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逝去的日子
可是理智还是让她忍住了,她想看看当年的小跟班是不是如虎添翼了呢?
“chirs,好久不见。”庄飞燕语笑盈盈,整个人神采奕奕,仿佛又年轻了许多。
“庄小姐起色很好啊。”chirs并不去握她已经伸出的手,“看来这人与人是不能比的。”
庄飞燕也不恼,收回手放进慕容的臂弯里,一脸幸福表情,“chirs,你何必呢,我没有敌意的,我一直都把你当朋友的。”庄飞燕显出叹息似幽怨的目光,连chirs都佩服她演技真是越来越高超了。
“我也没有友意啊,彼此彼此。”chirs歪歪头,嘲讽着她无由的讨好。
庄飞燕果然装不下去了,转而向慕容求助。
“既然大家都是朋友,改天我做东请大家来聚餐吧。”慕容又道,“啊,对了,忘了介绍,飞燕是我表妹。”
呵,这个世界真是小啊,烦人的人都是一家的啊,绝对是风水使然。
“不好,话不投机半句多,我chirs不是会逢迎奉承的人,别说了什么大实话逆了大家的耳朵是吧。”说完,chirs就拽着尤风晓往一边走。
良久,背后才传来若有似无的叹息。
这时候大厅里想起来那首著名的《LOST BOYS CALLING》,她是抑制不住地想要找个人骂骂,否则她心中的怨气憋着,会憋出病来的。
“舒榕。”耳边响起醇厚温和的声音,这似乎是尤风晓第一次这样叫她,“你太锋芒毕露了,凡是靠近你的人都被扎个遍体鳞伤,鲜血横流。”
她微微有些动容,十年前,有人说过相同的话。
十年前,她16岁,更准确地说,她只有14岁。
她用一些卑鄙又无耻的方法使得舒连峰放松对她的束缚,对,她想起来了,她是这么承诺的:亲爱的,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永远在一起。
那时候,他已经36岁了,流连花丛已经十多年。
她忍着满腹的恶心摆出笑容去说这句话,还主动吻了吻他的额头。
之后,她不顾一切地飞离了这个令人呕吐令人绝望的城市。
她从亚洲大陆这头到那头,数万公里,却还平息不了她的胆战心惊和满怀悲伤。
她进了帝国大学,那所闻名世界同帝国大厦同名的高等学府,她加入反恐校园社团的时候,便认识了enoch。一个有着蓝星石一样璀璨足以蛊惑人心的异国男子。
那时候他已经在读研究生了,他的成熟是不同于舒连峰的虚伪做作的,而是让她又薄荷和薄雪草的感觉,他的慷慨、幽默、机智、善于言论,一切的一切都令她着迷,她以为,这边是她命中的良人了。
Enoch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长相甜美又伶牙俐齿的中国小姑娘,她说很棒的英语,简直同本地人水平不相上下,她又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上面有令人心动的玉兰的香味,这可真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
然而事实证明enoch错了,很快,她的出色成绩获得了院里教授们的一致好评,那些白发老头聚在一起称赞这个小女孩,enoch很惊讶,要知道这些白发老头因为学术上的分歧争得面红耳赤,而她居然有本事做到这样。
她是对生活充满渴望的,她有一副好嗓子,会唱他爱的《MEMORY》,她既古典又现代,既沉稳又活泼,于是,他们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那一年的大夏天,chirs找到她几乎用生命去爱的人,他们有很多想通的爱好,在小公寓里把音响音量放到超大,然后又唱又跳,之后却俏皮地和赶来的警察和邻居道歉,然后用一整天的时间去研究好吃的吐司和果乳,誓要打败SWEETHOUSE甜点霸主的地位,累了的时候就坐在地摊上看老式的黑白电影。
他开玩笑说我可是个老男人,和你在一起我有犯罪感啊。
Chirs笑着捂他的嘴,说这算什么,朱丽叶和罗密欧生死厮守的时候比她还小呢,然后生涩地凑过去吻他的鼻尖,他用宽大的手掌捧住她精致小巧的脸,从眼睑开始,像羽毛一样轻轻的触碰她柔嫩的皮肤。
他极有耐心,呼出的热气几乎融化了她。
然后很主动地去做饭,他会做饭令她很惊奇,因为那时候她还不知道做饭要用到什么。
他们摆好烛台,吃饭的时候还相互凝望一眼。
那一眼,就是一生一世,多久都不会觉得漫长。
那时候,她是不知道他的家世的,不过看得出来,他出身富贵,但丝毫没有纨绔子弟的诸多毛病,积极健康向上,痴情温柔宽厚。
学校里,他们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大家也在祝福这对恋人,她以为自己会这样幸福下去,大学毕业、结婚,然后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抚养他或她,有喜有忧,最后宁静地死去。
她不用再过担惊受怕的生活,也不用再伪装自己,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无论出了什么事,都有个叫enoch的温柔男子来包容她、温暖她。
可后来事情的发展却令她始料不及,她并没有脱离水深火热,反而更加危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