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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另一种魔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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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打, 魔门之间能有什么情谊,顿时引起自在天各大门派的觊觎,就连中小门派都妄想着分一杯羹。

总算合欢宗偌大的身家, 那些想占便宜的小门派出手, 不管向哪一方出手, 都被狠狠打了回去, 甚至连原本的地盘都失去, 被正在内斗的三方占领, 扩充实力。

但是与合欢宗地位相当的大门派,甚至那些跟在后面喝汤的中等规模门派出手,就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了。

有的, 仍然被合欢宗打了回去, 但他们也损失不小;有的, 却让合欢宗伤筋动骨,失去了不少地盘和人口。

在这过程中,其他占便宜的门派之间也往往纷争不已。你抢到了合欢宗地盘, 我按兵不动, 等你咬下一块肉之后趁机对你出手——于是这两个门派又打起来了。

你没抢到,还损了人手, 正好, 我与你有怨,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这两门派也打起来了。

本来八风不动的门派, 一看有两门派打得厉害。呵呵, 对不住了, 合欢宗我动不了,我还不能趁机割你们的肉吗——这就又发生混战了。

一来二去,被卷入的门派越来越多,连带着以凡俗人口为主的自在天都乱了。

现在人心惶惶,封锁不严,正道趁机跑去搬迁百姓的极多。

正道自己的大千界不允许越界捞人。还不许我们去魔门主持正义,解救百姓于水火之中吗?

天璇宗当然也参与了,任苒现在就不在岛上,他也去了。没给方漓派任伤,一是她之前在闭关,二是她与阿无关系密切,宗主担心派她出去,阿无心有不悦,影响天璇宗在大千界的发展。

反正去不去由她,天璇宗是不会给她强行派任务的。

阿无却不怕,他等方漓出关就问她要不要去,因为他现在有能力带阿漓穿越虚空,回到无离界了。

别说自在天现在乱,而且高手不多,就算真有应付不了的情况,他也能带阿漓逃走。

阿无知道,阿漓和自己一样,修行得长生,修行得神通,都不是他们最想追求的。用这样的手段来遨游天地,见识不同的风景,这才是他们真正所想要的东西。

现在不去,等自在天乱事平定,魔门控制严密,再想去可就没机会了。

方漓果然如他所料,一听这个消息就想去看。

而且她对搬迁百姓很感兴趣。

“可以的话,带他们去无离界?”

阿无温柔地笑了笑:“这事我们两人恐怕做不来,要和门派协作。”

这样啊,方漓遗憾地摇摇头:“那你说我们去哪里?”

“去合欢宗的地盘。那里最没人管,最乱,也最安全。”阿无说。

因为被争夺着,其实那里高手很多。但是高手们都不愿意别生枝节,合欢宗原本镇守的人自顾不暇,更不会主动招惹。

当然,阿无觉得他们不惹事是不可能的,见到凡人受害,肯定会管,但是——反正逃得掉。

别的地方有各大门派的人镇守,可不像合欢宗那里自由。

收拾了东西,说走就走。阿无与方漓走的是临时传送阵,各大门派强行搭建的,用料粗糙,难以久持,也不需要久持。

因为随时可能被自在天的魔门发现空间通道而封锁。

通往合欢宗地盘的这个可算是比较久的了,大概因为合欢宗没空管。

这种临时传送阵的特点就是随机,只有一个大概地点,至于传海里还是传山里,那就看天了。

想回去倒是比较简单,去的人至少也是元婴真人,大千界太大,没有封锁法阵,靠的是人力分区镇守。以现在自在天大千界的乱象,真人们都是门派组织的,各自带了材料,去之前就约好地点,到时集中,圈一处地方,连百姓一块弄个临时传送阵回来。

至于阿无则是例外,他想去得走传送走,想回来却是方便,用天赋能力即可。

这临时传送略有风险,不过好在大千界没什么险恶之地,以元婴期和金丹期的实力,两人传送到哪儿都可以脱身。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两人还是以法器护身,才启动了传送阵。

方漓摸了摸腕上的镯子,这是孟铭送的法器,她闭关前给的,说她即将元婴了,灵器没什么用处,该置办一些法器了。

师父没给,师父认为有剑就够了,只帮她挑了些材料,让她重新炼入剑中。

阿无的法器是她闭关时他自己买的。方漓心想有空得帮阿无挑一些,她上次卖竹露的灵石还有好多呢。

他们俩的运气不好不坏,这次传送真就传送到了山腹之中。

前后都是山壁,被护身法器生生撑得碎裂,辟开一个空间。

方漓可不喜欢这种幽闭的环境,让她有点心理上的气闷,好像回到村里她那间逼仄的小屋一样。

所以她立马取出剑想斩出一条路来,但被阿无拉住了手:“你忘了我的天赋了?可不是只能穿越虚空呀。”

