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不坏金身
第三百六十七章不坏金身
上古佛教的辉煌时期,正是这位苦行僧所在的时代。虽然他没有成为佛教最高的领袖之一,可是地位也不比他们低多少。佛教的第一代护法金刚就是由他开创的。
原本是魔道巨擘的他,心性虽然变了,可是那骨子里的杀念还是存在的。对于他来说,有些时候施展雷霆手段,也是显露菩萨心肠的办法。在他之前的佛教大能,虽然修为实力通天彻地,可是一份慈悲心让他们不能发挥出自身强大的实力。
可是从苦行僧崛起以后,佛教中出现了一个分支,那就是护法金刚,对于大奸大恶之人,你放过了他,就是对其它生灵不不负责任。而你杀死他就是对众生平等的亵渎。所以只有混迹过魔道,还在魔道中存活下来的苦行僧知道。有些人真的是不可能放下屠刀,所以为了大部分的生灵,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所有的罪孽都由他一人承担,让更多的人得到救赎。这也是一种大慈悲。这样的教义也不是错的。
所以在苦行僧实力越发强大的时候,他的内心越加平静,只是感叹世人多磨难而已。他的出身刚开始没有人知道,直到后来境界有再度恢复到巅峰的状态后,体内的魔气和煞气觉醒。虽然苦行僧运用大法力和大毅力将魔气彻底的净化,但是煞气却没能净化干净。
每次在他动手的时候,煞气都会出现,最后形成了和煞气融合的佛力,这样独一无二的佛力让他的战斗力更上一层楼。眼看着就要突破主神的境界,也就是佛教佛陀的境界,可是总是差那么一点点。
苦行僧的实力在上古佛教兴盛的时期,已然是最强大的行列,可是因为身份的原因,不能成为佛教领袖,而他自己也对于佛教领袖没有什么欲望。无欲无求,如果说他内心真的有什么欲望的话,那就是普度众生。
在佛教中被各个派系排挤,因为苦行僧的济世手段和所以僧人都不同。可即便这样,也有很多僧人跟随在他的身后。这也就是佛教护法金刚一脉的开始。
他们是不一样的佛陀,但是大慈悲心却有不输任何一位其它的佛陀。只不过在手段上不一样。但是他们这一股势力却是上古佛教中最强的势力,其它的僧人佛陀虽然空有一身无上的法力,可是太过慈悲,根本就发挥不出十分之一。而护法金刚却不同,各个都是彪悍的人物。
对于邪魔外道的镇压都是护法金刚一脉进行的。而开创了这一脉的苦行僧,虽然在佛教中没有实际的权利。可哪怕是佛教领袖见到他也要行礼。不光是因为护法金刚一脉对苦行僧的拥护。还有就是对苦行僧的敬佩,不是任何一位修佛的人,可以做到施展雷霆手段,显露菩萨心肠的境界。因为一旦达到佛陀的境界,想要狠下心杀人,杀很多人,那会对佛心产生很大冲击的。
如果没有苦行僧创出的护法金刚一脉,上古佛教想要那么兴盛,成为一个时代,也很难,这不是和境界有关,而是和教义有关。
护法金刚一脉的出现,弥补了佛教没有雷霆手段的人。所以苦行僧在佛教中,是特殊的存在,虽然不是佛祖领袖,可地位不会比任何一位佛祖低。甚至还要高上不少。
直到上古佛教最为昌盛的时候。苦行僧游历天下普度众生的时候。机缘巧合窥得了一丝天机,他放弃了一切,也放弃了自己一手带到鼎盛时期的佛教。将自己的一身修为散尽,形成了这一座庙宇,从而变成了普通人。而这座庙宇却可以在天地浩劫来临的时候得以保存。
苦行僧这么做,不是为了逃避天地的浩劫,不敢正面对抗。相反苦行僧是佛教中最不在意生死的人,同时还有这一腔的热血。让自己变成普通人,就是为了佛教的道统传承。而他布置的考验,不是真正的让人有生死的危险,如果是佛教子弟勘破了生死,进入生死门后,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危险,如果没有勘破生死的话,那就相当危险了。
这也是身为前魔道巨擘的魄力。如果不是达到勘破生死的境界。哪怕得到了完整的佛教道统,也不能将其发扬光大。所以宁缺毋滥这也是苦行僧的想法。
可是天道都会留有一线生机,苦行僧也不会做的那么绝对,在他圆寂之前,将自己制作祭炼一声的人皮面具放出。但凡有人得到人皮面具,而且带着人皮面具来的了那几处空间漩涡,就会被传送到这座空间当中。得到一些他的传承。还有那个改变了他一生命运轨迹的宝物。
叶雨是第一位到达这座空间的人,也是第一位得到苦行僧传承的人。哪怕之前有很多人进入过这座遗迹,可是在心境上没能达到勘破生死的境界。所以没有带走任何上古佛教的核心传承,只是带走了上古佛教的些许传承。核心的传承依然在生死门中。
苦行僧的身影,还有画面在他圆寂的时候彻底的消失。不过在消失之后,变成了点点金光,留着了叶雨的识海之中。幻化成了一篇功法,这篇功法正是上古佛教的两大无上炼体功法之一的不坏之身也叫不坏金身。这篇功法可以算的上是上古佛教中核心的功法之一了。
只有证得罗汉果位以上的佛教中人才可以修炼,可以说是超级强的功法。修炼大成,可证菩萨果位,修炼圆满既是佛陀。
而另外一篇无上炼体功法,就是六丈金身。一样是证得罗汉果位的人才可以修炼。大成可证菩萨果位。圆满既是佛陀。不过和不坏金身相比,六丈金身可以将人的身体大小进行变化。力量速度也会随之增加。
即便这样,在上古佛教中,六丈金身的修炼者,也只是和不坏金身相当而已。....(感谢收看,大家多多收藏推荐评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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