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东京城下惜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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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从一品武官
明代从一品武官。
明代正二品武官。
明代总兵官阶无定制。
明代副总兵改称为副将,次于总兵一级,为从二品武官。
明代从二品武官。
明代正三品武官。
明代正三品武官。
明代总兵之下设参将分守各地。正三品武官,次于副将一级。
明代从三品武官。
明代从三品武官。
明代正四品武官。
元明两代正四品武官。
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明代正五品武官。
明代从五品武官。
明代从五品官员。
明代正五品武官。
明代正五品初授武官。
明代正六品武官。
元明两代正六吕武官。
元代称为大将军,明代正一品武官。
明代正七品武官。
巡检的官名始于宋代,是边疆要地州县的武职指挥官。元明清三代,巡检仅为九品官
●天启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甲寅,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袁可立言:今二月内,总兵沈有容执有生员金应魁到,奴酋伪授世袭总兵驻复州刘兴祚即刘爱塔密禀一纸,内称彼欲反正内应,以报中国。因求臣免死加衔牌票,臣念辽阳以纳降陷城,广宁以判官诱败,兴祚之言未可凭信。又思因间用间,实兵家妙用。随于二月二十三日写免死票一纸,加衔荅付一张,移付沈总兵转给金应魁。往沈总兵于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机接应,去讫其后续接塘报,皆云爱塔于七月来归也。
奴四月间以金州近海尽赶人民退处复州,以王丙之故致奴觉察,将爱塔并李永芳长子械而去,杀其弟刘兴仁暨王丙。閤域屠戮所未尽者悉赶而东,且并永宁,盖州俱行赶徙。而四卫已空其三,沿海四百余里之地奴尽弃之而不敢据,所余者酉虏千人而已。
当此时也,乘宁前驻防之众,朝鲜助兵之初,大兵出关东下,旅顺犄角夹攻,宣川拥鲜众而应,恢复之功似有可图者。但谋贵万全,兵须审势,知彼知己,能为可胜,是又当慎图之耳。得旨:据奏逆奴情形已多离叛,攻守机宜还加祥慎,着该部酌议具奏。(《明熹宗实录》卷三十六)
●天启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甲寅(1623年8月23日),登莱巡抚袁可立言:今二月,总兵沈有容以生员金应魁东师复州总兵刘兴祚即刘爱塔密禀内应,且求臣免死加衔牌票,随给去。
有容于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援之,其后续报,皆云爱塔七月来归。始四月间,以金州滨海人民徒复州,以王丙之故致露,将爱塔并李永芳长子械去,杀其弟刘兴仁及王丙。屠城,驱其余民于永宁。盖州四卫已空其三,沿海四百里之地,彼尽去之而不据,仅遗酉虏千人。
当斯时也,乘宁前驻防之众,朝鲜助兵之初,大兵出关东下,旅顺犄角夹攻,恢复可图,但须审势耳。(《国榷》卷八十五)
●天启三年七月,登莱巡抚袁可立报:三年二月内,复州总兵刘兴祚即刘爱塔欲反正内应,使金应魁赍送密禀,求登抚(袁可立)免死加衔牌票,登抚(袁可立)以因间用间计给与之。
命总兵沈有容于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机接应。去讫四月内,贼(见)登兵北来,毛帅之兵又交相接应,疑其攻袭,将金州沿海兵民掣驱复州。及刘爱塔又差张应科通约献城求船接应,大抵言七月来归也。
五月登兵与岛帅布置相应,六月续有复州刘爱塔、穆允文并金州生孙应武 、王国佐等各差人同原差哨探回乡,高飞等仍通款订期。已会议于六月二十五夜先取复州,仍令高飞约定爱塔。
不意有复州备御王丙贪暴,爱塔具揭憨怒,将王丙缚去。丙■口首爱塔内应□□,憨发夷兵三万,围复州缚爱塔等,去其复州居民。剿杀不尽者赶往北去,并将永宁盖二城男妇尽驱北行,南卫四百里膏腴之地奴一旦弃之。闻奴已将刘兴仁、王丙斩,讫心腹溃而羽翼剪,诸伪将当人人自危矣,此可乘之隙也”。(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