阿无的声音带笑,方漓也笑起来,有点自嘲也有点骄傲地回看阿无:“我现在真是越来越像一个剑修了。”

什么都先想到用剑说话,以剑开路。师父知道了倒是一定会很开心的。

娘就未必了,虽然她也是半个剑修,不过她还是希望方漓能有人护着,不用什么事都冲在前面以剑为先。

“所以娘一定很喜欢阿无吧。”方漓想,“明明最早她是想保护阿无的,但是渐渐的,阿无总是喜欢站在她的身前保护她。”

不行啊,还是要更强大一点才好。

被阿无带出山腹,方漓默默地想。

不过说运气不好也不完全是,虽然落在了山腹中,但是这处山林可能是位置不重要,他们走出来也没遇见什么人,倒是方便他们隐蔽了。

就算是百姓,他们这一身打扮和出现方式,足以让他们惊呼“上仙”然后传开消息,引来合欢宗可能的镇守之人找麻烦。

现在正好。

阿无已经准备了普通人的衣物,交给方漓,让她换上。

方漓已经很久没穿这些凡人的衣服了,一时还有些怀念,麻利地换上,凝出水镜照照自己,有些怔忡。

阿无也换好了,隔着树木问:“阿漓,我可以过来了吗?”

方漓回过神,扬声应道:“好了。”

阿无转过来,方漓把他上上下下地看了一遍,咧开了笑:“你也一样,我们俩光这样,可一点不像凡人。”

阿无也看过自己了,他在无离界统治这么久,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找方漓还走错路的傻乎乎妖族了,也知道不像。

可是他私心里悄悄觉得,这一身书生打扮,和阿漓这一身荆钗布裙的打扮,可真像凡间一对小夫妻啊。

除了两人容貌一看就非凡人的出尘,这是筑基之后就渐渐与凡人有别的精气神,不特意伪装,走到凡人间是很引人瞩目的。

“我有准备。”他拿出两粒丹药,给了方漓一颗。

化在水里往脸上脖子上手上均匀抹开,阿无肤色变得微黄,但仍白晳。

方漓则更白嫩一点,但容色却仍然是差了一点。

阿无调的这两粒丹还不同,他们扮成的是书生夫妻,而不是农夫,倒也不至于把肤色弄成姜黄或是黝黑,如此便行了。

再收敛气息,看起来还是有点富贵像,阿无略为后悔:“早知道换成富商的身份了。”

这样他还可以给阿漓准备漂亮的衣服和首饰,他真是好想帮阿漓打扮啊。

方漓却觉得这样就挺好的。

“书生娘子我还能扮一扮,农夫婆娘其实我更懂。不过现在实在是扮不像了,富商夫人什么的,我可学不来那些作派。”

“那……那我扮书生能像吗?”阿无有点慌。

方漓噗地就笑了,一笑就笑个没完,笑得阿无更慌了,拽拽衣服整整帽子的,没发现哪不对。

“你呀,当初在元山时那个迂劲拿出来,就像了七分了。”

方漓说着,还学着他的口气:“男女授受不亲。”

阿无脸腾地就红了,小声嘟囔:“这事你还要说多久啊?”

方漓发现自己现在也很奇怪,特别喜欢看阿无这个样子。

也许这个样子的阿无才是她最熟悉的,而不是那个眼光长远,与各大门派周旋毫不落下风,自己就能治理大千界凡人国度的阿无。

尽管那样的阿无她也很喜欢很喜欢,可是两人独处时,还是这样的阿无最让她心生欢喜。

所以她侧过脸去,不自觉地学了闵安的样子,在他耳边轻轻说:“我还要说一辈子呢。”

果然,阿无的老毛病犯了,连耳根也红了。

“走……我们好走了,阿漓。”他结结巴巴地转移话题。

方漓也见好就收,不再逗他,转而道:“白虎呢,我们什么时候放他出来?”

因为传送随机,怕白虎应变不及,方漓让白虎进入她的空间了。

阿无却不太愿意让白虎现在就出来,心虚地小声道:“我们现在扮成凡人呢,让他在旁边是不是不太好。”

也对哦,方漓拍了下脑袋,暗骂自己猪脑子。因为白虎会说话了,她现在老把他当人看,都忘了这码事。

还是阿无想得周到。

阿无却心虚地咳了一声,扭过头。

其实他们未必要扮凡人的,就这样行走也没什么。阿无只是因为阿漓闭关突破,好久没与她见面,十分希望能独处一段时光。

扮成书生与书生娘子,是他一时兴起,也是故意的,这样就有借口不让白虎来捣乱啦。

在方漓空间的白虎沿着大河散步,走了两天了,也没见到尽头,不禁感叹老大的空间之大。

“而且这时间到底过多久了。”他自言自语,“老大说这里一天相当于外面多少天来着?外面过了几天了,怎么还不放我出去?”

