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万国朝会(十四)
第二天一早,罗士信草草吃过早点,也沒有披挂盔甲,只穿了一身深色武生袍,带上镔铁霸王枪,先去了趟长孙府,会同大舅哥长孙无忌,两人一起奔城西校场而去,
城西校场其实就是一片很大很大的空地,稍加人工整理以后就作为西城守城军点兵和练兵的地方,平时军队并不驻扎于此,因此这里也沒人看守,
寒冬时节,天亮得本來就很晚,辰时才刚刚放亮,再赶上今天阴云密布,所以两人來到城西时天空依然是黑漆漆的,不过罗士信目力很好,未入校场,就远远看见一人一骑伫立在校场中央,來到近处再细观瞧,那不正是冷面寒枪罗成罗少保吗,
罗成今天一身皆白,上穿乳白武生袍,下穿白裤,足蹬乳白虎头战靴,胯下西方小白龙,马鞍桥悬挂精钢打造的五钩神飞枪,打眼儿一看,好不威风潇洒,
罗成向长孙无忌微微一颔首,算是打过招呼,然后向罗士信一抱拳,道:
“天赐将军,辰时已过,你迟到了...”
罗士信抬头看了看阴沉沉的天空,微微一笑,道:“天阴,沒看准时辰,罗少保來得倒真是准时呀,”
“我一向如此...”,罗成冷冷回了一句,然后摘下马鞍桥上的五钩神飞枪,道:“天赐将军,我们这就开始吧...”
“不等建成公子和世民公子吗,他们沒來,谁做见证人呢,”
“你我比试,输赢自在心中,要别人见证作甚,”,罗成把弄着手中精钢枪,不以为然道:“再说了,长孙公子不能做见证人吗,”
“这是我大舅子,罗少保要是不介意,我沒意见,”
“无妨...哈,”,言罢罗成猛地一调马头,催马冲出百步开外,抖了抖手中钢枪,高声道:
“天赐将军,來吧,”
像罗成这样孤傲自负的性格,目中无人,他还真不稀罕借着打败罗士信而成名,挑战罗士信,无非是要证明自己的价值,而罗士信接受挑战,也就是想杀杀这狂小子的锐气,所以就像罗成所说,有沒有见证人根本无所谓,
罗士信摘下镔铁霸王枪,一催胯下追风,來到另一边,用大枪遥指罗成,道:“切磋而已,罗少保别太当真了,”
“少废话,看枪,”,罗成双手持枪,只以两腿控马,冲着罗士信疾驰而來,
“來得好,哈,”
嘴上说是别当真,可对手是以毒辣出名的冷面寒枪罗少保,罗士信就算自信罗成不是自己的对手,却也不敢掉以轻心,
罗士信同样双腿控马,两手执枪,迎着罗成疾驰而至,甫一照面,罗士信就以雷霆之势使出一招泰山压顶,想要凭借自己的神力先声夺人,
“天赐大将”神力可以匹敌“天宝大将”宇文成都,这在大兴早已传开,并不是什么秘密,罗成虽然自负骄狂,却不是沒有理智的人,他清楚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懂得扬长避短的道理,他见罗士信一枪呼啸着照头顶劈來,知道不能硬架,而躲闪则会失去先手,于是他把五钩神飞枪一探,索性以攻为守,一枪刺向罗士信右手手腕,
镔铁霸王枪够快,五钩神飞枪也不慢,罗士信无奈,只得回枪來架,依然想用霸王枪去磕罗成手中的神飞枪,罗士信变招,罗成马上也跟着变招,猛地抽回五钩神飞枪,然后闪电般再出一枪,直刺向罗士信的哽嗓咽喉,
罗成这一枪不仅出招快,而且设计也够毒辣,他这一枪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刺中罗士信,当然罗成也知道这一枪根本刺不中罗士信,他这一招的高明之处,是在于这一枪的后手招,罗成手中兵刃之所以叫五钩神飞枪,是因为枪缨之内藏有五支精钢打造的倒弯钩,从外面看不出來,每一根弯钩都锋利无比,不仅可以勾敌人的兵器,同样也可以伤人,
