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9)
玄霜在心里把自己骂了无数遍,忙道:“不是……我的意思是,看到你房里乱成这样,大致猜出了几分。你平时还是极能隐忍,即使自己的仇人站在面前,也不致失控,除了他,有谁值得你发这么大的脾气?我猜得对不对?看,到底还是我比较聪明。”
他在福亲王面前也曾如此遮掩,当时是给他含糊混了过去,上官耀华则执意追究,道:“那你又说什么‘早几天前’?以为我没听到么?你跟七煞魔头到底有什么不寻常的关系?听说最近,他另外带了个助手,还是个年龄很轻的小孩子,出手跟他一样的狠辣无情……”
玄霜仍以掩饰为上,道:“没有,没有!你千万别胡思乱想,天底下的小孩子多了,怎能判定是我?凭我这一丁点三脚猫的功夫,人家大名鼎鼎的七煞圣君怎能看得上眼?而且,你知道,他跟我是不共戴天的仇家,我怎会勉强自己,去为他做那些伤天害理之事?”
上官耀华站起身,绕着桌子走了几圈,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沉吟道:“据我猜想,你之所以接近他,倒不是本性堕落,而是为了杀他。但这也毕竟太冒险了些?你不是答应过我,即使是万不得已,也绝不会去跟他厮混?昨晚上京城附近的安家庄灭了满门,是不是也算他……算作‘你们’的杰作?”
玄霜道:“安家庄?哎,消息这么快就传到皇宫内外啦……”叹了口气,道:“好,我就实话对你说了,我现在是他的徒弟。这也没有办法,他敢自称世间至尊,并不是全属自吹自擂,除了他本人,的确已没有第二个人能杀得了他。而且,他这个人么……要我怎么说,才能叫你明白?相处得久了,才会觉得,他也不是特别可恨,只不过是性子太极端了些,所欲又是苦求不得,郁郁寡欢,就觉得所有人都欠着他的,以致愤世嫉俗,一心报复。再加上从小孤僻,也没什么真正能说话的朋友,所有事都只凭自己去想,任何人憋得久了,都是会发病的。其实他也很可怜,只是最初走错了方向。”
上官耀华双眼圆瞪,简直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道:“我没听错吧?你竟然开始同情那魔头了?别忘记他手上有多少洗不干净的血污?他杀人的时候,为什么又不同情那些无辜枉死者?”
玄霜道:“我想劝说他,让他回到正确的道路上,为时不晚。可他总也不肯接受我的好意,我说得多了,他就骂我没出息。”轻轻敲着脑袋,愁眉苦脸。
上官耀华一想起刚才情形,怒火几乎全要爆发了出来,道:“谁稀罕原谅他?让他去死了才好!你……你跟他在一起,杀过人没有?”
玄霜苦笑道:“这个,自然是杀过的,他的用意便是将我培养为一个杀手。你猜得不错,安家庄灭门血案,不仅与我脱不了干系,而且,我还是那个刽子手。所有人都是我杀的。”想起了在小酒馆中第一次被逼迫以残忍手段杀死一队捕快之事。那时的血腥场面还在眼前浮动,喉头却已没有了惯常的作呕之感。莫非真是给他训练收效,自己对杀戮已是麻木了?这真不知该欣慰还是可悲。
为求心里能舒坦些,又补充一句:“他给我说,只有现在杀了那些人,我才能够进一步成长,将来才能去杀他。在此之前,他不会伤害我。其实想想他的话,也不是全无道理,我额娘使那许多诡计,事实也说明,借来的刀杀不了他。那还不如全心全意,将自己这一把刀磨得快些。”
上官耀华一声冷哼,道:“你信他的鬼话。那魔头无恶不作,难道还会对你安什么好心?”
玄霜道:“这个么,好心自然是谈不上,但也有那么点好处。以前我一直是个连半截手臂粗的木头,都得连劈几次,才砍得断。跟了他几天,就能独自在安家庄血战一场,连那武功不错的安老庄主也不是我的对手。我的确觉得,自己的武功是好得多了,你是没看见,我当时所向无敌的英姿勃发……”
上官耀华半点也不捧场,道:“你变了。现在的你,竟会将屠杀无辜看作一种享受?最后还能面不改色的与旁人就此谈笑风生?这与那魔头又有什么分别?早晚有一天,你会变得像他一样嗜血成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话说得当真一点也不错。就因于此,我才不希望你跟他搅和在一道,那会把你整个儿毁了的!”
