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论找王妃的学问
我最开始和你相识的时候, 你在我心里是最坏的样子,所以后来每一次见你, 你在我心里就美好几分。
而后变成最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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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个人说的话, 其实林菀是有点相信的。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就失去双亲,外祖家又没人, 只得被接到姨母府上住。
因为寄人篱下,心思不得不比常人敏感好几分,琴棋书画这些,林菀或许不是最出色, 但要论察言观色的本事, 她绝对是曲府里头一份。
那日饮茶, 少年的眼神, 姿态, 甚至拿杯子的习惯都与之前的霍星朝完全不一样。
或许一个人可以伪装出另一个人的神情和说话方式,但连细微之处的小习惯都伪装的如此完美,要么就证明他说的是真话。
要么, 他就真的就是天赋异禀, 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
但林菀想不到,堂堂安王爷,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力气来对她说这种谎。
如果不喜欢, 娶进府之后别搭理她不就行了。
反正一来, 她只是一位侧妃, 二来她自幼失孤, 家世一般,无人会为她做主,根本无法威胁到他一个宠臣王爷。
所以林菀最后看了眼少年澄澈别扭的眼睛,心里想,不如就相信他吧。
人生短暂一世,很多事情已经如此艰难,不管怎么,最起码在事情坏透了之前,还是得相信它可能会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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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猎场回到京城之后,太后还没赐婚,皇帝就先下了道圣旨到曲府。
是封林菀为郡主的。
而她被封为郡主的理由,竟然是因为她救驾有功。
至于怎么救的驾,如何救驾,并没有细提,反正呈现出来的表象,确实就是猎场惊险不断,三天两头出事,而回来之时,林菀身上恰好带着伤。
林菀父母双亡,父亲还是在边疆战役中为国捐的躯。再说,曲家也非什么煊赫世家,朝臣们倒不至于为了一个表小姐的郡主名号细究这些。
顶多也就是京城贵妇圈子内的女眷们有些谈论罢了。
不过又过了半旬,当太后下了赐婚懿旨,把乐宁郡主指给安王爷做王妃时,顿时就引起了一片哗然。
安王爷的正妃,这可是朝臣贵妇们都顶顶关心的一件事。
却没想到,他们盘算期待了那么些年,私下里猜了无数大臣嫡女,最后太后却定了个名不见经传的孤女。
细细想来,估计前些日子圣上的那道圣旨,也和这桩婚事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唉,早知道,围猎时,也该让自家的姑娘们去太后面前露露脸。
这可是安王妃啊!比皇子妃诱惑力都大。
......
当然,他们在扼腕叹息的同时,自然是不知道,原本太后只打算让林菀做侧妃的,最后变成正妃,还要多亏了安王爷本人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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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聘礼那日,曲姝甯正好在林菀院子里借丝线,她听着院子外礼官拖长声音报单子,语气里满是喜气洋洋的得意,突然就恍惚了一下。
回京城的第二天,她就在祖母院子里跪了一个下午,说自己不愿嫁给王礼,只要祖母退了这门婚事,她便是此生都不嫁也无妨。
最后,这桩婚事倒是没退,只不过对象换成了堂妹。
祖母没罚她,但她心里明白,没罚的原因,不是舍不得,而是已经彻底厌弃了她。
“这是你要的线。”
少女从屋内走出来,手里拿着几扎金线,微微笑着递到她手上,“我这儿也不多了,你先用着,想必明日绣房里就能送来了。”
曲姝甯垂眸,望了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金线,点头轻声道,“好。”
她顿了顿,又问,
“表姐,你现在欢喜吗?”
林菀挑挑眉,曲姝甯这句话没头没尾的,她却理解了其中的意思,弯唇,
“自然欢喜。”
现在的状况,和她以前设想的比起来,已经是极好,如果再不欢喜,再不满足,人生就真处处是苦了。
“可是最开始,你并不认识安王爷不是么。”
小姑娘抬头,眼神里还带着几分迷茫,
“表姐,你最开始,对安王爷什么都不了解,外面的传言又是那么不堪,你当时,为何会答应这桩婚事?为何......会答应让自己嫁给一个不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为什么会答应?
林菀笑了笑,
“这和我答不答应又有什么关系,无论安王爷是个什么样的人,既然太后开了口,我又如何能够拒绝。姝甯,我不像你,并第二个王礼可以拿来当托词,所以一切的后果都得自己承担,我只能答应。”
“况且,你都说了,我并不认识安王爷,只不过是听外面的传言,如何就肯定他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万一,他不是呢。”
......
小姑娘看了她很久很久。
最后,苦笑一声,“表姐,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安王爷想让你当他的王妃了。”
在回京城的第二个夜晚,她其实偷偷到篝火旁找了那个少年一次。
她想问清楚,为什么他会喜欢表姐那样循规蹈矩的女子,自己又到底有哪里不好,让他如此不耐。
那个时候的他,要比平时温柔许多,语气也带着礼貌柔和的笑,丝毫没有不耐。
可说出来的话却让她觉得比不耐烦更难受。
他说,世上的人,往往觉得循规蹈矩寡淡枯燥,寻求有趣。
可是有时候,每个人都可以很有趣,但能做到循规蹈矩的有趣,却很难。
他说,曲姑娘,自视甚高不是一件好事,有的时候,也千万别把自己的不合时宜当成独特新奇。
一个人能够做到不牵连任何人的随心随意,那叫自由。
而牺牲他人的随心随意,只不过是以自由为借口的任性。
那一瞬,她突然觉得,好像在月光下被□□裸地扒开,露出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丑陋的自己。
她曾经一直觉得林表姐俗气。
现在想想,俗气的说不准是自己。
......
