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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劫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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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世仙道百家中, 风头最盛的, 当属江北的迟家。

五年前, 时任迟家家主的画仙散人同鬼域九成共主的戚施拜堂成亲后,销声匿迹。

同月,迟问笙披挂上阵,暂代迟家家主之位,凭借鬼主赠与的仙器梧桐伞和迟家弟子出入鬼域不受修为压制的优势, 不但将迟家门生扩招了三倍有余, 还因为鬼域异宝的买卖赚了个盆满钵满。

以往,人界修士们若想买些鬼域的玩意儿,只能等每月下旬的侗楠鬼市。但鬼市上做买卖的都是些鬼修。每个鬼修手里头可卖的玩意儿非但不多, 还时常坐地起价。不少鬼域遍地可见的灵石到了他们嘴里,就成了稀有的珍宝, 非世家大宗的公子哥们, 多半买不起。

但自从迟家人开始做起鬼域的买卖后,众人才惊觉,他们上了散修的当。

以往侗楠鬼市上, 需要三颗上品灵石一块的童桂玉,到了迟家的铺子里只要十颗中品灵石即可。不但价格便宜不少, 品相也要好太多。

何况愿意逛侗楠鬼市的修士们,多是无需为生计操心的世家弟子或宗门英才,而仙门世家又多与迟家交好。因而, 相比于坐地起价的鬼市散修们, 迟家的鬼宝阁在不到一年时间内, 开遍了整个修界。

非但如此,迟家还效仿聂家五年一度的天羽楼竞拍,搞了一个一年一度的鬼域珍宝竞拍,引来的人竟不比聂家的天羽楼竞拍要少。而且由于手握梧桐伞,迟家的竞拍上绝无魔修作乱的可能,更加被人称道。

为此,在短短五年之内,迟家竟隐隐有在仙门百家中独占鳌头的架势。

所谓枪打枝头鸟,但这句话用在迟家身上似有不妥。只因迟家那个消失了五年的家主可是鬼主的道侣。门派羡慕嫉妒之余,却又拿迟家没办法。

人界对鬼域知之不详,但也并非全无耳闻。

传言鬼域原本有十城,每位城主修为都是深不可测。各城之间虽互有联络,但到底是各过各的。可十年之内,鬼域十城变为九城不说,众城城主都纷纷尊戚施为九城共主。单单这一点就叫人不敢轻易得罪迟家,何况还有知情人透露说,消失的那座城池正是鬼域第七城。

无空穴不来风。虽说这些传闻至今无人证实,但也无人敢在这时候和迟家作对。

好在迟问笙也知道树大招风的道理,每年招揽弟子时候都,筛选都极其严苛。不但入门要求极高,对人数更是有严格限制。既不至于叫族内弟子过多引人忌惮,又不至于叫弟子过少无从应对突发状况。

即便是五年之后,迟家已扩张不少的现在,迟家的人数依旧不算众门派里人数最多的。但有一点无可置疑——凡迟家收入麾下的,绝对是当世少有的少年英才。

因为这种种原因,每年挤破头想挤进迟家外门的只多不少。

相比于迟家的兴盛,对暂任迟家家主的迟问笙的说法则是众说纷纭。他毕竟将迟家带入了一个空前的辉煌时刻。但每每谈及此,都有人感叹说,他现在的成就都是迟画仙给的。

没有迟画仙和鬼域九城共主的婚事,没有鬼域赠与的仙器梧桐伞,没有鬼域免除的修为限制,迟问笙再怎么做也无法叫迟家达到如今的地步。再说迟问笙并非迟家血脉,这个家主当得名不正言不顺,到了现在也还只是代家主。

有人说,除非迟问笙娶一个迟家旁支的女弟子,生下一个迟家血脉,否则迟家的一切迟早要归到正主画仙散人手里。

不过也有人对这说法连连摇头。若迟问笙当真娶了迟家的女娃并生下一个孩子,将来这迟家还姓不姓迟就难说了。而当迟家不姓迟的时候,鬼主还愿不愿意免除迟家的禁制限制就难说了。

于是乎,话题转来转去,都总能转到迟家有现在这般名声的根源——迟画仙。

几乎是所有人,包括不少迟家弟子在内,都认为迟问笙迟早得从家主之位上退下来,交还给迟家真正的嫡系——迟槿迟画仙。

当然了,也有例外,比如说那个迟画仙。

迟槿从来不认为他有多高的领导才能,不觉得迟家在他手里能比在迟问笙手里还要好,也不觉得迟问笙没有那个资格担当迟家真正的家主。真要论起来你,他担任家主那几年,迟家都是不温不火的,没办成什么大事。

