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边城
李岘走了,带着李晔给他的修士队伍。∝菠√萝√小∝说
李晔给李岘的人手并不多,楚南怀、苏娥眉、卫小庄、李雯文、刘小黑五人,外加张长安、楚铮两个少年。
论战力,楚南怀师徒,已经是李晔麾下的顶尖战力,只弱岐王一线。张长安、楚铮两人,去阳关则纯粹是历练一番,如果有命活着,未来便有被大用的可能。
“想不到,老安王竟然还在世。”
李晔独自送别李岘后,圣姬来到他身边,趁着四下无人,感慨万分的说了一句。
言罢,不等李晔接话,她又接着道:“楚南怀等人,实力虽然不凡,但双拳难敌四手,两个半大小子,也就是寻常真人境的实力,真要到了激战的时候,灵气可经不起消耗,把他们丢去沙州,你就真的放心?”
李晔看着天际道:“不放心。”
“你留了什么后手?”李茂贞奇怪的问。李岘和楚南怀等人,对李晔而言意义非凡,李茂贞不信李晔会放任其生死。
李晔转头看了李茂贞一眼,笑道:“你就是我的后手。”
李茂贞微微一怔,先是俏脸微红,旋即便作势啐了一口,然后就明白了李晔的意思。
她拍拍李晔的肩膀,一副我是大姐大,我很强大的模样,语重心长道:“真到了那份上,你就只管放心去吧。”
李晔点点头。
协议就此达成。
如果归义军当真形势危急,李晔会亲自去走一趟。指挥调度正面战局的担子,自然而然就落在了李茂贞肩上。她不是一个打手,而是一名合格的统帅。把正面战场交给她,李晔也没甚么不放心的。
从阳关往东走一二十里,有座县邑,名为寿昌,城池虽然不大,居民也不过几万户,却是沙州境内唯二的县城,仅次于沙州州治敦煌县。
干燥的黄土城池中,建筑风格简朴,土坯房一座连着一座,居民衣着朴实,大多是麻衣布衫,大冬天也就是多穿一件羊皮袄子。
今日是个好天气,阳光高照,难得的没有刮风卷沙,出来活动的人不少,在院子里晒太阳的人更多,各种简陋、窄小的商铺里,也有了来来往往的客人。
走在大街上的南宫第一,依然是一身白色月牙袍,胸口位置还有钦天监的纹饰。只不过线路已经磨损得很厉害,快看不出原本的样子,白袍也几乎成了土黄色,干巴巴的,好在材质不错,没有起褶皱,这才能勉强衬托一些风度出来。
饶是衣衫已经不复当年华丽,但南宫第一走在人群中,还是显得鹤立鸡群,无论是谁都能看出他跟普通人的不同。衣袍不去多说,他的胡茬就刮得很干净,头发也梳理得很平整,哪怕一只衣袖空空荡荡的,也有一股风流意气。
如果,他的神色不是那样木然,眼神不是经常游离的话。
走在街上的人,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成功还是卑微,都有让自己感到舒服的姿态,跟这些人一比,南宫第一就显得很不自在,不敢去跟别人对视,不敢走得不快,好像如芒在背,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看不起他。
他好像没穿衣服。
哪怕他把腰杆挺得笔直,把胸膛抬得很高,把步伐走得很潇洒,但动作中却处处透露着僵硬,透露着怯懦,满是不自然与不自信。
他握剑的右手,指关节一直是惨白的,因为他把剑攥得很紧。
只有握紧手中的剑,他才能稍稍安定一些,但也只是稍微安定。
上街,面对很多人,这对现在的南宫第一来说,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
很快,南宫第一躬身钻进了一家小店。
巷子尾的这家店,委实不能称为一家店,它太小了,只容得下一张桌子,光线也太暗淡了,普通人进来根本看不清多少事物,顶多算是一座窝棚。
它只有一面墙,撑着干木、茅草搭成另一面墙,前面是空的,拴着两块破旧的布帘子,凑在一起留出空档,就算是门了,后面窄小的地方则用柴薪堵住。
在这间小店坐下,南宫第一暗自长长松了口气,总算稍微自在了一点,然后用尽量中正浑厚的语气,冲棚子里面的人道:“有什么就上什么。”
一间窝棚,被用石头土块垒起的简单灶台,隔成了两个空间。外面摆着桌子,算是给客人的地方,稍微宽敞一些,里间两面堆着各种杂物——就是一些柴草、锅碗瓢盆之类的,连柜子都没有。
最里面最黑暗的角落,是一个比狗窝大不了地方,铺着干草,上面有一床满是补丁的单薄被子。
在灶台后、狗窝前,蹲着一名头发枯黄、身材弱小的姑娘,大概十三四岁的模样,满脸菜色,皮肤略微有些黑,只有双颊有些红,因为冬日天冷的缘故,显出粗糙的皲皮。
这样的小姑娘,跟漂亮好看扯不上半点儿关系,也就是不丑而已。
