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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英俊的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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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淘气的男娃子,从最初的箭拔弩张,终于可以平心静气坐下来吃饭。

高儿撇着嘴道:“你这孙猴子长得可不受人待见,我这杨戬可英俊得紧,还有四只眼!!!”

松儿轻哧了一声,一幅对高儿少见多怪万分看不起的模样道:“你只知道二郎神本事大,你知道二郎神和孙大圣最后谁赢了吗?你知道二郎神劈山救母的事吗?你知道齐天大圣大闹天宫的事吗?你知道.......”

高儿登时来了兴致,俨然成了求知若渴的小学生,眼睛冒着星星道:“后来谁赢了,快给我讲讲,快.......”

松儿颇为自得的坐了下来,不仅给自己夹了一整块儿的红烧肉放在嘴里,还给自己盛了一碗汤,悠哉悠哉的吃了起来,撇了一眼急如热锅上蚂蚁的高儿道:“孙猴子丑不丑?”

“不丑,一点儿也不丑,就是英俊得不太明显......”高儿讪笑着。

“孙大圣本事小不小?”

“不小不小,一点儿也不小,哮天犬险些被打回娘胎了......”

旁边的李成悦不忍直视,这还是县令家那个飞扬跋扈的公子爷吗?怎么看着像旁边隔壁的隔壁家的二傻子,人家说什么是什么。

而门旁的成县令则终于松下了一口气,有了这个神忽其神的二郎神在,高儿额头上、小腹上的伤口,这阴影怕是消除了不少,这殷明月,还真是有其独道之处,怪不得魏知之对她如此上心。

......

在听说明月安然回到客栈之时,欢喜的心里就开始忐忑不安,心中想好了措词,一旦魏知行怀疑自己,好编得天衣无缝,将自己摘出去。

事情却出乎了欢喜的想象,魏知行除了刚开始着急找人,找到人后却是像没事人一样,连向她询问明月为何出去都没有问,就像殷明月这个人被他遗忘了一般,是生是死与他毫无干系。

欢喜的心里稍定,也许,主子就是个冷情的人,刚开始的新鲜感、热度一过,殷明月便变得和其他女子一样,本就是可有可无之人。亦或许还有一种可能, 就是泯王妃的到来,成功吸引了主子的视线?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欢喜总算是长吁了一口气,只是暗恨那殷明月完好无损的回来,不仅回来了,连松儿那个小崽子也回来了,欢喜眉头皱得紧紧的,这个松儿,明明刚刚六岁,却要顶着自己小丈夫的名头,豁害自己的名声,好生让人气恼。

欢喜气吁吁的铺好床铺,气恼的转身,魏知行却如鬼魅般的站在自己身后,一丝声音也没有,吓得她啊呀一声向后连退,退至床榻边,被鞋隔一绊,顿时向后倾倒。

魏知行一伸手,一把拉住欢喜的手腕,将要栽倒的欢喜拉了回来,欢喜站定了身子,立马意识到自己的唐突,脸如滴了露珠的红樱桃,连忙跪倒在地道:“主子息怒,是奴婢唐突了。”

魏知行轻眯了眯眼,淡然道:“不唐突,是本官走得太轻,没有发出声音,吓到你了。”

欢喜连称不敢,心中不由犯起了狐疑,平日里主子惜字如金,今天倒是多说了不少字。

魏知行在欢喜身周转了一圈,每走一步,似走在欢喜的心坎上一般,踩得她魂不守舍,不知主子意欲何为。

在欢喜的心快要跳到嗓子眼的时候,魏知行才在欢喜身前站定,居高临下道:“欢喜,欢欢喜喜,好喜气的名字,是为冲喜而起的吗?”

欢喜先是心中一跳,随即脸色一白,磕头到地道:“主子明鉴,奴婢生是主子的人,死是主子的鬼,愿一辈子都服侍主子,不想做柳家的冲喜的童养媳。”欢喜磕着头,身前正是魏知行,这一磕就碰触到了魏知行的马靴上,那靴子皂面白底,一尘不染。

魏知行如避蛇蝎般的抽回靴子,害得欢喜“当”的一声磕在了地上,额头上登时磕青了。

魏知行眼睛一眯,忙上前搀起欢喜,嘴里嗔责道:“不是就不是,干嘛动不动就磕头,我平时对你太坏了吗?”

欢喜惊得抬眼,眼睛瞬间撞进了魏知行深遂的眼眸中,似要被吸进去似的,立即香颈低垂,羞得耳朵都晕染了淡粉色。

魏知行深深皱了皱眉,随即松开了搀扶欢喜的手,转换成无比欢快的笑容,将欢喜头上一只破乌木钗子摘了下来,从怀中掏出一只上好的玉钗,小心的插在欢喜的乌黑的发髻上,退后一步,赏了赏,又调了调位置,这才啧啧叹道:“这样漂亮多了。”

欢喜脑子打结般的怔住,眼睛慌乱的不知看向何处,看着地面,却又忍不住抬头看向男子;看向男子,又小兔乱撞的转开眼睛不敢看;想要拿下头上的钗子,却又不舍得摘下来......如此的战战兢兢,脑袋越来越乱,最后只剩下空白一片了,连跪谢都忘了。

只觉得这定是一个梦,一个小丫鬟只能做梦在想却很难实现的梦。

欢喜正要退下,却被魏知行再次叫住,如和煦春风般笑道:“我还想做会儿画,你帮我调粉子可好?”

