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逃脱之王
这我不是第一次被追着跑路,我早已习惯了追逐与逃亡的日子,想在废土上生存,多少都得有些套路。
“子弹”的绰号不是别人白给的,那些赞叹我飞驰而过的人,他们大多是追在我后头吃灰的家伙。大部分的人总爱把功劳归结于我的那辆好车上,从不觉得自己的技术是有多烂。我非常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想法,在他们的脑海里,所有顶尖的逃脱高手都必须是一等一的赛车手。
我认识好几个车技比我高超的名人,诸如追日者莱恩、光速卡西、独眼龙李萌,他们都各自拥有过辉煌的经历。追日者莱恩迎着耀眼的太阳用他那火焰战车跃过了300码的悬崖;光速卡西他参加过无数的竞技车赛一生未尝败绩,他是竞技赛中的神;独眼龙李萌从来没有她追不上的劫匪,包括当年的我,这个右眼失明的女人一时间让所有劫掠者全都失了业。这些人全都是废土上成为过传奇的大人物,但值得一提的是,最后他们的结局却都相当可笑——被追杀者击毙。
我从没觉得自己的车技超越过他们,我甚至连200码的悬崖都不敢轻易尝试,也未曾获得过参加废都竞技车赛的资格,而那条独眼母龙更是用她的速度调戏过我。
我不得不说他们的车技的确了得,但在我的眼里,车技只能算是逃生技术里的一类而已,凤毛麟角。
我不去飞那悬崖完全是出于我的精神正常,没资格参加比赛是源自于我漠视一切规则,我也被独眼母龙超车过好几次,但她还是一辈子都逮不到我。
我的狙击水平其实不错,可我并不想让握着方向盘的兔子突然松开双手来跟我纠结那把狙击枪的主人是谁。我的左手背还在淌着血,幸好只是划破了道大口子,没打穿我的手骨,要不然连枪管都可能托不起来了,我迅速从驾驶室爬到了后排胖山姆的身边,脸色苍白的他还捂着自己的碎膝盖一个劲的呻吟,看起来是没法再战斗了,我理解不了不爱穿防弹衣的他为什么总那么激进。要知道,敬佩他是一码事,理解他又是另一码事,反正我不乐意跟他一样,下半辈子瘸着一条腿走路。后车窗的防弹玻璃碎的全是洞,改装店的老板曾建议我悍块刚板在后头,我虽嫌贵没理他,但还是花了大价钱让他装上了一个我自己设计的小玩意,我挪开胖子的腿,反正它已经废了,再哇哇大叫也治愈不了他的伤。几颗子又打穿防弹玻璃的子弹又从我的头顶上擦过,打在了前排兔子的钢盔上,子弹嵌在里面没钻进去,他吓得把头缩了下去,低到已顾不上前面的路了。我没时间管他,敌人要再追上来我迟早是得车毁人亡的。
“我下次一定得去改成电动的按钮。”
我自言自语地从杂物堆里拉出了一根红色的绳子,车尾底下的一个小装置被打开了几百颗三棱铁钉撒在了的路上。我听到了不断的泄气声,身后追着我们的好几辆车都被扎爆了轮胎,东倒西歪地撞在的公路两旁的峭壁上。我随手端起了一把冲锋枪趁乱架在后窗的破洞上朝着后头打。有几辆追车冲破了的阻碍继续死命地紧逼着朝我们射击,可很快我就让他们也成了路障,我的枪法恰恰是我逃脱的技术之一,这没有什么天赋可言,比起那些射不中我脑袋的废柴,我不过是更爱惜子弹罢了,我从不习惯疯狂的胡乱扫射,那样的打法在废土颠簸行驶的车子上根本就是一种赌博的行为。瞄准,点射,爆头这才是一套工整的杀人规范。我的目标很明确,专打他们驾驶座上的小子。