看到南宫第一进门,小姑娘就眼前一亮,连忙站了起来,她没有站直身,因为头会碰到屋顶——干木茅草构造的屋顶,扯住头发就很麻烦,要弄半天。
听到南宫第一的话,小姑娘轻轻应了声好,竟然是纯正的关中腔,麻利的从地上捡起一个干净的缺口陶盆,放在灶台上。
因为灶面凹凸不平,她试了两次,才掌控好平衡,弯腰从灶台前的角落里,掏出一个瘪瘪的口袋,开始往盆里倾倒面粉,神情专注的像是在数钱。
等待是漫长的,南宫第一却并不在意,他坐在桌前,长剑放在桌上,依然握在手里,侧身看向外面阳光灿烂的小巷,安静得连呼吸都平稳下来。
除了他自己居住的院子,整个寿昌城,这座几乎没有客人光顾的小店,是唯一一个能让南宫第一不会那么不自在的地方,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没有人来。
南宫第一并不缺钱,却不会自己做饭,他每天都会尝试一次,失败了就只能乖乖到这里来。别的地方他是不肯去的,人多。
曾经,他也是个对酒菜极为讲究的人,现在,没人就好。
小姑娘不美不丑,南宫第一很满意。话也不多,南宫第一不说话,她断然是不会主动开口的,南宫第一说什么,她也只回答必须回答的简单字句,这是让南宫第一感到最舒服的地方。
他不想说话,如果可以,一句话也不想说,所以也不希望别人跟他搭茬。安静的看着毫无景致可言的街道,没有人走过是最好,有人看他一眼,他就会从心眼里感到厌烦,如果看得多了几眼,他就想把对方一剑劈了。
食物很快就做好,被小姑娘端到桌子上。
两个卖相凄惨的陶碗,都裂了纹,好在没有开缝,很干净,这一点很重要,一个装羊肉,肉片切得很均匀,大小虽然不一样,但厚薄基本一致,一个装面饼,三块一样大小,都斜依着碗沿,冒着热气,很香,肉和面本来的香。
最后是一个酒葫芦。
南宫第一首先接过的,是酒葫芦,打开塞子,倒在第三个碗里,没有倒满就没了,摇晃了两下葫芦,只多倒出来两滴。这让南宫第一皱了皱眉,抬头看向局促抓着衣角的小姑娘,用疑惑的眼神示意对方解释一下。
“老黄昨夜病死了,别的地方的酒,都涨......涨价了,只能......买到这么多。”小姑娘低着头,小脸涨的通红,本就皲裂的双颊,似乎有血滴要渗出皮肤。
南宫第一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埋头专心对付自己的食物。因为酒少了些,所以只能一口肉、一口饼、一口酒。以前,他都是一口肉一口酒,一口饼一口酒的。
老黄的酒铺,是小姑娘去沽酒的固定地方,对方照顾她,价钱给得便宜,别的地方的掌柜,自然不会给她这个优待。
南宫第一吃饭的时候,小姑娘蹲回了灶台后,默默看着帘子外的街道,神色跟南宫第一刚才如出一辙。灶台里还有火星,这时候还是热的,她挨近些可以感受些余温。等到火星灭了,她就只能缩进干草堆。
戈壁边的寿昌城,干柴是不易得的,她必须省着点用。
外面的阳光没了,这意味着她不能去晒太阳了。
南宫第一很快吃完饭,招招手,示意小姑娘过来收钱。
小姑娘动作依旧麻利,在接过一把铜钱的时候,脸色却变了一下,“多......多了。”
南宫第一拿起长剑,站起身,解释道:“多的是酒钱,下次我来的时候,酒葫芦要是满的。”
小姑娘这才手下了铜钱,认真的点点头,“我会提前准备好的。”
南宫第一不再多说,掀开布帘子走出了窝棚。
他不缺钱,莫说吃了小姑娘的饭,就算不吃,也能让对方衣食无忧。不过,这个被南宫第一救过一次的小姑娘,却倔强的不肯接受多余的钱。
一个月前,小姑娘出城弄干柴的时候,被野狼追得满地跑,眼看着就要命丧狼口,是恰好路过的南宫第一让她活了下来。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南宫第一开始到这里来吃饭。
如果不是南宫第一,小姑娘买不起羊肉,也买不起面粉。她的价钱很公道,只收一点劳动的费用,所以羊肉她是吃不成的,每天能有一张饼果腹,算是不错了。
她期待着,价钱公道的话,会有很多客人上门,她努力一些,或许就能吃得饱了,过两年,说不定就能开一家大一点的铺面。
然而她这家小店,注定只能由南宫第一来养活。能在外面吃得起饭的,不会来她这里,会来这里的穷人,宁愿选择自己动作做饭。
小姑娘开店能拿得出来的唯一优势,因为这家店实在是不成样子,也没甚么竞争力。
南宫第一去而复返,站在店门口,望着洗碗的小姑娘,沉吟了一下道:“我缺一个做饭的厨娘,要不你来我家吧,我给你工钱,还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