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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逃亡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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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虽高,对于身负绝世武功的田伯光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更别说他曾经多次下山,路径早已熟悉,所以从山上下来,脸不红气不喘,十分的轻松。

等到了山下,唯一感觉到不同的地方就在于……

身上的袍子应该脱掉了。

此时山脚下已经是盛夏,即使身处内陆,但也十分的酷热。

而田伯光常年窝在天山上,为了抵御寒冷,穿的乃是棉袍。

出了一身热汗,田伯光赶紧把棉袍脱掉。

他可不想成为第一个因为中暑而死掉的武林中人,那可太丢人了。

不过他也没有把棉袍直接扔了,而是拿在了手中。

天山这边身居内陆,昼夜的气温相差极大。

早穿棉袄午穿纱,抱着火盆吃西瓜,这可是在后世很出名的谚语。

这一次下山,和之前不同,田伯光不会再回去了,他要前往中原。

可即使地理知识一般般,他也知道,天山距离中原有千万里之遥。

十年前他被那女子追杀的时候,更是从兰州城一路逃到天山。路上的艰辛和困苦,至今仍牢记于心。

所以该怎么去中原,着实要好好思量一下才行。

靠十一路汽车走,那太不靠谱了。即使他神功盖世,也不想忍受这番煎熬啊。

以如今的条件,弄一匹马是最现实和有用的。

站在山脚下,因为是盛夏,所以这里绿草如茵,那条小河仍旧如同玉带一般。

可曾经在这里的那个部落,如今却不见了踪影。

部落逐水草而居,这里的草原也是几经枯荣,所以那个部落早已迁居去了别处。

田伯光放眼四顾,却再也看不到一丁点的人烟了。

这一点,早在几年前他就知道了。

那个时候他下山,就再也找不到那个部落,弄不到什么物资了。

迫于无奈,他只好在草原上依靠猎杀动物来生存。

所幸那时他武功已经小成,猎杀一些动物果腹,还是没有难度的。

可如今找不到人烟,想要弄到马匹,就要费一些功夫了。

而当前的首要难题,就是要往哪个方向走。

草原平坦如镜,到处都是一样的绿草,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因为是盛夏,天上的太阳也正好就在头顶。想要依靠太阳来辨别方向,根本就不现实。

不过这些还难不倒田伯光,他还有一个辨明方向的好办法。

最起码他是记得的,天山山脉和昆仑山脉、喜马拉雅山脉一样,都是东西走向的。

只要明确了这一点,那么就不怕丢失方向。

他回头看了看背后高耸入云的雪山,只见绵延不绝的山脉正好和自己的视线成九十度角往两侧伸展,便知道自己此时正处于天山南麓。

因此只要往自己的右手那侧走,就是去往中原的方向。

搞定了方向,田伯光不再耽搁,当即迈动脚步,一路往东走去。

草地平坦松软,脚丫在踩在上面格外的舒适,走的再久也不是很累。

田伯光心情愉快地走着,不疾不徐,正好顺着小河,倒也不用担心路上的饮水问题。

这个时代可没有环境污染,河水清澈纯净,饮用是没有一丁点问题的。

田伯光连续走了两天多,依旧没有走出大草原的范围。

没办法,徒步的效率毕竟太差了。

“该死的,这么走下去,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即使他年轻力壮,每天能走个几十里路。可这里到中原,何止万里啊,估计走到死都不一定走的到。

就在这时,他的眼前突然一亮,被远处的景象所吸引。

原来就在前方的河边,竟然出现了一群野马。

此时马群没有移动,而是集体汇聚在河边饮水。

终于找到了代步工具了,田伯光兴奋异常,连忙走了过去。

这里荒无人烟,野马也没有怎么见过人。所以见他走近,竟然没有逃走。甚至还有几匹马转过头来,好奇地看着他。

这种两脚站立的生物,怎么看似乎都没有什么威胁啊。

这正好便宜了田伯光,他在走过来的过程中,就已经盯上了其中的一匹健马。

这匹马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体形也比其他的马大了一圈。在马群中,看起来鹤立鸡群,十分的雄壮。