此外,由于他离开的太过突然,事先没打一声招呼,让整个迟家几乎乱了套。雪上加霜的是,由于戚施带他去鬼域前那番话,那年报名参加轮到迟家举办的仙门大比的人数比他离去前预估的人数翻了个翻,迟家当年的忙乱程度可见一斑。

即便在那种情况下,他与戚施大婚那日,迟家弟子还是一个不拉全赶到了,队伍还异常有序。且之后的仙门大比也没出一点乱子,举办的颇为成功。

迟槿自认,换成是他的话绝对做不到迟问笙那种程度。因此在外几年发现迟家越来越好后,越加坚定了不回去的心思。

不过,若要追根究底的话,他之所以坚持不回去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做家主实在太累了。除了弟子们的修炼事宜和每月的丹药灵石发放外,一大家子的吃穿用度都得经他之手,着实把他累的够呛。

是以,最近几年闲下来时候,偶尔回忆往事,迟槿根本无法想象,当初他是怎么做到每天早中晚不间断的坐在书桌前,埋头处理事务的。

若要类比的话,此刻他的心情无异于前世他考上大学开始睡懒觉时候,想象不出高中时候每天不到六点就起床背书,每晚不熬到十一点坚决不睡的日子。

也许正应了前世听过的那句话,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在迟家时候,他只能做迟画仙、做全族弟子的表率,供小辈们瞻仰。但离了迟家后,从前一直身后不间断的、推着他不得不摆正姿态的力道突然间就消失了。

他可以不再顾忌其余人的眼光和看法,不再为了保住迟家的颜面而时时刻刻注意姿态仪表,于是整个人就放松了下来,经常是冠也不带发也不束,往树下一躺就是一整天。于大多修士来讲,日子过得闲散过头了。

相比起来,他那个徒弟张不二比他要勤快多了。每天天不亮起床修炼,自备早中晚三餐,定时打扫每个房间,简直是好徒弟的表率。只要他做饭不那么难吃就更好了。

反正迟槿尝过一次他做的饭菜之后,就再也肯吃他做的东西了。因此他实在不知道,张不二是如何做到每天三餐都吃的那么欢的,宁愿不吃辟谷丹也不肯放弃吃饭。

不过他吐槽他这徒弟时候,对方也会反唇相讥:“您可是吃了五年栗子都吃不腻的人。”

迟槿无话,只好赏他一个爆栗或是踢他一脚,心说早先的乖乖徒弟越来越不乖了。

这一日,师徒二人照例搬家,迟槿骑骡子张不二骑驴,慢悠悠的在路上晃。偶尔天上飞过去几个御剑飞行的修者,张不二便摇头道:“师父,您就说吧,您这幅模样……”他上下扫了一眼迟槿,“您说您这幅寒碜模样,说出去您是元婴散修,谁信?”

头上的簪子是折下的树枝随意削的,发带是从衣摆上临时撕的,衣服上大大小小补丁无数,储物袋子里的灵石银子只够勉强够他二人住宿及日常花销。搬家赶路时候从来都是步行或搭马车,没一次在天上飞过,两人现在骑的骡子和驴还是那个红衣白发的人送的。

这也罢了,唯一算得上仙风道骨的一张脸也从来用面具遮着。外人看了,哪哪儿都不像是修士。以至于张不二自从认了师父后,再没有被散修打过劫了。估计在劫匪眼里头,他们两个还没五年前才十岁的他有钱。

但是,说他师父不能挣钱吧,真没钱时候去猎个异兽或去大户人家卖个符画个阵,师徒俩就能过仨月。说他能挣钱吧,他一口气挣够三五个月的花销后,整个人都瘫了。

镇日镇日的,不是在租来的院子里窝着,就是抓上他领子跑去风景还看得过去的地方玩乐。要不是这几年师父修为越发厉害的,说他连续五年未曾修炼张不二也信。

对于张不二的话,迟槿面不改色,慢悠悠道:“年轻人嘛,要耐得住性子。”

张不二诚恳道:“师父,我觉得自从我认了您做师父后,还没来及年轻,就一下从小孩儿变成了老人。”

什么少年意气什么热血江湖,全都是没影儿的事儿。

迟槿翻了个白眼:“两年前的仙门大比叫你去你又不去。”

