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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再次亲征的普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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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奥古斯丁我敬你一杯。”克里特满面笑容向奥古斯丁敬酒。

看到自家国王的态度,那些心思玲珑的大臣们也纷纷举杯向奥古斯丁敬酒。

一场酒宴宾主尽欢,奥古斯丁向克里特告辞。

走到没人的地方时,他的身影突然消失了。

嬴媚儿也不知道对克里特使用了什么手段,克里特便呼呼大睡起来。

空气发出微弱的波动,奥古斯丁,哦,不,他现在变成了扶苏的模样。

看到扶苏后,嬴媚儿连忙起身作揖道:“参见陛下。”

起身后,她直接向扶苏抛去了一个媚眼,让扶苏心头猛然一跳。

“好了,朕是来与你说正事的,收起你的媚术吧。”扶苏连忙道。

嬴媚儿妩媚一笑,双眼几乎眯成了一条缝隙。

“我们阁主说过,我们十二玲珑阁的女子可全都是陛下的人,陛下和媚儿又何须如此见外。”

说着她便双手搂住了扶苏的胳膊,用她那饱满的双峰带给他酸爽的感觉。

不过她也没忘了说正事。

“克里特这家伙女人倒不少,不过这么多年来却没有一个儿子。”

“我暗地里拉拢了不少大臣,不过军队里的军官我却很难接触到。”

让嬴媚儿嫁给克里特,扶苏可不仅仅是为了方便掌握托勒密王朝的情报,而是为了夺得托勒密王朝的大权,暗地里掌握托勒密王朝,而嬴媚儿就是明面上的女王。

“军队好说,军人不过是政客手中的棋子,只要朝中大臣没意见,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而且朕会通知杨晟带领我大秦水师来此,到时候如果有军队反叛的话,正好将他们灭掉。”

嬴媚儿点了点头,抬头道:“那我们何时动手?”

“下个月动手。”

既然克里特想让他在托勒密王朝多待一段时间,那他就等着送他最后一程吧。

罗马。

上次出现的奴隶起义让西蒙认识到罗马军队数量上严重不足,而且战斗经验不足,于是他发起了一轮军事改革。

“传朕的旨意我罗马帝国要新征15万大军,帝国凡在15岁到35岁之间的市民和平民都可以报名。”

在场的众位大臣心里明白,这次征兵完成后,就是罗马帝国和马其顿王国全面开战之日了。

每次作出重大决定的时候,西蒙总是习惯性的要询问一下军师卡梅伦的意见,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军师说说你的看法。”

“是。”卡梅伦道:“这次奴隶起义倒让臣有了一个想法。”

“哦?”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吸引住了,也不知道他面具下此时是什么表情。

在场的这些人包括西蒙在内,没有人见过他的真实面目,越是这样众人越是好奇。

“我们可以让部分奴隶恢复自由之身,条件就是让他们进入军队中服役十年。”

“十年,十年。”西蒙的那双鹰眼放出炙热的光芒,十年的时间足够他把罗马帝国带到一个新的高度了。

“好,监察长。”

“臣在。”

监察长戴维拥有冷酷无情的眼神,如标枪般挺立的身子,他的双手竟然比女人还白皙,略显苍白的面孔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戴维这家伙能力很强,就是人缘很差,许多得罪人的事情西蒙都交给他来做。

“你即刻去统计下我罗马帝国共有多少奴隶,有了结果立刻报朕。”

“是。”戴维快步走出了宫殿。

“那么接下来该议论一下这五十万大军如何编制了。”

说着西蒙的目光转向他的爱将洛桑。

洛桑今年刚30岁,但是他已经有了近15年的军旅生涯,他从一籍籍无名的小兵一步一步奋斗到了军团元帅的地步,这期间付出了多少只有他自己清楚。

洛桑和西蒙之间的关系不是一般臣子和君主的关系。

因为洛桑从五六岁起就在大街上流浪,有一次西蒙将军(当时他还是一较为普通的军官)出街时,正好看到洛桑被人揍的奄奄一息躺在冰冷的地面上。

当时的西蒙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命令士兵将洛桑抬回了自己的家中。

随着洛桑的渐渐长大,与其他小孩相比他聪明的多,西蒙越来越喜欢这个被自己救回来了孤儿,于是他便将洛桑认为了义子。

索罗斯和洛桑的关系十分要好,两人从小一直玩到大,可以这样说如果索罗斯顺利继承了皇帝的宝座,那么一人之下的第一人必然是洛桑了。

洛桑开口道:“臣建议分为五个军团,每个军团10万人,最精锐的部分作为中央军团保护帝都的安全,剩下的四个军团,分别派往东西南北四处边界。”

“另外我们应该将地方上的守备部队也纳入训练体系,每年对他们加以训练,预备役军团平时也可以加入到正规军团的训练中,双方可以相互熟悉,一旦需要联合作战的时候也不至于互相之间不熟悉。”

预备役军团里面的人几乎囊括了所有1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非正规部队的男子,这是罗马帝国强大的基础。

当年汉尼拔攻打罗马时,他击杀了几万人,预备役军团就会有几万人转为正规军团,可以说汉尼拔的失败和罗马强大的增兵能力不无关系。

“恩,很好,你详细制定一个计划交给朕。”

西蒙是把洛桑当做未来军队的第一人来培养的,这一点只要不是个瞎子就都能看出来。

军师卡梅伦淡淡的扫了一眼洛桑,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孔雀王朝。

孔雀王朝不甘于自己强大的王朝被长期分裂,于是在公允前188年冬季来临之际悍然发动了对南方的进攻,战斗刚开始孔雀王朝的大军几乎以席卷之势攻占了南方一半的领土。

这天孔雀王朝国王普乐王率领20万大军浩浩荡荡地向南杀去。

绮罗山是南方最险峻的山脉,高3500多米,占据了方圆几十里的地域。

大军从狭窄的山口进入绮罗山,宛如一线天的地势让大军行军的速度变得十分缓慢,不过携大胜之势南下的大军他们的心里考虑的只有彻底消灭叛军,掠夺他们的财富和妻女。

入口处出现了一大队人马,保守估计也有三四万,不过他们身上穿的既不是孔雀王朝的军服,也不是英度王朝的军服,而是大秦帝国的军服。

领兵将领年纪大概二十岁,他一身白袍,胯下一匹健硕的汗血宝马,脸虽然他的脸庞很黑,但是丝毫不影响他那睥睨天下的强大气势。

“大将军也真是的,对付这些孔雀王朝的二愣子军队,居然还让我带了四万人,这简直是侮辱我大军的军队嘛。”

旁边的副将庞万三一脸苦笑道:“我的张奎将军你就少发两句牢骚吧,有仗可打就不错了,你的这份差事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抢过去呢。”

张奎矜持地点了点头道:“这倒是,不过还是大将军慧眼识珠啊。”

庞万三连翻白眼,这家伙居然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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