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汉奸媳妇(二)
虽然程子强对惠子的不感冒却好似让她很痛苦。可她依仗着有程亚元撑腰。也颇有些脾气。程子强的性格比当年的程亚元强硬的多。想要硬给他办婚事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惠子也是出过洋的人。又深爱程子强。于是即便是沒结婚也做了夫人打扮。并且开始逐步接管程家的家事。而程亚元乐得有人帮这个忙。越发觉得这个儿媳妇温淑娴良。无论心底智慧和当年自己的丑妻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骂儿子身在福中不知福无数回。不信就眼看着事实吧。虽说家里有仆役可上街采办。下厨做饭。扫地抹桌。洗洗刷刷。全由惠子操劳打理。也学足了倭国型的贤妻良母。鞠躬如也。低声碎步。温良恭俭让。
可单单接管了程家的家事其实也不能算是完整的程家媳妇。毕竟这些家事一个能干的管家也做的來。只有和程子强园了房。若是再生上一男半女自然是再好不过了。惠子留学日本多年。也学了不少异国风情。悄悄地钻进程子强被窝里去几回。可都被程子强不顾半夜三更地赶了出來。程亚元见惠子委屈地哭。也暗地里帮忙。趁惠子去程子强房间的时候干脆一把锁把两个人反锁在屋里。可也不顶事。程子强说不干就不干。任凭惠子千般风情。他还是巍然不动。惹的惠子哭完了就拿手下的仆人撒气。
程亚元在忍耐了半年之后。决定向程子强施加压力。在他眼里儿子在外飘零的太久。却沒有学到什么好东西。在他看來。惠子简直就是贤妻良母的典范。儿子如此的不知趣。实在有失程家门风(他似乎忘记了当初自己的所作所为了。)
程子强被父亲如此的对待。心中也很不痛快。他毕竟是在一个民主自由的环境中长大的。回国前也曾经想到过。也许集中不同的文化背景的冲击。会让他不习惯。好专门恶补了几天华夏文化。特别是如何对待父母方面。什么父为子纲。不孝有三一类的老古董东西。原以为自己经过这么一恶补。在忍让一下。父亲毕竟也是留过学的人。想保持家庭和睦不是难事。可现实却和他完全想的不同。父亲的思想怎么看也不像是接受了现代文明教育的人。满脑子的封建传统比前朝的几位老秀才还古董。更不能容忍的是。惠子到处自称是程子强的妻子。也诉说了他的不少不是。有天來了几个倭国领事馆的人把他被拉到日本使馆去谈话。这一谈才知道。原來惠子早就加入了倭国国籍。领事馆的人认为身为倭国国民的惠子受到了程子强的虐待。所以前來出头。弄得程子强哭笑不得。
其实程子强此时对倭国人沒什么反感。对于华夏人加入倭国国籍也不在乎。这是个人的选择嘛。往远里说。当年在四十三步兵团里也有不少倭国国籍的人。大家相处的还是不错的。可闹到这一步实在是过分。程子强按捺不住。就把原本的一切和倭国领事馆的人说了。若说倭国领事馆的人也还真敬业。前后调查了一个多月。又吧两人都叫了过去。对程子强好言相劝。同时把惠子训斥了一顿。程子强趁机提出要和丑基尼领事馆的人取得联系。倭国领事馆的人也帮了这个忙。不过可惜的很。程子强拿不出相关的证明來。(所有证明都被程亚元沒收了)”要证明程子强具有丑基尼公民身份要查国内的宣誓档案原稿。这一來一去时间就耽搁的久了。等一切都查办妥当了。又过了三四个月。可鉴于程亚元的声望。丑基尼领事馆不能给程子强很多的帮助。只是承诺随时补发他的回国护照。
程子强此时已经忍无可忍了。当即补领了护照。可身上被搜刮的镚子儿沒有。附近的任何一家单位企业也碍于程亚元的面子不敢给他工作。程子强无奈。厚着脸皮找丑基尼领事馆的一位秘书借了一点钱。一路北上。途中也免不了和父亲的人斗智斗勇。最后來到了东四省的临海市。完成了“千里逃婚”的壮举。
可临海也有程亚元的生意。在这里程亚元的势力虽然沒家乡一带大。可也足以堵住程子强的路。好在程子强此时也学乖。一听说父亲在这里也有生意。干脆隐姓埋名地做起了苦力。反正对于自幼在牧场打工的程子强來说。什么工作都是平等的。只要凑够一张会丑基尼的船票钱。做什么都行。
这次重回老家。惠子比谁都高兴。特别是听说了程子强也开始为倭国人效力的时候。虽然同样是飘零海外十余年。惠子却早把自己当成了倭国人。坚信只有倭国的强大才是亚细亚洲的强大。公公程亚元自然是个识时务的豪杰。丈夫程子强能力出众所以也应该为倭国效力才是。与之想必。程子强虽然也加入了丑基尼的国籍。学了一身欧罗巴风气。但骨子里对祖国华夏还是有一腔热血的。即使是程亚元也一直对外声称自己是华夏人。正所谓同样是汉奸。里面还分品种啊。
对于程子强搬到办公室去住的事。惠子并不太在意。既然程子强连汉奸都可以做。为什么就不能做惠子的丈夫呢。她要做的就是在众人面前继续摆出一副贤妻的形象來。时间一久。舆论环境自然就对她有力了。于是她就经常以程子强妻子的姿态出现在程子强的办公室里。首先是一日三餐的送饭。其次是收拾打理床铺和办公室卫生。低眉顺眼的。也不干涉程子强的公事。这样一來还真有效果。弄得程子强倒仿佛是个不近人情的人了。
对此程子强采取了“忍”的策略。汉奸都当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人不下來的呢。不过在工作事务上程子强依旧是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狠办了几件倭国人的案子。最高的居然判到了死刑。最著名的就是“谢忠义谋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