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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鸦之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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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里来么呀,山花儿开,小哥哥打柴也呀么个到济山里来。

鹧鸪鸟鸣叫心儿焦呀么,年轻轻个妹妹,怎么还不回头把我来睬?

夏季里来么呀,太阳儿晒,情妹妹采橘也呀么个过了花儿寨。

青橘果甜涩心儿焦呀么,俊俏俏个哥哥,怎么还不抬手把我来摘?

奔流河咆哮着在身后远去,人们已经习惯了身旁路过的一支支赶往箭炉的军队,只是在这一队兵士中,不知道谁大声唱起了济山脚下的相思情歌,这唱歌人的嗓子颇为粗哑,但歌中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那些小小心思却丝毫不减。扬一依很想知道,这歌中的一对儿男女,在秋天和冬天到底发生了怎样的故事,他们到底有没有在一起。然而他们打马奔驰而过,歌声渐渐模糊,很快淹没在单调乏味的步调和号令之中。

朱盛世精力旺盛,一直在扬一依身边喋喋不休,而杜广志则掰着指头,她知道他在计算,估量这一路赤研井田到底向箭炉派出了多少兵力。

歌声远去了,却撩起了扬一依的纷乱心绪,南渚的民歌和吴宁边的不一样,平原上的歌声直爽豪放,情和爱都火辣辣的发烫,奔驰在马背上的才是好儿女,矫健的女儿和雄壮的男人相遇,哪怕就是萍水相逢,也可以轰轰烈烈。

然而扬一依似乎更喜欢南渚情歌中那欲说还休、欲拒还迎的曲折细致,说到底,扬一依没有体验过那种奋不顾身的热恋与狂热,风吹着她的发梢,拂在面上痒痒的,她想起了赤研星驰矫健又滚烫的身体,在他的抚摸下,她颤动着沉醉,但一旦激情褪去,她心里却没有停驻任何东西,她自己都有些惊讶,那个两颊发红欲望勃发的自己,完全是一个陌生人。

然后她又想到了豪麻,他的发烧般的狂热爱恋和他冰冷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也想为了一个人投入到如此程度,只是她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世界上也有这样一个人。

奔流河在后,济山在前,满目的绿意消解了盛夏的酷热,马儿的脚步似乎也轻快了许多。

扬一依不愿去听朱盛世的唠叨,也不想跟着杜广志去算那笔糊涂账。她打马向前,远远突出在队伍前方,然而却无法摆脱身旁形影不离的赤铁军。这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土地,她身边的兵士也挺拔矫健,但和吴宁边的战士相比,多少显得拘谨做作。眼下,她只是一件货物,必须服从运货人的安排,以便能够平安被送达灞桥。

还好靳思男一直跟在身边,还好经过几日在平原上的奔驰和两渡奔流河,越接近灞桥,他们就离干裂的大地越远。纵然烈日笼罩,奔流河畔的济山依旧苍翠欲滴。

据说离灞桥只有不到半天的路程了,运气好的话,没有大队兵马辎重堵塞平明古道,他们能在午前赶到灞桥。

一路上跟随着他们的鸦群已渐渐稀疏,这个上午,它们完全不见了踪影。

火神的渡鸦?看来它们只是贪吃而已,扬一依深深吸了一口气。

“娴公主,就要到灞桥了,驿卒已经将消息带进了城内,估计我们的弘公子翘首以待,已经是等不及了。”朱盛世打马赶了上来,骑在扬一依的身边。

朱盛世是个典型的商人,他脸上永远带着笑意,聊天从来不会缺少话题。更为夸张的是,他喜欢把财富和身份都挂在身上,他每根滚圆的手指上都有一只宝石戒指,猫眼石、黑曜石、绿宝石、石榴石、碧玺、月光石一样也不缺,他短粗的脖子挂着紫珊瑚的项链、青金拉丝的腰饰又厚又宽、金镶翡翠的臂环缠在粗壮的手臂上……如果谁俘虏了南渚朱家的朱盛世大人,想必他一个人身上的物件,就足够武装一支军队。

扬一依的微笑和朱盛世一样自然贴切,随时随地,她略微有些兴奋,道,“要到了就好,这两天真是辛苦大人和南渚的兵士了。等进了城,我要先看看海。”扬一依长在内陆,还从来没有见过大海。

“哈哈,公主,看海以后有的是时间。按照惯例,您要到青华坊先拜见大公,也就是公主将来的父亲了,然后再回到居所静养,在大婚之前,公主可不能随便走动。”

“知道了,知道咱们南渚规矩多。”扬一依笑着,她的手下意识拉紧马缰。

朱盛世用粗粗的手指捻了捻下巴上的胡须,道,“不过规矩是人定的,凡事都有变通的余地,公主可以请弘公子陪着去海边转转,有弘公子在,便是无妨。”

“给我讲讲我的丈夫。”扬一依转过头来,她白玉一般的脸庞在几日的颠簸中日渐瘦削,看起来多了几份超乎年龄的成熟。

“哎,这公主就问对人了,在下生在灞桥、长在灞桥,弘公子如何,我最是知道。我们的弘公子可是名满灞桥的人物,本来身份已经够显赫,这次因为和公主的婚姻,又被大公收为大宗嫡子,和公主实在再相配也没有。”

