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六十七个求职者
很多有钱人出来工作, 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享受赚钱的过程,而是为了不闲在家里。他们总觉得,人闲着,就废了。不拘做点什么,总之得忙起来,生活才有劲。
会这样想的有钱人, 一般都是富豪家的老人, 或者小辈。华国最藏龙卧虎的, 就是这两个年龄阶段了。很可能负责你们门前扫大街的那个大爷, 年轻时候是白手起家挣下千万身家的有为青年。退休后没事干, 把家业交给儿女后,跑出来发挥余热的。再可能, 你们公司新来的泡茶小妹, 是总部老板家里的小闺女。觉得天天和闺蜜出去逛街没意思, 于是来这里找点活做, 打发打发时间。要是能顺带学点东西, 那就更好了。
和俞知乐猜的差不多,兰华也是这样。作为一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妖精,他年轻的时候, 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没干过?跟着农民起义, 改朝换代过, 当过权倾朝野的大臣, 也当过安守一方的乡绅。当过清高名士, 当过铜臭商人。
正是因为见多识广,经历的多,亲眼看见过,知道当皇帝有多辛苦,于是兰华当初连妖王都懒得去竞争。早些年积累下来的财富太多,什么都不干,这钱生钱钱滚钱的,也够他可劲儿地挥霍无数年,根本花不完。就算花完了也不要紧。他当年随手用的一只碗,现在拿出来,都是能拍出高价的珍贵古董。随便卖两样,照样能继续潇洒。
看着富得流油的兰花螳螂,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贫苦妖精,恨得快把衣袖撕碎了。
羡慕啊,人家忒有远见。
当初他们怎么就不知道出来捞一笔?
再不济保存点古董也好,拿出去卖了,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偏偏他们做妖精的,干什么都用法术。用习惯了,连衣服都是用自个的皮毛鳞甲变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想拿东西出去卖也没办法。
还有那些成精晚,没赶上好时代的,更是悔不当初,早知道就多努力点,早点开灵智多好。早开灵智这会就不用为吃穿发愁。
现在可不比古代,怎么都能活。现代好玩的东西那么多,样样要钱,口袋空空怎么行?妖精们刮起了一股子赚钱热,除了保证生活娱乐之外,也是打着,多屯点东西,留到以后当古董卖,翻身做大富翁的主意。
别的妖精怎么想的,兰华管不着。他生活无忧,连王都不愿意当,更何况别的。兰华这次也就是待闷了,这才准备出来找点事干,解解闷。
钱是不缺,听到俞知乐的话,兰华说道:“对薪资、工作环境乃至工作强度,我都没要求。”再苦再累,还不是那么一回事。以他的修为,一天干二十四小时的重体力活也不会吃力。更何况别的。
竟然真的没要求,俞知乐还没来得及多想,就又听到兰华说道:“不过,我有感兴趣的工作,希望你能帮忙介绍一下。”
本来看中了什么工作,以兰华的本事,完全可以自己去做。偏偏他看中的工作比较重要,想入行倒是不难,甚至可以说是很简单,但是想成为行业的尖端,就有些难度了。正好有这么个帮助妖精的部门,兰华就想着借个力。
他是那种,一旦决定了干什么,就会干得特别投入,特别好的类型。有点儿像是玩角色扮演,要演,就演到最好。像是以前当臣子,他就位极人臣。当商人,他就富甲天下一样。现在自然也是如此。不管是人还是妖,秉性都是改不了的。
也行,不就是已经看好了工作,想等介绍么。虽然这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不过只要兰华有能力,也不是不行。俞知乐把脑海里罗列出来的,适合兰华的那一堆工作,全都抹了下去,问道:“那你想做什么?”
“法医。”兰华嘴里,吐出了两个和他本人气质画风完全不衬的字眼。他还没当过仵作,正经挺感兴趣的。
法医?
俞知乐一愣,他还以为以兰华这一身和衣鱼一族如出一辙的书卷气,会选择教书育人,当个大学教授什么的。或者修缮古籍、古玩等各种古董,做一个修复专家。再不然,就是想当一个书法家,或者国学家,俞知乐也不会感到意外,没想到居然会是法医。
“我觉得拿手术刀挺有意思的。”兰华伸出自己白皙修长的手掌,猛地变回螳螂‘镰刀’的样子,对俞知乐笑了笑:“你不觉得有点像吗?”
像个屁!
没被这个变化吓到的俞知乐,却被兰华的话激发起了内心的吐槽欲。螳螂前肢比较发达,看起来像镰刀。相传人类当初发明镰刀,就是观察螳螂前肢得到的灵感。
一个是镰刀,一个是手术刀,这两样东西,差别大了去了好么。除了都是刀之外,还有哪里像?哪都不像!
