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再会宋初秀
外门弟子的待遇与杂役弟子完全不同,杂役院不但灵气稀薄,杂役弟子们通常都是几十人一伙聚居在一个大杂院里。 外门弟子却是每人都能分到一个灵气充沛的精致小别院。 当然,已经很少直接用灵气修炼,在杂役院里一直霸占一个方圆三十里、风景美如画的芜蘅院的叶锋,却感觉不到这种优待。 当然,地球上常年住出租屋练级的叶锋,对能住小别院练级已经很满意了,事实上,只要能练级,随便给个窑洞他都能闷得住。 叶锋果真很尊重七七的鸟性,并没将它拔光成完全的少儿不宜,但拔出来的效果其实还不如少儿不宜。 “嘻嘻嘻,叶大侠,你怎么骑着一只癞痢鸡回来了。”小萝莉守在叶锋的流云别院前,一脸笑嘻嘻道。 “我不是鸡,我是一只高贵的凤凰!”七七对自己被贬到一只鸡的地位,相当不满。 “哦,还真没看出来。”小萝莉再将凤七仔细瞄了瞄后,这才擦了擦眼道,“原来是一只会说话的癞痢鹦鹉啊,真丑,还没山上的野鸡那么漂亮。” 七七大受打击,再不吭声。 “这次我没动你两只翅膀上的一根毛,就只要求你做到一件事。”叶锋凶巴巴的盯着凤七道,“一个月内,你要是不能用它们在天上飞,本主子将遍邀好友,专诚为它们办一个烧烤大会!” “禀主子,本凤七恐高,不敢飞。”七七把脑袋缩在翅膀里,一脸的怕生生道。 一旁的小萝莉,顿时一脸稀奇:鸟儿恐高当真跟鱼儿恐水一样的稀奇! “原来只是恐高啊,我还真以为你祖上混杂了驼鸟的基因呢。”叶锋冷笑道,“恐高不是病,随便扔扔就习惯了,还有,你一只鹦鹉叫什么凤七?不伦不类,以后你的全名就是七七!” 叶锋说完后,拎着七七的脖子就将它往天上一扔… 嗖~~~~~~~~~~~~~扑腾扑腾~~~~~~~~~~~~扑通! 盯着摔到地下直扑腾的七七,叶锋的额头聚起了一道浓浓的黑线:看来这傻鸟真正的毛病不是恐高,而是营养不良,严重翅无力,得下血本将它狠补一番,否则短期内它很难飞得起来。 灵禽院饲养灵禽其实并不小气,至少能管它们吃饱喝足,但七七的天种确实太大了,灵禽院的那点普通营养远远跟不上天种的消耗,所以七七才会在灵禽院中表现最渣。 毕竟灵禽们没有专门的修炼法诀可以直接从空气中汲取灵气,修为增长全靠一个吃字。 将七七随手扔进划给它的小院后,叶锋回头瞪向小萝莉道:“你怎么还叫我叶大侠?以后要么叫三师兄,要么叫我叶师兄,要是被师父听到你再乱叫大侠,有你好看。” “锋哥哥!”小萝莉甜甜一笑道,“这样叫总行了吧?” 是不是有点太肉麻了? 但叶锋在地球练级时,已经习惯了被小跟班这样肉麻的黏糊,往往心情一好,便随手打赏点爆怪的装备。 “拿去,这是哥给你新炒的二级糖豆,嗑完了再来找哥要。”叶锋随手扔给小萝莉一大竹筒糖豆,他现在的心情,明显被小萝莉的这声锋哥哥叫得异怪亲切。 这让他仿佛回到了地球练级的时代。 这些小萝莉最爱吃的糖豆,其实都是叶锋专门为她炼制的天品纳气丹,只不过每粒丹的外面,都被叶锋用特殊手段裹上了一层灵蜂蜜而已。 小萝莉在天品纳气丹的灌水下,已经成功由一重灌到了二重,因此叶锋又给她赶制了一批二级天品纳气丹。 对自己选定的跟班,叶锋栽培起来向来都是不遗余力,但小胖子目前还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他还只是跟班的考察期。 “谢谢锋哥哥,给,这是丹鼎院已经帮你改造完工的风雨剑。”小萝莉双手捧过一把大剑。 院门外,一双眼睛终于瞄见这期待的一幕后,眼睛的主人会心一笑,聘聘婷婷地走了进来。 “叶锋,你我之间,终将要做一个了断。” 宋初秀盯着叶锋,心里怎么也掩饰不了浓浓的厌弃,想自己风华绝代,十岁就开了天门,十二岁就被遴选进了天衍宗,短短三年就一举冲上一九中阶,打破了天衍宗无数的记录…… 但万万没想到,一个因好吃懒做被主子赶出府门的狗奴才,靠开后门才混进天衍宗的小渣渣,竟后来居上,严重动摇了自己外门第一天才的地位,更是分滩了师父对自己的恩宠,而且还笼络到了一个出身高贵龙族的蠢丫头做了自己的跟班。 宋初秀跟她堂姐初平郡主不同,初平郡主只是个凡人,修士对她而言一直都是神秘而尊贵的存在,她只看重修士本身,对修士的出身并不在意。 加之初平郡主自己父王一直被夺嫡危机所笼罩,深觉生在帝王之家并不比平头百姓好上多少,甚至有时觉得还不如那些简单生活的奴仆们,至少他们不用操心一觉醒来会不会身处囹圄,刀剑加身。 初平郡主又一直都以平凡面目现身,除了自己父王,几乎没感受过长辈们的宠溺,从小就养成了朴实无华的本性,并未觉得自己比别人高贵几分。 宋初秀却完全不同,她从小便以真面目见人,得天独厚的姿容一直都是大宋皇室的骄傲,王朝臣民的偶像。 她很小便成为了修士,因此修士在她眼中甚为寻常,她一直都高高在上,目无余子,视臣民为棋子,鄙奴仆如豕犬,受雄心壮志的父王熏陶,事事以权谋筹算,情感让位于大业,有则天司晨之志、秦皇并吞之心。 这样一位女帝心态的天之骄女,怎容叶锋这种她心目中的贱奴与之并肩、甚至有居上之嫌。 兼之宋初秀生平交往,无不是温婉贤淑之贵女,风流倜傥之雅士,叶锋这种面目可憎的奴才、品性粗鄙的贱民,更令她难以容忍。 更可恶的是,她原本在杂役院费尽心机打下的基础,赖以将来翻云覆雨的手段,竟被一个奴才在短短半个月内,吞噬得一干二净,美神团竟然全都变成了圣教团的信徒。 “怎么了断?”叶锋一脸脸稀奇的打量着宋初秀,不得不说,她这形象拉到地球上去展览,不用唱歌演戏也能成为全民宅男的偶像。 “放肆,你一个奴才出身的贱民,一双贼眼在乱瞄什么!”宋初秀忍不住大怒。 “妞,哥能多瞄你一眼,那是对你形象的肯定,哪天连哥都不再瞄你一眼,那证明你已经人老珠黄,没任何欣赏价值了。” 叶锋一脸不屑道,“你开口奴才,闭口贱民,也不知你祖上是哪位贵人出身?数典忘祖的贱货,自以为是的白痴! 需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而不是贵人,又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上苍眼中,你这种自以为是的贵女,其实与土鸡草狗并无分别。 更何况你那大宋王朝,也不过是我天衍宗辖下的一个九流小国,若不是师父念你还有一粒芝麻那么大的天种,将你收为弟子,你这所谓的大宋郡主,也不过就是我辈修士能随意亵玩的贱人罢了。 可笑的是,某人还将自己的芝麻吹嘘成一个箩筐那么大,可笑,可悲,可怜,可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