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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叶柳还在为认识一个有钱的帅哥而欣喜,貌似这个帅哥对她也有那么点意思,刚才坐在前台,心里不由自主的胡思乱想起来,一直嘀咕着,他如果邀请自己共进晚餐,到底去不去呢?可是如果他吃完了又想和自己发生那种关系怎么办?
没想到,这小子,别说晚餐了,连一个召唤都不打就准备溜之大吉,真是太可恶了,他刚才对自己示好,摆明了也是想利用自己,做人怎么可以那么无耻,那么有钱的大少爷利用一个贫穷弱小的小女生,还有天理嘛?
“抱歉,我刚才想着公司里的事情就忘了跟你道别了,真是对不起。”刘智彬赶紧解释。
“你的道别很值钱嘛?”叶柳无情的嘲讽了一句,为了证明自己并不是叫他来说这些废话,叶柳又说:“刚才是我给你担保的,如果你的物品在里边泄漏或者爆炸,我还真担不起那个责任,所以有钱的先生少爷大老板,请您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
叶柳突然停住了,她发现那口黑皮箱就提在这个男生的手里,“你没存?”
“准确的说是把里边的东西存了。”刘智彬笑着说,“叶柳小姐,看你模样挺亲切原来小脾气也挺大,我不叫有钱的先生,我叫陈辉,我明天就会来取里边的东西,再次感谢你给我的帮助,如果明天你在班,我请你吃午饭算作道歉好么?”
确实,刘智彬没用真名字,在任务中认识的女人是危险的,如果她知道你真实的身份和情况,她就会怀疑,如果是一些绝密的情报任务,这些女人甚至可能是对方派来的杀手,所以刘智彬习惯性的不愿意和任务中认识的女人发生交集。
更何况,刘智彬相信那些监控探头就算那时没有保安在监视,也很有可能在不停的录像,他可不愿惹上什么麻烦,虽然他相信银行就算发现也会出于声誉,如果没有事主报失,银行也不会主动报警。
可是他忘了,这都在一个城市,如果下次遇到这个女人又怎么办呢。
和叶柳说完话,刘智彬匆匆走出门,偏厅出来就是美邦银行的大厅,这里清静整洁,并没有多少人进出,因为外资银行并没有被允许开通居民储蓄业务,所以不会出现什么拥挤和排队的现像,大厅一侧的办理柜台,有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正在和工作人员说着什么。
在几个外国人中,一个大高个短头发有着灰白色眼珠的白人男子特别醒目,刘智彬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当两人眼神碰撞时,刘智彬有种强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是却想不起来在哪看过这个外国人。
聪明的朋友大概已经猜出来了。没错,这就是那个逃跑出来的法国籍狙击手克洛斯,他知道外边到处在查,所以他并没有着急离开。
警方虽然知道漏网之鱼是一个白人男子,可是认识他的人都下地狱了,而且他也不是和缅甸人一起入境的,所以他一直逍遥法外。
不过他这几天手头没钱了,他今天就是来这边转点帐,取点钱的,没想到,居然看见了刘智彬。
刘智彬不认识他,他可认识刘智彬。成功逃脱他狙击枪的人没有几个,怎么可能会忘记呢?就算穿起了西服,带上了金丝眼镜,他还是一眼认出了。
“嘿嘿,机会来了躲都躲不掉。”克洛斯扭过头悄悄咧咧自己的大嘴。
这个肥兔子貌似是个重要人物,那么多人来救他,克洛斯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要不是他发现情况不对,而悄悄事先逃脱,他可能也就死在那个小树林了。
中国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还真是不错呀,这个肥兔拎着的黑皮箱里是不是装满了钱呢,说不定是美金,欧元,英镑,上帝呀让我发一笔吧。
克洛斯取了钱,立即悠闲自得也走出了美邦大厦,貌似无所事事的跟在了刘智彬背后。
刘智彬一边打电话一边往着大厦背后行走,克洛斯心里又一阵大喜,居然没有开车,还在往偏僻的地方走,你这不是等着人打劫你嘛?兔子就是兔子,难道你没有感觉到危险嘛?
