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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民国万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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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初五,

谁都知道, 今天是颜老板登台的日子, 全上海的达官显贵砸钱走关系也要弄来一张戏票,

戏班后台,一人描眉画红妆,

9526忍不住忘记自己是个系统, 它的宿主是个任务者了, 好像每次穿越的主线都是神奇的发展, 任务也不是重心了。

果然,它家宿主是最特别的。

待到锣鼓声起, 万众期待的登台,

台上人光是一颦一笑, 演的风流模样却足以倾倒众生,

若是愿意往台下看一眼, 怕是都能让人忘乎所以。

可惜戏台离最近的观众座位也有三四米之远, 这在其他的戏班也是未有的,不过在这里却也没人敢说什么。

戏楼里面温暖如春,

外面却飘着雪,虽说是南方,但雪落到檐上地上,丝丝化成了水,这沁冷的湿气也深入骨髓里去,

一穿着的并不厚实的年轻小伙子, 像是有什么急事跑得飞快, 偏生又灵巧得避开撞到什么行人,眼角余光忽然瞥到巷口处衣衫褴褛蜷缩的乞儿,步子微微一滞,但又很快没影了。

冻得脸蛋耳朵都生了冻疮的小乞儿闭着眼窝在墙角,似乎感觉到有雪落到他破烂的衣领里,忍不住贴着墙壁瑟缩了一下,仿佛能给与点温暖,而那单薄衣裳根本起不到任何御寒作用。

忽然他闻到了一阵诱人的香味,忍不住睁开眼,是那个穿着简单棉布衣衫跑的飞快的年青人,散发着香味的正是他手里用油纸包着的两个肉包子,热气腾腾的。

乞儿闻着香味就知道这是那位一身油膘的包子铺老板家的,因为每次路过他都忍不住流口水。

年青人露出一口白牙,也不嫌冷的笑道,“吃吧。”

乞儿接过包子,重重点头道,“谢谢大爷,谢谢大爷。”

然后一口咬上肉包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年青人带着笑,看乞儿的目光也是温和的,他不仅穿的是一层薄棉衣,还留着寸头,连个冬帽都没有戴,在裹得结实的行人中有些特立独行,半点富贵样也不显。

等乞儿吃完了,他问道,“你几岁大了。”

“五、六。”乞儿也记不清了,好像记忆中就待这了,以前还有个老乞丐带着他,不过,老乞丐爷爷在冬天还没来就死了,他也抢不过乞丐窝里的人,就只能待在这里了。

年青人摸了摸他的头,笑道,“跟我走吧。”

乞儿睁着懵懂的眼睛,老乞丐爷爷说过,不要随便跟人走很可能是拍花子的,但这个大哥哥给他香喷喷的包子,还有他放在他头上的大手,好暖和啊。

乞儿点了点头。

年青人露出的笑容更大了,一只手就把乞儿抱在怀里,爽朗笑道,“放心,跟我走以后就不会饿肚子了。”

***

“因念都城放夜,望千门如画,嬉笑游冶。钿车罗帕,相逢处、自有暗尘遂马。年光是也,惟只见、旧情衰谢。清漏移,飞盖归来,从舞休歌罢。”

宾客满座,听的如痴如醉,

戏台两侧,还有观众坐席三层楼都有着青衣的男女,似是警惕,也是防着有人看戏入了迷太过疯狂,冲上台去。

乞儿有些担心这个说以后不让他饿肚子的大哥哥,看起来不像是很富裕的样子,他以后一定少吃点,不让好心的大哥哥讨厌他。

好心的大哥哥带他来了一个很漂亮的地方,外面挂着好多盏漂亮的灯,还有好多花,不过大哥哥只是看着紧闭的红色大门,抓耳挠腮了一会儿,就抱着他来到了墙外。

“听话,闭上眼。”乞儿虽然不知道大哥哥要做什么,但还是乖乖的闭上了眼,忽然一阵头晕目眩,寒风吹到他脸上,他忍不住睁开了眼,发现自己居然在飞。

是大哥哥在抱着他飞。

年青人就是抱着个孩童也照样身轻如燕,仿佛飞檐走壁一样,轻松翻了过去,少说也练了几十次。

然而还没等他高兴两秒,就听见熟悉冰冷的声音,“段斐。”

扭头看到像是早就在这等着他的人,段斐挤出讨好的笑容,“戏已经开始了吗?”

