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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妖域风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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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方漓还没说话,小象先惊讶起来, “你不是要攒钱回去娶媳妇吗, 怎么不做生意了?”

“我有事。”苏拉想想不对, 加了一句,“我们族里有事儿。”

然后跟方漓解释:“我们鲸大王的长孙媳妇怀胎已经十二年, 快生了。当初怀上的时候就说怀相不太好, 担心会是兽化种,所以大王让她用精血多养几年再生,这十二年一直在搜集黄金铃给她补身体。现在快生了,还是不放心,最好能弄到顶阶的黄金铃。我们一族都是大王的仆人, 族长下令了,今年啥都不许干,都散出去找。要让大王欢欢喜喜地迎曾孙出世。”

所以想找梳齿鱼带路, 一个也没啦。黄金铃可不长海里。

小象恍然大悟,抱怨道:“你们这十几年,可把黄金铃的价格炒上去了。我们族里有新生儿出生, 想吃点黄金铃避免兽化种, 结果找到的自己都舍不得吃, 拿去卖给你们。都吃了这么多年, 还要找顶阶的。”

苏拉脸一板:“怎么, 对我们大王有意见?”

小象吓了一跳, 赶紧摇手:“不不不不敢。”妖族之间等阶分明, 他可不敢说大妖的坏话。

顶阶?方漓忽然有一个想法。

“普通的黄金铃在哪买?”她问。

“没得卖。”苏拉摊了摊手, “这东西种不了,只长在野外,无数大妖想栽培都没成功。野外长得也少,所以几乎没卖的,有人采到就直接拿去各族上门卖。”

“我也想去试试运气,如果采到了,你们大王会出高价买吗?”方漓笑着问。

“会。”苏拉一点不反对,他这一族是真的忠心耿耿,又是依附于大王才有好日子过,所以恨不得全妖域会动的都出去帮他家大王找黄金铃。

“找不着顶阶的,普通的我们还是要。大王的长孙媳还有半年就要生了,生了也收,就是没这么高价了。”

方漓问了黄金铃的特性,又问如果找到了怎么出售。苏拉从储物袋里掏了一张地图给她:“你传送到沙岛,跟那的卫士说要卖黄金铃就行。想要向导,在那也可以问问,别的族也许有愿意做你生意的。”

方漓谢过他,给小象付了报酬分开,便乘飞舟往城外去。

妖域的大陆比灵域的小千世界只大不小,传送阵却没有那么多。刚苏拉用储物袋还在感慨,跟人族来往之后才有这样的好东西用,以前的妖族都是捡着自带空间的混沌石用,空间小还不稳定,也不知道炼制。人族的脑子真好使。

飞舟上的人还不少,方漓注意到,飞舟与酒楼一样,对材料特别注重,空间也大,这让白虎很舒服,恨不得人族制造东西也这么贴心才好。

不过舒服是舒服,速度却有点慢,也就大概比马车在路上走快点。所以飞舟上有经验的乘客已经互相搭讪着聊起来,好打发这漫长时光。

方漓旁边本来坐着个中年男修,上来没多久,一个年轻女子就来跟他换坐,换到了和方漓一起。那男修坐到另一处,很快跟旁边的汉子聊得口沫横飞。

换座的女子也朝方漓甜甜一笑,自我介绍姓秦名媛,也是从灵域来的,“那边都是男子,换了座与姐姐说话。”

两人便聊起来,这才知道都是去找黄金铃的。

秦媛将耳朵一捂,俏皮笑道:“姐姐可别说要去哪找。这黄金铃生得不多,大伙儿若撞到一处可不好分。”

却是拐着弯委婉表示不会同路。

这样说明白倒是不错,方漓点点头,有了默契。两人便聊些自己知道的妖域风土习俗和忌讳。

方漓这才发现自己当年跟米八买的那枚玉简是挺值的,米八补充的那些内容,纠正了很多错误,也提示了不少常识性错误。

日行一善,她听秦媛说错的地方,便纠正过来,告诉她是从一个妖族那儿知道的。至于秦媛信不信,就随缘了。

一路下来,倒也不算寂寞。

下了飞舟,隔着不远就是传送大殿,人群立时分流,进了不同的传送阵。方漓要去的地方与白水洲隔了十多个大陆碎片,需要中转多次,这几次下来,开始同行的人已经一个也没有了。

其中一次,传送阵与大陆边缘离得很近,方漓也不怕耽搁,特意去看了看,这可是灵域看不见的神奇景象。

边缘虚空乍看是灰蒙蒙的一片,盯得久了,却似有异彩不时闪动。陆地边缘呈锯齿状,走近到一定距离就无法再靠近。方漓看过前人笔记,这是古碎破碎时自然形成的界障,也是这界障保护了妖域古陆的生灵不被卷入虚空枉死。

