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掠夺灵魂
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不论是什么人,都有着迎来意外的可能。不论是权贵还是贫民,至少在死亡之后都是一样的,不论生前有多么大的功绩,在死了之后就只能够活在生者的记忆之中了。虽然说有些人会在青史上留名,但不论是好还是坏,所谓的历史都是由人来书写的,没有人可以做到完完全全的勾勒出逝者生前的样子。不论是丑化还是神化,在千年万年之后,哪怕是能够留下名字,在史书上写着的人物,早就已经不是当初活着的人的样子了。因此,死亡便是一切的终结,所有人,都会害怕死亡,都不想面临死亡。
死亡,是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名字,若是身旁有人不幸去世,那么所带来的便是悲痛。在现实世界活了二十多年,孟越的运气还算不错,二十多年的时间,并没有经历过直系亲属的死亡,虽然有一些能够叫出名字的人传来过死讯,但其实也仅仅有着死亡的概念而已。比如说这个人曾经在一起喝过酒,一起打过架,或者是一起上过学,对方死了,孟越心中会觉得这个人死了很可惜,会说出一些有感而发的话,若是死亡的原因比较进,比如说对方是溺死或者是横死之类的,孟越还会下意识的远离这些事情。但对于亲人死亡所带来的悲痛,孟越是不了解的,而且到了如今,孟越已经再也没有了解的机会了。
在曾经的世界里,虽然会死人,但是被谋杀致死的人却并不多,也不是说没有,而是要比意外少的太多太多。在现实世界之中,人们都由法律所捆绑着,从小接受的就是犯法要接受制裁的教育,若不是被逼到了一定的程度,没有人会想要去谋杀别人的,因为若是故意谋杀别人,那也等于是毁掉了自己的人生。当一个人被认定为谋杀致死,那么随之而来的便是犹如天罗地网一般的追查,然后,谋杀者面临的便是两条同样难以抉择的道路。一个是立刻投案自首,另一个,则是立刻潜逃,其实不论是哪一种,人生其实在谋杀别人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毁掉了。
都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都说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都说自首可以减轻罪孽,但只要自首了,人生就会被毁掉。获罪之后,不仅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更是要承担舆论上的压力,但这些都不是毁掉一个人的理由。如果表现良好,或者是有权有势,虽然是杀人,但是却可以死刑变无期,无期便有期,然后减刑,最后保外就医,还是可以保住一条命的。舆论压力虽然庞大,但是舆论这种东西来得快,去的也快,不论是多么大的一件事,只要过个几年,终究会平复下去,当时所发生的事情虽然不会被忘记,但是在大部分人记忆中只会记得案件的始末,而不会记住所有人的样貌,所以只要出狱之后安稳生活,其实舆论的影响并不能毁掉一个人。彻底毁掉一个人的,是时间。社会进步速度太快,只要超过五年时间不接受外界消息,便会和社会脱轨,到那个时候,便成了什么都不懂的人。最主要的是,在与社会脱节之后,找不到自己在世界上的坐标,然后就会产生病态心理,认为狱中才是真正的家,到那个时候,就只有重新入狱或者是自杀两条路可以走了,那才叫做真正的毁掉一个人。
有人说,杀人之后的感觉是恶心、恐惧、害怕、内疚等等情绪揉在一起的综合体,很多人受不了这种折磨陷入道旋涡之中,或者是自我内疚身形暴瘦毁掉生活,或者是担心被抓压力过大,甚至有可能在心中自我催眠产生幻觉看到所谓的鬼魂,还有可能自我放逐最后喜欢上杀戮的感觉。不论是哪一种情绪,其实杀人之后能够毁掉一个人的,终究逃不过两种因素,一个是外界的法律,一个是自己的良心。当两种压力结合到一起,最后造成的,便是压力过大所打来的心理问题,然后心理问题转变为生理问题的一个过程。
这其实是孟越第一次杀人。虽然在天机世界杀的人很多,但是在最开始的时候,孟越把自己当成天选之人,杀的是这个世界的土著,也就是俗称的NPC,人只要是能给自己良心一个解释,那么其实一切都不是那么的困难,堕落,是一个非常快的过程。而如今,这是孟越第一次杀死天选之人,不论是在游戏中还是在现实世界里,这个人都已经死去了,说实话,孟越的心中还是能够感受到恐惧的。那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虽然嘴贱,但肯定是罪不至死,虽然对于女子很残忍,去掠夺青楼女子的钱财,但那也不是孟越可以杀他的理由。一个人不管有多么充足的理由,只要是杀人,那就是结束了一个和自己完全对等的生命,这一点上不论是什么理由,都只能说服自己,而不能说服其他人。
孟越之所以恐惧,当然不是因为那个早就已经对自己失去了约束能力的法律,而是对于死亡的害怕。孟越杀人的时候,还有两名天选之人也在一旁,当人死了之后,所有的线索自然而然的便指到了孟越的头上。不用想也知道,到时候必然会有一大批的天选之人想要调查的明明白白,毕竟这也关系到他们的生死存亡。若是这些人发现了孟越的存在,那么以天选之人之间的联系,孟越必然会成为所有天选之人的目标,那等待孟越的,便是近乎没有休止的追杀。而且最主要的,是路易斯完全知道孟越的底细,若是路易斯把这个消息放出去,那等待孟越的便是最坏的结果。