欢喜整个人如跌在云里雾里,这些粉子是主子的宝贝,以前的她连碰都不让碰的。

欢喜晕陶陶的坐直了身子,帮着魏知行打开五颜六色的颜料罐子,那五彩的颜色,竟似雨后初升的彩虹,在心中绽放五彩斑斓的光环,美不胜收。

不知何时,欢喜才不胜娇羞的离开了主子的房间,回到了自己屋中,看那表情,注定这是一个不眠之夜。

魏知行用镇纸敲了敲桌子,魏炎闪身走了进来。

魏知行向桌上的东西瞟了一眼,魏炎了然,伸手将桌上的五颜六色的颜料,连同工笔和纸张全都用衣裳下襟包着,向外走去。

正要打开房门,两个黑色的影子自身后呼啸而来,魏炎本能的一矮身,那两个黑色“咚咚”两声砸在了门绯上,落到了地上,是两只黑色的马靴。

魏知行淡然的声音传来:“又不是暗器,躲什么躲?一道扔了。”

魏炎翻了一记白眼,这不是暗器,却胜过暗器,被暗器打了后脑勺,丢的是命,被靴子打了后脑勺,丢的是脸,而自己是脸比命更重要的人。

魏炎似乎忘了,自己从来到这朝阳县,他自从遇到了殷明月和“大桌子”,他丢脸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假如是命,猫的九条命都不够他丢的。

魏炎低头捡起靴子,和颜料罐子一并扔在衣裳大襟里,不满的小声嘀咕着,手也摸人家手腕了,干嘛不一并扔了?

一道黑影再次呼啸而至,此物显然比靴子的威力大了不少,魏炎没躲,反而伸手抓住黑影,定睛一瞧,是一只青钢石的长方表镇纸,若是被击中了,额头上定会被留下疤痕。

魏炎轻哧一声道:“这个,也被碰过了?人家平时给你收拾书房不也动过,以前怎么不见你扔?”

魏知行挑了挑眉,定定的看着魏炎道:“这次不是想扔东西,而是想扔你。谁让你嘴碎了。”

魏炎吐了吐舌头,不敢二话,推开房门就出去了,碰到了端着碳盆的魏来,神情肃然道:“主子的手脏了,给打盆水洗洗。”

魏来欢快的回了一声,果然去准备去打水了。

魏炎嘿嘿笑着,适时给这一主一仆添点堵才对,谁让主子给自己送个悍妇的媳妇,给魏来送个温柔的小媳妇?

魏知行看着一下子空空如也的桌面,脸上阴睛不定。

敢动他珍视的人,换做过去,他定会雷霆阵怒,直接拖出去打了杀了。

只是,此一时,彼一时。

害明月之要犯,是欢喜;害明月之时机,泯王妃环伺。

自己下令杀了欢喜,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凭明月、凭松儿与欢喜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己都会心生嫌隙;

自己因为紧张,大伺去救松儿,势必引起泯王妃的猜疑,而欢喜是松儿的童养媳,因她而救,这就说得过去了,而且,他也想用欢喜试探泯王妃的态度,对于自己所喜之人,她到底会是一个什么手段,这样,可以重新定位自己与泯王妃的是敌是友的关系,也要重新计议自己与明月的未来。

.......

高儿睁开眼睛,静静的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只见额头上多了一个深蓝色的布,正中央位置嵌着一只完美的猫眼石,身上同样穿着深蓝色的绸缎团花袿子,腰间亦是同样的腰封,整个人看起来分外的纯净剔透,像是从画下走下来的仙子。

高儿不自信的问着身侧的明月道:“明月姐,我这样会不会女气了些?”

明月坚定的摇了摇头道:“ 相信姐,准没错。这猫眼石就是二郎神的眼睛,能穿透一切妖魔鬼怪,再带上二郎神,霸气侧露无遗。”

一旁的松儿也坚定的点着头,恨不得自己也要一套的样子。

有了二人的鼓吹,高儿终于多了一分自信,只是这自信在看到桌上流水似的衣裳和护额时,瞬间化于无形,再次气馁道:“明月姐姐,如你所说,身上这套深蓝色的霸气,可是剩下这些套红色的、粉色的、绿色等等五颜六色的是几个意思呢?你不会是把我当成魏大人的画画粉子了吧?十二种颜色?”

“呃......”明月眨了眨眼睛,这些真不怪她,她只是交待那个叫曹林的衙役,照着自己的想法去做几套衣裳,与护额配套,那曹林问自己做什么颜色的,明月随口答了一句:“多做几种颜色,要不然太单调了,像魏知行的调料粉子五颜六色的才生动。”

于是,就多了这十二种颜色的衣裳和护额,这红色可以说是过年了喜气,这粉色的,这嫩黄色的,她,实在解释不出,只好讪笑着答道:“呃,高儿,只你一个娃子穿,让人看了会觉得奇怪,要是多几个人,如这套红色的,可以给松儿穿,这套粉色的,可以给明阳穿,你们从朝阳县的东边走到西边, 定会引领新一轮着时尚潮流,大家都跟风,你就不会奇怪了。”

高儿听得似懂非懂,不过既然大家都穿,就不会奇怪他额前为什么戴着这个被明月称为“护额”的饰物了,听起来,也不是坏事。

于是,松儿和明阳,只因为都是六岁的娃子,硬生生给套上了红色的、粉色的衣裳和护额,最可怜 的是明阳,明明被留在了向阳村,却也受了牵连,还真是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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