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五章 夺舍
与祁枫亡命逃遁的惊恐不同,追逐的修士中却是另一番情形。
许多人奔跑间都对着一个青年恭维道:“道友这招真是厉害!”
“呵呵,勉勉强强,都是得林兄在传承宝塔指点,否则我可没机缘得到这般手段。”
青年男子笑道,刚才他额头发光,然后一股无形的冲击出现。
虽然看不见,但他施展时没有隐蔽,跟在他身侧的人都能察觉,紧接着那逃跑的模糊人影就痛苦大叫,而众人释放的攻击都穿过了对方的身体,因此这一对比,都觉得青年男子的手段惊人,也越加坚定进入传承宝塔的和巴结林易的打算。
在众人羡慕的表情中,青年男子得到极大的满足,即便此刻他其实也不好受。
因为,灵魂冲击都是相对的,他与祁枫灵魂上的质量完全不能同日而语,若不是祁枫受伤,灵魂力量衰退,只是这一下他自己承受的反噬就够受的,就算如此,青年男子也感觉自己像是撞到一道墙上,脑海都有些晕眩,差点一口气没咽上来。
“这武技难道并不是林易说的那么强?不行,此事过后,我得去问问。”
他在心中想着,反正门派看在林易为他介绍武技的情谊上,让他在此继续停留,借此机会加深感情,然后争取得到一个额外的名额,否则以他现在的“地位”,都不可能待在雷泽外面。
当然也是因为如此,青年男子属于重点保护对象,在他身侧就有很多人贴身保护,此刻就有几名开元境后期修士将他围住,生怕有人会对他不利。
与此同时,祁枫苦不堪言,且心中悸动,知道再不找到夺舍的肉身,天谴就将来临。
但刚才一记灵魂冲击让他灵魂絮乱,短时间内连夺舍凶兽都做不到。
“前有天谴,后有追兵,凶兽不能夺舍,此地修士修为平均太高,也无能为力,难道这就是我的宿命?”
祁枫心中想着,越来越觉得不对味,猛的咆哮起来。
“那既然如此,为何还让我从雷泽逃出来,难道这就是报复?我不甘……我不甘心啊!”
他想到曾经在天域的一幕,身为大能,且有背景,带人万里追杀他人,连累不知多少无辜。
而如今这一幕与那段历史惊人的相似,不过却是他在被众人追击,仿佛天道轮回。
“不行,这片山脉太大,我没时间跑出去,既然凶兽与修士都不能夺舍,那就只能选择一个动物,这样以我曾经留下的后手还有机会。”
祁枫这次果断决绝,灵魂力量释放出去,感知着方园数十里的东西。
“找到了!”
很快祁枫就发现一只还未脱变成凶兽的猛禽,他开始偏转方向,同时再次用出战技提高速度。
否则在众人眼下夺舍,只要不瞎都能发现,就算真没发现,但失去他的踪迹,难免会对身旁的一些东西出手泄愤,这样夺舍的猛禽没有力量,只有死亡一途。
“靠,这速度太快了,还追个屁啊!”
有人喝道,在他们眼中,祁枫身影太快,如同凭空消失,再加上模糊的身体能够穿越物质,不用闪避前方的大树,两相比较,他们很难追上。
“我不相信他这样做没有代价,否则早就施展了!”
一些修士有放弃的打算,可更多的却不气馁,反而眼热无比。
他们虽不认识追逐的人,但到了此刻,即便对方没在雷泽得到好处,就是表面展现的手段就让人心动,若是能够掌握,以后逃命岂不是简单至极,穿透物质进入大山之中就能躲开耳目,谁能知道?
事实上,祁枫的确就有这样的想法,以天泽大陆修士不懂灵魂一道,遁入大山想攻击他只能将山轰爆。
但是刚才受到灵魂冲击,让他后怕不已,于是这个念头就直接掐灭,再加上他现在灵魂伤势极重,不能隐藏气息,遁入山腹也会被发现,到时候就成了瓮中之鳖。
地下虽然可行,但地下有压力,且土质中含有微量地火,会对灵魂造成损伤,以祁枫现在的状态也不能深入或则久留,更何况天谴将要来临,也让他不敢耽搁,只能奔跑,方便寻找能够夺舍的身体!
渐渐一只红头雀鸟出现在祁枫的视野,他没有犹豫,对着那拳头大的鸟雀冲去。
这只鸟很普通,可以说夺舍后也不能发挥任何实力,甚至连灵魂力量都不能运用,否则这样的躯体承载不了他的力量。
其实此地还有其他动物,比如老虎之类的猛兽,但祁枫还选择这只弱小的红头雀鸟,是因为这动物天生能够飞行,夺舍后他能最快的去到石村。
灵魂入体,鸟雀几乎没有丝毫反抗就被夺舍。
与此同时天空汇聚的一片黑云也开始散开,那群追逐而来的修士也从这里经过,都没发现如今只是鸟躯的祁枫。
不过一群修士从这里急速经过,身后都刮起大风,而对新的身躯不够熟的祁枫则受到签约,一头从树干上栽倒,他还来不及扑腾飞起,一只大脚就从天而降。
“唧……”
一声清脆的鸟叫响起,痛苦蔓延,祁枫虽然闪开,但一只翅膀却被踩折了。
“将来我一定要杀了这混蛋!”
他在心中咆哮,拖着断翅钻入荆棘丛中,如今才夺舍翅膀就折了一只,还如何去飞行?
虽然祁枫还能再换身躯,但夺舍本就有违天道,短时间根本就不能再次去做,否则今天夺舍这个,明天夺舍那个,这天下谁还能认识谁?
“这傻鸟吓我一跳!”
一个胖修士看着草丛中瑟瑟发抖的小鸟,正是他追逐时一脚踩中鸟的雀翅膀。
他旁边一个修士说道:“师兄,我们就别管这东西,还是追刚才那人要紧。”
“难得有缘,用来祭我的五脏庙,打打牙祭!”
胖修士舔着嘴唇,眼中都在发光,将眼前的小鸟看成了美食。
“这么小有什么吃的?”
“小归小,但蚊子腿还是肉呢,更何况这片山脉凶兽做主,谁敢杀野兽开荤腥?难得此地偏僻没有凶兽,能有这只小鸟也不错,我可是半个多月没尝到肉了,都快忘了是个什么味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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