她尤其去看了两块陆地碎片之间的天然通道,在妖域学会人族的传送阵之前,妖族就是通过这些天然通道来往于不同大陆,共尊一皇,而不是割裂为互不认识互不统辖的无数个国度。

天下之事,纵是看遍了书册,也有人力无法穷尽的奇妙啊。

她选择的大陆是蘅芜洲,离白水洲这么远,正是她研究了地图之后的选择。

白水洲因为是妖域对灵域开通的入口之一,十分繁华。无数妖族小部落的举族迁入,使这里已经和灵域的大千世界很像了,也就是说人烟稠密,几乎没多少真正的荒野。

这种地方,别说想找黄金铃,就是想找任一种野生灵植灵兽都不太容易。

离白水洲越近,各大洲就越繁华;离白水洲越远,越为原始蛮荒,天材地宝也越多。

方漓忖度自己不过是个金丹修士,真蛮荒之地风险不可预估,所以选了这么一处也不容易,离得既远,却又还不算是化外之地。生活在野外的妖族虽多,但大体仍是受妖皇管辖。

能不能找到不好说,但希望总大一点,去碰碰运气罢了。

她想找黄金铃,然后用玉瓶水浇灌,看能不能得到顶阶品种,然后拿去送给那个妖王。

阿无不受家里待见,如果能得到一个妖王的庇护,也许他家人会投鼠忌器,不敢再这样对待他?

反正,她也没特定的目标,就去试试吧。

蘅芜洲的市面确实明显没有白水洲繁华,就连大街上溜跶的妖都没白水洲种族丰富,更没有白水洲街面上那种招揽生意的热火劲。依方漓来看,更像是闲逛。

她也不在城里耽搁,仍然是坐飞舟,往蘅芜州城外的荒野而去。

这座大洲的城池比较集中,城池之外,仍有大片的原生态荒原。

飞舟停在最边缘的城市,但方漓下了飞舟,发现还挺热闹的。她随便打听了几句,原来这儿一个什么猿大王想在远方建城,所以很多大洲的妖族闻风而动,过来找活计,乃至想在新城里买地买房,占个先手。

这与方漓无关,她当天出发,走了两天,道路渐渐消失,植被越来越丰富,出没的灵兽也越来越多。

这让她开了眼界。妖域的灵兽可真是……大啊。

草木都比灵域高大,相应的,长得与灵域没什么区别的大角山鹿,个头足有灵域同胞的两倍。方漓在玉简中读到时还没觉得什么,真看到时极为震憾。

白虎也被震到了,嗅到猎物时兴奋地神情一下子凝固,居然有点怂。

这么大个的山鹿,会特别厉害吧?它想。

山鹿在灵域是很低级的灵兽了,方漓犹豫了片刻,决定拿它试试手。玉简里说妖域低级的灵兽除了个头特别大,别的没什么不同,她得拿这种低级的试试,不能冒险。

有一只山鹿离开鹿群去喝水,方漓拍了拍白虎:“上!”

白虎虽然怂,但是老大的话必须听,很鸡贼没像过去那样直接扑过去,而是遵从狩猎本能,悄悄潜伏接近,用风刃割喉,然后直扑上去咬住喉咙往回拖。

咬住喉咙时它才后知后觉地想到,挺容易的,这玩意儿个头大,跟灵域的同类一样废柴嘛。

鹿群也没上来报仇的意思,撒开蹄子狂奔,白虎还没拖回猎物,它们就跑没影了。

果然怂货,白虎得意洋洋地想。

原来真的跟灵域的差不多,个还大,肉多。方漓也满意,割了只鹿腿问白虎要不要先吃。白虎大力摇头。

现在吃饱了,等方漓自己做熟食吃的时候它就吃不下了。血淋淋的生肉哪有人类做出来的好吃,它又不傻。

“那我们走吧。黄金铃的样子我跟你说了,要是看见别漏过。”

白虎赶紧回忆了一下,点头。黄金铃的外形很特殊,不会认错,但植株矮小,数量又少,不注意漏过了也很容易。

这天,他们与山鹿群再次相逢。这群山鹿记住了白虎的味道,惊恐得再次奔逃,方漓不缺食物,便没杀生。

出了这座不算太险峻的山,树渐渐少了,草渐渐多了,这是一片大草原。

不过无所谓,黄金铃生长的地点神鬼莫测,是哪儿并不重要。

“你有口福了,草原上的猎物可比山里还多,还大。”方漓跟白虎开着玩笑。

果然,一路不时有大群食草灵兽群缓缓移动,也有食肉灵兽潜伏一旁,不时拖走一两只大快朵颐。

好在这些灵兽很少做无谓之争,看见方漓和白虎,只瞥他们一眼,添几分警觉,却不主动挑衅。

白虎不差吃的,但这么多大块的肉从眼前走过,也忍不住多次出击,三四天拖了五六只灵兽回来,方漓只能收起来,天天换着花样吃。

这天,白虎又盯上了一群行动缓慢的风毛羊。它知道羊肉好吃,方漓可是知道,这种和白虎一样的风属性灵兽,一身的皮毛富含风灵气,剥下来是现成的护甲材料,见白虎已经伏低了身子,便轻声道:“注意别毁了毛皮。”