罗士信见五钩神飞枪好像吐着信子的毒蛇般向自己咽喉处袭來,本能的向马侧一倾,让过枪锋,眼角余光中却发现罗成枪缨中寒光隐闪,罗士信心中一惊,猛地想起五钩神飞枪中暗藏的玄机,
此时罗成的五钩神飞枪已经回撤,说话间暗钩就要刮到罗士信,如果被钩子钩到,就算罗成并不打算要了自己的性命,但挂彩也是免不了的,
失节是小,面子是大,千钧一发之际,罗士信急中生智,左脚松开马镫,重心向右扑去,把大半个身子藏在追风的右侧,凭借高超的骑术,躲过罗成这“回枪一钩”,
两马相错而过,两人已经数次变招,再次调转马头,两人都不由得重新评估对手的实力,尤其是罗成,他自信的一招“杀手钩”,竟然被罗士信给躲过去了,如果不是罗士信事先知道五钩神飞枪的玄机,那罗士信的反应也太快了,
“天赐大将果然名不虚传,看招,”,罗成嘴上赞了一句,手上却是不停,一催西方小白龙,再一次冲向罗士信,
罗士信也放下先前对罗成轻视的心态,抖擞精神,和罗成斗在一处,
寒风凛冽,空旷的大校场上,一边是白马白袍银枪罗少保,枪法精妙毒辣;一边是黑马黑袍黑枪罗太保,出招霸道强横,两人一时间打得难分难解,转眼过去十几个照面,
罗成的枪法系家传所來,经过数代人在实战中的锤炼和改进,论技法已经无可挑剔,而罗成天资聪颖,人又勤奋,再加上这人天性心狠手辣,所以一套罗家枪法在罗成手里耍起來,可以说是出神入化,臻于完美,罗士信的“破军”枪法属于大规模杀伤技能,更适于冲锋陷阵,论细活儿自然跟罗家枪法沒得比,不过罗士信有一个非人类的优势,,近乎无穷尽的体力,
罗成可以凭花哨的技巧化解罗士信的怪力,可是对于罗士信近乎无穷的体力却是无语了,十几个回合过去,罗成已经渐渐体力不支,额角早已见了汗,而罗士信那只怪物却越打越起劲,丝毫看不出累的意思,罗成心里犯了合计,照这样打下去,就算罗成不被罗士信击败,也得活活被他拖垮,
稍一寻思,罗成也发了狠劲儿,把心一横,就打算使出罗家枪法中最厉害,也是最毒辣的一招,,回马枪,
所谓回马枪,就是在两马相错而过的一瞬间,放开一侧马镫,整个身子偏向敌方一侧,一手控缰,一手持枪,整个身体扭转将近一百八十度,回手刺出一枪,如此难使的一招,能练成已经很是不易,更不要说收放自如,所以回马枪属于杀敌绝技,出招必伤人,根本把握不住尺度,
不过现在的罗成已经有点玩儿激了,也不考虑什么后果,趁着再一次错马的机会,左脚弃蹬,反手就是一枪,
罗家枪法中最厉害的一招就是回马枪,如果历史不发生变轨,杨林最终就会死在罗成的回马枪下,如此绝招,罗士信怎能不做提防,尤其是刚刚这一回合,罗成目露凶光,杀机毕现,罗士信就猜到罗成要出杀招,暗中提起了十二分小心,
果不其然,两马相错,罗士信就感到背后杀气突至,因为心里早有准备,所以罗士信并不甚慌张,从容回枪相架,用霸王枪枪杆压住五钩神飞枪,
当,,
噗通,,
说时迟那时快,一枪沒有刺中敌人,罗成便想撤枪,可惜事与愿违,罗士信大枪压住五钩神飞枪,罗成往回一收枪,藏于枪缨中的倒钩不可避免钩的住了霸王枪的枪杆,此时两马速度极快,而且罗成现在整个身子都在马的一侧,在巨大拉力的作用下,罗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重心,被拖落马下,
或许使用回马枪时姿势太过怪异,也或许是罗成太过倒霉,总之罗成落马时脸先着了地,由于马速太快,惯性之下,罗成还在地上滑出十数步,这下事情悲剧了,罗成原本比大姑娘也不逊色多少的嫩脸蛋被活生生跄掉一大块皮肉,鲜血直流,
“罗成...罗贤弟...”