在这所繁华的近乎畸形的都市里,高楼林立,广稠阔,街面上的风都吹拂着纸醉金迷。
可是在大楼的阴影下,广场公园的身侧,也不乏充满江南风格的小街道小弄堂,其间还点缀着许多西洋味十足的小楼,当地人称作石库门的房子。
刘智彬就在小弄堂里穿梭,仿佛着急往哪里去,急匆匆的走着,可是却越走越偏僻,越走越荒凉,开始还可以看见一两个街边行走的老头老太,可是慢慢的整条巷子都没有一个人。
克洛斯心里越来越冲动,眼睛死盯着那口黑箱子,脚步也一步不落的跟上,而手却伸进了裤子口袋,里边装着一把大口径的沙漠之鹰。
依然有些热的下午,狭窄的小巷,古典气息十足的老民居,青黑色的两边墙壁,克洛斯快步走着,他的眼前仿佛放满了美金英镑,他发誓只要干了这一票,逮到这条大鱼,就去法国家门口的教堂去告解请求天主原谅。
巷子越来越狭窄了,地名成了青石板,两边的高墙伸手就可以触及,没有一个人,克洛斯准备动手了,这时前边的刘智彬好像发现了什么加快速度转进旁边一条巷道。
“想跑,没那么容易!”克洛斯再也顾及不到其他,甩开膀子,放足大步追了过去。
当转过一个弯,克洛斯突然发现眼前一空,巷道依旧狭窄,可是兔子却不见了,地上只有一口黑色的皮箱。
随后,迎面吹来一阵风,风里有淡淡的佛香味,克洛斯脑子瞬间就清醒了,一种强烈的恐惧感涌上心头,求生的欲望让他顾不上去检查那口箱子里是不是有钱,他只想逃跑,可是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迷路了!
在下一秒,背后一个年轻男子从墙头跳了下来,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好整以暇的用英语说:“朋友,告诉你一个常识,跟踪的最佳距离是30码,你跟的太近了!”
克洛斯硬挤出一丝笑容,“年轻人,我只是看您眼熟,想追上了和您交个朋友。”
“是嘛?”刘智彬又笑笑,“还想再给我来一枪?”
就在刘智彬说出这句话时,克洛斯已经知道瞒不下去了,同时他就掏出了沙漠之鹰,他的掏枪速度极快,子弹已经上膛,保险已经打开,就在下一秒,他就可以把对方打出一个大窟窿。
可是刘智彬比他更快,只见寒芒一闪,一个小小的刀片,在灿烂的秋阳下划出一条完美的弧,弧线的开始是白色,当到中间则映出了阳光的七彩,就像雨后的彩虹,而弧线划过克洛斯的脖颈,又成了血一样的红。
“再告诉你一个常识,一米的范围内,刀要比枪更有效。”
下午2点,美邦大厦不远处的街心公园,喷水池边。
三辆车又靠在了一起。
“哇!沙漠之鹰,我喜欢!”伍小东把玩着刘智彬的战利品,爱不释手,虽然游戏里经常使用这款著名的凶猛武器,可是真家伙他还是第一次见。
伍小东幸福的轻轻抚摸着冰冷的枪口,眼睛里放出的光就像老色鬼看见了漂亮女人。
就连高威也忍不住抢过来在手里握了握,然后才有些担心的问刘智彬:“你为什么不把他抓住送到警察局,这样会不会出事?”
刘智彬笑笑:“不会,这些家伙本来都该死,警方很快会查到他就是那个狙击手,也不会详细追究下去。”
“那你又是如何知道他就是那个狙击手的?”伍小东问道。
“感觉。”刘智彬回答,“当他看我的那一眼,我就有一种特殊的感觉,非常强烈,就像枪指着我的头,一个杀人无数的狙击手他的眼里有一种锐利的杀气。不过我还是不敢确定,因为感觉有时候也会出错,所以最后一刻我出言试探。如果他不是掏枪,而是说一个更有力的借口,我说不定就会放过他。”
“哦,原来你直到最后一刻才确定。”伍小东点点头,高威他们几个也默默点头,看着刘智彬的目光也已经更加的炽热了,对危险如此敏感,思维却又如此冷静缜密的高手是值得他们追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