穿着里面夹着棉袄的白色长衫,戴着金丝边眼镜的年轻男人看似微笑实则咬牙阴恻恻的道,“你说呢。”

***

有条不紊地指挥着送客人离开的是个二十岁都不到的姑娘,她同样穿着一身青布衣裙,稍显不同的是,短衣襟的胸口上绣着一朵清雅兰花,梳着短截头发,虽不施脂粉,却依旧容颜秀美,若出现在人群里,也是极为亮眼的。

无论是地位贵重的大人物,还是舍不得走的戏痴,她都能安排的妥妥当当,得心应手。

而来到这里看戏的人也都知道,颜老板从不谢幕,戏迷一般也只有在戏台上能见到她。

待客人全都送完后,青衣姑娘稍稍轻松,见着那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的年轻人走了过来,便知道,“段斐回来了?”

纪韶黑着脸,段斐这家伙性子总是不安分,喜欢到处乱跑,说了戏开始之前要到的,结果又迟到,这次还带了个孩子回来。

“我这次特地算好时间能赶到的。”段斐小声为自己争辩了一下,但对上纪韶的黑脸,又缩回去了,继续被纪韶还有秋铃数落,秋铃,就是那个青衣姑娘。

“那个孩子又是怎么回事?”虽然已经猜到了,但纪韶还是想听段斐亲口说清楚。

段斐原本耷拉着听训,听到这话眼睛登时亮晶晶的,“叫他跟着我们吧,我看着顺眼,想认作弟弟。”

纪韶嘴角微抽,这小子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本想吊着让段斐发愁会,让他考虑清楚是送福利院还是留下,却没想到段斐直接求到了青姐那里。

颜凤青,也是戏班的主人,他们最敬重的人。

“留下也可以。”颜凤青意外的好说话。

段斐听到后眼睛更亮了,

颜凤青即便卸下了戏妆,一双潋滟凤眉,自带三分笑意,就是不说话,也能看得人心砰砰跳起来,又是那般的好模样。

只听颜凤青又淡淡道,“不过人是你带回来的,以后就教给你带,记着是去哪都得带着。”

段斐顿时苦了脸,其他人却都笑了,连本来冷面寒霜的纪韶也嘴角微翘,有颜凤青这句话,段斐休想再到处乱跑,等过段带孩子的奶妈生活了。

纪韶教导他道,“把人留下不是一句话的事,养的起也要有人养,不然还不如送到福利院。”

段斐乖乖的听训了,又对颜凤青道,“青姐,我知道了。”

其实众人也都知道为什么段斐会想留下这个孩子,事实上,这里的很多人都是颜凤青收留的孤儿,不过像纪韶,秋铃他们来到戏班时已是懂事知事了,甚至知道自己过去的家人,老家在哪里。

而段斐遇到颜凤青那时却和这个乞儿一样,也差不多是这个年纪,感同身受罢了。

是他们运气好,遇到了青姐,被她收留教导,还送他们去上学。

其中读书最好的纪韶,还被青姐送出国留学了,不过他回来后却出人意料的拒绝了外面无论是洋行的工作,还是进入政府的机会,而是留在戏班做了个账房。

当时他还一本正经地道,“青姐这里缺个账房,我正好顶上。”

只有秋铃知道,在青姐没答应前,纪韶那时手心全是汗,紧张的不得了。

而有这样心情的也不止纪韶,尽管颜凤青当初收养他们,也不是为了求回报,但是谁又真的舍得离开。

***

颜凤青,也就是再一次穿越的萧函,委托人是个落魄戏班班主的女儿,也就是颜凤青,她的心愿是保住戏班,她父亲的毕生心血。

萧函穿过来时,颜父已经没多少日子可活了,戏班也入不敷出,等到颜父去世恐怕都要欠下不少债,而萧函在整顿了戏班后,从别的路径开源稳定戏班的财政,然后又跟着颜父学戏曲。

实在是没什么好苗子,以前的台柱都早跑了,萧函只好自己来了,原身的愿望是戏班能够存在,让她父亲的毕生心血不至于失传,那至少也要小有名气,找到接班人吧。

萧函的学习能力不差,甚至声音都能用心法改变,颜父都认为自己有眼不识璞玉,没发现女儿在戏曲上有如此天分,硬是把只有半年的命可活撑到了萧函登台。

而她登台那一日,也是成名之日。

萧函是真的越学越感兴趣了,她在现代也有见过演戏唱歌,但却无感,反倒喜欢起了唱戏,若非喜欢,她也不可能一直唱到现在,只是单纯完成任务,她大可等戏班出名后招揽人才,退居幕后老板,捧别人做戏子。

