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突破口与不友好的交流
小混混先朝城池正门走去,那边地上趴在的官兵离他比较近。
在走过城门的时候,他不由自主的放慢了脚步。
都说“不到长城非好汉”,自认为“好汉”的小混混也是有梦想的,他的梦想就是亲身去看一下长城,当一回“好汉”。
作为曾经的小城市菜市场的一霸,走到哪里都有人请客,在当地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活得那是相当逍遥自在。
可惜就是口袋紧了些,基本没什么钱,也就无法实现当“好汉”的梦想了。
而且那个小城市的历史并不久,所以小混混连一个古建筑都没亲眼见过,只在网络上瞻仰过。
不过,在现实中一直无法实现的梦想,想不到在轮回世界里,竟实现了部分。
面前的城池不大,对比起网络上的那些硕大城池,是麻雀般小,但五脏俱全,该有的都有。
而且是没有被任何现代气息侵蚀的,原滋原味的古城。
不论是那厚实的镶铁木城门,还是坚固的青砖城墙,无不透露着历史的气息,那是古人的智慧啊!
抬头望着四五米高的大城门,小混混有点痴了。
这时,在不远处的史密斯,放下手中已经捆得严严实实的官兵,喊道:
“小凡,干什么呢?快去把人拖过来啊,等下我们还的忙呢?”
听到史密斯喊话的小混混,打了个激灵,心想:“我这是怎么了,还是快去拖人吧!万一人还没死呢!”
(无处不在、演化出这方世界的边画:‘耶,终于通过这个生灵找到突破口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处**处破,无伤突破了这生灵灵魂上的,封锁记忆的规则。
以此为基础,可以更快的无伤解析那规则,很快,我就可以取得那规则的最高权限,
到时我就可以更好的设计这个攻城游戏了,哈哈哈。’)
走过城门,走到城墙拐角的位置,小混混看到了要拖回去的第一个官兵。
那个官兵扑倒在地,脸朝一边,双眼紧闭,像死人般没有任何动静。
旁边是一把长铁刀,刀上无血,但刀柄上有血,对应的,那个官兵后脑勺上有血。
应该是被飞来的刀柄击中了后脑勺,也不知死了没?
为了防止阴沟里翻船,小混混先将长铁刀捡起别在皮带上,然后小心的用脚将那官兵翻过身来,最后抓着脚拖向史密斯那边。
在一群被牢牢捆住官兵的咒骂声中,将其交给了情侣男女。
一会儿,小混混来到另一个官兵所在的丛林里。
这个官兵就比较惨了,侧躺在地,一身古装至少有一半被血浸湿,地上还有一小滩血迹,周围的灌木上也有血迹,整个一凶杀现场。
小混混相信这个人肯定无反抗之力了,所以他直接上前抓住那人腋下,将他拖了回去。
在拖的途中,小混混也大致看清史密斯打的两枪在什么位置了,一枪应该是小腿,另一枪应该是大腿。
都不是什么致命伤,只是这人在中枪后没有处理,还爬了几下,运动中失血过多,所以昏死过去。
看着那人的惨状,小混混既有点同情也有点庆幸。
庆幸史密斯是他们的老大,庆幸他们的热武器枪械是如此的强大,肯定可以平安度过在这个古代世界的三天。
而那被拖的官兵还在流血,因此拖过的地上都有血迹,看起来触目惊心。
这也引来其他官兵的厉声痛骂,每一句痛骂中都饱含着深刻的感情,都是些“混蛋”“龟儿子”之类的话。
不过,小混混也没往心里去。
这些人都这么倒霉了,实在没必要落井下石,相反,小混混还有点同情他们:
‘才被一群逃兵打伤赶出城池,又误会我们,被老大打成这样,真够倒霉的’。
连小混混都同情他们,善良的情侣男女更别说了。
情侣男在捆绑他们的时候,在能捆住的前提下都没捆得太紧,还尽量避开了他们身上的伤口,以免让他们伤上加伤。
情侣女则是比较关照那些重伤员,特别是本来就重伤的夫长和被史密斯亲自抓回来的三个,又是止血又是包扎的。
史密斯看着情侣男女忙忙碌碌的照顾那些人,也没说什么,他并不是一个嗜杀之人。
且只要没死人,就还有商量的余地,不会把关系弄得太僵,方便等下的拷问。
史密斯在一旁思考了片刻,走到坐在地上的夫长面前蹲下,说:
“现在知道,我如果想对你们不利,完全没必要躲在暗处了吧!光明正大的来,你们也顶不住,我们对你们真的没有恶意。”
没等那夫长说话,旁边的一个官兵唾弃道:
“如果不是我们受伤颇重,还没了武器,你能如此轻易的打败我们,还光明正大,你们这些尸魔就是无……”
夫长开口喝住那人,道:“别和尸魔废话,反正落在尸魔手中也难逃一死,死我们也要做英雄,别想套我们的情报。”
说完闭上眼睛把头扭向一边,其他官兵见到也有样学样,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样子。
之后,不管史密斯说什么问什么都装作没听到,一点也不给史密斯面子。
小混混走到史密斯旁边开口道:“老大,他们这么嘴硬,要不要给他们点厉害尝尝?”