“罗少保...”
刚刚罗士信和罗成大战的时候,李世民、李建成、柴绍和杜如晦四人已经结伴而來,不过场中两人激战正酣,李世民等人也沒出声打扰,此刻见罗成落马受伤,众人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情况,呼的一下全扑了上,
“吓,罗少保...罗少保...”
罗士信也沒想到这样的结果,要知道罗成也是有背景的人物,如果就这么挂了,他麻烦也不小,罗士信赶忙挂起长枪,下马疾跑几步,來到罗成跟前,仔细一看,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就见罗成现在的造型狼狈极了,满脸是血,左脸颊皮开肉绽,一摔之下,罗成还有点轻微脑震荡,此刻神智有些不清楚,但却因为疼痛而不住的低声呻吟,
“世民兄,罗少保怎样,”
李世民从自己袖袍上撕下一块丝布,正在给罗成止血,闻言摇了摇头,道:
“虽然是皮外伤,但恐怕要破相了...”
得,又闯祸了,罗士信现在这个后悔,昨天怎么就那么冲动接受挑战了呢,刀枪不长眼,谁伤了谁都不是事儿啊,
“啊,我的脸,”
这时候,罗成也清醒了过來,他本能的摸了摸自己的左脸颊,不由得一声惊呼,帅哥对容貌的惜爱并不亚于姑娘家,发现自己有毁容的危险,罗成当时就慌了神儿,抓着身旁的李世民,焦急问道:
“世民兄,我的脸怎么样了,”
“嗯...是皮外伤,贤弟你也别着急,当务之急是快些去看大夫...我在大兴认识一个名医,对外伤很拿手,我领你去他那里...”
“多谢世民兄,那我们赶快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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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罗成等人离去的背影,罗士信不由暗自叹息一声,从罗成临走时怨毒的眼神他就看了出來,今天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看样子罗成不会善罢甘休,”,长孙无忌幽幽一叹,不无埋怨道:“妹夫你昨天就不应该应下他的挑战,现在出事了吧,”
“现在说啥都晚了...”,罗士信苦苦一笑,道:“看來我得尽快离开大兴,领军府衙门的事刚了,这要是再传到我义父耳朵里,那我的麻烦可就大了...”
...............
辞别长孙无忌,罗士信直接按地址找去了沈法兴在大兴的宅子,
沈家别宅就坐落在大安坊内,这里聚居了不少的富甲商客,沈家虽然财力雄厚,但大兴的别宅却不甚显眼,
沈家的产业大部分集中于南方,大兴和关中其他地方的据点儿大都是为了采办货物而设,不过自去岁隋军灭吐谷浑,抢回丝绸之路以后,沈法兴就看出和西方世界通商的巨大利益,于是将不少商业转移到大兴,
向门丁报过姓名,不多时就从府里迎出來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平时沈法兴不在的时候,这处别宅就由这个管家负责看着,
“您就是姑爷,哎呦,姑爷快府里请...”,这管家虽然沒见过罗士信,却早已从老爷沈法兴那里听说过罗士信的名号,知道他是沈家姑爷,所以态度殷勤得很,
“你是...”
“啊,回姑爷,小的也姓沈,叫沈国恩,就是这处别宅的管家...”,管家给罗士信斟上一杯茶水,点头哈腰道,
“哦...沈老爷呢,”
“姑爷來的不巧,老爷今天早早就出门了,”
“那我岳父何时能回來,”
“这个就不好说了...”,沈国恩寻思片刻,道:“姑爷要是找老爷有事,小的这就派人去找老爷...”
“管家,管家...”,沈国恩正和罗士信说着话,这时从外面跑进一个家丁,向沈国恩禀报道:“老爷派人送信回來,他要管家马上腾出一个院子,他带着一个车队这就要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