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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盒子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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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盒子看上去很小巧。大概有拳头那么大。放在手心里很轻。感觉轻如无物一般。盒子上挂了一个小小的锁头。魅倾城先是运用内功。仔细倾听。周围似乎沒有什么人。这才从脖子上拿出一个小巧的钥匙來。

这钥匙是可乔给她的。确切的应该说是暗尊所赠。早在轩辕皇宫的时候。魅倾城与暗尊那欢爱的一夜时。暗尊便从脖子上拿下了这枚小巧的钥匙挂在她的身上。

那时候魅倾城以为这钥匙不过是个装饰。根本沒有过多的在意。后來可乔进宫和魅倾城讲起了自家的身世。曾经提到了有个小盒子。那会魅倾城灵机一动。怀疑她身上的钥匙便是开启那盒子的。

但她沒有确切的把握。而暗尊从脖子上拿下來的。也就等于是可乔脖子上的。钥匙不见了。可乔不应该不知道的。既然可乔沒说。魅倾城也就沒多问。

现在她看到这个盒子。所有的怀疑串联起來。几乎可以确定。这钥匙便是开启这盒子的。

果然。将那小巧的钥匙塞入盒子的锁孔里。那锁应声开启。魅倾城轻轻的打开盒子。一瞬间。一道刺目的光华乍然开启。接着那光华转变成了一团五彩的光团。光团看上去很美。如梦似幻般迷离。那光团里还有些什么东西在莹莹流转着。

魅倾城眨了眨眼。才看清楚那五彩的光团里是一个小小的石头。石头大约有婴儿拳头大小。形状很不规则。但石头表面所绽放的光华却让人一见便心生摇曳。这东西是什么。居然能如此的美丽。

魅倾城不知道这石头有什么用。拿在手中会感觉到它是温温的。甚至有种贴心的感觉。但除此之外。再找不到一点有用的线索。最后无奈只得盖上了盒子。既然这东西是她们家可乔的。那她收着也是理所应当了。更何况虽然不知道用处。但那美轮美奂的五彩光圈。一看就不是凡品。因此。魅倾城将钥匙收好。又将盒子贴身收藏起來。这才放下心。再次躺倒床榻上。闭目养神。

就在魅倾城打开那盒子的时候。书房里。木幕家族的族长正靠在软榻上。眼神呆呆的望着魅倾城所在的房间出神。那刺目的光华暴起。族长心情一阵激动。眸子里一下子涌上了一抹欣慰与惊喜。

“二十多年了。想不到。我们木幕家族终于能再次腾飞了。那盒子也终于到了有缘人的手里。哥哥啊。弟弟终于完成使命了啊。”老族长顷刻间老泪纵横。伏在塌上痛哭失声。这么多年來。他经常被人威逼利诱。只为了那个小小的盒子。

他知道那盒子里面是什么。也知道那盒子在什么地方。只是知道归知道。他从來沒有去看过。因为他很清楚。有人在时刻监视着他。他还记得在侄儿可乔刚刚出生的时候。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嫂子怀胎十月却迟迟不见生产。而且她的肚子也特别的大。

有经验的接生稳婆说。夫人怀的可能是双胞胎。就连看诊的郎中都说可能是双胞胎。那晚嫂子哭喊了很久。就在大家都绝望了的时候。突然天边飞來一团五彩的光团。那光团顷刻之间飞进了嫂子的腹部。接着孩子便顺利出生了。

但意外的是。生的并不是什么双胞胎。只有一个男孩。但那男孩出生时。口中含着的便是那颗五彩的光团。木幕家族是草原的牧民出神。虽然很向往大陆的文化。连家族的房子布局大多是大陆的建筑风格。但他们的内心深处还是信奉他们自己的草原牧神:阿可达依。

传说。牧神阿可达依便是含着五彩的石头出生的。因此木幕家族的主家知道此事的人都欣喜若狂。以为他们的少主是未來的草原之神。也因此给他起了 名字叫木慕可乔。木幕是家族的姓氏。而可乔在傲鹰的含义是希望 。

可乔从出生之后。嫂子便将那块五彩的石头放在小盒子收藏了起來。一直到家族遭逢大难。他再次回到家族便知道那盒子就埋藏在那棵桃花树下。但却一直沒有去看过。不管那些人如何对他。如何折磨他。他都沒有吐露出一点点消息。他就是在等待。等待侄儿回來的那一天。

结果。侄儿沒有回來。未來的侄儿媳妇却來了。族长微微的一声长叹。用袖子擦干了脸上的泪水。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与此同时。大和尚燃情看着魅倾城房间里透漏出來的光华。口打唉声:“命运还是朝着它预定的方向前进了。该來的。该有的。都到齐了。还剩下最后一样东西了。依依啊。我这样做。到底对不对。是该让前缘再续。还是让一切重新再來的好啊。。。”