而早在五年前,颜家班成为全上海第一戏楼时,任务就已经完成了。

当时积累的积分已经到了一个数值,听说可以让系统升级,萧函随手就把积分就让9526升级了。

“宿主,还可以开启商城的,购买你想要的技能和物品。”9526虽然也很想升级,但不忘为宿主考虑。

萧函毫不在意道,“不用了,你升级吧。”

“宿主。”9526感动的泪眼汪汪。

萧函嘴角微抽了抽,她是真的不需要,也对商城里的东西不感兴趣。

而完成更新换代的9526相当的膨胀“宿主,我现在一个能打十个系统。”

萧函:“……你高兴就好。”

***

戏班后台,还放着不少戏迷送来的礼物,有贵重如黄金打造的物什,别出心裁的各地珍品,还有几个将钞票折成花样的花篮,秋铃见到后,不禁嘴角抽了抽,这样全部拆开,手都能抽筋。

她送来的是润喉的蜂蜜水还有温热的毛巾。

萧函,现在已经是颜凤青了,对9526感叹道,“果然女孩子最贴心了。”

这些人中最出挑的几个,纪韶最精明,但性子太闷,什么都藏心里,段斐武功学的最好,却太跳脱,不过也正常,他年纪最小,别看着个高体魄健壮的,其实也才十七岁。这也是萧函没有压着他的缘故,年纪轻轻的要那么沉稳暮气做什么。

至于纪韶性子一直比段斐沉稳,在留学了两年之后,更是一肚子坏水都藏心里。

最贴心的还是秋铃,虽然学武不如段斐,读书不如纪韶,但却是戏班的大管家,大大小小的事,都打理的井井有条。

就像这次出演,对颜凤青而言不过是数十次登台中的一次罢了,但秋铃却极为慎重不已,将其视为青姐重回上海的盛大演出,所有事情都安排的尽善尽美。

还安排好了所有人都得在戏班守着,段斐也因为迟到错过而被狠狠训了一顿,也知道错不敢反驳。

其实秋铃,纪韶他们都知道戏班虽说是青姐父辈传下来的,但登台唱戏对青姐而言只是个兴趣,戏班早就不靠唱戏的收入来维持了。

哪怕是日进斗金,也不被颜凤青放在心上。

而他们在遇到颜凤青那时,她就不是个普通人了,他们都是苦命人出身的孩子,挣扎着过活,甚至比起是乞儿的段斐,也好不到哪去。

颜凤青只说了一句,“我的戏班里还缺个杂役,你们要不要来。”

这句话秋铃始终记得,那时他们还不敢像现在这样为了与她更亲近唤青姐,对颜凤青既感激又恭敬,只敢一声小姐恭恭敬敬的叫着。

说是杂役,却也不曾让他们做过重活,至少在习武之前也只是端茶递水,打扫擦桌子的。

比起他们活做的好不好,小姐似乎对他们不识字身体跟个弱鸡似的更不满。

这些年来,在她身边待的时间越久,越了解她有多厉害,越感觉到青姐的深不可测,似乎无论什么样的事对她都是轻而易举。

可笑他们小时还道,以后有能力了,要保护青姐,报答她的恩情。

却不想颜凤青从不需要他们的报答,而她也不需要他们的保护。但秋铃纪韶他们还是想留下来,留在青姐身边。

而哪怕戏班只是颜凤青的一个兴趣,他们也愿意为了让青姐能高兴,尽心尽力。

他们不知道的是,颜凤青收养他们时,不过感叹了一下乱世,这时尚处于分散无统一政府状态,有军阀割据,各自为政,虽无外患,但百姓生活自然不如太平时期好,像秋铃纪韶段斐这些孤儿也很多。

萧函刚穿来时带了些上一世的情绪,习惯了忧国忧民而已。

这蜂蜜水应该是秋铃调的,她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秋铃看到青姐对她一笑,也眉眼弯弯了起来。

“青姐,你晚上想吃什么?”