霍星星大婚那天,霸王星把霍朝朝给拉了出来。
嗯,拉了出来。
利用感应星的黑科技。
两个虚幻的魂体,就这么坐在屋檐上饮酒——酒,也是利用感应星的黑科技。
霍朝朝望着眼前这位懒散肆意的男子,有些好奇,
“你是妖吗,还是仙?”
“都不是。”
霸王星懒洋洋地喝了一口酒,
“按照你们的说法来讲,我是一颗球,只不过为了让你好接受一点,我化成了人形。”
“......哦,蹴鞠那种球?”
“不,天上星星那种球。”
“天上的星星是球?”
......所以他们为什么要聊这种话题。
完全是鸡同鸭讲。
霸王星仰着头,漫不经心,
“你应该知道,你就快死了。”
“嗯。”
少年果然没有再问,点点头,微微带出些笑,“你看,我才出来不到半个时辰,就觉得困了。”
霸王星看他一眼,随手往他身上又甩了一道光。
这块魂体便又立刻变得稍微瓷实了一些。
“喂,球大仙,你为何会来到这?我是说,为何会要代替我,去帮霍星星。是他以前有恩于你,所以你下凡来报恩吗?”
那个皮实熊孩子?
哪里有那么大面子,让他这样伟大的管辖官下凡来帮忙。
霸王星轻嗤一声,语气随意,
“我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那么对林菀,着实不公,所以我才看不过眼,下凡来救救那个可怜的姑娘。”
“林菀?你是说霍星星今天要娶的那位姑娘吧,我对她不公吗?”
“我之前不是与你说过,倘若我不出现的话,你就会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把那个可怜的姑娘给逼进了庙里,既害的人家一辈子青灯佛祖,也害的霍星星一本孤寡一生。我倒是真的好奇,单单为了一个并不真正爱你的曲姝甯,你这样做值得吗?”
......
“你说这个啊。”
少年垂下睫毛,眼神很平静,
“其实,如果真的是你说的那样,我想,我应该不是为了那位我喜欢的姑娘,而是......我只是想报复霍星星而已。”
“嗯哼?”
“球大仙,有一件事,看来连你也不知道。其实幼时的霍星朝,并不是因为那个冷宫里的女人才变成霍星星和霍朝朝,而是因为母后。”
“嗯哼哼?”
“因为母后并非我真正的血缘母亲,那个冷宫里的女人,她才是。”
霍朝朝笑了笑,语气很淡很淡,
“那个女人被赐死后第二日,我亲耳听见母后说的。”
......
“当年,皇兄病重,太医诊断说活不过三日,可母后肚子里的孩子却是个死胎,所以她找人给另一位怀着孕的宫妃下了催产药,把我给偷了过来,当成是自己的孩子。”
“后来,皇兄的病莫名好了,那位宫妃却因为巫蛊事件而被发配冷宫。想来你也猜得出,这是母后的手笔。”
少年撑着后脑勺,望夜幕里的繁星,目光越发辽淡,
“生母折磨我,养母却是促成这一切的人,我当时不过是个孩子,偷听到一半,就已经忍不住摔了手里的木雕。母后拉开门,看见是我,脸色一下就白了。”
“后来我昏迷过去,醒来后就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霍星星,一个霍朝朝。霍星星什么都不知道,那些折磨,痛苦,他都记得模模糊糊的,那个午后晴天霹雳般的一番话,他也彻底忘了个干净。”
“你知道我为何会出现么。就是因为他受不了刺激,所以把一切肮脏的,难熬的,痛苦的记忆都丢给了我,他每日在阳光下活的恣意,我却在黑暗里忍受所有的残忍。”
“他以为母后更偏爱我,却不知,母后最害怕见到的便是我,我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承担他的痛苦而活。”
霍朝朝偏过头,任由酒水落在砖瓦上,神情很平静,
“你知道的,我本来就非善类。所以,假若我真的要死了,在死之前,我一定会报复他一次,就像当年,他把一切阴暗都丢给我一样。”
“不过可能最后还是不忍心吧。”
少年淡淡弯唇,“要不然,我估计都能把那位林姑娘给弄死。”
......
所以。
把林菀逼进庙里不是因为曲姝甯,而是因为霍星星。
不忍心不是对霍星星,而是对林菀。
霍星星一生都不能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
便是他真正的报复。
所以造成他小星星悲剧的,都是这位童年阴影太过惨重的少年啊。
他就说了,霍朝朝这样的性格,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喜欢曲姝甯的人。
嗯,那好吧,这次的扮演,没有揣摩好人物性格,偏离真实剧本了。
是伟大管辖官唯一的一次滑铁卢。
霸王星直起身,把酒丢回感应星的死皮里,懒洋洋地挑眉问,
“喂,你想不想多活几年?”
嗯?
管辖官大人望着底下满目喜气洋洋的红色,慢悠悠道,
“你报复就报复,伤及无辜,害了我们大星辰海的星,我作为他们的衣食父母,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你。但是我看你呢,一辈子没享受过几天好日子就要死了,啧,确实又比较悲惨。”
“这样吧,林菀的星光值还差百分之九,但是我再留下来浪费时间呢,性价比又不太高。你大概还有半年的寿命,就由你来完成剩下的百分之十吧。”
霍朝朝其实完全听不懂这位球大仙说的话。
但是球大仙伸手在他的脑袋上虚点了一下,他的脑海里就出现十个明亮的光点。
“你倒不用听懂我在说什么,你只需要知道,这十个光点没熄灭一个,你就多五年寿命。直到全部熄灭之后,我给你换个新身份,让你在旁的时空多活五十年。”
“你愿意吗?”
......
“自然。”
虽然最后还是没有说服大仙带他修行。
但是,多活五十年,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