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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看小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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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翦大军一举破燕, 燕王喜及太子丹带着王室众人逃亡辽东, 秦将李信带人乘胜追击, 再败燕军。

燕王杀太子丹,献其首级于秦,意求和,秦王不应,但亦停止攻击。

此时燕国已经是秦国的囊中之物了。

秦王即位以来,连灭韩赵燕三国, 其他三国有的惶惶有的自信, 秦人一片欢喜。

秦王有一爱将, 其名蒙恬, 两人年龄差不多,蒙恬为武将,出身高门, 诗书杂艺均有涉猎, 二人有时一同论经下棋。

此时在秦王书房, 他一边落子一边说:“今日燕国已入囊中, 大王改日可安天下。”

棋盘上黑子和白子在纵横交错的线迹交点上,秦王随后落下一子, 棋子与棋盘的声音清亮动人。

“还将需要些时日,有秦几代积攒攻六国易,然有匈奴在望, 守土不易。”

秦王说, 听他的语气平淡, 眼神还在棋盘上,可见这些话已经在他心上许久了,今日只是和心腹爱将才说起来罢了。

“明日大王尽得中原,微臣愿守土安疆。”蒙毅一边与秦王下棋一边说。

秦王倒是没有一口顺着对方的话答应下来,而是说道:“边疆苦寒,爱卿慢慢思量。”

“何须多想,大王安六国,若能得大王信重,臣与弟守土,固所愿所幸矣。”蒙嘉说。

秦王一笑,蒙恬蒙毅为他爱将,素珍其锋,今日所请也极得他心意。

下了几局棋,又谈了一会儿,临行前,蒙恬将一物送到二人中间的小案上。

言道:“近来闲暇日子颇多,琢磨了一些小东西,大王应当用得上。”

蒙恬亲手打开盒子,里面装着一根毛笔?

秦王粗一打量倒是看出来了其中的几分门道了,再拿在手里感知了一下重量就一下子明白这个笔究竟是哪里不同了。

现在人用毛笔,笔杆是实心的,笔头毛围在笔杆外围,这支笔里面是空心的,笔头毛塞到其中,看着就知道能更好用几分。

“爱卿此法甚妙。”秦王赞了一声,又问:“得此技艺,可有传人?”

“自然”,蒙恬说,他自己是不是商人,“此物专精于人,所用者甚多,臣不好独占,也无力一一制作,便将制作此物的法子授予当地庶民,也好使其多一营生。”

“爱卿纯善。”秦王赞了一句,稍后命人取来竹简笔墨一试,果然更加好用。

而另一边,云裳正在苦哈哈的习字,冬日过去了,雪化了,春天来了又走了,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她觉得自己只要认字就可以了,能写的好看一点儿也好,但是秦王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仿佛总想把她往三好学生的方向培养。

一会儿说她字丑,一会儿说她文丑,只有人不丑,所以每次的态度都那么温和,说出来的话都那么斩钉截铁。

到了最后她就多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作业。

有的时候,云裳怀疑秦王是不是生了自己的气,但又觉得莫名其妙,哪里来的那么多的脾气,他也不是一个容易生气的人。

手里的毛笔又秃了,云裳叹了口气,扔到一边,自己撑着下巴,蚊香眼看简书上的字迹。

黑色的笔墨在她眼里化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小圈圈形状的漩涡,看得人眼晕,犯困。

这时候有侍女通秉说秦王到了,云裳没去迎接,她重新拿起笔来,深吸一口气,继续写。

加油,还剩下三十来个字!

至于秦王,云裳现在不想和他说话。

来不迎去不送,已经成为云裳的特权了,侍女见怪不怪,一个个垂着头安心做自己的事情。

秦王走进来,正看见云裳,她身侧是半开的窗子,里面一半镶着纷纷挑花,一半是青瓦墙和淡淡的碧空,女子头上未着多少首饰,提着笔的手腕上挂着一直翠绿欲滴的镯子,像是一根清新的翠绿的枝蔓缠在白玉上。

她坐姿还算端正,至少一个人的时候也不曾偷懒,秦王到云裳身边看云裳笔尖下的移动。

云裳的笔迹陡然慢了下来,像是因为他的视线加了把锁头一样,就算是可以放慢速度,三十几个字,刚刚还暗恨怎么都写不完,现在转眼就已经完成了。

秦王把云裳手里的笔取出来,“怎么这般好学,可是舍不得手里的笔了?”

“大王胡说,妾可是什么都舍得!”云裳看秦王,更想给他画一张猫脸。

秦王碰了云裳的袖子一下,有点儿潮湿,抬起指尖一眼,居然是墨迹。

云裳顺着秦王的视线也发现自己衣服袖口的墨迹了,她把袖子抬起来,墨迹比她想象的要大。

她穿衣从来不拘束什么场合,现在也是这样,像今日穿了一件袖口颇为宽大的以衣服,好看是好看,就是容易脏。

先推着秦王起来,让人去洗手,自己去换衣服,回来的时候云裳说:“妾的衣服已经脏了好几件了,也不知道洗不洗得干净,心里难过得很,近日就莫要动笔了好不好?”

