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论选王妃的学问
夜间的山林寂静却不死寂。
有鸟兽虫鸣, 也有风拂过枝叶的飒飒声响, 就算是巡逻的士兵踩过泥土落叶,都带着让人舒心的山野意趣。
霍星星盘腿坐在椅子上,手肘往后搭着椅背,姿态懒散, 慢悠悠地念着诗, 语气里似乎还藏着几分浅浅的向往,不过由于声音太清,只能听见几个零碎的字词。
什么“星河”,什么“夜静”,什么“深林明月”的。
嗯?
软塌上的姑娘下意识动了动耳朵。
这不是王异的那首归隐诗《溪山》吗?
这么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 自小便是在金窝里长大, 锐意进取的年纪, 怎么会念出如此暮气沉沉的诗句来?
好吧,也不至于暮气沉沉,但总归不是他这个身份, 这个年纪会向往的生活。
虽然她觉得有可能是自己想多了,但往严重点说, 安王府就是自己以后的归宿和依靠, 万一这个人真的归隐山林去了, 那她怎么办?
在王府里寡居吗?
林菀沉思了片刻,又抬头瞅了少年一眼, 神情很是纠结。
果然, 少年的目光立马就转过来了, 眼睛黑黝黝地瞪着她,声音凶巴巴的,
“看我做什么?”
霍朝朝:“别那么凶,对待姑娘家,态度好点!”
少年轻咳一声,语气平静,
“我很好看吗?”
......
林菀眨眨眼,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说话。”
少女叹口气,
“王爷可知道写这首诗的诗人是谁?”
“爷知道是前朝的,怎么,你要告我谋反啊。”
......迟早有一天,这家伙得被自己的嘴给害死。
林菀深吸一口气,平静下来,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那王爷知不知道,王异为何会写出这首诗?”
霍星星觉得她的话问的有点意思,
“归隐诗,自然是归隐得乐而作,还能为什么?”
认真说来,王异并不算是前朝有名的诗人,这首归隐诗,也是林菀在一本不具名诗集里看见的,像安王爷这样被传为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能够念出这句诗,还知晓诗作者是谁,已然让林菀非常惊讶了。
换做以往,她肯定会真心实意地夸奖一番。
但是今天这个状况嘛......
少女弯弯唇,
“事实上,王异作这首诗,并不是真正心醉于归隐,而是出于求而不得。”
少年挑挑眉,面无表情地看向她。
“他年轻的时候,考了三十年,依然只是一个秀才,天命之年,家徒四壁,无妻无子,所以只能退隐山林。”
霍星星哦了一声,漫不经心,“那就当他是求而不得吧。反正世上醉心归隐的人那么多,也不缺他这么一个。”
“可是这世上,大多醉心归隐的人,最初的原因,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少年眯起眼睛,灼灼然看着她。
林菀面向窗外,目不斜视。
“隐居山林,其实和村庄人家无异,您瞧那些庄稼人,日出而作日落而归,风吹竹叶,鸟兽虫鸣,也是日日领会山间野趣,您真的觉得这般日子充满意趣吗?”
霍星星一挑眉。
“自然,”她打断他刚预说出口的话,
“安王爷你身份特殊,自然不用和那些庄稼人一样,辛勤耕种,为了生活奔波。然而哪怕抚琴读书,煮酒烧茶,不论做什么都只有自己一人,日子久了,难道真不会觉得孤单?”
“奴仆可以做些体力活,却始终非你同道之人,山不能答你,水无法解你,砍柴樵夫更是无知,倘若没有一帮善友,隐居山林,倒不如身处闹市之中了。”
......
少年拧眉,用漆黑的眼睛瞪她。
但少女依然浅浅笑着,声音柔和婉转,
“再说,山林之中,鸟兽虫鸣初听有趣,听久了便如蝉声,常会觉得扰人,山路难行,更深露重,一不小心,很容易湿气入体,久居得病,再有......”
