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设立法庭
只是现在,大明的发展日新月异,旧的大明律显然已经是有些不适应这个朝代的发展了,制定和颁布新的大明律势在必行,而且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当然,朱厚照要大修大明律之事自然又成为了一个官员与皇帝之间争论的焦点,对于朱厚照的所作所为,内阁与诸位大明官员之间实际上早已有了心理准备,只是他们没有想到,朱厚照居然要变祖宗之法,修祖宗留下来的律法,这在他们这些官员看来,实在是有辱祖宗先恩。
朱厚照看着那从通政司送来的,可以堆满半个万寿宫的奏折,忍不住的摇了摇头,这还真是一件令人感到头疼的事情啊!朱厚照甚感纳闷,怎么自己所做的每一步都会有官员阻挠呢!
不过再多的人阻扰,朱厚照也坚定要把大明律的修改也必须进行下去,符合大明今后发展和世界进步的律法,自然应当是与时俱进的律法,而不是守着老祖宗的那三两句话不放,这非但不是对老祖宗的尊敬,恰恰相反,这样反倒是对老祖宗定下那些律法的误解。
除了修改大明律之外,朱厚照还在京师设立了法庭,这是一个新鲜玩意儿,许多老百姓都对此十分感兴趣,他们想不明白何为法庭,为什么要设立这个东西。
朱厚照此举自然是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配合大明律的修改而行的,他随后命人将法庭的作用以及今后司法权的分立写在了黄纸上,放到京师州府衙门门口供人详读。
这不是朱厚照在开玩笑,也不是朱厚照有意要剥夺州府的司法权,而是因为权力过于集中容易产生**,而且对于大明今后的发展也是大为不利。
不用细说,法庭的设立也是一件大事,而且是十分震撼的大事,诸多官员在他们还没有从陛下要修改大明律的震撼之中走出来时,法庭的设立又是一件令他们感到蒙蔽的事情,何止是朝廷的官员,甚至于当许多老百姓得知打官司要到法庭之时,他们全都惊呆了,那这样的话还要衙门何用啊?
所谓破家知府,灭门县令!判决官司的权力是地方主官最大的权力。没有了判决官司的权力,他们这些地方官还怎么上下其手弄银子?谁还来孝敬他们?他们以后还干些什么?就埋头搞建设搞水利?朝廷要把它们从父母官,变成手上没权的空架子?
别说是地方官员了,就是中央官员也都对朱厚照的命令甚感纳闷,皇帝陛下这到底是要做什么?非要将祖宗之法全部改变了才算完吗?
不过没等到这些官员们上书劝阻皇帝陛下,《大明日报》就开始长篇累赘的论述法庭存在的必要性和分权的必要性了,同时,为了显示这种做法的正确性,有些地方的知府可就倒了霉了,《大明日报》将东厂探知的他们的龌龊事发在了报纸的第二版面上,标题十分劲爆,比如《武知府,家养小妾,居然还强抢夺民女为妾,嘴脸令人发指!》,《知府刘定远三年收受士绅二万余两,助其逃税!》等。
这样一来,本来陛下只是在京师设立了法庭,还没有完全将其推向全国,但是许多地方都已经仿照陛下的做法由上级官员开始督促下级设立法庭,以图给陛下留下一个好印象。
而且老百姓们本来对设立法庭之事并不上心,但是当他们从《大明日报》上得知了这些劲爆消息之后,一个个都抱着看热闹的心里去衙门那里观望这些事情的后续发展。
这正是朱厚照所想要的结果,他立即命由京官所组成的法官团队公开审理那些官员,借此使得民众们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庭知识,同时为了使得其它地区的百姓也能知道这些情况,朱厚照还特命《大明日报》全程报道审理过程和结果。
经过此事,许多老百姓对于法庭的设立和将各地方官权力的分散有了一个新的认知,他们虽然大多都不对此表态,但是在心底里是默认陛下的这种做法的,有些士绅虽然想为知府或者是知县“伸张正义”,但是实际上,在《大明日报》接连报道之下,他们也开始思考其朝廷的这些措施是否应该在全国进行推广了。
为了加深此事对大明的影响,在公开审理并经过《大明日报》报道的法庭第一起案件之后,《京城快报》开始报道顺天府尹卓文琰遵照皇帝陛下旨意,在大兴设立的大兴县法庭上审理民事案件的情况。
由于法庭的试点地区是京师,所以《京城快报》对法庭的建制报道的更为详细一点,按照朱厚照的旨意,法庭设立分为:基层法庭,中级法庭,高级法庭和最高级法庭四级,但是基层法庭不得出现基层字样,应当以县衙名称命名,比如大兴县法庭。
现在《京城快报》所报道的案件是和民众息息相关的,使得全民对法庭的认知热情和对《京城快报》的购买热情大增,那么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呢?且看《京城快报》对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审理情况的全程报道。
王三力是顺天府大兴县的农民。
弘治十五年之时,因为被衙役欺压,他每年爬起来交纳的田赋都在不断增加,到最后每亩田每年要交一斗九升的田赋。他那时候被衙役欺压得十分贫困,过年都吃不上一口肉,就带着田地投献到同乡的袁老爷家了。
袁老爷是秀才出身,和县衙门里的户房吏司有交情,是不用交田赋的。王三力带着田地投献袁老爷后,田地就变成袁老爷的私产,但还是给王三力耕作。王三力每年每亩地交纳一斗四升地的地租给袁老爷。
当时袁老爷和王三力都十分高兴,毕竟这是对双方都算是有利的事情,于是王三力签了地契把田地送给了袁老爷。
虽然土地不再属于王三力,但至少每亩地少交出去五升粮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