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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收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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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浩现在是个收破烂的。

丁浩以前是个农民,他的家在桃花沟里。

桃花沟在大山深处,很穷。桃花沟的姑娘都嫁去了山外,桃花沟成了有名的光棍村。

丁浩读过很多书,古书。丁浩是丁半仙带大的,丁半仙是个风水先生,自小就教他读了很多古书。丁浩十六岁的时候,丁半仙死了,丁家就剩下了他。

丁浩不想当光棍,所以在即将过二十岁生日的那个初秋,他决定出去闯一闯。他知道,只要他还在桃花沟住下去,那他就娶不到老婆,成为光棍儿就是这个山沟沟里男人的宿命。以前他不信这个宿命的,他一直觉得自己虽然算不上倾城绝世的美男子,但也是眉清目秀、英气勃勃的好青年;虽然不是关公关云长那样威武雄壮的盖世豪杰,但也是堂堂的七尺男儿;虽然没有曹孟德“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的万丈豪情,但也有一腔侠骨柔情……他一直相信:这样的一个男人,娶个老婆,不难!但是,自从丁半仙死后,桃花沟能走的人基本上都走光了,偌大的一个桃花沟就剩了不到二十个人了,所以,现在他不得不信这个宿命了。于是,丁浩遵古制为丁半仙守完三年孝之后,就离开了这个深山里的破落村子。

他来了得城,因为他听说得城“遍地都是黄金”,到了得城必有所得。

来了得城他才知道,得城是“遍地黄金”,那也不是谁都能捡的。

在来得城的火车上,他碰到了一个男人,男人叫苏三。

苏三是个四十来岁的精壮中年,穿着整洁,一脸忠厚。苏三是青山镇的,青山镇是里桃花沟最近的镇子。说起丁半仙,苏三是认识的。按照苏三的说法,“你爷爷对我们家有恩的”。虽然没有对丁浩讲具体是什么事儿,但是之后就对丁浩变非常热情了。

两人一路上喝喝酒聊聊天,到了得城,苏三就把他请到了家里。

苏三的家在城南,一套宽敞的三居室,家里还有个二十来岁的美貌女子。

“这是我老婆,”苏三得意地指了指女人对丁浩说,“大学生儿,漂亮,体贴。”

“呵呵,”丁浩傻傻地笑着,“漂亮,跟仙女儿似的。”

女人五官精致,身材高挑丰满,对于丁浩这个从小生活在山沟沟里连个年轻女人都见不着的山里娃来说,她就美得像个仙女儿。

“老苏,你们快洗洗手,可以吃饭了。”女人有些腼腆地笑了笑,招呼着。

三个小炒,炖了一锅排骨,色香味俱全,在丁浩看来这已经是极难得的美味了。

“阿浩,今后有什么打算?”几杯酒下肚,苏三问道。

“三哥,我以前就一直生活在桃花沟,到了得城还真就摸不着北了。”丁浩苦笑着,“走一步看一步吧。”

“阿浩,你别看得城这么大一城市,要真想在这站住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苏三说,“我十六岁就来了得城,帮过餐馆,进过厂子,上过工地,收过破烂……十六岁的小伙子熬成了中年大叔,好不容易才在这有了个家。”

“三哥,可能你也听说过我们桃花沟。”丁浩说,“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村里就没有谁家娶过媳妇儿。没有女人愿意嫁过去啊,沟里有几个姑娘吧,也都嫁到了外面,甚至有些女人在我们沟里成了家生了娃的,最后也跑了。你说我一个大小伙子,在哪里怎么呆得住?”

“呵呵,”苏三深以为然地举起杯,劝道:“兄弟,不说了,来喝酒,喝酒。”

丁浩端起杯,一饮而尽,诚恳地说:“三哥,我来得城真没有奢望什么,就是想能挣点钱,娶上个媳妇儿。”

苏三听得默然,沉吟了一阵,说:“既然三哥遇上了,怎么也得帮帮你。这样吧,我在东郊有个仓库,你先在那里安顿下来,至于工作的事儿我再想想办法。”

“谢谢三哥,”丁浩感激地说,“能有个落脚的地儿已经太好了。”

苏三说的仓库是他以前收破烂时租下来的。现在他已经不收破烂了,房子也空了下来,院子里有个二层小楼,出租了一些,余下的都空着。

丁浩四下打量着,仓库里堆着一些铁皮桶子,院子里,过道上也堆着一些破破烂烂的东西。

“这些东西,你帮我照看着,”苏三指着铁皮桶子说,“是些有用的东西,我想等价钱好了再出手。”

“要得,”丁浩点点头。

“这里还剩四五间房,你住哪间都行。”苏三带着丁浩楼上楼下地看了一遍,“房租就算了。”

“那怎么行,等我挣了钱就给你交上。”丁浩有些不好意思,奈何囊中羞涩,本来丁半仙是有些积蓄的,但是他去世的时候,丁浩给他办得热闹,也就花得差不多了。这几年托人说媒,虽然都没成,但钱没少花。

“我们兄弟也就不要说那些了,”苏三摆摆手,又指着院子一角,“那有辆三轮车还能用,我以前收破烂的时候剩下的,你要用得着就拿去。”

