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冷宫弃妃一
琳琅走了上去,打开食盒,看到里面的饭菜的时候,脸色非常的难看,因为这种饭菜,给猪猪都不吃。
琳琅扒了一下,发现米饭你还夹着石子,青菜更是烟黄烟黄,不过有总比没有的好,他把这些饭菜拿了过来,找了一个瓦罐,放了一些干净的水,加了些野菜,然后把米饭扒进了瓦罐。
香味渐渐传来,琳琅也顾不得烫,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哎呦,云妃,不……现在应该叫王氏了,你好歹也是皇上的嫔妃,怎么能吃这种东西啊!”
琳琅听到一句尖锐刺耳的问话,抬起头,看着面前的女子,冷漠的说道:“这是粮食,本来就是给人吃的!”
“你……真是自甘堕落,才来这里不到一天,就开始吃起猪食了!”那女子发出了一声冷喝,袖子一挥,转身离开了。
琳琅摇了摇头,并没有理会这么多,把饭吃完之后把碗筷洗了洗,开始收拾这个院子。
这个院子虽然破败了一些,但是该有东西还是有的,但都非常的破旧,有好多木桶都腐烂了。
琳琅摸遍了浑身上下都没有摸出一文钱,唯一值钱点的,应该就是自己手上的手镯了吧。
琳琅杂草都给除了,倒是发现了几株野菜,还有一些药材,琳琅还没到采摘时间,就放着他们生长。
“哎呀,这变化……”第二天一早,昨天送餐的小太监又来了,看着院子里发生的变化,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可思议。
因为现在院子干干净净,屋檐下的灰尘也都处的差不多了,原本破败的院子,现在有种欣欣向荣的精神。
“这位大人,你来得正好!”琳琅走了过来,把手中那个镯子塞了过去,然后讨好的说道:“你也看到这种情况,什么都缺,我也不要求别的,麻烦你行行好,给我送一套厨具过来,如果可以的话再给我送一些种子……”
大太监听到这话,看了眼手中的镯子,那镯子是翡翠手镯,青翠欲滴,这可是前几年番邦进贡的贡品,而且这种东西可是有市无价的。
出去什么的也要不了几个钱,尤其是种子之类的,那就更不值钱了。大太监点了点头,脸色也变得好看了一些,“那成吧,咱家就给你个面子,今天晚上把东西给你送过来!”
琳琅听到这话,露出了一丝笑容,打量了一下太监,然后说道:“这位大人,我也懂一些岐黄之术,我看了一下你的身子,发现你有风湿之症,如果您不嫌弃的话,我可以给您开服药,你回去尝尝,保证药到病除!”
琳琅这么做,主要是想和这个大太监交好,她现在算是明白了,自己穿越成一个妃嫔,而且是被打入冷宫的妃嫔,太监虽然是底层人员,但是现在自己啥都不是,人家一根手指都能捏死自己。
“哎呦,想不到娘娘你也会岐黄之术呀,那成,咱家就给你个面子,你把方子说出来!”
大太监确实饱受风寒之苦,每到秋冬之际,手脚就冰凉刺痛,这个病根,是他刚进宫的时候不懂规矩,被人罚跪留下来的。
琳琅说出了方子,恭恭敬敬的送走了那位太监,看着时候还早,就躺在了床上,开始接收剧情。
“我与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就算他后来娶妃了,我也愿意嫁他为妾,父亲都说我昏了头,因为我父亲是大将军,我几个哥哥皆是文武双全,朝中栋梁,我更是一家有女百家求,但是我偏偏喜欢上了他。
嫁给他之后,我让我父亲鼎力襄助他登上皇位,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他登基之后,就找了个借口,把我父亲全部贬官,至于我,打入冷宫。
他根本就不爱我,他娶我就是为了我身后势力的,他还告诉我,这些年我没有怀孕,都是因为他在我饭菜里下了避孕药!
我真的是恨毒了他,我在冷宫里苟延残喘的活着,只希望他念在我父亲扶持他登上皇位的份上,能够放过我的父亲!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他还是不放心我的父亲,操了我全家,至于我,一辈子被困在这个冷宫里,凄凄冷冷!
从来一次,希望你能保护好我父亲他们,然后过好自己的日子,而且我一定要比那个狗皇帝晚点死!”
琳琅听到这个愿望,摸了摸下巴,这个晚点死,真是有意思,自古以来,生死都是由天的,阎王要你三更死,岂能让你活九更,所以……最后那个愿望实在是有点困难,不过配合着自己的艺术,应该还有几层胜算吧。
琳琅接受完剧情之后,开始考虑原主的父亲,想来想去,她准备走迂回路线。
当天傍晚,那个太监就把东西送了过来,物品挺齐全的,有锅椅碗筷,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一些用具,反正基本的生活是可以的了。
琳琅又把角落里的小厨房整理出来,把灶台搭好,开始了自己的种田生涯。
一个半月的时间眨眼即过,你能把这里整理的井井有条,首先屋顶上的破瓦,琳琅从别的院落里搬了一些过来,填补在屋檐上。
至于她的伙食,这里虽然是老公,但是物种挺丰富的,野鸡野兔,野鸭子,有时候还能打几只鸽子下来熬汤。
至于新鲜蔬菜,那种类就更多了,地上的野菜,池塘里的莲藕,更重要的是,她在这个院子里开垦了一个小花园,再过一段时间就能吃到新鲜的蔬菜。
当然啦,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与这些太监宫女们成了好朋友,能跟他们成为朋友,只要依靠他的好医术,自从那个大太监的风寒治好之后,接二连三的人上来求医。
要知道,宫女和太监最为低下,除非组织恩瑟,才会有太医给他们看病,但是……那些奴才们哪里有那么大的脸,所以看病成了他们的难题,每当生了病之后,能熬过去,那是大吉大利,熬不过去的,只能被丢到乱葬岗,任由野狗啃食,落个尸骨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