●“癸亥春(1623),祚奉奴令守金复,随令幕客金姓者,潜报登镇沈有容及当事(袁可立),欲从海渡师,彼为内应。其同守为辽人罗万言,亦有内归之心。万言中军有王丙者亦辽人也,为奴甚坚。兴祚恶之,列其罪于奴,将杀之则易自拔。丙遂告兴祚内附。奴心恫疑,乃缚兴祚及其弟与李永芳之子,并王丙面讯之,而尽屠复州之民十余万,杀王丙及兴祚之弟。兴祚虽得免,然奴稍稍疑之矣。”(明周文郁《边事小纪》)
●“(虏)之所使防守四卫者,多中国叛将。有刘□□(按《三朝辽事实录》应为“爱塔”)者,令心腹金应魁约降,镇臣沈难之。公曰:“此用间之会,不可失也!”即予加衔札付,许降后代请封官。而札中又备述其怨怼语,以防其泄。计事成则收恢复之功,即事露亦遗彼疑贰之 (祸)。后□□(爱塔)果以复州王丙露泄其事,为 (虏)缚去。且诛戮数将,拆毁□□(金、复)诸城, (尽)撤海上之旅顺,孤悬乃为我有。而中国叛将为 (虏)羽翼者,皆上下携二,公之本谋也。”(董其昌《节寰袁公行状》)
●“奴多用中国叛将防守四卫,而公纳刘爱塔之降,以开奴携二,一时中国叛将被奴诛夷殆尽。虏因弃金、复诸城,而举四百里丧地复归版图焉。”(首辅孔贞运《明资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
●“叛将刘爱塔遣金应魁来降,大将沈有难色。公授之官谍,谍中佯为怼词,若泄之。后复州王丙泄,爱塔事僇及数将,毁金复不城。”(王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节寰袁公神道碑》)
●“有判将刘爱塔者,令心腹来约降,沈大将军难之。可立曰:“彼诚伪虽未谂,然正用间之会,不可失也。”即给与免罪牌,及加衔札付,并许降后代请封官。而札中又备述其怨憝之语,以防其泄,计事成,则收恢复之功,即事露亦遗彼疑贰之祸。后爱塔果以复州王丙泄其事被戮。其驭事多方略,类如此。”(清 《睢州志·袁可立传》)
1.《明史》:化贞,诸城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由户部主事历右参议,分守广宁。蒙古炒花诸部长乘机窥塞下,化贞抚之,皆不敢动。朱童蒙勘事还,极言化贞得西人心,勿轻调,隳抚事。化贞亦言辽事将坏,惟发帑金百万,亟款西人,则敌顾忌不敢深入。会辽、沈相继亡,廷议将起廷弼,御史方震孺请加化贞秩,便宜从事,令与薛国用同守河西。乃进化贞右佥都御史,巡抚广宁。广宁城在山隈,登山可俯瞰城内,恃三岔河为阻,而三岔之黄泥洼又水浅可涉。广宁止孱卒千,化贞招集散亡,复得万余人,激厉士民,联络西部,人心稍定。辽阳初失,远近震惊,谓河西必不能保。化贞提弱卒,守孤城,气不慑,时望赫然。中朝亦谓其才足倚,悉以河西事付之。而化贞又以登莱、天津兵可不设,诸镇入卫兵可止。当事益信其有才,所奏请辄报可。时金、复诸卫军民及东山矿徒,多结砦自固,以待官军,其逃入朝鲜者,亦不下二万。化贞请鼓舞诸人,优以爵禄,俾自奋于功名,诏谕朝鲜,褒以忠义,勉之同仇。帝亦从之。
2.《明史》:先是,袁应泰死,薛国用代为经略,病不任事。化贞乃部署诸将,沿河设六营,营置参将一人,守备二人,画地分守;西平、镇武、柳河、盘山诸要害,各置戍设防。议即上,廷弼不谓然,疏言:“河窄难恃,堡小难容,今日但宜固守广宁。若驻兵河上,兵分则力弱,敌轻骑潜渡,直攻一营,力必不支。一营溃,则诸营俱溃,西平诸戍亦不能守。河上止宜置游徼兵,更番出入,示敌不测,不宜屯聚一处,为敌所乘。自河抵广宁,止宜多置烽堠;西平诸处止宜稍置戍兵,为传烽哨探之用。而大兵悉聚广宁,相度城外形势,掎角立营,深垒高栅以俟。盖辽阳去广宁三百六十里,非敌骑一日能到,有声息,我必预知。断不宜分兵防河,先为自弱之计也。”疏上,优旨褒答。会御史方震孺亦言防河六不足恃,议乃寝。而化贞以计不行,愠甚,尽委军事于廷弼。廷弼乃请申谕化贞,不得藉口节制,坐失事机。先是,四方援辽之师,化贞悉改为“平辽”,辽人多不悦。廷弼言:“辽人未叛,乞改为‘平东’或‘征东’,以慰其心。”自是化贞与廷弼有隙,而经、抚不和之议起矣。
3.《明史》:八月朔,廷弼言:“三方建置,须联络朝鲜。请亟发敕使往劳彼国君臣,俾尽发八道之师,连营江上,助我声势。又发诏书悯恤辽人之避难彼国者,招集团练,别为一军,与朝鲜军合势。而我使臣即权驻义州,控制联络,俾与登、莱声息相通,于事有济。更宜发银六万两,分犒朝鲜及辽人,而臣给与空名札付百道,俾承制拜除。其东山矿徒能结聚千人者,即署都司;五百人者,署守备。将一呼立应,而一二万劲兵可立致也。”因荐监军副使梁之垣生长海滨,习朝鲜事,可充命使。帝立从之,且命如行人奉使故事,赐一品服以宠其行。之垣乃列上重事权、定职掌八事,帝亦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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