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新人物上场
时光仿佛回到从前,在学校的礼堂,布置的美轮美奂的礼堂,到处都充斥着笑语喧哗,我,越过人群,看到从礼堂处走来的他,他有着白晰的面容,温和的笑容,干净纯洁的笑容,他的出现,立即引来女声们的尖叫。
他看出理会朝他奔去的女生们,他直直地朝我走来,眼里有着令人舒心的笑容,那么的纯洁,那么透亮----仿佛天边的星星,遥远不可仰攀,又仿佛金色的阳光,闪烁着令人崔灿的光茫。
礼堂里的一颗颗眼珠子,黑白分明,又如利箭般朝我射来,我不以为意,看着这个令人舒心的男孩,朝我走来。
他朝我走近,我也仰头看着他。
“吟,圣涎愉快。”他对我说着,眼里的光亮,好比头顶上的灯光。亮得炫目,却不刺眼。
“你也圣涎愉快,皓月。”我也朝他轻笑着,周边传来阵阵吸气声,我没有理会,然后,他送了我一朵鲜艳的玫瑰花,我则在他脸颊上送上一记吻,那是对妹妹哥哥的吻。
看着他又朝我走来,我恍惚地想起,三年了,他已整整三年没出现在我眼前了。
“皓月,你居然来参加我的生日。”我高兴极了,越过人群,握着他令人温暖的双手。
皓月一脸温文的笑,轻轻拨了下额上的刘海,露出明亮至极的双眼,那是一双令人移不开眼的黑眸,虽然身为男儿身,但却美得令女人疯狂,让男人嫉妒。
他朝我笑笑,目光一如以往的宠溺:“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特意赶来替你庆生的。”说着,他从黑色西装服里掏出一他精致的红盒子,打开来,里面隐约闪动着令人向往的光华。
“这是我在美国走秀时,主办方赠送我的珠宝,叫东主彩虹,特意为东主女性设计的,我想,你最是合适它。”
我看着那光灿夺目击的项练,眼睛湿润了。“这么贵重的物品,我不能要。”
他笑笑,语气落莫:“比起你男朋友送你的项练,这又算得了什么?”
心头忽然被刺了下,不算痛,却依然让我揪紧了心,我神色一阵黯然,强笑道:“我与他已经分手了。”
他仿佛挺吃惊,睁大了眼:“什么时候的事?”
“一个月前。”我轻描淡写地说,不想在我的二十岁生日里说这种令人神伤的话。
他“哦”了声,语气有些婉惜:“十年的感情,你舍得吗?”
“不舍得又能怎样?继续唯持着那段无果的感情吗?”我想开了,但心依然疼痛不堪。
他没再说话,振作了声音:“分了就分了,反正龙雯也配不上你。”
“谢谢你的安慰,是我配不是他。”我淡笑,努力逼回眼里的酸意。
那样优秀的他,文武全才,天才的脑袋,敏锐的身手,统领着诺大的黑道家族,旗下那么多精英猛将,他都能年纪轻轻地让他们心服口服,而自己,却一无是处,只会替他添麻烦,他讨厌我也是迟早的事。
皓月皱眉:“不许你这么说,在我眼中,他才配不上你。”
我笑着摇头:“今天是我的生日,不说其他了,陪我跳支舞,好么?”
“乐意之至。”
于是,这位楚皓月的男孩子,做了我二十岁生日的第一个舞伴,也是唯一的舞伴。
我感觉得也,他今天非常开心,与我跳了一支又一支的舞,他全场都保持着笑容,我仔细看着他,望进他的双眼,他那双美丽明亮的眸子,没有应付记者粉丝的淡漠和疏离,也没有让人感觉遥远抓不住方向的感觉,今晚的他,笑的真诚,开心。
“你看着我做什么?”皓月被我看得不自在极了。
我笑他:“皓月,三年不见,你长得越来越漂亮了。”怪不是能红秀半边天。
他不再笑了,语气有些严厉:“晨吟,你应该知道,男人是不靠美色吃饭的。”
我一怔,发现自己无意之间又踩了他的痛处了。
身为男人,没有一脸阳刚气,反而还生着比女人还要美丽的脸孔,想必他也受过不少烦劳吧。
而他是国际名模,虽然红透半天边,可总有些不服气的人在背后中伤他,无不是嫉妒他的好相貌。
“对不起。”我向他道歉。
“没关系,长得漂亮也不是罪过,只要你不嫌我丑就是了。”他又恢复笑容。
我也松了口气,转移话题:“你不是一向很忙吗?怎么有空回香港?”