张不二笑嘻嘻:“那不是我还没练到家嘛,去了也是叫人笑话,就想再跟师父多学两年。”

两年前时候,张不二已经练到了筑基六期,完全可以参加仙门大比,就算得不了优胜,进个门派拜个师什么的也不难。

但张不二不愿意去。

他师父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他自小早熟,知道若他拜入大宗门下,他师父绝对会没有丝毫留念的转身。一旦走到那一步,他师父那样怕出名一个人,绝不会再与他有所联系。

尽管这几年相处下来,张不二时不时吐槽他师父两句,但却是打心眼里喜欢崇拜他这个师父。除此之外,他总觉得他师父一个人太过孤单。五年下来,除他以外几乎没什么可以说话的人,如果连他也走了的话,师父日后心情不好想踢人时候,谁来让他踢?

就算除却以上两点不谈,只论他们师徒关系本身,他的师父也绝对是非常称职的。

虽然为人懒散了些,但给他的功法、教他的口诀,无一不是上上品。面对他时候从来不摆长辈的架子,他有疑问时候也都细心解答,没一回不耐烦过。

这样好的一个师父打着灯笼都难找,何必舍近求远的去什么大宗?

思及此,张不二道:“其实我想进迟家,好在有生之年时候去鬼域闯一闯。但迟家择徒太严格,没个十年二十年的,估计也进不去,所以师父您就勉为其难,再教我几年吧。”

迟槿:“……呵呵。”

师徒俩一路插科打诨,眼看翻过一个坡就要到下一个城镇了,路旁突然窜出来许多山贼。

刚刚还在心里腹诽说连续五年都没遇上打劫的张不二无语。但想到他们现在骑着的骡子和驴,便以为他们是要劫这两头四脚动物。

但对面的头头模样的人却一脸奸||淫的扫一眼张不二,转而对迟槿威胁道:“老家伙,”那人指着戴着中年人面具的迟槿,“把你屁股下面的骡子和这位小公子留下,我还可以饶你一命。”

迟槿听了,挑了挑眉:“敢问各位壮士留我这徒弟是要作甚?”

对方闻言,哈哈大笑:“干什么?自然是绑回去让兄弟们乐呵乐呵。”

其余绑匪都附和的哈哈大笑。

迟槿也没忍住笑了出来。他无视那群劫匪,对一旁的张不二揶揄道:“徒弟,听见没有?他们要劫你色。”

说话时候,迟槿才突然反应过来,他这徒弟今年十五了,已经从孩童张大成少年了。十五岁的少年还没长开,细皮嫩□□红齿白的,模样十分俊俏,难怪会被人劫色。

张不二听了劫匪的话本来怒得很,结果被迟槿这么一说,又羞起来,脸都红了。“师父,您徒弟都要被劫色了,您还能笑得出来?”

迟槿丝毫不客气的点了点头,笑道:“我不但能笑,还能把你丢下不管。”然后他果真下了骡子,对几位壮汉摆了摆手,道:“多谢几位壮士饶命,老夫我这就走,不答扰您几位啦!”

说完,还真就毫不犹豫的走了,把拦路的劫匪都愣住了。

等反应过来要抓人时候,张不二已经从储物袋里掏出好几张符纸,黑着脸将一众劫匪炸了个外焦里嫩。

完事之后,二人劫匪绑起来,送到衙门录了口供。出来后天色已黑,接连问了几家客栈都是满客。当两人从镇上最后一家客栈出来,以为要露宿街头时候,一个人从街对面朝两人跑了过来。

“二位爷!二位爷留步!”

张不二停下驴子,认出这人是刚才问过的一家客栈的小二,问道:“何事?”

“刚才有两位天字号房间的客人临时退了房间,店里头刚好空出两间房。我瞧着您二位是外地人,这么晚了估计也找不见住的地方,特意跑出来找你们了。”

张不二与迟槿对视一眼,看对方点了点头后,便跟着小二去了客栈。

往两人房间送去热水后,小二轻手轻脚关上了门,一路跑到后院一间厢房。

一个红衣白发的人正在灯下看书,见他进来,皱眉道:“你怎么过来了?”声音虽好听,但语气却无端渗人。

小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掏出两锭银子,道:“方才那位爷说了,叫我把这两锭银子给您,算是答谢您送的那两头骡子和驴,还有……还有今晚的住宿。”

说完这话,周遭温度骤然降低了许多。

良久,那人叹了口气,道:“钱留下,你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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