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神的后裔
霍星朝和尔弥是异父异母的兄妹。
他知道, 但是尔弥一直都不知道。
幸亏尔弥看不见色彩, 否则, 她一定很奇怪, 为什么哥哥的头发是黑色的, 自己的却是金色的。
为什么哥哥的瞳孔是那样深邃的墨绿, 自己的却是漂亮的浅蓝。
她也不知道,其实自己的母亲, 以前是贵族区一位伯爵的情妇。
而她一出生, 就失去了自己完完整整的眼睛。
——因为伯爵家的正牌大小姐,刚好需要一双眼睛,一双来自同一血缘的眼睛。
她的嫡姐, 比她大了十岁,就在她出生的那一年, 因为异族之战, 不小心伤了眼, 从此不能见色彩。
伯爵有一位故交,是九级医者, 他告诉伯爵, 他可以帮大小姐换眼。
尔弥的眼睛, 是最合适的。
那个时候,她还是一个不能睁眼的婴儿, 发育弱的很。
医者强挖强换, 换上新眼睛好几天后, 尔弥都还不能适应, 啼哭不已,撕心裂肺。
尔弥的母亲听见女儿的啼哭,一声声仿佛剜心刺骨,终于忍不住,偷偷带着她从伯爵买的小院里逃了出来。
而后和霍星朝的父亲结婚,而后家里又遭遇剧变。
她身子羸弱,缠绵病榻,根本不能给家里带来任何收益,反而每日要吃的药还得费不少钱。
所以霍星朝从十二岁起,就出城杀异族。低阶异族死后,身体会化作琥核,一颗琥核能卖一百蒂亚币,霍星朝一个月能有五个休息日,最开始的时候,不仅杀不了异族,反而还会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
但是到现在,他一个休息日,基本上可以拿到几十颗低阶琥核。有时候运气好,还能杀掉高阶异族。
当然,高阶异族的琥核他不会卖,他炖汤给尔弥吃。
尔弥从小到大,可以说都是霍星朝养大的。哥哥对于她来说,就是另一个父亲。
哥哥会为她扎漂亮的发辫,会教她认字,会给哄她睡觉。
每次从学校回来,都会给她带礼物。有时候是亮晶晶的糖果,有时候是漂亮的小裙子。
童年的时光,对于尔弥来说,是最幸福的。
只是后来,她长大了一点儿,没有医师的调养,嫡姐的眼睛越来越不适应她,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特别特别疼。
终于有一天,家里来了几个陌生人,他们说,自己有个姐姐,需要她的几滴血来护眼。
母亲挡在他们面前,但是没有用,他们仍然冲了进来,把长长的针扎进胸口,抽走了一管子的血。
尔弥以前不小心摔倒过,也流过很多血,但是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难受得好像要死掉一样。
她才八岁,很多东西似懂非懂,只知道死掉是一种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
后来,哥哥回来了。
她缩在哥哥怀里,小声地哭,又不敢哭的太大声,怕哥哥心疼。
她看见哥哥眼里的神色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愤怒,而后低吼了一声,变成了一只巨大的大狗狗。
大狗狗舔了舔她,动作很温柔,就像哥哥哄她睡觉的时候一样。
尔弥想,一定是自己眼睛太疼了,才产生了幻觉,哥哥怎么会是大狗狗呢。
她闭上眼睛,做了一个梦,那个梦里,出现了一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奇异的色彩。
从哥哥的眼睛里流出来,从她胸口的伤口里流出来,哦,还有好像很小很小的时候,从前方一只模模糊糊的手上流下来。
哇,真神奇呀。
尔弥在梦里睁大了眼睛,这是鲜血的颜色吗,哥哥说,旗帜也是这个颜色。
真好看!
她想着想着,甜甜地笑起来,而后陷入沉沉的梦乡。
......