白虎念念叨叨之时,他老大正与阿无扮了书生与书生娘子,从山林中出来,发现挨着这林子的是个小山村,此刻炊烟升起,正是当家主妇们准备晚餐的时候。

方漓跟在阿无后面进村,有点好奇地瞄着四周打量,心中略有些奇怪。

这村子规模看着不大,村外就一条通向外界的路,看起来是孤零零的一个小山村,应该很穷才对。

但进村却让她出乎意料。

村里的路不怎么样,破破烂烂,尘土飞扬,可以想象雨后必然是一踩一脚泥的场面。

村民的屋子也一般,谈不上高大宽敞。

但路上跑着玩的小孩子们,却不是面有菜色骨瘦如柴的模样,稍大一点背着弟弟妹妹的孩子,脸上也没有过早染上的愁苦。

与天璇宗是比不了,可是却比方漓生长的伏山村强得多啊。

这真是魔门合欢宗占据的世俗土地?

方漓有些不敢置信了。

阿无找了户男人已经回来,在门口正把孩子扛上肩逗着玩的人家,客客气气地问能不能叨扰一顿。

那男人愣了一下,阿无赶紧改口:“我们付钱,在你家吃一顿,再住一夜。”

“行。”男人挺爽快就答应了,大概是因为阿无说的时候就拿出了碎银子。

方漓神识传音:“你讲的人家听不懂。”

阿无回:“我故意的,不然怎么像书生呢?”

“嘴硬。”方漓坚持认为他就是忘记改成白话了。

男主人只有一个老母亲,父亲不在。妻子在灶间忙碌,他有点拘束把一男二女三个孩子招呼到一边,不让他们打扰两人。

方漓却正对他们有兴趣,坐在院中朝年纪最小的那个女孩子招手:“要不要吃糖?”

她拿了一包麦芽糖出来,三个孩子看得咬着手指流口水,很快跟她亲近起来。

方漓与最大的那个女孩聊天,问她名字,女孩大约十一二岁,含糖说:“我叫大丫,但是先生叫我刘月娥。”

“先生?”

“嗯。”女孩点头,可能是糖太甜了,还特意解释,“镇上的先生,我去念书,他就给我起了大名。”

方漓简直震惊了,她居然能去念书?

这个村子,这样看来过得不错啊。

老二是个男孩,也有七八岁的样子,方漓又问他:“你跟姐姐一块读书吗?”

男孩有点木讷,摇摇头,躲到了姐姐身后,方漓有些茫然,这时候她也看出姐弟两个的区别了。

别说,读过书的就是不一样,女孩大一点,看着颇为灵秀,男孩却是一副没开窍土头土脑的模样。

但什么样的家庭会让姐姐读书而不是弟弟呢?方漓不明白。

再与姐姐聊着,就得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了,无非是先生那里男学生和女学生都有。自家三叔家是堂弟上了学,隔壁老伯家孙子孙女都去念书了。

方漓越听越觉得一头雾水,这个村子的生活状况与习俗究竟是怎样的?

阿无不动声色地在门口晃了一阵,回来悄悄告诉她:“隔壁老伯家,房子破,一家六口人挤在三间房里,唯一的儿子腿不好,不能做重活的样子。”

这也不像能供得起孙子孙女上学的样子嘛。

男人来叫他们吃饭,女人出来把两个小的一手一个,麻利地牵回去,可能是怕他们打扰客人,直接带到了另一间屋。

桌上就只留了男主人和他的老母亲,还有最大的女孩刘月娥。

坐上桌,两人又小小的吃了一惊。

他们来时,这家的妇人已经在灶上忙活得差不多了,因阿无给了碎银,方漓看见那妇人又出来抓了只鸡,现在变成了桌上的一碗红烧鸡肉。

但除此之外,那半锅虽然肉不多,但确实见得着肉的萝卜肉汤,还有一盘炒鸡蛋,可都是原来就备下的。

这小小的农户平常居然能吃上这样的饭菜?

见这家人等他们动筷再吃饭的架势,方漓碰了碰阿无。阿无会意,笑道:“怎么就我们几个?我们本就打扰,哪好意思再享独食呢。”

男主人嘿嘿一笑,搓着手不知道怎么说,他母亲却打量了两人一眼,谨慎地问:“客人不是我们这边的人?”