在接受路易斯的请求之前,孟越不是没有想到这个结果,但是不论是路易斯站不站出来,孟越都要实验一下自身究竟能不能杀死天选之人,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如今只不过是把这个时间提前了一些而已。无论怎么想,此时都已经有了把柄被路易斯抓在手中,只要想到这一点,孟越就感觉心里十分的不舒服。不过也罢,这件事情虽然对于孟越有着威胁,但却还不能让孟越对路易斯言听计从,因为说到底,孟越只是担心这个消息传出去,无数天选之人的追杀而已。目前来看,孟越有着吞天决这种可以改变自身外貌的奇门功法,还有着人皇这个随时可以改变身份的靠山,林灵儿与道音两个战斗力强悍的护法,手中还有青天养掌控的军队和孟远的情报系统,哪怕是发展到最坏的程度,孟越也有着足够的底牌进行自保。不过,确实比较麻烦。
仔细想了想,孟越也就释然了,毕竟任何事情都有着好坏两个方面。对于路易斯来说,这个把柄可以让他放心的与孟越沟通,算是拉近了两个人的关系,只要孟越不做出什么威胁到路易斯的事情,估计路易斯也不会傻到主动来招惹孟越。毕竟路易斯是天选之人,孟越已经变成了个这个世界的土著,两个人有着完全不一样的追求,根本就没有利益的冲突,完全不用撕破脸。最主要的,是哪怕是这个消息放出去,对于路易斯来说也捞不到任何的好处,虽然所有的天选之人会对路易斯报以感谢,但若是说谢谢能当钱花,这个世界早就是有礼貌人的天下了。可事实上,有礼貌的人,多半混不过腹黑和脸皮厚的人。
没有了法律的约束,孟越感觉自己好像是回到了很久远的侠客时代,当然,孟越的所作所为与侠客毫无任何关联,只不过如今的孟越和传说中的侠客,倒是也有着不少的共同之处。比如说身旁有不止一名女子作陪,有不用自己担心的财物问题,可以随意的出手杀人,而且还有着背景。这么算起来,孟越这个杀人犯,其实和侠客的区别并不是特别的大。只不过孟越杀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侠客杀人,则是为了天下苍生。
击杀了第一名天选之人,孟越最深的感受便是自己的力量终于有了再一次的提升,自从紫府被五行阵图撑碎之后,孟越的修行便进入了瓶颈期。一般来说,修行的前四阶是炼骨淬体,随后便是修建紫府找到属于自己的属性。而炼骨淬体并没有上限,可以一直强化下去,但却不能显著的提升实力,而是慢慢的提升自身的力量、速度、还有抗击打能力而已,说白了,终究是锦上添花的修行方式。若是想有着充足的进步,那必然是找到属于自己的属性,然后找到与自身属性相契合的洞天福地,把识海和自身属性转化一致,这样一来不论是淬炼炼骨还是自身的实力,都会有着质的的飞跃。
可问题是,孟越刚刚修建完紫府,紫府便被炎狼之王的力量给撑爆了。随后代替紫府出现的五行阵图,则和以往的修炼方式完全不同。如果说修行者是沟通天地,借天地力量强大自身,战斗的时候借助天地之威的话,那么五行阵图便是自身修为天地,自身强则万法强。因此,一般的修行方式是沟通天地灵气淬炼自身,吸收天地灵气。而五行阵图则是自行成为一个循环,不论天地灵气多么的雄厚,也丝毫找不到和五行阵图契合的地方,这就使得孟越根本不知道从何才能够下手修炼。
可是当那名天选之人被孟越的吞天决吞噬之后,孟越便能够感觉到,五行阵图之中木区域有着极为微薄的力量开始运转了起来,这不得不让孟越惊讶。仔细想想,孟越也就找到了理由。这五行阵图乃是由吞天决吞噬炎狼之王之后形成的,若是想要修炼,那自然还是要用吞天决才可以。这么算起来,以后也不用辛苦的修行了,反正五行阵图之中包含五种属性,这五种基本属性乃是构成天地的基本元素,只要是生灵,自身必然会携带有能量的,只要一直进行吞噬,孟越的力量自然会越来越强。
而且最让孟越惊喜的,则是那已经足足有将近一年没有进化的傀儡竟然再一次进化了。当初孟越由天选之人成为山贼,得到来的第一个技能便是召唤傀儡,随着孟越的进阶,召唤出来的傀儡也是越来越多。可当孟越变成了天选之人之后,所以的技能都失去了提示,化为了一股股力量潜伏在孟越的身体之中,孟越虽然能够感受的道这股力量的存在,但是却并不知道如何才能够使用。随着修为的加深,孟越终于再一次找回了属于自己的力量,并且再一次拿到了山贼的权限,只是没有了天选之人的身份最为前提,不论是权限还是技能,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的山贼权限变为了一张纸,虽然仍然存在孟越的识海之中不会丢失,但是却再也没有了晋级的提示,虽然还能够掌控所有下属的生死,但是却找不到了进阶的路,让孟越很是迷茫。最主要的,是那个咋换傀儡的技能,这个技能不止一次帮助孟越在生死存亡的时候悍然翻盘,完全可以说是孟越的杀手锏。可如今的召唤傀儡召唤的已经不是山贼傀儡,而是一只如同软泥怪的存在。这只软泥怪的战斗力孟越试验过,虽然召唤出来的速度极快,但却机会不具备任何的战斗能力,唯一有点用处的,就是这家伙根本杀不死,不论被戳成什么样子,都能够软软趴趴的再一次恢复到一瘫软泥的程度。
但是经过这一次的杀戮,孟越所召唤出来的软泥怪终于变幻了形态,变成了,稍微干爽一点的软泥了……虽然并不是什么很大的强化,但孟越至少看出了强化的门道。看起来,若是想继续把这只软泥怪强化下去,就只能击杀更多的天选之人了!把那些天选之人彻底杀死,然后掠夺他们的灵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