他看着我,目光幽幽:“我请了假。”
“你们老板会放人么?”我开着玩笑。
“不放也得放,不然,我就不回去了。”他笑得猖狂。
我抿嘴一笑:“如果我是你老板,不知要气白多少头发。”皓月很红,红到挣得钱可以用小时来计了。他请一天假,不知要给老板损失多少钱。想必他请假的时候,老板那又气又心疼的表情肯定精彩吧。
他却没有笑,目光集中我的头发上,我顺着他的眼光,淡淡地解释:“留了多年的长发,也腻了,就换了个发型。”
他“哦”了声,依然看着我的头发,“真可惜,那么好的头发。”
“没什么好可惜的,十年的感情都能舍掉,何况头发。”
“晨吟,你与他,真的不能再复合吗?”他语气疑重。
我有些不悦了:“你认为我与他还有可能吗?”
他看出我的不悦,赶紧说“对不起。”
我淡淡一笑,我与龙雯,是真的不可能了。外人都觉可惜,可那又能怎样?
感情的事,已然逝去,就像那春月流水,一去不复返。又如如梭时光,再也没了回头。
我二十岁的生日,就这样,在我的遗憾和感慨中,幽幽度过了。
***
我讨厌春天,春天的季节说变就变,潮湿的很,对于气管方面有问题的人来说,是最为痛恨的委节了。
皓月远来是客,多留了一天,陪我在花园里聊了一整天,没想到,他离开后,到了晚上,就开始咳嗽了,唉,这副破身子。
哥哥出差去了,无法管到我,
家里人全都四处潇洒去了,不然,我肯定得被强行按在床上躺着。胡乱吃点止咳药,我想,不大的问题,应该没什么的。
可是,我还忘了家里还有晨风。晨风知道我生病后,不顾我的反抗,硬是把我架到附近的医院去,这一回没有哥哥的护驾,我们没有特权,只能与普通病人一样,慢慢排队,挂号等着。
不像有钱人家,可以直接与专家约时间,然后再让专家毕恭毕敬地恭迎。不必像我们一样,在这里枯等着。
这就是权利,就也是社会形态的一种,不必埋怨。
等啊等,可能过了一个钟头吧,我等得并不心焦,晨风在一旁像侍候太后一样侍候我,我如果真抱怨,就真的对不起他了。
“二十三号,李晨吟。”里边,终于传来医生的声音,我松了口气,与晨风一并走了进去。
医生可能是看多了病人,有些疲惫,声音也没有以往的热情,只有公事化地问候,问完后,就开药单。
拿了药后,走进电梯,可外边又进来一大群人,电梯超标了。
进来的这群人,男的俊美,气势摄人,而唯一的女的,美丽,却凌厉。她凌厉的双眼打量了一下电梯里的众人,最后,把目光看向我,“小妹妹,电梯超标了,请你出去一下好吗?”
我还未开口,晨风已叫了起来:“凭什么要我们出去,要讲先来后到嘛。”
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可对方小姐却抬高了下巴:“我们有重要的急事,不能被耽搁的。”
“即然有重要的事,就应该提前做好准备。”晨风得理不饶人。
这位凌厉美人在一大群男人当中可能有些抬不起头来,忽地厉声道:“你是什么东西,还没资格与我同坐电梯,出去。”
晨风更加怒不可揭,正想张牙舞爪地回骂过去,但被我制止了,我沉着地看了这女人,再看了看她身后的一大群人,看得出,全是这女人的手下。似笑非笑:“我们出去吧,与他们坐电梯,我还怕着呢。”
“哼,算你有自知之明。”
晨风大怒,我又拍住他,“出门在外,给他人行方便,就是给自己行方便,更何况,与疯狗咬,你咬得过人家么?”我从容领着晨风走出电梯,身后传来一阵咆哮声,但却被身旁的男子劝下:“齐小姐,还是算了吧,我们龙门从不欺负寻常人家的,更何况----”
下面的话,我没有听下去,因为,电梯门已合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