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突然
布丁见状,连忙跑上前将我拉住。重症病房本就是个安静的地方,一下子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整个楼道都惊呆了,除了七八个小护士冲进病房将我们双方按住之外,还引来了一大堆病号和家属看热闹,就连他娘的对面病房里一个瘫痪了三十几年的老头都弓起了身子往我们这屋里撇了一眼。一个戴着眼镜的小护士见我不像好人,那张明显刻着“实习”二字的小脸蛋气愤的冲我喊道:“你出去,再不出去我就报警了!”
我心想他妈的今天真是撞见鬼了!于是跟布丁一起,走出了住院部。
我跟布丁没走远,而是买了两瓶冰镇矿泉水坐在医院的花坛里,我一口气咕噜咕噜的将两瓶冰水喝了个精光,从我身边路过的大妈牵着他瘸腿的儿子小声嘀咕道:“瞧见没,这就是14楼脑外科的病人,大冬天的不睡觉,跑到花坛里喝冰水。唉,也是可怜人。”
此时此刻的我自然没心情去理会旁人的闲言碎语,他们不知道内幕,但布丁知道。只见她紧锁着眉头诧异道:“这女孩是怎么回事?怎么听见老吕的死讯就跟没事人一样?老吕跟她小孙女的关系不是特别好吗?莫老三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我没好气的说:“布丁你能不能别扯犊子,怎么可能是找错人了呢。这事儿有蹊跷,太他娘的诡异了,一般人别说是自己的爷爷,就算是家里死了一条狗也要伤心好几天吧?她那个反应算是怎么回事?这女的是不是生病生傻了?”
布丁抓了抓脑门子说:“那也不对呀,我瞧她的样子不像是傻子啊,傻子说话没这么清晰的思路,一瞧就能瞧出来,有些傻子说话还流哈喇子,要么就是手舞足蹈的。不是莫老三,我说你能不能别把话题给带跑偏了?人家是白血病,怎么可能是傻子呢!”
我把喝完水的瓶子狠狠往外一扔,生气的说:“得了布丁,我看咱俩还是先别管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了,想起她刚才的表情我就来气,不想了,咱俩还是先去找老伙子,这家伙跟老吕最熟,找他一问,自然就一清二楚了。”
布丁点了点头:“行。”
于是我和布丁就往医院外面走,今儿个也跑了一天了,累的我俩够呛,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回酒店歇歇脚再说,晚上好好吃顿大腰子去去晦气,这一天天的都什么跟什么啊。真是活见鬼了!
可我俩刚一出医院的大门,突然从左右两侧杀出来七八个警察,还没等我和布丁有任何反应,其中一个警察对着我的面门就是飞身一脚狠踹!
别看我莫老三平时咋咋呼呼,真打起架来我也是个怂蛋软包,更别提迎面挨了这名训练有素的警察一个飞踹是什么概念了,顿时觉得天旋地转,大脑一片空白,就连我四姑临终前的遗言我都快忘了,接着眼前一黑,啥也不知道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的手上绑着手铐,脚上套着脚镣,坐在一个阴暗的审讯室里。我对面坐着两名五官凶悍的警察,手里拿着笔和口供本,见我醒了,猛的一拍桌子凶狠狠的问我:“说,你是不是在四川杀了一名叫韩本初的人!”
我他妈一听就傻了,眼睛瞪的跟乒乓球似的,惊愕了半秒之后我激动的吼道:“警察同志,我没杀人!韩本初的死跟我没关系!”
那警察听了我的话又是一拍桌子,对我怒道:“你小子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都进了这里了,你还敢狡辩?你是猪脑子吧?你也不想想我们手里要是没证据,会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抓你和你的那名女同伙吗?!”
另一名警察严肃的对我说:“你听好,我们现在对你的问话,说白了只不过是走个流程,按照法律的宽容度,如果罪犯肯坦白从宽,那么在量刑上会给与一定的考虑。你现在认罪还是不认罪,根本和韩本初这个案子的定案没有任何关联,实话告诉你小子,你死定了。你现在应该争取的不是脱罪而是死缓。能不能死缓,就看你自己的表现了,话说到这份上要是还听不懂那我也没办法了,你好自为之吧。”
我激动的吼道:“你说我杀了韩本初,你有什么证据?”
负责审讯我的那名警官微微一笑,打开了旁边的一台设备。这时候,设备里播出了一段警方整理后的录像资料,从我和布丁老吕踏入巴蜀地区的那一刻起,我们打车的行车记录仪,往返于市区和北郊坟地的gps定位路线,包括驴车老汉的口供,韩本初的采购清单等等。
这一切的一切,如果从表象上看,毫无疑问是我杀死了韩本初,因为他最后失踪的时候正是和我在一起!人家警察又不是傻子,得到这些证据之后要是还不抓我,那反而就奇怪了。
我心中郁闷的简直都快炸裂了,这下子我他妈真是有八张嘴都说不清了,这件事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韩本初的家人联系不到他就报警了,警察一调监控,顺藤摸瓜就找到了我,再一查飞行记录,知得我身在北京,于是二话不说调集了当地的警力,立刻对我这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实施了突击抓捕!
还好现在已经没有严刑拷打的规矩了,要不然我估计我早就被打死了。布丁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不过不用想也能猜到,她一准比我也好不到哪去。
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坦白从宽?
可是人家会信吗?
就算人家信了,可不治我杀人罪也要治我盗墓罪啊!盗墓同样不是小罪,判下来最少也要关个十年八年,我倒是不怕,可这不是把布丁的青春年华给毁了吗?
咬死不承认?
可这样行的通吗?
现在警察手上的资料,就算是个傻子也会认定是我害了韩本初准没错了,我就是把天说破了,韩本初最后一刻终归是和我待在一起的,这我总没法不承认吧?我怎么解释呢?万一判我个故意杀人罪让我直接吃了枪子儿,那我不是比他妈窦娥还冤吗。
越狱?
对越狱!
不行,不行。
我使劲的摇了摇头。
越狱之后那种亡命天涯的日子还不如直接给我来一枪痛快。再说了,我跟布丁一男一女,关押的地方根本就不在一起,我越狱了她咋办?
想到这里,
我顿时觉得天都塌了。
我到底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