史密斯摇摇头,心想:
‘这人刚才的意思就是反正要死,一点情报也不会泄漏,反之,只要能活,情报什么的还是可以商量的,但一开始就让步的话,后面就不好进行了,先礼后兵吧!’
想完,史密斯走到情侣男旁边,说:“丰泽,你去试试。”
得到指令的情侣男,先做了几下奇怪的拍灰动作,然后迈着有模有样的书生步,走到那群官兵面前,作了一个揖,道:
“各位大哥,刚才得罪了,实在是因为你们冤枉我们是尸魔,这可是要命的误会,为了防止你们叫人来,错把误会当成事实,我们才不得不出此下策,敬请原谅。”
说完情侣男又作了一揖,可他面前的夫长就“哼”了一声,还是没有搭话。
之后情侣男好说歹说,但对方还是不理他不信他。
在史密斯准备换一个新人刷人生经验的时候,情侣男灵机一动。
言:“虽然我并不知道你所说的尸魔是什么样子,但是肯定有一些尸体的特征,可是你看我”
说完,情侣男将脸凑过去,指着脸道:“大哥,你看,我的脸蛋红润,皮肤白皙有光泽,哪里有尸体的特征。”
又挽起袖子,指着自己的手臂,道:“大哥,你看,很健康对吧,还有脉搏呢!”
说着,又把手臂放在被反手捆绑夫长的额头处。
情侣男有点失礼的行为没有激怒那夫长,而是“咦”了一声,终于开口说话了:“还真有脉搏,莫非真是误会。”
然后那夫长细细端详了情侣男片刻,不确定的说:
“如此看来,你还真不是尸魔,可是,你们身上的味道的确有一股子尸臭味啊?”
经夫长一说,轮回者们恍然大悟,他们刚从一个到处是尸体的世界回归,身上沾点臭味再说难免,或许这就是误会的根由吧!
比较在意身上味道的职场大妈,赶忙嗅一嗅两个衣袖,奇怪的问情侣女:
“雪妹妹,我怎么没闻到身上有味道呢?快,帮我闻闻,哪里有?想到穿着一件臭衣服,就浑身难受。”
小混混也学着职场大妈,在身上闻来闻去,说:“奇怪,没有臭味啊!只有沐浴露的香味啊!”
史密斯面露“友善”的微笑,站在原地,心想:
‘有问题,以我常人好几倍的嗅觉都只闻到一点点异味,在各种沐浴露香味的覆盖下,我都不能确定那点点异味是什么,而这个古代土著却能认定其为尸臭味。
要不,是这个人说谎,有什么阴谋诡计在其中,要不,就是这个人对于尸臭味非常熟悉且敏感到极致。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官兵头头口中的尸魔,应该对他们的国家、时代,甚至整个人类,都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以刚才那人的表现出的武力来看,那什么尸魔怕是极其危险啊!
希望能平安度过这个世界,活着回到轮回空间吧!’
想到此处,史密斯的脸自然的就严肃了三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