“三哥,你看我去收破烂,怎么样?”丁浩突然问道。

“行是行,只是比较辛苦,挣得也不多。”苏三点点头说。

于是,丁浩把房子收拾收拾就住了下来,踏踏实实地收起了破烂。

一天起早贪黑的虽然挣得不多,但看着兜里的钱一天天多起来了,他觉得安心。

一个院儿里还住着三个人。老盖和李琼是夫妻,男人在一个小厂子里上班,女人做小时工。黄涛是个单身汉,平日里做些零活儿。

丁浩很快和他们熟络了起来。黄涛人比较随意,喜欢插科打诨。老盖话少,人比较稳重,李琼比较热情。

遇到雨天,丁浩就会在家歇一下。偶尔碰到他们也在家休息,大家会买点菜聚聚。

丁浩平日里都是在城东这边跑,天气好的时候也会去比较远的市区。

得城的历史很悠久,有些老街巷会有些好东西,这是苏三告诉他的。只是这些年干这行的多了,好东西也越来越难遇到了。

苏三给他讲起了得城废品回收行业的一个传奇,邱八爷。当年,废品回收行业刚刚兴起,邱八爷从大西北的一个山村来到了得城。那时的邱八爷一到得城就干起了收废品的行当,只用了三年时间,邱八爷就攒起了百万身家,成了得城的第一批百万富翁。现在的邱八爷已经是得城有名的富豪,曾经食不裹腹的山民已经跻身得城的上流社会了。邱八爷的事迹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收废品的。

“我想邱八爷有些鉴别古玩字画的能力,那个年代,很多古玩字画都被当成废品卖了,确实不少收废品的发了大财。”苏三说着有些感慨,“我入行有些晚,但也收过几件好东西。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倒也发了几笔小财。”

丁浩听得有些意动,在他看来发不发财无所谓,只要这个行业还是被肯定的,那就能干。

这一日,天气晴朗,收获颇丰。

丁浩有个习惯,收到的东西如果是酒瓶旧电器之类的,他就会直接送到回收站去。如果收到的是书报之类的,他就会先放回仓库去,筛选之后再送过去,一些喜欢的书他都会留下来自己读。

这天回到家,天已经黑了,他借着微弱地灯光开始整理起了今天的收获。现在,对他来说,这成了一件享受的事。在这些别人弃之如敝履的东西中,他偶尔会找到惊喜。

果然,今天的惊喜还不真少,刚翻了几下就找到了一套线装的《水浒》。紧接着,又翻出了几本有些残缺的线装书,虽然有些残缺,但对他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这些书应该都是在那个老宅子里收的。早上的时候,他去了趟老城区,路过一座老宅子的时候,收了整整一车的旧书报之类的东西。卖东西的是个老太太,说是老伴儿刚去世,儿女都在国外,她自己也准备卖了宅子去国外了。

又翻找了一阵,突然发现地上多了一枚黝黑的戒指。丁浩捡起戒指仔细地看了看,样式有些古朴,分不清什么材质。丁浩把戒指在衣服上擦了擦就戴在了食指上,仔细端详了一下,挺喜欢。

“阿浩,又在淘宝贝啊。”黄涛摇摇晃晃地进了院子,笑道,“就这些破烂,哪能有什么宝贝嘛。”

“涛子,人家阿浩可不像你,你没活干的时候就知道打牌喝酒,人家阿浩一有时间就在读书呢。”李琼正好出来接水,笑着说了刘涛几句。

“嫂子,你说得对,我要像阿浩学习,我也要读几本书呢。”黄涛笑嘻嘻地说,“浩子,有《金瓶梅》吗?借我看看。”

丁浩地摇摇头,《金瓶梅》他是听说过的。

“那《灯草和尚》也可以啊,再不济《三言两拍》也行,”黄涛说着摇摇头,“其他的书,我看不进去啊。”

丁浩有些窘迫地说,“这些书我真没有。”

“你就不能正经点。”李琼红着脸啐了一口,《金瓶梅》她还是知道的。

“阿浩啊,不是哥哥说你,像你这个年龄的男人就该读这些书嘛,”黄涛说着摇摇晃晃地走了,还在喃喃地说,“其他书读得再多有什么用?”

“涛哥他?”丁浩有些奇怪地问李琼,“他怎么怪怪的?”

“他呀,”李琼叹了口气,“原来是个大学生儿,书倒读了不少,可是现在也流落到这里了。”

“哦。”丁浩点点头,继续翻找。

因为东西比较多,丁浩弄到很晚才回了房间。把书一本本地擦拭干净摆好,丁浩洗了手,泡了一杯粗茶,拿出两个馒头,翻着一本《冰鉴》一边看一边吃着馒头。

丁浩忽然想起了《雍也》里对颜回的描写,“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东郊的夜很静,微凉的夜风从开着的窗户吹进来,丁浩读得很入神,不知不觉到了后半夜。

丁浩放好书起身做了一遍五禽戏。五禽戏是丁半仙教他的,他已经坚持做了有十多年,每天睡前他都会做上一遍。

一套五禽戏坐下来,白天积下的疲劳一扫而光。躺在床上,丁浩满足地叹了口气,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明天会更美好的吧。

丁浩慢慢地熟睡了,露在被子外面的左手上,食指上原本黝黑的戒指闪烁着微弱的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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