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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第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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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瑙回州府休息了几日后, 便将城内参与粮行的商贾召集起来, 商议粮行日后的计划。

这回在渝州的顺利让参与粮行的商贾们都十分高兴。须知粮食利润虽薄,可俗话说“欲长钱, 取下谷”。此生意薄利多销, 周转极快,而且非常稳定——甭管什么样的世道, 老百姓都得吃粮食。而其他的经营时好时坏, 再没有这样稳定的。

于是看到粮行潜力的商人们再无保留, 纷纷表明愿意追加投入, 齐心协力将粮行办好。

得到商人们确定的表态后, 朱瑙这才道:“以后我就不再自亲自参与粮行的经营了。我是粮行最大的东家, 我会监督指挥粮行的经营——自然, 你们都是东家, 若有什么决定, 我自会跟你们商议之后, 得到你们的同意再做决定。”

这一点商贾们都没有意见。他们当然希望朱瑙能继续参与经营,朱瑙做生意的水平是有目共睹的,有朱瑙在一定能帮他们赚大钱。不过朱瑙现在是州牧了,不可能有这么多时间浸在生意里, 有他监管指挥,虽比他亲自经营差一些,但总也是让人放心的。

朱瑙见众人无异议, 又道:“那么各地负责经营的人选我们这几日便商讨选定吧。各位若有好的人选, 亦可推荐给我。不过负责经营者虽有见机行事的权限, 亦有许多规矩要守。”说着便将非奸粮行经营的粮食种类、定价方式、质量把控与经营策略等又重申了一遍。

等他把条条规矩说完,商贾们的脸色就不那么好看了。说到底,商人们的目的还是想赚钱,朱瑙定的条条规矩对百姓来说堪称良心,对商贾们的利润却有不少限制。

李绅仗着自己的从兄李乡在渝州立了大功的关系,最近颇有些春风得意。于是他第一个出声表示反对。

“朱州牧,咱们的定价也太低了吧?”李绅理直气壮道,“其他粮商的利润起码比我们高两成。就算我们要比他们价低来抢占生意,低一成半成的也是低,为何偏要低这么多?这不是放着钱不赚么?”

朱瑙笑了笑,道:“只低一成半成,老百姓难以察觉区别,只会以为是物价波动。其他粮商亦会立刻降价与我们竞争,不利于非奸粮行的快速扩张。”

李绅愣住。

的确,他们的目的不是短时间快速挣钱,而是先把非奸粮行的名气打响,成为蜀地第一大粮行,然后图谋长久的利益。如果售价只比别人便宜一星半点,竞争者肯定会立刻跟着降价,他们的目的达不到,只得再降价;但如果他们一开始利润就比别人低很多,那其他粮商很可能需要犹豫观望一阵才能决定是否要跟着降价。而这犹豫观望的时间,就是非奸粮行迅速扩张的好时机。

而等到生意被他们抢了,其他粮商迫不得已再跟着降价竞争,已经来不及了——老百姓习惯在非奸粮行购买粮食之后,除非再有巨大的好处,他们往往就懒得再更改了。

这么一想,朱瑙的定价策略的确是非常合理的。这是一个让商贾们虽然有些不舒服却能够接受、而又有利于快速扩张粮行的定价。这并不是朱瑙一拍脑门想出来的,而是他权衡过利弊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李乡还在纠结这样的方式会让他们短期内赚不到多少钱,却听朱瑙意味深长道:“李兄,做生意目光还是要放长远点,目光短浅的亏吃一次也便够了,不能回回在同一个坑里跌倒啊。”

李绅:“……”

席间众人愣了愣,有人忍俊不禁地噗嗤一声,有人不给面子的哈哈大笑起来。

李绅的确不是什么做生意的料,要是没碰上朱瑙,或许也还凑合。想他李家祖祖辈辈在阆州开药铺,传到他手里也够他过个富贵日子。结果偏偏朱瑙来了,没两年就把他的生意挤兑得差点倒闭了。不仅是祖传生意做不好,过去的两年里,他每回想跟朱瑙过不去,回回倒霉的都是他自己。

他心里那个气啊,可偏偏没话能反驳——事实已经一再证明,朱瑙比他有经营的天赋,朱瑙的目光就是比他长远,说他目光短浅又有什么错?

李绅憋了半天,瞪眼咬牙,最后故作潇洒地一甩头,道:“行吧,反正我现在也不缺这点银子。那就等非奸粮行生意做大了,垄断了粮食经营再涨价好了。”

说着故作无所谓、实则满脸通红地坐回去了。

朱瑙笑眯眯的,并未说什么。

眼下的利润的确是十分低微的,待粮行顺利扩张后,是可将价格提升些。不过若仗着垄断经营便提价太多,非奸粮行成了奸商粮行,那很快就会有第二个非奸粮行出现,打败奸商粮行。

不过那也是以后的事了,眼下不必与李绅分说。待到那时,自会有聪明人知道怎么做聪明事。眼下重要的是速速将粮行开起来。

席间原本亦有几个与李绅有相同想法的人。李绅抢先问了话,又被众人笑话了一番,那几人便不敢再提了。

见众人意见已达成一致,朱瑙又道:“往后到各州经营,未必对当地粮商赶尽杀绝。他们若愿与我们合作,照我们的规矩经营,挂出我们的招牌,我们亦可与他们分利。”

此言一出,商人们又是一怔。

原本看到朱瑙在渝州大展拳脚,将渝州的粮商打得落花流水,他们既激动,又有些担忧。他们当然想把竞争者都打败,然而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各地商人在各地都有盘根错节的关系,虽不是人人都像吴良那样霸道,但也各有各的本事。若一味拼个你死我活,就算能成,最后也很有可能元气大伤。

而朱瑙这么一说,他们行事的手段倒是温和了不少。虽然可能要与更多商人分利,但事情变得更容易了。

张翔担忧道:“这,让他们用我们的招牌,遵我们的规矩,他们会愿意吗?毕竟我们的利润比他们从前自己经营低不少。”

朱瑙反问道:“若是你,你会愿意吗?”