扬一依身份本来尊贵,朱盛世想来觉得强调这些也没什么意思,于是话锋一转,“公子比公主略小几岁,身体是很健壮的,学业也优秀,就在前不久,还成为了南渚圈龙坊三大少年天机候选人之一,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说,那都是一等一的!”朱盛世夸起人来就像卖水果,把赤研弘说得皮薄个大,光彩熠熠。

“胡说八道!”靳思男小声说,朱盛世显然听到,却没回头,只是发出一连串笑声。

赤研弘的口碑早就传遍南渚,在民间,这是个依仗父亲权势横行灞桥的人物。不明就里的人们常常把他和扬归梦拿来相提并论,假如他只是像小妹一样任性倒还好,可是就算不是,她又有什么办法?

这朱盛世的话里话外,有着不少的水分。扬归梦也不去揭穿他,心中多少有点惶惑,他十四岁,比自己整整小了五岁,她很难想象她应该用怎样的心态去面对这样一位小丈夫。但贵族家的少爷,这个年纪已经可以履行丈夫的职责了,该面对的,总还是要面对,躲是躲不过去的。

扬一依这一行总有二三百号人,为了确保扬一依平安抵达灞桥,赤研井田派出了身边的精英卫队,只是现在扬一依打马奔在队伍前方,除了靳思男和身边二十余骑精骑,就只有一个胖胖的朱盛世。越靠近灞桥,这一路上的人烟就愈加繁密,平明古道上歇脚的小村镇也多了起来,他们此刻行进的道路两旁,多是青的黄的方方正正的农田,走到这里,离灞桥只剩短短的二十余里,再过十余里,到了青水长亭,就是赤研家郊迎扬一依的地点了。大约一个月前,扬觉动等人离开灞桥,赤研星驰等人就是送到了那里。

想到越过了这一关,就会进入新的生活,扬一依的心情十分复杂。恰在这时,一向急于催促队伍快行的朱盛世却慢了下来。

“还未到午后啊!”朱盛世眯着眼睛看了看将要天中的太阳,看来自己这一行人走得略微快了些,他掏出已经满是汗渍的手帕,抹了抹脸,一时犹豫不决。

“朱大人,要不我们在前方的小店略微歇息下吧,斥候说前方都是平坦大道,快些走,有大半个时辰也就到了。”扬一依总是善解人意。

本来前批驿卒带去的消息,他们应该在今日日落时分到达青水长亭,但由于晨起凉爽,更由于朱盛世对时间很是看重,生怕误了约定时辰,所以今日一大清早,众人就提早二渡奔流河。这一路顺风奔驰、马蹄轻快,不知不觉竟多赶出了半日路程。让朱盛世犹豫的是,派出去的驿卒想必以为他们还按原定计划在路上,也不知灞桥方面准备好迎接扬一依了没有,若是他们提前赶到长亭,发现米容光和赤研弘并未准备好,那便是一场尴尬。

扬一依何等伶俐,早知道朱盛世的心思,这朱盛世多嘴多舌,心思细密,只是缺了一点镇定从容,缓上一刻也好,扬一依也觉得自己尚未完全准备好。

扬一依提议稍事休息,朱盛世当然愿意,一是等待灞桥方向的驿卒带来消息,二是他本来就身子沉重,骑马更非他的所长,这一路驱驰下来,已是又热又累,临近目的地,只差最后这么一下,他整个人忐忑不安,像弓弦一般紧绷着的状态也松弛了下来。

他们在路旁村落的小店中停下,当地的靑杏和米酒还没上来,这避一避当头太阳的打算就泡了汤,只听得平明古道上人马嘶鸣,扬一依起身远眺,马上明白这不是前往箭炉的军队,而是她在出嫁的梦中见到的那支金光闪闪的迎亲队伍。

她在今晨出发前,已经卸甲,换上了青莲纱的马上便装,只等着在此稍作歇息,等后方的马车来到,她便应该乖乖换上长裙,坐进马车,等待着青水长亭的初见了。

但此刻,她看到了一字排开的八列骏马,这几十匹马的颈项下都系着清脆的白瓷铃铛,那些火红的海兽旗长长地在风中摆动,更有红底黑字的鎏金杆大旗,上面用遒劲的字体写着大大的“赤研”两个字。

这是南渚的王族旗帜。想必是赤研弘急不可耐,已经越过青水长亭,亲自来接他的新娘了。

扬一依先自从桌旁站了起来,仔细检视了一翻自己的仪容。

“思男?”她已经来不及做更多的调整,只能挺起胸,准备这次突如其来的见面。

“小姐任何时候都是美的!”靳思男替扬归梦束了束腰,又把她脑后凌乱的头发略作规整。

扬归梦走到店外的眼光中,看着那些闪着耀眼光芒的影子靠近,心里想,自己这一身短打扮,黑眼圈,实在是太失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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