阿无一愣,不知道怎么露了形迹。老妇人却不是太在意的样子,道:“外面不知道是什么情形,我们这里的规矩,好饭食的补贴是给大丫的,二娃和三丫不能吃。”

“啊?”方漓好奇死了,干脆承认了,“是,我们是从外地来的。我陪着夫君游历山水增长见识,你们这的规矩可真是奇怪啊。”

老妇人自己是个聪明人,但也没离开过村子,见识毕竟不足,对“外面人”也没个概念,把他们的话当了真。想想为了一顿饭,这两人给的银子足够他们过两个月,若是说得他们高兴,不知道还没有有打赏。

瞧了瞧憨厚木讷的儿子,老妇暗叹,只得自己这个老太婆出马了。

“客人来的地方许是没这规矩……我家大丫八岁时就有仙人来看过,说是个好苗子,让官府每月拨给钱粮,叫大丫读书识字,吃好饭好菜养着。我这老太婆和她爹妈也跟着沾沾光。可是再让二娃和三丫分食,每年官府来人,查得大丫个头矮了,斤两不足,我们一家都活不了。”

老妇人看了眼大丫,往她碗里夹了一块肉,两块鸡,低声道:“快吃,多吃点,下个月官府就要来查你了。”

大丫低头往嘴里扒饭,方漓将她与弟弟妹妹对比,果然,她比起弟妹来,不仅因读过书而显得灵秀,更是健康许多。

“仙人来选她当徒弟吗?为什么不把她带走呢?”方漓又问。

“有直接带走的,我家大丫还是不行啊。”老妇说这话时,羡慕之意溢于言表。

男人这时讷讷地说了句:“大丫福份不够。”

见两人一起望过来,他又说不出话了。

老妇人替他说:“那些被仙人接走的,以后还能回来,有出息的也成了仙人,家里也大富大贵。大丫这样的,十五岁仙人来接,就没见回来过。”

方漓心脏猛地一跳。合欢宗,十五岁接走,再也没回来过?

她脸色渐白,再看看低头吃饭吃得香的大丫,声音都不禁哑了:“再也没回来过,你们也放心孩子去吗?”

“大家都去。”男人很平常的说了一句,继续吃饭。

大丫也捧着饭碗很憧憬地笑:“跟仙人走,吃得好穿得好,只要陪仙人睡觉就可以了。”

一句话让方漓和阿无差点把饭碗摔了,他们还以为这家人不知道,却不料连小姑娘都一清二楚。

不过她真的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吗?

男人和老妇人波澜不惊地吃饭喝汤,肉吃得很少。老妇人悠悠地叹了口气:“二娃查过了,不行。三丫还没到岁数,要是能被仙人带走就享福了,就是不被仙人带走,跟大丫一样也好。”

“嗯。”男人脸上也有了几分神采,“到时候家里日子又能好过一点,三丫也跟大丫一样有着落了。”

方漓这顿饭吃得食不知味。

晚上这家人腾了房间给他们,阿无整理了一遍,让方漓睡,方漓抱膝坐在床上叹气。

阿无坐到她身边,伸手揽住她,一遍遍地抚摸她的背。

她憋了半天,最终冒出一句:“我是不是应该说,至少他们对男孩女孩都一样?”

都毫不犹豫地卖给合欢宗做炉鼎。

可是好像又不能怪他们,他们真心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方漓知道合欢宗占据这片土地至少千年以上了,这些人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的。

他们从小受到的教导就是如此,有出息的被仙人接走当了弟子,没那么有出息但是也有特殊天赋的陪仙人睡觉。家里人可以得到赏赐,而这些当了炉鼎的男男女女从此再也不会回来。

他们也不是立刻就死,而是会根据体质的不同,修炼合欢宗专给炉鼎用的功法,一次一次的被采补,有的可能二十多岁,有的可能四五十岁,慢慢耗尽了精血而死。

“也不是都没回来过,这个村子大概没有出过这样的人。”阿无低声说。

方漓点点头,她也知道一点合欢宗的事,只是过去并不知道他们是这样从民间带走少男少女们的。

这些人,合欢宗还会安排他们婚配,让他们生下孩子。如果孩子体质普通,就丢回给凡俗界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如果适合合欢宗的功法,就会成为内门弟子,这孩子的父母就能幸运地逃过一劫,被恩准结为夫妻,留在合欢宗居住,继续生孩子,也可以偶尔回家乡探望亲人。

还有人,则是生下同样炉鼎体质的婴儿,继续父母辈的命运,从小学着伺候人的本事长大,接受程度比父母还高,丝毫不以为怪。

这种规矩或者可以称为制度,在合欢宗统治的国度内延续了也至少上千年,使家家户户习以为常,甚至以儿女被仙人看中为荣耀,视为改变家庭命运的一条道路。

这其中荒谬之处,令方漓不敢细想,寒毛倒竖。

阿无握住她手,轻轻叹息:“这只是合欢宗,听说还是魔门中温和的一派。其他地方也不知是什么模样。”

比如方漓知道的血魔宗,万鬼门之流,以血肉魂魄为材料,他们所豢养的百姓已不可称之为人了,竟是他们养的牛羊牲畜,需要时便牵出来宰割取材。

如此想来,令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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