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哥在追杀我
你们说气不气?
就算佛祖也有三分火!
在饭馆里等了一天,一个顾客都没有,好不容易晚上来了几个,竟然还想用冥币糊弄我?
冥币也就罢了,你们用黄表纸糊弄我?
是以为我又瞎又傻吗?
报纸上有好多这样的新闻:说是专门有黑心人,趁着黑夜视线不好,用冥币当人民币买商家的东西,而商家发现自己钱包里的冥币,还以为自己碰到了鬼,给人吓出心脏病。
我虽然有眼疾,但眼却不瞎!
我一个箭步窜到门口,将房门堵住,皱眉看着这对老夫妇道:“爷爷奶奶,你们给我的钱,错了吧?”
爷爷仰着头看着我,道:“没错啊,不是二十?”
“二十是没错,可爷爷您咋用黄表纸糊弄我呢?”我把那一沓黄表摊在手里,面带愠色。
“我看网上说的一点儿都没错,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我辛辛苦苦做面条也不容易啊,您就拿黄表纸糊弄我?”
爷爷被我说的脸色发红,道:“老板,我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这确实是二十块钱,没错啊!”
奶奶在旁边也说:“对啊,二十张,一张不差,小伙子,你眼神是不是不太好?”
我:“……”
这很明显的是一堆黄表纸…好吧?
啊?
难道这真的是人民币?
我虽然重瞳…但是医生说过,不碍事的啊!
看着爷爷奶奶人畜无害的面庞,甚至还流露出对我的可怜之色,我感觉天旋地转。
不对不对。
就算我的眼睛有问题,可我手上的触感是没有问题的!
一沓黄表和一沓人民币放在手上,难道感觉不出来了吗?
场面一度变得很尴尬。
打电话给警察?
好意思吗?才二十块钱,让警察叔叔辛苦跑一趟?
不打电话?
也说不过去啊,根本对不住我下的面!
“赵解放、孙传花,时间到了,该走了该走了。”
一个清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我打开门,看到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穿着黑色旗袍的女人站在门外。
旗袍是最能打扮女人的一款衣服,整块布料紧致的贴在肌肤上,却显得落落大方。该收的地方收,该放的地方放,该开的地方开,一点儿也不放荡却显得有分寸。
而在我眼前的这个女人,身上的旗袍好像就是为她量身定制的一般,给人一股据你千里之外又勾你千魂白魄的感觉。
好像好久都没有见过女人了,舅妈表妹不算,我恍惚了一下。
“不好意思美女,今晚打烊了。”
真是奇怪,这里只是个三流的县城,根本没人有吃夜宵的习惯。
可今晚上人是一波接一波,搞得我头都大了。
“刚开就打烊?老胡呢?”这女人扫了一眼店内。
“哦,我师父出去办事了,让我照顾店里。”
这女人好像和我师父有一腿…不是…他俩好像认识。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算了,你们先俩跟我走吧。”
女人转身就走,老夫妇跟在他们后面。
“美女,不能这样啊,他们吃饭还没给我钱呢,你是他们什么人?”
女人转头,玩味的笑着看着我,道:“新来的吧?”
我蒙了一下,道:“没有,我在这里干了两年多了。”
“两年多了?”女人打量了我有三秒钟,转了转眼珠,道:“怪不得,老胡没告诉你。”
“告诉我啥?”
“今晚没工夫给你解释,这是他们的饭钱。”
女人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百扔到了饭桌上,道:“不用找了。”
我拿起百元大吵,在手里的分量果然不一样!
同时赞叹了一声,有钱真好!
可当我再次抬头送他们的时候,却发现三人已经走出了挺远的一段路。
夜风刮来了他们的对话。
奶奶说:“这孩子这么憨,好像我们大孙子,要不我们带走吧?”
爷爷慌忙捂住奶奶的嘴,道:“别胡说八道,老老实实的走路。”
再一眨眼,三人的身影,消失在路灯下。
真奇怪。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
手机铃声让我顾不得思考为什么三个人走路走出了一帧一帧的画面感,掏出了手机。
“喂,方晨,你死哪儿去了?还回不回家了?”是表妹李贝贝。
我看了看表,已经十点了,道:“回啊。”
“赶紧死回来,我那堆衣服,今晚必须给我洗掉,我后天要穿!”
说完,李贝贝挂了电话。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把钱收起来,至于那些黄表和冥币,死人的东西,晦气,索性扔进了炉火里烧了干净。
回到家。
李贝贝早已经站在门口。
“方晨,把我的话当成了耳旁风是吧?”
我赔笑道:“哪里的话表妹,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哼,方晨,我不管,就算今晚你不睡觉,也得把这些衣服洗了熨干,我后天要穿。”
我点点头,端着一筐衣服去了洗手间。
李贝贝打了个呵欠,看我这么低眉顺眼,也没怎么发脾气,扭屁股回了卧室打游戏去了。
窝囊?
我觉得这不是窝囊。
我能长这么大,是亏了舅舅舅妈,没有他们,我可能早就死在街头了。
虽说舅妈对我不怎么好,但这二十多年下来,他们养我,我欠他们的。
我不能做白眼狼。
不能像无脑小说里的主角那样,人家养了你一番,到头来还要啪啪啪的打人家脸?
不合适。
我觉得这是我应当做的。
只要我做了,我就不欠他们的了。
他们怎么对我,是他们的事。
我不应该不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
洗完了衣服,我萌生了一个想法。
搬出去住。
反正饭馆那边二楼还空着师父的屋子,他不在,闲着也是闲着,我住也蛮合适,还省下租房的钱。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我便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舅舅舅妈。
舅舅看了眼舅妈,舅妈没表态,表妹也没说话,权当他们默认了。
于是我便拉上为数不多的行李,搬出了舅舅家。
李夸了他们小区,感觉自己扔下了多年的包袱,整个人变得无比自由!
半个小时的车程,来到了饭馆,打开门,把自己的行李搬进去,收拾了一番后,开始营业。
门口风铃响起,第一个顾客上门。
本来百无聊赖的我,立马来了精神。
“请问,几位?”
但我看到门口站着的那个惊慌失措的女人后,立马惊呆了。
她…不是昨晚见到的那个女人吗?
身上的旗袍,怎么变得这样破烂不堪?
甚至还有地方露出了春色。
我赶紧上前问道:“小姐,您…想吃什么?”
那女人伸出脑袋四下看了眼街道,然后慌忙的合上门,瞪大了眼睛朝着我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嘘…别出声…我哥…在追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