田伯光对马没有什么认识,不知道这马是什么品种,到底有都好。

但既然这么如此雄壮,骑乘起来,脚力肯定不凡。

当田伯光走到马群近前的时候,他盯上的那匹马竟然主动走了出来,挡在了其他的马前面。

那样子看起来,竟然是在保护一样。

田伯光明白了,这估计就是马群里的王者,遇到情况,会主动保护族群。

不过这匹白马自己跑出来,可就便宜他了。

就在白马对他喷着鼻子警告的时候,田伯光身影一晃,快的如同闪电一样。眨眼之间,就已经跳上了马背。

因为没有马鞍、马镫等工具,直接坐在马背上,屁股着实受罪。

可他却管不了那么多了,眼疾手快,直接抓住了白马脖子上的鬃毛。

那白马估计也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小小的生物竟然如今厉害,一下子跑到了自己的背上。

当下白马就发出一声惊惶的嘶鸣,然后人立而起,想要把田伯光掀下来。

可它却不知道,它背上的人究竟有多么的厉害。

田伯光虽然是第一次骑马,但也预料到会如此。所以在手抓住鬃毛的同时,两条腿也用上了力量,死死地夹住了马腹。

白马虽然雄壮,力量很大,可不管它怎么折腾,狂奔也好,站立也好,跳跃也罢,都无法将田伯光甩掉。

在一人一马搏斗的过程中,其他的马均都受到了惊吓,一哄而散。

这种生物虽然生的高大,可惜天性怯懦而胆小,一遇到危险就只会逃之夭夭。

不大一会儿,偌大的草原上就只剩下那匹白马,还在奋力想要挣脱田伯光的控制。

田伯光也是累出了一身臭汗,但他功夫高绝,如今用来对付一匹马,却也没有多大难度。

当年郭靖制服汗血宝马的时候,可是费了不少的功夫,险之又险才成功。

但田伯光可比当时的郭靖武功高多了,白马虽然也很雄壮,但也没法和汗血宝马相比。

因此一人一马对峙了大约两个多时辰,白马终于耗光了力气,静静地站在原地,不再挣扎了。

田伯光不懂马性,所以略微小心了一些,并没有从马上下来。

他用腿踢了一下马腹,白马犹豫了一下,开始顺着田伯光指使的方向走去。

这一走,足足走到了天黑,差不多有十多里地。

至此,田伯光才确认,白马是被自己制服了。

果然,当他从马上下来后,白马并没有逃之夭夭,相反还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

终于找到了一个好的代步工具,田伯光开心不已。拍拍白马的脑袋,放它自己去吃草。

荒原野地,夜晚的温度很低。幸好他的棉袍没有扔掉,倒也能够坚持。

一人一马,就在这四处无依的草原上,勉强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田伯光是被白马弄醒的。

他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才发现白马焦躁不安地来回踱着步,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对。

动物通灵,有很多奇妙的本事。

田伯光一个激灵,所有的瞌睡一下子全都消散,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

他凝目环视,清晨的草原格外的静谧。这个时候,万物正开始苏醒。

可此时,他却注意到,地面上有一些小生物正从土里钻出来,然后努力地往远处爬去。

随后,他就感觉到,地面出现了阵阵轻微的震动。

本来这种震动很是细微,根本察觉不到。但他武功高绝,远超常人,还是发现了。

田伯光驻足马旁,翘首望向东面。

只见遥远的地面黑线处,似乎有一个小黑点在蠕动。

过了好一会儿,那个黑点更加近了一些,也终于让他看清。

可正因为看清了,田伯光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

他看的真切,那个正在渐渐接近的黑点,原来是一个游牧民族的少女。

只不过这少女此时的状况很不好。

她没有了坐骑,而是徒步在走着。即使如此,也是步伐蹒跚,样子狼狈。

等那少女走进一百步内,田伯光才发现,那少女似乎是受了伤了。

左手始终按在右臂上,五指之间还是鲜血正在渗出。

少女的服饰虽然很华丽,可如今却破烂褴褛,显然是经历过了什么变故。

荒凉的草原上,这样一个娇嫩的少女独自出现,还没有坐骑,无论怎么看都十分的古怪。

即使是再无知的人也知道,草原上独自一人是多么的危险。

这里不但有野蛮的部落,还有嗜血的强盗,更有无比危险的野兽。尤其是狼群,铺天盖地,能够把一切遇到的生物都吞噬干净。

失去了坐骑的人在草原上,就是最好对付的猎物啊。

这个少女,难道不知道这一点吗?

在田伯光思虑万千的时候,那个少女又走近了许多。同时,她也发现了正在前方的田伯光。

而看到田伯光汉人的样貌,那少女愕然顿住,本来疲惫不堪的脸上,浮现出了绝望和悲苦的表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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