玄霜叹了口气,道:“不是的,谁都不会真正喜欢杀戮。即使当仇人温热的血溅上你身子的一瞬间,或许你会有些快感,但等到夜深人静之时,独自想起日间的血光,便会觉得似乎自己的身体也成了那般支离破碎,会一个人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他也渴望终止这一切,但却已无法再回头。越是强大的人,内心则越是脆弱,因为他想保住自己的所向无敌,可他永远害怕,下一场便会落败。他曾造过那许多孽,他怕到时会逐一在他身上报偿。什么强者无畏、艺高人胆大,都是在人前说的。其实他们很怕,因为他们谁也不相信。以一己之力,与全天下为敌,久而久之,的确会很累的。”
上官耀华不耐道:“杀人造孽,那便是造孽!找这许多借口作甚?你还真是将那魔头的心思解说得淋漓尽致,怎么,正式跟他成为同道中人了是么?所以感同身受了是么?我地位卑微,七煞圣君的徒弟,我高攀不起。你走吧,咱们以后,也用不着再往来。”
玄霜赔着笑脸,拉着他在椅中坐下,双手轮番给他敲着背,笑道:“别生气啦,装得是一副假正经,你也不是那种嫉恶如仇的大侠吧?何必这样教训我?大道理,谁不会说?哎,你要跟我吵架么?那我也给你说个明白,为了使自己有所长进,就算是为了得到他的信任,那些人我也非杀不可。唯其如此,将来才有希望杀他。牺牲数十号人,换得将来万千众生平安,这笔买卖还是挺值得的,是不是?有的时候,杀人并不全是恶举。即使我为了这个目的,杀再多的人,我的心还是干净的,我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坏人。”
上官耀华大是不屑,道:“笑话,那不过是一种道貌岸然的说词!好比你为了救乙,要去杀了甲。那么在乙,固然将你当做救命恩人,可在甲,甚而还要加上他的亲人、朋友,眼里所见的都只有一个凶手。什么以少数人的命,换多数人的命?我只知道,死者离开人世,是一件残忍至极之事,他们很痛苦。凭什么同样是人,他就得被归结到‘少数人’一类?人生而不分高低贵贱,没有人是活该被牺牲的,什么天道,正理,全是废话!他早已经没命享受,再拯救天下又有何益?凭什么是他为别人死,而别人不能为他死?你这观点,不也是太自私了?”
玄霜正色道:“谁都不愿意,但当代价是所有人的性命,而筹码却是其中不足十分之一后,他们的牺牲就成了理所当然。从个体而言,他自己的生命胜过一切。但当你将目光放得长远些,以全数人类为一个整体,所有人都仅是它身上零零碎碎的细胞。为了让整体继续存在,不过是割去了某一部分。换言之,假如整体灭亡,个体也不可能存在,妄论权益平等,双生共存!既然无论怎样,都必将有所伤损,那自是要将害处减至最低,才算够本。”
上官耀华叹一口气,要说彻底与玄霜决裂,终究不舍,听他这番话,简直高深到自己难以理解的程度。粗听来再也无处质疑,叹口气道:“算啦!你自己的道路,自己去走,我也不管了,只希望你将来莫要后悔。不过我跟他有什么牵扯?他好死不死的,干什么要找我的麻烦?”
玄霜苦笑道:“他连我也一起瞒了,只利用着苦命的徒弟当廉价劳力,叫我带路来找你。结果……后来我就晕过去啦!气死我,要过河拆桥,也不必做得这么彻底。最可气的是,待我刚一醒转,竟是躺在吟雪宫中。明知我不愿去面对那个女人,还开这样恶劣的玩笑……”
上官耀华冷笑道:“那也不错了,总比让你晕过去以后,再也‘醒不转来’要好得多。”
两人一番闲扯,原已处于低谷的交情重又加深。上官耀华还惦记着程嘉璇身份一事,满心要解决这任务,好在福亲王面前找回场子。他每受人指责,首先想的并非报复,而是要真正做出些成绩来,好叫对方认同自己。话题没转几句,就主动扯了过去,道:“玄霜,我向你打听一件事,摄政王的那个义女,在你们吟雪宫当丫鬟,她……跟你很亲近吧?”
玄霜怔了怔,随即突然大笑起来,前仰后合,椅子都给他摇晃得一个劲儿吱嘎作响。接着肘尖支上桌面,嘻皮笑脸的看着他,一根手指充作鼓槌,轻轻敲打着。上官耀华本来没什么心虚,倒给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起来,红着脸道:“笑……笑什么?”
玄霜道:“我一直觉得,你总是冷口冷面的,原来也好这一口?小璇要是知道,你主动来关心她,一定开心得晕过去!”
接着叹一口气,表情正经了不少,道:“我跟小璇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因为我一向太过出众,又饱受皇阿玛宠爱,难免遭到其余兄长嫉恨。那个女人在妃嫔间也是备受排斥,所以我几乎没什么朋友。只有小璇陪着我,我有什么心事,也都是说给她听,就算她不能帮忙拿主意,可她也很聪明,听她自以为是的分析几句,往往能给我不少启发。我俩那时候真称得上是亲密无间,一起玩,一起胡闹,一起闯祸,不过最后往往是我挨骂,她挨罚。久而久之,我已经习惯了她陪在我身边,并将她视为生命中的一部分,就像每天的阳光、空气那么寻常。所以我想,那并不是爱,只是一种寻常的依赖感。跟任何人或物相处得久了,彼此生出感情,一旦分别时都会舍不得。可我总不能都娶回家当老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