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鲜血染成的衣服
“小红,你竟然没有经过我的允许,敢进入枯井里面,还把你姑奶奶放在眼里吗?”只见,一位衣着华贵的蓝衣女子,就像一张风筝一样从高空中滑落到寺庙的院子里。
红衣男看到那衣着华贵的蓝衣女子,下了瑟瑟发抖,突然间就跪在了地上,一边嗑着头一边道:“是属下该死,没有忍得住诱惑,请求主人责罚!”
他深知这蓝衣女子的脾气极为怪异,若是做出解释,她根本连听都不听,毫不犹豫的把你杀掉,但是如果你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到自己的头上,主动的承担起来错误,说不定还会有转机。
唐欢也看向了那位女子,全身上下衣着华贵的蓝色衣裳,皮肤晶莹赛雪,五官精致无比,而且会让无数男人抓狂的是,这位绝美的女子的,额头眉心间化作一朵蓝色的玲花儿。
“既然你也说自己该死,那么就死去吧!”蓝衣女子淡淡的看着他,她的嘴角上扬,笑起来简直倾国倾城。
“主人……”他想不到蓝衣女子做事如此的果决,连忙又道,“我冤枉啊,求主人饶了我这条狗贱命!”
“平日里见你飞刀玩的挺厉害,念你跟我这么长时间,亮出你的飞刀吧!”全身蓝衣裳的女子道。
“在主人面前,小的不敢露刀,我真的错了,求主人饶我一命,呜呜~”就在刚刚还威震群雄的红衣男,现在居然像一条狗一样跪在女人的脚下,居然还痛哭了起来。
唐欢摇了摇头,他原本以为自己找到了知己,却没有想到,这红衣男居然会是如此的品格,丝毫没有身为武者的一丁点的气魄,更配不上他那神出鬼没的飞刀。
他知道,红衣男子的飞刀已经废了。
一个人若是连亮出自己飞刀的勇气都没有,那么他的飞刀还能够有什么样的威力呢?
“机会已经给过你了,不亮出你的飞刀,那就只有去死了!”蓝衣女子的肩膀上已经跃出了一只金丝雀鸟。
奇怪的是这只金丝雀鸟,居然也是通体的蓝色。
金丝雀鸟本不该是这种颜色,绝不会蓝的如此的彻底通透!
可是当红衣男看到这金丝雀鸟的时候,眼神中出来露出了惊恐之色,他原本跪伏着,也站了起来,手中也出现了一柄泛着寒光的飞刀。
“不错,这才不愧是飞刀门主的二弟子李红衣,若是连这点骨气都没有,若是在死的时候,连飞刀都不敢亮出来,恐怕你早已经就死掉了,不知多少次了。”蓝衣女子嗓音清脆如铃,可是周围人听起来却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众人知道,李红衣今天算是栽在这里了,他已经算是必死无疑了。
他们都见识过金丝雀鸟的威力。
“蓝铃花,蓝魔头!你居然做出,抓活人当鸟食的事情,以及滥杀无辜武者的事情,就不怕你的家族知道吗,若是他们知道,恐怕你吃不了兜着走!”李红衣右手拿着一柄飞刀,左手却是拿着他的智能手表。
智能手表上已经有了一条正在等待发送的消息,只要他的左手手指轻轻的一点,就可以把消息发送出去。
这可以说是一道双保险,他的右手拿着刀抵御,他的左手拿着通讯手表威胁。
这虽然说是一道双保险,可是也有弊端。
一个人若分心做两件事情,那么必然没有做一件事情更加的用心。
一个人若是手中既拿着飞刀,也拿着手表,那么他的飞刀威力,恐怕要大打折扣。
蓝铃花再也不用正眼去看他,因为李红衣已经让她失望,他已经丧失了一个作为飞刀门弟子的资格。
飞刀门的规矩不光是“飞刀一出,必饮人血”,更是一种一往无前,专心致志。
没了这些,飞刀便不再是飞刀。
李红衣觉得自己的手在发抖。
的确在发抖。
他看了看死去的仍然静静地躺在一边的狮子王,又看了看蓝铃花
一个能够把杀死普度山曾经的霸主的怪物,哪能不害怕。
蓝铃花眯着眼,她现在连看都不看李红衣一眼,伸出葱玉手指,轻轻的抚摸着在她手心里蹦蹦跳跳的金丝雀。
金丝雀浑身的每一片羽毛都是深蓝色,就连它的眼睛、黄黄的鸟喙,也都是深蓝色。
不熟悉的人,必定会认为是一种可供观赏的鸟类,看着还挺可爱,估计每个人都喜欢摸上一摸,它那深蓝色的羽毛。
可是在场的人非但没有觉的小鸟可爱,反而有着巨大的恐惧,连看都不敢看金丝雀一眼。
“不要以为你有着金丝雀,就可以为所欲为,不要逼我发刀!”李红衣顿了顿,又道,“飞刀门的规矩你是懂得,飞刀门徒从来都不是例无虚发,必定见血。”
众人都知道李红衣畏惧了,飞刀门的确例无虚发,可重都不啰嗦,更不会抬出飞刀门来威胁自己的对手。
只有李红衣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内心当中已经害怕,还不知道他的飞刀已经没有了威力。
“真扫兴!”蓝铃花仿佛如叹息一般,她喜欢看着人死前的挣扎,这些年她杀的人不少,像是李红衣这样临死前的表现,她实在是看都看腻了。
她心中感叹,有了一丝倦意,身上隐隐约约的杀气也没了,她忽然有点鄙视人类,人知道自己必死的时候,都是一个样子,一切外表伪装起来的强大,都只不过是做做样子。
“机会!”李红衣知道蓝铃花不会放过他,他一直在隐忍,等待着最佳的出手机会。
他虽然没有了作为一位飞刀武者的勇气,但是常年以来,所锻炼的本质还存在着。
那就是非常敏锐的直觉,他能够判断出在什么时候出刀,甚至该出手的时候,他就会忍不住出手。
他的飞刀依然快速无比,像一条闪电一般,刀光一闪就已经脱手而出。
飞刀一出,一条人命就已经倒下。
不是杀掉了对手,就是把自己给杀掉。
于是李红衣倒下了。
他用一柄飞刀洞穿过无数人的胸膛,把无数人鲜活的心脏给洞穿一个大窟窿!
却没有想到今天,他自己的胸膛被人洞穿了一个大窟窿。
尽管他的胸膛被人破开了一个窟窿,但是鲜血流出来之后,由于他穿的都是红色衣服,根本看不出来流血受伤。
红色衣服本来就是因为溅的鲜血染成的,只要自己保持杀人,身上的衣服就一直像刚染成的那样保持在鲜亮。
现在他的衣服变得更加的鲜亮,因为他的红色衣服又沾染了新的鲜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