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真假于勒
对于十九世的哈佛尔穷人来说,哲尔赛岛是最理想的旅游圣地,因为这里距离哈佛尔并不远,只要乘坐小轮船过海就到了,所以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唐宁现在虽然在现实里绝对不是穷人,但无论英国还是法国他都没去过,所以此刻也正如身边那些不常出来旅行的人一样,感到骄傲和快活。
但当他看到依偎在自己身边的女人,他就一点都骄傲和快活不起来了,因为这位菲利普先生的二女儿、本文主人公若瑟夫的二姐玛丽莲小姐长得实在是不怎么样,尤其是那一脸的雀斑,让在早就习惯了美女陪伴的唐宁感觉多一眼都不想看,这也难怪都2岁了还没嫁出去,估计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唐宁先生如果不是因为寄希望于那虚无缥缈的“大富翁于勒叔叔”也不会向她求婚,至于她那位28岁的大姐、长得还不如她呢,反倒是她的母亲菲利普太太,倒是保养的不错,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个美人儿!
就在唐宁胡思乱想的时候,菲利普先生忽然走到两个女儿和太太面前,故作绅士的说道:“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唐宁自然知道菲利普先生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被旁边两位女士那高贵的吃法给打动了,两个女儿自然是兴高采烈的答应了下来,可是菲利普太太却因为怕花钱而不太痛快的说道:“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至于自己这里,她没敢说,毕竟还没举行婚礼,她应该担心太过苛刻的话会把自己给吓跑了,那就没人娶她女儿了。
唐宁倒不是想占那点牡蛎的便宜,他主要是想去看看这位于勒叔叔现在是个什么状态,到底是真落魄了还是在扮猪吃老虎,这可是关系到自己的主线任务。可是凑过去一看,唐宁发现这个卖牡蛎的水手又脏又老,满脸愁容、手上满是皱痕,看得出来应该是真的落魄了。
而一边的菲利普先生也如同自己预料的那样,在看到于勒之后就大吃一惊、脸色苍白,立刻躲了开去,回头去找菲利普太太。虽然唐宁也想凑过去听听他们夫妻的对话,但这两人却避开了自己,很明显是不想让自己听到。
不过听不听的也就是那么回事,毕竟现在的唐宁可以说是对这篇课文倒背如流,于是便主动回到自己未婚妻身边吃牡蛎,静待事情发展。
因为一直以来的发财幻想的破灭,所以菲利普夫妇的心情变得很差,在哲尔赛岛上的旅行也是一直苦着个脸,等到了回程,为了躲开于勒的纠缠,还特意没有继续乘坐“特快号”,而是改坐了“圣马洛号”。
可是就当一行人回到家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刚到家门,还没来得及开门,邻居汤姆大叔就热情的对菲利普先生说道:“菲利普先生、菲利普太太,真是恭喜你们啊!”
菲利普先生还以为汤姆是在恭喜二女儿马上就要结婚,于是随口敷衍道:“谢谢您、汤姆,等到玛丽莲和托尼的婚礼的时候,还请你一定要来!”(主角穿入身份的全名是托尼--唐宁。)
没想到汤姆大叔却摆摆手道:“玛丽莲的婚礼我当然是一定要去的,不过我恭喜的可不是这件事,而是那件你们全家期盼了好多年的事情。”
“我们全家期盼了好多年的事情?是什么事儿啊?”菲利普先生疑惑不解的问道。
“就是你们期盼已久的弟弟于勒先生回来了啊!”汤姆大叔大声的说道。
听到于勒的名字,菲利普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十分恐惧的向汤姆大叔问道:“什么?于勒他来了?他、他怎么找到这里的?!”
“咦?菲利普先生,您怎么听到于勒先生的名字之后脸色变得这么差?我记得你们全家不是一直都在期待他回来么?不是说只要他一回来你们全家的日子就都好过了么?”这回轮到汤姆大叔疑惑不解了。
这个时候菲利普太太在一边恨恨的说道:“哼,谁期待那个败家子回来了?就那个贼怎么可能会有出息?他就算是回来也只会拖累我们......”..
不过还没等她说完,菲利普先生就一把拽住了她,暗暗的指了指唐宁的方向,菲利普太太顿时反应了过来,现在可还都靠着于勒这张大饼来忽悠唐宁来娶自己女儿呢,所以现在绝对不能戳破,于是便闭嘴不说了。
但即便这样,唐宁在一边也早就看得清清楚,可让他疑惑的是,于勒明明已经跟船长表明自己的态度了,因为欠了菲利普的钱,所以明知道哥哥在哈佛尔,也没打算回来,但现在怎么又找上门了呢?
可就在这个时候,汤姆大叔却说了一句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话:“谁说于勒先生没有出息的?我看他明明很成功啊,无论是穿得衣服还是坐得马车都高级的不得了,就算是比尔先生看起来都没有他富有。尤其是陪在他身边的那位女士,不但气质高贵、长得漂亮,而且那一身的珠宝简直都能晃瞎我的眼睛!”(比尔先生是当时哈佛尔最有名的富豪,当然了、这是我编的......)
PS:友情提示一下啊,牡蛎绝对是男人的恩物,拿破仑就曾经说过“牡蛎是征服敌人和女人最好的武器!”这样的豪言壮语。一生交往过个情人、甚至把叶卡捷琳娜大帝都推倒的意大利“情圣”贾克莫--卡萨诺瓦,自称自己每天都要吃40个牡蛎才能维持自己的战斗力,所以各位战斗频繁的新老司机们,请在你们的菜谱上添加上这道弹药,效果绝对要比“保温杯里泡枸杞”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