秦王对上云裳亮晶晶含着期待的眼睛,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笑了笑。

他家中有这么个娇儿,打不得骂不得又看不得她哭,就这点罚人的法子,哪里能丢掉呢。

“孤送给美人一件东西吧。”秦王直接转移话题,然后让人把取来一个小盒子。

里面装着的就是蒙恬送来的笔,云裳喜欢任何一种新鲜物件,她把这个一看就和自己一直用的不一样的笔拿出来,在手里比划了两下子。

“好像更轻一些。”她看着秦王说。

别人都看笔好不好用,就她一个看轻重,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日子写字真的累着了。

秦王看看云裳那边堆积成山的竹简摇了摇头,“那就赠与美人,还望美人早日做得好文章。”

云裳一僵,她忽然有点儿不想要这支笔了,好文章是什么?

不过笔还是好东西。

秦王借花献佛之后,再看云裳,一身宽大的袍子,裹着人更显的纤细了,中间一根浅紫色的腰带勒出一道细腰,好像瘦了。

往后还是不要让她总写字了,本来就不善于此,看这煎熬的。

云裳可不知道秦王这一个念头究竟是什么,又过了几日,她牵着猫在院子里走动,看看新生出来的花,看看鸟,猫的眼睛也跟着转。

她当年捡来的猫已经生了好几胎,有几只不知道走到哪里玩去了,有几只懒洋洋的就在她的宫里到处走动。

手下牵着的这只狸花猫很是不同一般,几个兄弟里面最好的猎手,不管是抓鸟还是抓老鼠,有一次居然还抓了一条蛇,而这些东西都会被他带到宫里,也不和几个兄弟姐妹分享,而是要献给宫里喂养他的宫女,和几个热爱撸猫的,其中包括云裳。

那条蛇就是送给她的,可怕。

因此她决定牵着几天,看看能不能把这性子管教回来。

走在路上,猫儿偶尔捉捉虫挠挠草,云裳也不知道去哪里,就跟着猫走。

然后意料之外的听到了几个女人的交谈。

“你我年华渐渐老去也见不到大王,实在有负此生。”说这话的才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儿。

云裳在一个花丛边,她那只猫正在几棵草中间打滚。

从秦王灭了几个国之后,畏惧他的人愈发多了,而爱他的女人也更多了。

云裳知道,她若是上街还能听到有女孩儿说想要嫁给秦王呢。

这话听得没劲,她拉了拉手上的牵引绳,已经准备带着猫走了。

另一侧三个女人聚在一起,话题还是围绕着秦王,其中一个说:“可那有什么办法,大王独宠云夫人,我们在这里虽然无宠,但也过得下去,姐姐还是不要自怜了。”

另一个说:“听闻去年的时候,有一个姓李的良人,去信给家中人接她回去,又求了大王,当真就回家了。不如我们也试一试?”

年年在宫里,不管什么样的风景都看腻了,秦王除了云夫人也不喜欢她们,也让人心里不安定,这样看来还不如回家。

但是最初说话的那个女人却不甘心,“你我出门可就再也找不到大王这样的人物做夫主了?”

这句倒是真话,刚刚说话的另外两个女人脸上都露出遗憾又无奈的神色来,相顾无言,一起看着说话的女子。

只听她道:“民间有女郎求爱于郎君,若我向大王自荐枕席不知可能得愿?”

她这语气颇为一本正经,另外两个女子被她惊得眼睛都瞪大了,云裳看了眼刚刚拉到自己面前的猫,也不急着走了,小猫蹲在她脚边舔爪子。

那个女子只是提出了一个想法,她越想越觉得可行,脸上已经带上了笑意,“大王是我们名正言顺的夫主,便是不应我等,难道诚意相求还会受罚?若我得了愿,定然向大王介绍两位姐妹。若是不成,我们一起回家罢了,偶尔一起出门玩乐也很快活。”

几个人相聚不过几尺远,云裳把这几个人的话听得清清楚楚的,侍女看着她脸色沉静不辨喜怒,愈发不敢发声。

云裳弯腰把猫抱到怀里,伸手,侍女自然而然递过一片鱼干。

鱼干提到猫儿头上,小猫的眼睛随着云裳手上的鱼干转动,伸出前爪去探半空中的鱼干,碰都没碰到,就被提的更远。

“喵~”小猫伸长了脖子,看一眼鱼干,又看看拿着鱼干的人,一声叫不下来这条鱼干,就再叫一声。

一声一声的喵叫,又软又嗲。

女子三人本来说得正热闹,这个计划几乎没有什么风险,自荐枕席这件事古来有之,虽然不算风雅,还有几分惊世骇俗,但豁出去脸面,万一大王喜欢上她们,这可不就是机会吗?

这时候,女孩子矜持不矜持完全看性格,有人在昏暗的室内自荐枕席,这女子所说就是大庭广众下遇到秦王的时候自荐。

几个人谈论的热火朝天,第一声猫叫响起的时候,没人当一回事儿。

第二声猫叫响起的时候,依旧没人当一回事儿,毕竟宫里也是有几只野猫的。

猫叫一声又一声响起来的时候,三人先后回头,然后先后僵住了。

云裳的脸,在宫里也许有人没见过,但绝对不会有人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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