此时他们离得极远,羊群周围亦有其他猛兽徘徊,但白虎已经不怕这些身材是自己两三倍的凶猛灵兽了,彼此互不干涉。

隔着不远,还有几头巨象踱步前行,不时悠闲地用鼻子卷草送入口中。

白虎开始还犹豫了一下,它觉着巨象这个头,肉可比风毛羊多多了。再说它还没吃过象肉,很想尝尝。

方漓却想要风毛羊的皮毛,给师父和阿无做点东西。做什么她还没想好,但是大河边宫殿里的织造术,她当时学了一点就放下了,现在似乎拣起来,皮不用,用羊毛织件衣服?

不管怎么样,先弄头羊回来,她警告地拽了一下白虎:“最好赶一只活的回来。”

呜,连肉都没得吃了,白虎郁闷地潜过去。

离其他捕猎者一段距离,彼此默契地划分出狩猎圈子,白虎在自己的临时领地里耐心地等待。

不多时,有几只风毛羊离了大队,却不是在它领地。白虎瞄了一眼,羡慕其他凶兽的生意开张,却见那些猛兽似乎犹豫不定,呆了半晌,居然离开了。

神经病啊。白虎不管它们了,一动不动,一双眼只盯着自己面前的羊群。

猛然,它大嘴微张,一道无形无质,只眼力好的人能见空气些微扭曲的风刃从它口中飞出,直飞向一只贪吃离了队的公羊。

风刃却没落在羊身上,而是打在它身前,将它正在啃的一簇草割断,草屑飞扬。

公羊吓了一跳,真的是一跳,跳起了约有一人高,就要往羊群的方向逃回去。

白虎却在喷出风刃的同时已急速接近,正隔在公羊与羊群之间。公羊返回时,迎上白虎的大脸,吓得又是一跳,转身就飞逃。

白虎在身后追得嘶吼连连,全不像平时捕猎时的小心安静,这是为了将公羊赶得远离羊群。至于怎么活捉,它还没想好。

方漓也不是闲站着看它忙活,但她正要出手,就听见惊天动地一声怒吼,接着地面似乎都被踏响,羊群边的那几头巨象中,有一头踏着重重的步子追着白虎就过来了。

方漓也吓了一跳,当然没跳,急忙冲过去,双剑出鞘,将白虎护在身后,就准备杀了这头巨象。

但见巨象咚咚咚地过来,看见她时竟放慢了步子,越来越慢,最后站定了,扑扇了几下耳朵,居然说出了人言。

尽管口音极重,好些字听不清楚,但方漓还是听出来,那是在问:“你们是哪里的妖,还是外来的人?为什么偷我们的羊!”

她张口结舌了,这是妖族部落在放羊?

“对……对不起,我以为是野羊。”

那巨象不满地盯着她,慢慢收缩身形,变成一个又胖又壮的汉子,却与人无异,也没长长的鼻子甩来甩去,看来修为比迎远郡的小象高深许多。

“野羊,野羊那些畜生会不敢抓?”他大声责问,但并没动手,白虎见事不妙,已悄悄回到方漓身边。可那头羊受了惊,已不知道跑哪去了。

方漓自知理亏,估着风毛羊的价,拿出灵石,问:“是我不对,就当我买了你们的羊吧……唔,我买两只。”

那象族男子惊愕地睁大眼,问:“你真出这么多买?”

方漓摸不着头脑,她虽然不知道风毛羊的价,但这些天穿洲过郡的,尽管没多停留,可多少还是走了走,看了看。物价大致多少她心中有数,风毛羊在妖族手上只会粗疏的加工,直接做成皮袄穿,有一定的灵器效果。再加上肉质不错,所以蘅芜洲一头风毛羊的价格,大概会在三百到五百下品灵石之间。

如果拿到白水洲卖就不同了。白水洲的商贩最多,收风毛羊的肯定也不少,至少能多卖两三百的价。

其实在这种大型牲畜的买卖上,商贩们都是直接用中品灵石计数了。

此时方漓就按的蘅芜洲的高价,拿出了两头羊的价,一块中品灵石,却让那人怎么也不敢置信。

在方漓再三保证她没多出价,风毛羊差不多就是这个价之后,那人转头大喊:“爹!你快来看!”

