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忒凶残了
谭氏府邸是一家私人饭馆,没有门牌,地址也是在长安路上的一个小巷里,若是没熟人带进来谁会知道这是一家饭店。这是最正宗的本地菜,据李矜锦所说这家老板的祖上一直是皇宫里的御用厨师,自有他们家的祖传特色菜,包括直到现在,也一直和朝廷有着密切的关系,许许多多的领导,甚至有可以经常在电视上见到的大人物,到了南州都会来这家吃几个菜。所以经营着这家饭馆的背后老板的能量着实不能小瞧。连有些市委领导班子都不一定能进这家门。可见大气霸气。
这些当然是后来李矜锦才说的,此刻的李权对这家没有招牌门口也看不出豪气进门后才发现别有洞天的饭馆只是纯粹的抱着好奇。几个迎宾也无一不是精致的美女,放到一些高校里估计也是数一数二的校花级别。.
他们来到一个亭子,亭子里摆着一个饭桌,偌大的圆桌只有他们两个人坐着。
“李小姐来啦,还是老规矩么?”在他们坐后没多久一似乎领班经理的人物就赶了过来打着招呼,对李权点了点头问了他怎么称呼。
“嗯。”李矜锦随意应付了句。那经理也是个察言观色到家的人物,打完招呼就果断选择离去,带着所有服务员。
“这家菜不错,你以后想来时报我名字就可以了。”
“他们不信怎么办?”李权玩笑道,随后把这的地址发了个短信给沐羽妍。
李矜锦白了他一眼。“你太小看了这家老板了,每一个到这吃过饭的他们都会有记录,有名字有照片。或许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的照片和苏省省长的放在一个招待等级了。”李矜锦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
她这一记白眼看的李权骨头都酥了,她举止的一颦一笑都会牵扯到别人的心脏般。这就是她的魅力,即使现在还不是太成熟。李权尤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的场景,那涂满鲜艳的指甲油的纤细手指,拉开电梯的感觉,那时李权就知道这个女人绝对的彪悍。偏偏长还那么的倾国泱国。和她在一起有些考验心脏啊。
对她的长相很难形容,那是一种美到极致不知道用什么言语去形容的感觉。所以李权第一次见面心底下就对她的评价高于95分,在他的心里这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今天她的手指挺干净,细。白,瘦,但李权毫不怀疑那纤细所蕴含的能量。只不过有一点他很疑惑那前几天还有鲜艳的指甲油哪去了,能消去的这么快?一点痕迹都不剩。有些女人的专业他也不是很清楚。
她的性格也是那样独特。有时候极冷漠,有时候极大方,不苟言笑,高傲,自信。对这个世界一脸不在乎。不知道她会有怎么样的经历,周围是什么样的坏境,才会造就成她这样的性子。
李权知道,这种女人。以自己这道行,应付的够呛。她就像个女皇。芸芸众生在她脚下只能俯首。
“你家到底是干吗的?”李权忍不住问出口。只是因为和她蹭近关系以后就能达到省长级别?最起码在这家饭店里的招待级别是这样。李权可不会认为她说的话是无的放矢,所以事实可能就是那样。
“唱戏的。”李矜锦给自己倒了杯茶。浓茶,却清香。
李权愕然。但还是不会怀疑,最起码她家里肯定与戏曲有关,不然那个冬天的那个晚上喝多了他也还记得在耳边回放的那天籁。不过她家里也肯定不止是唱戏。
没多久沐羽妍就被服务员领了过来,只见她的脸上一脸诧异,好奇地打量着那坐在李权旁边的李矜锦,因为李权的背景她是大概清楚的,按理说谭氏府邸可以进得来,但不应该可以在这个亭子里吃饭。
此刻李权似乎也明白了这个亭子的特殊,可四处观察了下也没发现特殊在哪,唯一的可能的缘故也只剩下地位和历史了。
“介绍下,这是我学姐李矜锦,这是刚才在我们屁股后面追着我们的沐羽妍,苏州人。”李权牛头不对马嘴的介绍顿时引来沐羽妍的不满,除了刚开始的有些诧异也不再究竟这个亭子的问题,她的性格本也就是这样,对有些东西看的非常淡。只是怒着双眼瞪着李权。
这一幕都被李矜锦尽收眼底,对这比她大几岁的女子没有不满,这才可以在同一张桌上吃饭。因为沐羽妍并没有因为她的关系进谭氏府邸说明本身就有点背景,而到了这个亭子后的诧异也只是一瞬间就放下了,并没有多在意说明不是那种势力的人。要知道能进得来谭氏府邸的人没有一个不了解这个亭子的,可以这么说这个谭氏府邸选址就是因为这个亭子,能在摆着一张桌子的这个亭子吃饭的人物都不是一般人可以仰视的。
再没多久,菜一道接着一道的端了上来。直到摆满了整个圆桌。李矜锦又要了几瓶李权听都没听说过的酒。
“能喝不?”李矜锦随意问道沐羽妍。
“能。他喝多少我喝多少!”沐羽妍对李权咬了咬牙。
李权好笑着,这也是个神奇的女人。
能因为在高速上被超了车后自己又追不上的女人会跑到上海莫名其妙地找了他一夜,能不神奇么?
“沐阿姨,我还是学生啊。还青涩着呢。你不能灌我酒啊。”
李权这句调笑可算是真正惹毛了这只母狮子。很快他就尝试到了苦果了。
只见沐羽妍不停的满着杯子,又替他满上,然后碰一下就率先干完,然后继续到上看着李权。那女侠模样,除了喝酒的动作有些不雅,一看就知道不怎么喝酒,其他都该有的利索爽快都俱全着。
整个场面似乎有些控制不住。李矜锦难得的有兴致看着那代替了她的沐羽妍和李权拼着酒。
这是白酒,喝一口李权就知道了度数还不低。他忘了和李矜锦一起喝酒时她点的酒无一不烈,那次见到她时喝了几口她的酒就烈到嗓子,早知道就不惹另外一头狼了。
忒凶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