再说了,都是手术刀,别说得好像,就只有法医才拿手术刀似的。明明还有医生,尤其是外科医生。病人多的时候,加起班来,甚至能连轴转几十个小时,一直站在手术台边上给患者进行手术。在此期间,手术刀基本不怎么离手。
不过就业的时候怎么选择,这都是要看各妖意愿。每个妖的爱好不同,兰华更喜欢当法医也不是不能理解,俞知乐不动声色地在心里吐槽过后,看着兰华把镰刀手变回人类手掌的模样,俞知乐有些为难地说道:“法医这个工作非常重要,而且对专业知识要求也高。”并不是简单培训后就能上岗的。
也不知道兰华有没有这个耐心,去系统的学习。
毕竟,国家在照顾妖精同胞的同时,也不能罔顾人类同胞。人妖平等,就是人类那边的下岗再就业部门,也是同样的待遇。想干法医,都得自己有这方面的专业学识才行。不是光有人介绍就可以的。
想到这,俞知乐开口建议道:“今年新生入学没多久,要不,我推荐你去大学读法医学?”这个时候入学,还来得及。课程不会追不上,实在不行私底下补补课也就赶上去了。以妖精的学习能力来说,没什么难度。
等毕业了,拿完学位,兰华就可以一边继续深造,一边去警局跟着老法医打下手。他要是学得好,说不准都不用人推荐,全国各地的警局都排着队,随便他挑。
法医是稀缺人才,因为要经常和尸体打交道,在华国,这多少有些忌讳。因此愿意干的人很少。虽然宁缺毋滥,但一旦有好的,各警局简直抢翻天了好么。那架势,就跟饿疯的人,抢食一样迅猛。
这才明白俞知乐在想什么的兰华,哭笑不得。他像是那种胡作非为的妖?好在来之前,兰华什么情况都考虑到了,他准备得很齐全。
“这是我的证书。”他是一只考过证的妖。他有基础,对法医不是一无所知毫无了解,不会瞎捣乱的。兰华说道:“我系统地学习过。”说着,兰华又拿出某知名大学的毕业证书。
俞知乐看着摆在桌子上的法医鉴定资格证,还有大学毕业证,纳闷。不是,你有这个你来我这里干什么?直接考公,进入公安系统不就行了么?
证书都拿到了,总不可能会被一个公务员考试难倒。各地警局都可缺法医了,以兰华的能力,不可能录取不上。那么难考的大学他都挤进去了,更何况是一个公务员考试。
看出了俞知乐的意思,兰华把证书都收起来,解释道:“我想当法医是不难,不过想跟陈新德教授进行学习就很有难度了。”提起陈新德教授的时候,兰华话里的尊敬十分明显。
隔行如隔山,业内出名的人,放到外面,也可能默默无闻。说着,怕俞知乐不知道陈新德教授是谁,兰华又说道:“陈教授是业界泰斗,甚至说是华国法医学的领航人也不为过。在国外也很出名。要是没陈教授,华国的法医学发展,少说还要再滞迟个二十几年。”
闻言,虽然还不知道陈新德教授是谁,不过从兰华的话里,俞知乐也明白过来陈教授的地位。就是那种传说中的行业大牛,估摸着只要是学法医的,就没有不知道他,不崇拜他的。无数迷弟疯狂景仰的那种。比如,眼前就有一个迷弟。
俞知乐看着眼睛发亮的兰华。能把一个妖精吸引成这样,陈教授显然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
“陈新德教授年纪很大了,精力不足,所以只在我们学校挂了名。他现在不带学生了,我想跟他学习也没办法。”他思来想去,也就只能来这边碰碰运气。兰华说完,又补了一句:“不敢勉强教授,只是希望有人可以从中说合,让我有个机会。如果教授拒绝也不要紧。”大不了他到时候考到教授在的警局,努力追随教授的脚步。
何况,即使教授退休了,但教授是个闲不住的人,又接受了返聘回到工作岗位。哪怕体力不足,没办法全天候工作,也依旧在为国出力。经常指点其他法医,和以前带过的学生,只是不收新学生了而已。想到这,兰华这么个克制的人,脸上都忍不住出现一丝激动的神情。
他要是和陈新德教授一个警局,虽然不能成为陈教授的学生,但是运气好,说不准也会得到教授的指点。就算得不到,只要勤奋点,天天去警局报道,见到陈教授的机会肯定有,大不了到时候他厚着脸皮上去求教不就行了。就算陈教授没空,没办法指点,那也不要紧。能见到教授,可以和偶像待在同一个警局也很好了。
不过人总是贪心的,有了好的之后,就想要更好的。妖精也一样。兰华其实已经报考了公务员,准备考到陈教授在的那所警局。去教授待过的警局里工作,这个愿望即将实现,他难免就有些贪心不足,想要更进一步。
“我是因为陈教授,才燃起对法医学的兴趣的。所以也希望,将来有幸能在教授的带领下,在法医这条道路上走的更远。”最好能拜陈教授为师。即使他年纪比教授大一截也一样。人类不是有这么个说法么,达者为先。年龄差距不是问题,碍不了什么事。再说了,他虽然年纪大,但是外表年轻啊。兰华认真地看向俞知乐:“你愿意帮我这个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