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刘宗周
猴子已经是奔三的人了,在这个时代已经属于大龄中年人了,而在严重地男女比例失调的背景下,留在这里找媳妇真的是一种奢望。
“当然好啊,我陪你再去一趟县衙,我们一起去,这也互相有个照应。”大山高兴地说道。
……
按照流程,各地县衙先集中愿意移民的人然后统一送到州府上,在由州府统一送到云南府,再从云南府送到陇川,在陇川分媳妇,分耕牛,分田地等。分完之后,再由木邦新任的各州府各县的官吏带回去。
移民在如火如荼开展中,而龙腾军在第一个据点待了一个月之后,正式进入了第二个计划中的据点。这个据点距离木邦城已经只有一天半的路程了。
抵达这个据点之后,熊廷弼令全军就地扎营,然后开始了第二座棱堡的建设。第二座棱堡建设的速度已经完全比上第一座棱堡了,主要是人力出现了问题,木邦的土著都被熊廷弼驱赶到了木邦城周围或者是被驱赶着离开了木邦。
熊廷弼派出去抓壮丁的队伍,大多都是空手而归,几天的时候抓到了壮丁还不足一百人。但熊廷弼选在距离木邦城如此近的距离修建棱堡,给缅木联军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就在熊廷弼的军队进入据点的第三天,缅木联军再一次商议主动出击的事情。
“将军,明贼在距离木邦城不过一天半的路程处,再次停滞不前,根据斥候回报,明贼正在修建堡垒,如果待明贼堡垒修建完成,明贼进可功,退可守,我建议尽快与明贼决战。”罕凤提议道。
“明贼现在已经远离汉龙关,的确是决战的时机,明贼总兵力不过两万五千人,但实际上只有两万人都了这里,还有五千人留在了木龙堡,而我军兵力超过四万,根据斥候消息,明贼主要依靠鸟铳,我们曾在十一年前就与手持鸟铳的佛朗机人在沙廉决战,一战便击溃了佛朗机人,此战中我们发现鸟铳一旦遇上阴雨天就变成废铁了,所以我们必须选择在阴雨天决战。”
“将军所言极是,待阴雨天之时,我们便出城与明贼决战,争取一战击溃明贼,说不定我们可以趁机进入陇川。”罕凤点头说道。
“从明日起,加派斥候,明贼的一举一动我都要清清楚楚地知道。”
……
大明和缅木大军的一触即发,双方派出的斥候数量明显都在增加,双方的斥候经常能不期而遇,小规模的冲突不断,双方在斥候战上也是各有胜负,大明这边这段时间伤亡的数量比进入缅甸一个月的时间还多。
整个龙腾军都意识到大战一触即发,军营里的气氛也开始变得紧张起来。
而在木邦的决战即将打响的时候,现年四十六岁的刘宗周赶到了京师,他此时的学术思想已经成熟,名声远扬。
朱由校特意设宴款待了这位号称明朝最后一位儒学大师的刘宗周。其实最让朱由校佩服刘宗周的是,他在明亡之后,他要以自己的行动,成就自己的人格,为衰世作一表率,最后绝食而忘。
这是朱由校当皇帝以后第二次征召刘宗周,刘宗周第一次因上疏得罪了魏忠贤和朱由校,被罢官了。这还没到一年,再次被朱由校征召,刘宗周依然还是赶来了。
“念台先生,前次魏逆当政得罪了先生,还望先生见谅。”朱由校客气地说道。当然朱由校肯定是不会背锅的,他将所有的错都推给了魏忠贤这个死人了。
“陛下何罪之有?陛下只是受奸人蒙蔽,现陛下及时醒悟,励精图治,乃大明之福,乃百姓之福。”刘宗周对于朱由校的道歉,虽然心里受得非常舒服,但他肯定不能说“皇上的道歉我接受”这样的话,很顺其自然地替皇上解脱。
“此次朕招你前来,是准备让你出任国子监的祭酒。”朱由校开门见山地说道。
“国子监祭酒?”刘宗周对这个任命非常地不解。他离开京师的时候已经时任通政司右通政。
“对,朕非常认同念台先生所言的‘世道之衰也,士大夫不知礼义为何物,往往知进而不知退。及其变也,或以退为进。至于以退为进,而下之藏身愈巧,上之持世愈无权,举天下贸贸然奔走于声利之场’,而国子监正是一切败坏的根源,国子监学风败坏,才导致士风日下,贪污成风,要改变,必须从国子监开始。”朱由校咬牙切齿地说道。
“陛下所言极是,陛下如果让臣担任国子监祭酒,臣希望第一要废除例监的制度。”刘宗周说道。
“朕允了。”朱由校回答道。
“臣担任国子监祭酒之后会恢复祖制,严格推行永乐年间的国子监制度。”刘宗周接着说道。
“朕允了。”朱由校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臣暂时就这两条要求。”刘宗周说道。
“以后国子监依然实行积分制,积分合格着才能历事,历事合格者才有机会授官。”朱由校强调道。
“臣明白,臣会严格执行。”刘宗周回答道。
……
对于刘宗周出任国子监祭酒一事,没有任何人反对,就算有人反对,都是觉得大材小用。刘宗周的能力和资历无疑都是最优秀的。
刘宗周一上任就开始整饬学风问题,清理黄册监生。一时间清理出监生数量多达上万人。
当然关于刘宗周的奏章也日益增多,但都被内阁或者朱由校给压下了。在朱由校的支持下,自刘宗周上任之后,国子监的风气开始逐步得到了根本性的扭转。
而张辉和全元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赶到了地应天府,一路上,两人出尽了风头,每到一地,当地的达官贵人和商人都会主动招待两人。张辉和全元也是一路搜刮过来,一路下来又骗了一千多万两白银。
张辉和全元刚踏进南京城的范围,就有一群人在路上迎接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