追兵的距离慢慢被拉开了,眼看我们就能冲出两边高地下的公路了,可糟糕的事发生了,它再一次对我证明了队友比强敌更可怕的道理——不知是哪个蠢蛋提前引爆了埋在公路旁的炸药,那些跟着我进入峡谷的皇帝车队大半都被炸了个底朝天,高地上如雨点般的子弹不停地射向公路上抵抗的敌人。没有驶出安全范围的我们也遭到了爆炸的冲击波,单手扶着方向盘的兔子根本控制不了高速打转的车身,我忘了自己在从车顶到车底一共滚了多少圈,我只记得当时的我被撞得头破血流。我艰难地从破碎的车窗里爬出来,还没等我站稳身子却又被一梭子弹给扑到在地,两辆敌人的战车冒着火冲出了轰鸣的峡谷,由于惯性的作用他们刹在远处停了下来,车里面一共冲出了八个人,他们装备精良手握突击步枪在车门边一起对着我射击。我疼得连滚带爬,艰难的挪回了四轮朝天的车后。他们感到很惊讶,难以置信吃了那么多发子弹的我还能活着,几个人略显谨慎,压低身子慢脚步朝我逼来。我不得不承认又是爱娜给我的防弹大衣帮了我一次大忙,要不然单凭我的防弹背心,脊椎早就不知碎了几回。
“山姆,还活着吗,递把枪给我。”山姆没有应答我的求助。
焦急的我卯足力气拽着变形的车门,一心想从里面摸把枪出来,可坚固的钢板纹丝不动。
“嘭!”
奇怪的事发生了,枪声来自我的身旁。
又是“嘭!”的一声。我偷偷探出脑袋从车后瞄了眼原本迎面逼来的敌人正迅速散开趴到了周围的石块后寻找掩护,两具尸体横躺在沙地上。
我这才想起了车里的兔子,我瞧了一眼前排,那小子正透着另一条缝隙用狙击枪瞄向敌人。
“臭小子!翻把枪出来给我!”
专注的他像没听见我说话似地又像前射了一发,子弹打中一颗刚被投出的手雷,“轰”的一声立马炸开了,石头后抛出它的那条胳膊还没缩回去就被带着炸上了天。
狡猾的敌人没再探出身子,一片沉寂,左前方的一堆碎石旁滚来了另一颗雷,兔子下意识的朝它开了一枪,不过爆炸声并没出现,它只是“嘶嘶嘶”的冒起了浓烟。
“是烟雾弹。”我锁紧眉头嘟囔道。
“我看不见他们了。”兔子终于开口说话了。
“快,从后面摸把枪出来给我。”
“不行,我被卡住了,摸不到后排!”
“该死。”我紧贴在车上,从靴子里抽出了匕首,高地那头传来的枪声太吵了,我没法听清向我这边走来的脚步声。
青烟四散到了我的周围,我意识到我必须主动出击,敌人知道我的位置,他们大可以绕到我的身后向我开火。
我钻进了雾里,凭着记忆摸向敌人刚才隐蔽的位置,突然,一个身影闪在了我的面前,我冲上去扭住他的脖子,朝他背后扎了一刀,但他坚固的防弹背心挡住了我的刀尖,此时另一个敌人跑了过来,就在他要对我开枪时,我猛地转过身子用缠着我的那人背部接住了子弹,被击中的男人身子软了下来,我迅速挥出匕首抹断他的脖子,抬起挂在他身后的微行冲锋枪把对面的男人给解决了。又一个敌人冲了过来,我矫健地在他射击前翻滚过浓雾一刀划裂了他的大腿,我挺起身子狠狠给弯下腰的他再补一刀。一阵枪声从我的左边传来,我立刻蹲下身从喷血的男人腰间拔出了一把手枪转身往开火的敌人头上连打数枪。车子的边上亮起了一束火光,但子弹没有朝我飞来。
“兔子!”
我一路狂奔对着那束火光不断射击,一个正向车内扫射的男人被我打翻在地,我扑过去按住他的脑门给了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