另一头巨象看这边没打起来,就不急了,慢悠悠地迈着步子过来,到近处同样化成了人身,还没问怎么回事,他儿子就急乎乎地说了。

他爹也惊讶了,擦了擦手,将灵石接过来仔细鉴定,然后用一串跟小象很像的语言激动地说了一通,听语气,方漓怀疑他是在骂人。

说完了,他又切换成一口蹩脚的灵域通用语,这回方漓有一大半没听懂。

他儿子急了,直接过来将她一拉,说了一个她听得懂的字:“走。”

看他们没有恶意,好像还有点憨,方漓没挣扎,招呼上白虎,真的跟他们去了。

父子俩跟其他巨象说了几句,留他们继续牧羊,他们俩以妖身,叫方漓坐儿子的背上,迈开步子就往部落狂奔。

这牧羊的地方离部落还挺远,也难怪,方漓远远看见那部落的规模就明白了。妖族在野外,并非都是以人身生活,那部落里有木制的房屋,皮毛搭的帐篷,却也有用妖身直接伏在露天里呼呼大睡的家伙。

因身体太过庞大,吃得也多,所以部落养的灵兽都是带到很远的地方放牧,免得牧草不够。

父子两人回来,不少巨象扬着鼻子打招呼,也有人身的亲友过来招呼,说的话方漓听不懂,只看出来有人指着她,像是问她的来历,而父子俩挺急的,匆匆答应一两声就应付过去,把她带到一间屋子,让她等一会,又跑出去了。

白虎叫了一声,它饿了。

方漓找出烤好的肉先让它吃,好在没等一会,帘子一掀,一个比那父子还壮实的汉子走了进来。

“你是灵域来的?”这人的通用语讲得顺畅多了,方漓也松了口气,她真怕无法交流说不清楚。

“是,我是灵域来的。到这来找黄金铃,看到羊群,以为是野生的,惊跑了一只,我愿意赔你们。”

那人摆了摆手,带了丝急切:“一头羊你出五百下品灵石?”

“嗯。”方漓怕他不懂,跟他解释道,“我没见过城里风毛羊的价,不过和它价值相当的见过,根据品阶和情况不同,三百到五百不定。这羊是我惊走的,我愿意赔五百,另外还想再买一头。”

那男子脸色越听越是严肃,最后双眉倒竖,嗖的一下,鼻子就伸了出来,又啪一下,将面前的矮桌打了个粉碎。

“奸商!”

方漓下意识防御,那人意识到了,赶紧收回鼻子,道歉:“对不起,我是骂到我们部落来收羊的奸商。”

方漓扬了扬眉,没问也懂了。肯定是压价了,其实也正常啊,人家辛辛苦苦地跋涉,总不可能原价给你买回去。

“你们为什么不自己带去城里卖呢?”

男子搓了搓手,露出了赮色:“原来一个会说外面话的都没有,后来我跟来收牧畜的奸商陆陆续续学了话,又教他们,现在除了我,其他人说得也不好,进城怕被骗。”

他想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我是族长。”颇自豪地挺胸。

要是鼻子没收起来,估计就要拿鼻子拍胸了。方漓不期然想到了的小象,莞尔一笑。

他们不知道是哪一族的象,如果讲话都跟带她来的父子俩一样,那就难怪他们不敢去了。

族长哎了一声,又道:“我就知道那些来收的是奸商,但是没想到这么奸,一头羊只给我们一百下品灵石,碰上丰年还好,灾年还不如自己宰了吃。哼,等我们族学会说外面的话,我就带人自己上城里卖去。”又热情地给方漓倒羊奶,还给白虎倒了一大盆,“你要不要看看我们别的东西?我不要你那么多灵石,比那些奸商多给就行。”

“好。”方漓意动。这个小象也跟她说过,到了荒野之中,如果碰上小部落,可以跟他们买些特产,只要不走眼,肯定比在城里买不知道转了几手的货便宜。

“我先想买些羊毛,就不买羊了。”她提出一个要求。这并不为难,那些商人也有来收羊毛的。

族长也是个狡猾的,不然不会有意向商人学说话,又教全族学。他们这部落不大,生活在这儿,大妖懒得管他们,城里的妖也懒得派人专门教他们说话,反正是自生自灭不碍着谁。以前族里人也无所谓,还觉得本来宰着吃的牲畜能卖出价,去买商人带来的好东西,挺好的。到他才觉得不对,年轻时他跟在商队后面进了城,看得眼花缭乱,却因为语言不通闹出误会,差点被打死,回家又险些迷路找不着部落。

于是当了族长之后,象智慧——这不是部落名,是他给自己起的名——用各种办法学了通用语,逼着族人学,不学就跟他打一架。

他能当族长就是因为他身上长出八道符印,是同龄中最强的,打不过他就要乖乖学。

他有个雄心,不但要到城里去卖牲畜,还要带族人搬到城里去,见世面,过好日子。

所以对这个非奸商的人族,象智慧非常热心,甚至愿意倒贴点东西,让她多讲讲外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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