颜凤青微笑道,“清淡的就好。”

“不如吃鱼吧,我让段斐到河里头去捞几条。”秋铃对自己的安排非常满意。

至于大冬天要河里捞鱼的段斐,谁管他呢。

反正他在河里来回游上七八圈也没事。

当晚,楼里的人吃了一顿全鱼宴,段斐捞上的鱼足足有七八桶,还全都是膘肥肉嫩的。

那孩子早在来到颜家楼后,就被带去洗了个热水澡,换了干净衣裳,还给他身上的冻疮擦了药。段斐还为他跑颜凤青这里来,求青姐给他取个名字。

颜凤青指尖沾了点黄酒,在桌上写了三个字,“既然是冬天抱来的,运气好碰到了你,那就叫忍冬吧,随你姓,段忍冬。”

登台的第二日,各大报纸上就刊登了新闻,

颜家戏楼可是全上海最具盛名的戏班,颜老板颜凤青更是南方第一名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她学戏至今,未有艺名,但却在成名后被冠以‘凤皇’之称,即为戏中之皇。

不止是上海,大江南北都有她的戏迷,昨日还有不少人是特地买了机票赶来上海一睹凤皇芳华,谁让每年颜凤青登台次数都屈指可数,今年也不过在北平出演了两场。

她的戏迷宁愿一掷千金也要买下票来。

而哪怕颜老板为人低调,甚少显露人前,但戏迷对她的事却是如数家珍,颜凤青最初学的是花旦,青衣,成名后曾向北平上海的多位戏曲界大师拜访求教,学刀马旦,坤生等,她天分奇高,无出左右。

今年在北平待了大半年,就是应北方戏曲界泰斗元大家邀请。

颜凤青学各家之长,自成一派,不过她本人倒不喜欢带着戏班到处跑了,除了偶尔学艺求教,她都是待在上海,所以其他地方的戏迷想看到她登台也很难。

“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段斐看到这一日的收入,不禁感叹道,作为惩罚,给纪韶打下手算账。

段斐虽读书时就头疼学不进,但颜凤青定下的标准是知律法,识文断字,还有算术精通。

戏曲在这一时的风靡,是很难让人想象的,出名的戏班也能有日进斗金,而颜家楼,又岂止是斗金。段斐掂量了一下自己存的老婆本。以他这留不住钱的性子,大概一年下来才能攒出一张票。

不禁再次感叹看戏的有钱人真多。

他当初怎么就学不好唱戏呢。

纪韶若是听到他心里所想,估计会嗤笑他白日做梦,当年又不是没试过吊嗓子,那公鸭嗓都能吓跑人。

***

“秋铃姐,送花的人又来了。”门外的小子提着嗓子叫了一声。

秋铃刚想动,就被纪韶叫住了,他推了推架在高挺鼻梁上的眼睛,声音慢吞吞道,“不用告诉青姐了,我来处理就好。”

秋铃撇了撇嘴,“我本来也没打算告诉青姐,天气这么冷,青姐向来不喜欢出去。”

纪韶一身白色长衫,走在雪地里的身姿挺拔玉立,煞是好看。

然而秋铃只有一个念头,“快把门关上,纪韶这混蛋也不记着关门,都快冷死我了。”

旁边的丫头立刻去把门栓上了,回到火炉边凑到秋铃身边好奇问道,“秋铃姐,这是第几个了。”

秋铃想了想,“第九个吧。”

出名了,自然麻烦也多,比如从上海追到北平,再从北平追到上海,送了三个月花的苏小少爷。还是去年从国外留学回来,趾高气扬没几天,陪着他娘来颜家楼看了一场戏,从此就对颜凤青一见倾心,不可自拔。

这是他本人说的。

每次都亲自来送花,风雨也好,霜雪酷暑不间断,至于秋铃他们,

见多了也就不感动了,他已经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了,有比之更甚,更大手笔,更令人动容的。

颜家楼门口,寒风凛冽,

穿着西装的年轻人,长相很倜傥,手里捧着鲜花,冻得瑟瑟发抖,旁边还陪着小厮,但就是不肯走,身上无一处不写着痴情两个字。

苏小少爷见到纪韶,立刻迎了上去,“颜小姐还是不愿见我吗?”

纪韶露出了矜持的微笑,“苏少爷……”

以前还有见报过疯狂戏迷的行径,但秋铃和纪韶打发这些人已经很有经验了,学自于那个被青姐聊人生聊到去西北当了飞行员的郎公子。

不过今年还寄信来说邀请颜小姐去西北玩呢,听说都混到少校了。

但他想多了,西北那么荒凉的地方,颜凤青是根本没兴趣去的。

纪韶成功忽悠了苏小少爷改变人生理想,使自己变得更好后再来追求偶像,也没有急着回烧着炭火暖和的屋子里去,而是在门口等了一会儿。

直到有个眼生的仆从走了过来,手里捧着个锦盒还有份名帖,低头恭敬道,“这是我家老爷代少爷的赔罪。”

纪韶接了过来,待人走后,轻嗤了一声:“真是个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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