银虎兽悲怆地低吼了一声,小心翼翼地把小女孩放在床上,向夜色深处奔去。
属于尔弥的东西,他都要拿回来。
包括那双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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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大狗狗就是霍星朝。
其实也不是大狗狗,他的兽身有一个名称,叫做银虎兽。
毛发是银色的,形状似虎,双肩有飞翼。
谓之银虎兽。
整片大陆,目前只剩下两头。
一头半残不残,一头似虎非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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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很小的时候,霍星朝就知道,自己和周围的人不一样。
或者说,也和周围的兽不太一样。
因为他可以是人,也可以变成兽。
每一次生病的时候,或者念力突破的时候,或者受了重伤奄奄一息的时候,他都会变成一只陌生的野兽。
那种感觉并不好受。
仿佛被剥皮抽筋,骨骼寸寸断裂,脑子里全是嗜血的渴望。
但是浑身虚弱,只能躺在地上低吼,敌人一刀就可以直入心脏,从此就以野兽的形态死去。
他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哭着问父亲,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世上,有的人一出生就是神,有的人却只能是茹毛饮血的野兽。
父亲的眼神很奇怪。带着深深的憎恶、愤怒,又满是悲怆和绝望。
他说,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神,所谓的神,只不过是被人类关押在城墙之印里的一只修炼成所谓“神女”形态的兽。
每年异族之战的时候,神族就会催动城墙之印,用万千道念力去鞭笞那只兽。兽会愤怒,会发狂,而它反击的每一道力量,都会成为人们眼中的“护城之力”。
父亲说,星朝,你知道为什么会有神族吗?其实他们跟人类没什么分别,只不过每一个神族,都是能成功炼化兽的精血的那一种人类。
这个世界,等级划分森严。
奴隶。平民。贵族。神族。神。
而这个世上,最卑微的,日夜忍受着无边无际的孤寂,泣血而鸣,仿佛轮回一般承受着道道鞭笞的奴隶。
就是那位万人敬仰的神。
父亲最后说,星朝,你知道吗,那只兽,就是你的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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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霍星朝心里,最恨的人,不是那些城外的异族,而是城内的神族。
他们关押了自己的母亲,让她苟延残喘,抽取精血,又加以供养,而后再抽取,一次次反复重来,日夜折磨着她。
他们夺走了自己妹妹的眼睛,在她八岁稚龄时,又夺走了她的性命。
在他眼里,这个世上最邪恶,最冠冕堂皇,最应该死的东西,就是那些身居高位的所谓神族。
尔弥死的那一天,霍星朝发过誓,总有一天,他要抽尽城内所有王国的神族的精血,食其肉,啖其血,敲其骨,吸其髓,寝其皮,薅其毛。
挖下每一双眼睛,给他妹妹陪葬。
后来,霍星朝真的成功了。
但是尔弥的的神魂依然没有安心进入新生。
她很痛苦。
对于她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是母亲和哥哥。
哥哥活的那么难受,她就算获得再多的眼睛,看见再多的色彩,也还是痛苦。
能让尔弥的星光值恢复满值的唯一办法,不是让她过的有多么快乐,而是让霍星朝自己能够活的洒然肆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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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之后,霍星朝把储物箱里的琥核洗净,然后托继母放入锅中烧上一晚上。
锅里的水放进了蚀琥草,如果不是它的作用,就是烧一晚上,也不可能把琥核里的能量烧出来。
尔弥的身子弱,霍星朝这几年一直在用这种方法给她调养身体。
他这几年,在城外杀了不少异族生物,每月收回来的琥核加起来,在平民区已经能轻轻松松养活一个三口之家。
但一方面,他们家里只有一个劳动人口,另一方面呢,继母每月要喝的药材都是一笔大开销。而且霍星朝获得的高阶琥核,通通没有卖掉,而是给小妹妹当做调养品,所以几年下来,家里的积蓄仍然没有能攒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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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捧着一本图画书,认认真真地听哥哥教她识字。
哥哥指一个字,她就跟着念一个字,乖巧又听话。
不过认了不到半个时辰,霍星朝就不让她继续看了,摸了摸她头上的小揪揪,
“尔弥,我们该睡觉了,再看下去,你的眼睛又要疼了。”
“好。”
小姑娘脆生生地应了一声,然后让哥哥给自己洗干净脸和手脚,躺在床上,眼睛上敷着热腾腾的草药。
她的小手在肚子上放的整整齐齐的,过了一会儿,感觉到哥哥还在身边,就叫了他一声,“哥哥。”
“怎么了?”
“你下次不要给我带礼物了,早点回家吧。”
“怎么了,尔弥不喜欢这些糖果吗?”
“不是,妈妈说,哥哥赚钱很辛苦,尔弥不吃糖,哥哥你是不是就不那么辛苦了?”
霍星朝揉了揉她的脑袋,声音轻轻的,“哥哥不辛苦,尔弥要乖一点,总有一天,哥哥会让你看见许许多多的颜色的。”
.....
眼睛还是要拿回来的。
报复也是要亲手报复回去。
四年。
离尔弥的八岁生辰还有四年。
夺回那双眼睛的期限,也只剩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