“行了行了。”
霍星星打断她,表情不善,语气里充满了暴躁,仔细听,居然还有半分委屈,
“你跟我说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干什么,你有本事你跟王异说去啊!”
林菀弯了弯眼,
“我只是想告诉王爷,山林隐居,实在没有诗词游记中写的那般美好,王爷这般金玉富贵里头长大的人,自然觉得清风稀罕,雨露也稀罕。可一旦日夜都是清风雨露,便又会觉得市井烟火稀罕了。”
她想了想,又道,
“其实王爷可以趁空闲之时到山林里或者庄子上住几日,这样,既有意趣,又不会觉得厌烦,便是最好的了。”
整个帐篷静了一会儿。
少年睁着一双星眸,看她,眼里满是不悦和怒气。
但是林菀一脸无辜,完全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
“你怎么那么多话。”
最后,霍星星直接冷哼一声,表示自己内心一种倔强的蔑视,
“爷又没说爷要隐居山林!”
哦。
“安王爷这样身份的人,自然不会隐居山林了。”
姑娘眉眼弯弯,声音清亮,笑容里仿佛盛着蒙蒙烟雨,
“我就是这样随口一说嘛。”
......
少年盯着她,黑亮的眼睛眯着,觉得自己好像又被戏弄了。
但是他望着少女温婉灵动的双眸,不知道为什么,满腔的怒气竟不知该从何发起,最后拧眉怒视半晌,还是仓促收场了。
“你,接下来不许说话了,听着耳朵都烦。”
“好,那安王爷您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您了。”
......
霍星星抿唇,见她不以为意的样子,还有脸上纹丝不变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更生气了。
“哼!”
他转过身,拿过一旁的棋谱,乱七八糟地就翻了起来,
“到时辰了叫爷,早点把你送回去早省心!”
.
林菀坐在软塌上,眨了眨眼。
眼前是少年宽阔的后背和黑乎乎的后脑勺。
他盘腿背对着她坐着,书翻得哗哗响,连凌乱的衣袖都显示了内心的暴躁与委屈,简直就像曲姝甯养的那只家猫。
她突然弯起唇,无声笑了起来。
今日其实发生了很多事。
一桩桩一件件,都让人觉得心累又力竭,差点都想缴了头发到庙里做姑子去,也省了被凡尘俗事所扰。
但当然,这也只是林菀的一时走错的想法,她心里知道,就算发生比这更难的事,她也只能选择迎难而上。
当年,娘亲去世的时候,她握着她的手,承诺过自己一定会活的好。
后来在曲府里,她因为寄人篱下受尽了白眼,最开始时,甚至连主子身边稍微得力点的嬷嬷都敢给她脸色看,曲家的几个小姐们,其实没一个看得起她。
那个时候,她就发过誓,日后不管怎么,她也要活出一个样子来。
而现在看来,安王爷,倒是比王礼更好。
第一,安王府自然门庭煊赫,侧妃还好说,倘若日后真的......那自然扬眉吐气,留给那些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一个骄傲的背影。
第二,安小王爷实在是一个太过简单澄澈的少年,心里头想的什么,林菀一眼就能看透。和这样的人相处,是她觉得最舒服的时候,因为不用费劲心思去猜,去算,也从来不用拐弯抹角。
第三,干干脆脆明明白白,简直就像面对一个孩子一样。
所以,老化说的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越接触她越发现,或许这场阴差阳错的婚姻,也未必有她想象的那么艰难。
就算是艰难,这门亲事也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无法更改。只有曲姝甯那样天真的姑娘,才会觉得单凭一腔热血,就可以在太后面前出尔反尔,胡言乱语。
林菀轻轻扯了扯裙摆,在少年偏过头放书时,不经意间露出袜子脚踝处渗出来的几点鲜血。
她已经想好了。
她必须得嫁进安王府,而且,最好是以安王妃的身份。
霍星朝满心欢喜心甘情愿迎娶进门的安王妃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