休息完毕,回过气来,那么岳赋他们唯一的‘以逸待劳’的优势也都没有了。
岳赋怎么能任由他们大口喘气,随即说道:“文兄,你不是说要带头冲锋吗?你倒是冲啊。”
“此时敌军整装待发,我等该伺机而动,贸贸然出击,不但讨不了好,还容易中圈套,岳公子不要为了一时之气,坏了大事。”文若海如此辩解。
“文兄果然高才,受教了。”岳赋先是恭敬地说话,突然语气急转直下,轻蔑地冷笑道:“只是在下愚昧,却听不懂这样的大道理。”
说罢,岳赋突然拔腿就跑,冲到镇子与狼骑兵中间的空旷之地上,把剑往地上一矗,扯着喉咙大喊:“威虎大将军赵常烈在此,魔蛮鼠辈速速前来受死。”
十八年前,赵常烈在破虏涧一役,敌人便是宿赤军。那一战,是宿赤军立军数百年以来,最大的耻辱。
果然,岳赋的激将法起到了作用,狼骑兵们骚动了起来,纷纷用一种岳赋听不懂的语言嚷嚷叫骂,其中,一名狼骑兵策骑往前跑了数丈,靠近了一些,才道:“赵骨灰早就已经成了肥料,哪里来的小子,竟敢如此叫嚣。就不怕爷爷我把你的肉割下来佐酒?”
这名狼骑兵,与众不同,其他的狼骑兵,坐骑的毛色都是黑灰色的,唯独此人的坐骑,毛色银灰银灰的,泛着淡淡的金属光芒。更重要的一点是,岳赋能够听懂他说的话,却听不懂其他骑兵的话,显然,这人在这支队伍之中,属于独一无二的存在。
此人出阵叫骂之时,一手扶着狼背,一手自然垂下,向后轻轻摆动了几下,做出安抚其他狼骑兵的动作,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显然,这名狼骑兵已经识破了岳赋的激将法。
既然岳赋要打嘴炮,那么他便奉陪之,他之所以这么做,是想为部下争取足够的休息时间,他们从峡谷赶到这里,已经长途奔袭一日一夜,战斗之前,必须得到休息。
显然,这为首之魔蛮,并非有勇无谋的鲁莽之辈。
岳赋与这名狼骑兵的距离不足十丈,他能够清楚看见魔蛮的模样长相。这是他第一次看见魔蛮,骇然发现,魔蛮与人类非常相似,却根本就不是人类。
那银狼的主人,长着一头灰白的长发,粗放地用布条束起,看起来三十左右,大体上与人类的中年男子一样。可若仔细看,便会发现,此人的耳朵,并非人耳,而是兽耳,分明就是狼一样的耳朵,而他那身皮甲的后摆之下,骇然是一条粗壮的狼尾巴。
那狐儿脸的真正模样,也该有狐狸耳朵狐狸尾巴,大概是为了便于潜伏在大明国境之内,作了某种易容处理。怪不得此前看见狐儿脸,总觉得有些违和感。
既然男的长成这样,那女的岂不就是……兽耳娘?虽然是危急关头,但一直喜爱二次元的岳赋,还是忍不住脑补了一下,不觉有些耳热。
看见岳赋莫名其妙地露出一副古怪的神情,银狼骑兵有些恼火,用长长的弯刀指着岳赋,说道:“赵骨灰使的是一百八十斤重的巨剑,你这把剑连给爷爷当牙签都嫌细,就不要冒充赵骨灰了,快快报上名来,本将军给你一个痛快。”
十八年前,宿赤军被阻挡在破虏涧外七天七夜,后来还被赵常烈的尸首吓得三天三夜不敢越雷池一步,成了当时天下间最大的笑话。宿赤军只得以‘挫骨扬灰’作为最后的遮羞布,因此,宿赤军之人每当提起赵常烈,言必称赵骨灰。
岳赋笑了笑,道:“老子没有冒充赵将军,我就是赵常烈的徒弟,不过徒弟二字,你耳背没听见而已。”
“你果真是赵骨灰的徒弟?”
“当然!”
“好!很好!非常好!”银狼骑士仰天长啸,声如狼嚎,道:“不瞒你,我的师父,便是当年死在赵骨灰最后一剑的三员大将之一,本将军今日就要见识见识那所谓的‘十方无敌’。”
随后,银狼骑士回头朝着其余狼骑兵大声说了几句魔蛮语,然后回头对岳赋说:“我已经告诫士兵,不许插手,今日你我,便来一个生死决斗。在下勃布尔喜,请问阁下大名。”
“岳赋!”岳赋自知不敌,但可输人不可输阵!
此后,霎那间,银狼弹起,奔袭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