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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大老板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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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一上午是季仁集团固定的月度大例会时间,全体中高层员工都来参加。

季少杰端坐在会议桌顶端,几十号人左右一字型排开,黑压压的人头整齐得像摆在超市里的奇异果。

他看着一颗奇异果站起来,眉飞色舞地说这个季度他部门的业绩走势,另一颗奇异果站起来,指手划脚地说他这次的营销推广方案。

他看到了,也听到了,可一个字儿没进心里去。

昨晚他累得够惨的,比连打一天高尔夫外加一天骑马还累人。早上7点半,他与往常一样醒了,一扭头,怀里小人儿在微微透进来的晨光里沉睡,蜷成一团,呼吸轻缓,安静,柔弱,娇软,像某种无害的小动物。

眼睛哭得肿肿的,睫毛像是泪水还没干透,一络一络的静垂,鼻头是可爱的圆形,红唇被他吸咬得肿艳艳的,肉感十足。一只手以别扭的姿势压在身下,另一只小手就软软地搁在他的颊边。

他看着那只嫩白的细葱般的小手,凑上去轻吻了一口,忽然就觉得,整个人晕乎乎的,饱涨涨的,轻飘飘的,就好像随时都会飞起来。

他帮她把粘在嘴角的发丝轻轻撩开,又把压在身下的小手掏出来,放平。

下地想穿衣服,这才想起,昨天晚上这丫头被他折腾得吐了一床,一屋子胃酸和辣椒味,没办法他抱着她转战到客房来了。

他昨晚好像还为这个生气来着?这会儿却笑了。

他并没有多作停留便去了公司,精神抖擞,意气风发,看见每一个员工都点头微笑,吓得前台漂亮的小姑娘打翻了开水,策划部经理递错了方案,新来的小秘书对着他花痴了三分钟。

如果事业、金钱、权利,这些东西是男人一生不可或缺的大石头,那么在石头与石头之间,总有些细小的缝隙等待着被填满。

季少杰,他相信已经找到了可以填满他人生缝隙的人。

情啊爱啊那些,他不信,也用不着。但现在睡在他床上的那个丫头,他决定喜欢她,对她好。

为什么不呢?她能给他这么多,填满他,完整他,开启他,给他欲*望,让他高兴,让他美让他爽。

他如往常般坐在会议室里最重要的位置,却一次次神游天外。

他不知道他此时的样子,像极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小伙子,眼睛鼻子眉毛,微妙地笑得不可开交。

季仁集团的员工们看着他们年轻的大老板,英俊的脸上两道挠痕,笑容翘了小上午了,俩唇角估计给吊上秤砣都压不下来,□得就像公司股票的走势。

他们中年纪大的四十多岁,年纪小的刚刚大学毕业,大多数人从四年前开始跟着季少杰打天下,从这座城市里二百来平米租用的半层旧楼,到现在市中心繁华地段的整栋大厦,去年底刚刚完成上市,企业像张满了风的帆,一日千里,顺风顺水,他们季仁集团是业界的神话,而这个英俊高瘦看起来更适合去做模特儿的男子,便是他们神话王国里的王。

他并不像一般的官三代那般只知道享受,虽然也会通过父辈们套消息走捷径,但拼起命来的时候,他会在半夜三点钟将他们叫到公司来头脑风暴,或者为一个项目连续几日几夜不眠不休,而项目成功之后他会将车子钥匙或房子钥匙直接放在给他们的红包里,出手不凡,论功行赏,跟不上他工作节奏的则直接出局。

此时此刻,这个在他们心目中神一样存在的大老板他明显神思不属,却神采飞扬,身体每一个细胞都洋溢着挡不住的笑意,这种神情极为少见,连老员工都频频交换眼色,他们见惯了他冷峻严肃,他沉稳果断,他喜怒无常,他出了名的不按牌理出牌,却从未见过他今天这般荡漾的模样。

大老板恋爱了?这样的猜测高度调起了全体中高层员工的八卦精神,群情沸腾。

“她醒了吗?”会议草草结束,季少杰人还在走廊上便掏出手机。身后离得近的数双耳朵高高竖起。

兼职园丁的管家徐伯很奇怪,因为这已经是老板今天上午第四个电话。

“还没有,先生,钟小姐的房间没有动静,应该还在休息。”徐伯左手拿着一把剪树枝用的大号剪刀,右手举着话筒,双腿并拢,神态恭敬,心里记挂着浇草地的水阀还没关。

“那就让她好好休息吧。哦不,让吴妈端点粥和牛奶上去,让她吃点再睡。不不,还是算了,别吵她,让她继续睡吧。”

——阿娇已经住进金屋了。

——大老板很紧张那位。

——俩人昨晚有一番激战,佳人累得都起不了床了。

员工们偷听、提炼以及总结的能力空前到位。

季少杰已经走至办公室门口,回头,诧异地,“你们的办公室和我在一起吗?”

身后众人迅速作鸟兽散。

坐在办公桌后,新来的小秘书为他送上咖啡,小心翼翼地看他喝了一口,没有皱眉或骂人,才安心转身,他叫住她,“帮我在粤满楼打个包,脆梨扇贝、芥末鸡脚筋、酥皮焗蟹膏,杞子桂花甜糕,唔,再让他们炖盏极品官燕,记得一个钟头后送到,不能太早或太迟。”

等她出去了,又打内线给他最力的助手steven,“帮我物色个最好的粤菜厨子,越快越好。”

他把自己全身的重量扔进大班椅深处。

——从来没有用这样的心情对待过一个人,小心到都不知道该怎样对她才好。

就好像小时候院子里的小朋友送给他的一块糖。

那时,家里人都认为他不应该过早吃糖,爷爷说男孩子就不应该吃太甜的,要不以后吃不了苦,爸爸说吃太甜的会有依赖性,奶奶说小孩子吃过糖之后就再不肯好好吃饭了,妈妈说吃糖会长蛀牙,所以直到五岁多的时候他才从小伙伴手上得到人生第一颗糖。

当时,他学着小伙伴的样子,将整颗糖放进嘴里,甜啊,甜透了心,甜得他都想哭了,后来趁没人注意,他把糖吐出来,揣兜里带回了家,他想把它偷偷放枕头下,每个晚上都能含一会。

后来那颗糖哪里去了?反正他没吃到嘴,也许是化了,也许被家里保姆收走了,他竟都不记得了,但那种忐忑、小心的心情,一直难以忘怀。可能从小让他能真正上心的东西不多吧。

中午他亲自开了车回去,管家为他宽下外套,汇报说房间还没动静。

他皱了皱眉,将打包的食物递给下人,长腿一迈,“登登登”几步上楼去,推开客房的门。

空气里还弥漫着他体*液的味道,他嘴角挑起来,不知怎么莫名地想笑。

床上一团浓影一动不动。

“起来了,吃点东西再睡。”

他走过去,轻坐在床头,看着被子外露出的凌乱的黑发的头,忍不住抚上去,轻叫几声,没一点反应,这才有点急了,手伸被窝里一摸,哎,滚烫的。

吓了一跳,再摸摸她额头,心里暗暗叫糟,这丫头,太不经用,弄一晚上就发烧了,看样子温度还不低。

叫了吴妈找来温度计,一量,傻了,39.5度。

落落被他略凉的手一冰,舒服地哼哼几声。

她知道她应该是发烧了。

好极。

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想,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闭着眼睛,模糊地感觉到有人喂她吃药,喝水,给她擦汗,换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明天上粉蒸肉!

坏消息是:存稿君快木油了!

明晚8点见,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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