屋子里一片寂静。沒有人能回答和尚的问題。恐怕依依在世也不能回答他的疑问吧。

当晚。族长摆下了盛大的宴席。宴请老和尚和秋水的圣主。三人在席间谈笑风生。却对白天之事绝口不提。宴席过后。三人回各自的房间休息。就这样在木幕家停留了三天。老和尚终于提出了告辞。

临行前。木幕家主特意准备了几瓶秘制的马奶酒。交给和尚带着。另外又拿了一个极其精致的小酒瓶。郑重的交给了圣主魅倾城:“请代为转交。这是木幕家族的一点心意。”老族长神情严肃。认真。魅倾城点头应允。关于木幕家族的一切。甚至将來可乔是否回來。都是由可乔一个人來决定的。她不会过多的干涉。

老和尚带着魅倾城终于再次上路了。这一次将会直接穿越沙漠。直奔那传说中的遗弃神殿。魅倾城曾经问过老和尚。那神殿里究竟有什么。

燃情沉默了良久才带着悲凉的语气回答:“那里有五百年前的一代神王。”

魅倾城表面不做感想。但心里却是不以为然的。五百年前的一代神王。恐怕早已化作了尘土。何况这已经是五百年过去了。或许是他遗留下來的某些东西吧。这和尚表面看很有点神棍的性质。有时候说的话奇准无比。有时候又是满口的胡言乱语。

离开木城四十公里。便进入了一望无际的沙漠。在魅倾城的印象里。沙漠应该是黄沙漫天。一片荒凉的景象。前世在电视中沒少了看到那荒凉的沙漠的景象。而今当真见到的时候。还是有些难以相信的。

他们在沙漠边缘买了两匹驼马。驼马是那种很像前世的骆驼。又很像是马匹的动物。他的头很长。头部有长长的鬃毛。头顶是一个硕大的肉瘤。下巴那里还有两个肉瘤。他的身上和马差不多。后背上有三个驼峰。第一个与第二个是紧紧相连的。第二个驼峰与第三个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刚好可以用來坐人。后面是一条长尾巴。蹄子有些像猪。四个蹄印上都有倒磷。

燃情说。这种驼马能在沙漠里行进五天五夜。而不吃不喝。他们头顶的那个肉瘤可以指引它们找到水源。而身后那长长的尾巴。能让他们在沙漠里找到藏身几公尺之下的小生物。以供它们吃食。因此买了这驼马便不用发愁用什么东西喂他们。还能帮我们寻找水源。简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驼马是买下了。顺便买了大量的干粮和清水。当然了。付钱的是魅倾城。

都准备好了。二人骑着驼马终于进入了茫茫的沙漠。这里沒有漫天的黄沙。也沒有那火辣辣的毒太阳。远近的景色看上去犹如电影厂里布置的场景一般。甚至给了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而魅倾城在骑着驼马前行时。遇到了两队人马。都是骑着那种普通的马匹。飞快的从他们身边经过。那样子不像是走沙漠。到和去郊外旅游差不多。

“大师。为什么他们要骑马。而不骑驼马。”魅倾城看了看他们身下。那走得奇慢无比的驼马。心情郁闷到了极致。

“那是因为他们赶时间。我们又不着急。这样慢慢骑着驼马。欣赏着美丽的景色。不是很惬意的一件事么。须知。人活一世不必太辛苦。庸庸碌碌。忙忙活活的到头來还不是化作一杯黄土。不如趁着现在活着。多享受享受人生。多看看这些美景。”燃情突然和抽了风一样的附庸风雅起來。

魅倾城狠狠抽了抽眉角。欣赏美景。就这一望无际的沙漠。有什么好看的。

“大师。这沙漠一直都是这样么。沒有龙卷风。沒有沙暴之类的么。”魅倾城记得前生的沙漠可是很恐怖的。

“阿弥陀佛。有啊。你说的那些都有。不过却是五百年前了。至从傲鹰国迁都洛雅城之后。草原和沙漠的风暴之类的灾难都消失了。基本上。沙漠就和现在这个样子差不多。水源也很好寻找的。五百年前。我们身下的驼马可是很受欢迎的。也是度过沙漠的必备之物。现在么。也不过是一些观光和游玩的人骑出來转转而已。”老和尚的一句话气得魅倾城直翻白眼。

“我们是要赶路的。为什么弄了这么两个东西。还慢的要死。”魅倾城很生气。

“这个么。你不觉得这驼马坐着很舒服么。比骑马要舒服多了。不着急。不着急。我们慢慢走好了。”听了这话。魅倾城简直有种要掐死这和尚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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