张翔想了想,不吭声了。只要非奸粮行真能做好,那其他粮商就只剩下两条路:要么合作,要么放弃。答案已经很明白了。

朱瑙又说了几条,将非奸粮行的规矩全部定好,只待具体实施了。

商人们对朱瑙已是心服口服,再无更多质疑,于是商议结束后,朱瑙便打道回府去了。

……

朱瑙回到州府,正欲去后院休息,窦子仪快步迎了上来:“州牧,关于那几个劫谷仓的流民,我查到一些消息。”

“哦?”朱瑙立刻停下脚步,问道,“你查到什么了?”

窦子仪道:“我盘查了这数月来多起村庄、田庄被流民劫掠的事,又派人盘问了一些流民,发现那伙人已不是第一次作案了。算上刘家村的谷仓,这应该是他们第四次作案。”

朱瑙顿时来了兴趣,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窦子仪一板一眼道:“这伙人扩张得很快,三个月前他们第一次作案的时候,应当只有三四人,现在他们很可能已经有二十来人了。”

朱瑙点头。流民就是这样,居无定所,一切为了生计。他们很容易聚成团伙,毕竟人多力量大,更方便抢劫偷盗。不过聚得快,散得也快,而且人数不会太多。毕竟多一个人多张口,更难生存。因此二十来人已经是个很大的队伍了,说明为首者足够有本事。而且这么多流民队伍对治安来说已是个极大的隐患。

朱瑙道:“他们中为首的人是谁,你可查到了?”

窦子仪点头:“为首之人名叫卫玥。有几个剑州来的流民见过他,说他只有二十来岁的样子,瘦,这么高。”一面说,一面抬手比划了一下,是个较高的身形。

“那些人说,听他口音他他应该是剑州人。我已派人去剑州查访,也不知是否能查出他的身世,总之还需要一段时日。”

朱瑙点头。这些消息虽不够具体,然而短短几日窦子仪便能查到这么多,已实属不易。

他想了想,道:“既然这不是他们第一次作案,那你将他们先前每次劫掠作案的详情理出来给我罢。”

窦子仪道:“已理好了,随后便送去给州牧。”

朱瑙顿时满意地露齿一笑:“窦主簿,辛苦你zh了。”

……

北府中。

一群少年在院子里排成几排,程惊蛰站在人群最前方环视众人。

他道:“我不在这段时日,你们没有偷懒吧?练功有长进吗?”

少年们纷纷接话,院子里顿时闹哄哄的。

“没偷懒,每天练得勤着呢。”

“惊蛰哥,你也就走了一个月,我们能有多大长进?”

“惊蛰哥,渝州好玩么?”

“我们什么时候也能出去执行任务啊……”

这几十名少年正是当初朱瑙整顿山贼后从山贼与流民的队伍里收编出来的孤儿,因难以安置,便索性在城内腾了一座空府出来给这些少年,让惊蛰教他们读书习武。之所以这样安排,并不是惊蛰多擅长教导别人,实则他自己也是半瓶子水,一面教,一面学,朱瑙亦另外安排了一些教员教导少年们。而他的目的,无非是为惊蛰培植势力,这些少年往后都会是惊蛰的亲信。

这些少年既是孤儿,都有不幸身世,初来时大多沉默警惕。然而与同龄人相处厮混了几个月,少年们的心性又被激发出来,渐渐有了活力。如今惊蛰已与他们混得十分熟了,也在他们之中树立了威信。

程惊蛰抬手制止了闹哄哄的人,道:“我听说你们这个月一直在练枪法,你们耍套枪法给我看看,让我瞧瞧你们有多大长进吧。”

少年们你瞧我,我瞧你,也不知该从谁开始。

忽然,裴子期从人群中走了出来,道:“你不在的这个月我练得很勤,要不咱俩比试比试,你瞧瞧我有没有进步?”

程惊蛰看了他一眼,痛快道:“好,来。”

当日朱瑙让程惊蛰统领这群少年时,其余少年皆乖乖顺从,唯有裴子期心有不服,和程惊蛰比试了一场拳脚功夫,输了之后才加入少年的队伍。这几个月来,他的练习一直很勤奋,并且隔三岔五便要找程惊蛰比试一番,不为切磋,就是想赢过他去。

须知裴子期本身就有练武的功底,实力并不比程惊蛰差太多,输赢本身就不是定数。按说程惊蛰该尽量避战才是,不然他若不小心输一回,有损他好容易树立起来的威信。然而少年人心里哪想的那么多?他还正高兴能有个势均力敌的人陪他操练操练,于是两人就奔着武器架去了。

两人取了两把未开刃的□□,互相行了个礼,便开始了。

程惊蛰性格较为沉稳,并不着急进攻,警惕地摆出守势。裴子期提着□□绕了两步,忽然提气,大喝一声,主动朝着惊蛰冲了过去!

□□照着惊蛰的头部砸去,惊蛰不慌不忙,举枪相迎,两柄枪身撞在一起,“乒”得一声,枪身位弯,溅起木屑。

裴子期攻势又猛又快,一击不中,立刻回枪再攻,连劈带砍,先刺后扫,打得程惊蛰毫无喘息之机,连连抵挡,不住后退。

才刚开始,比试就进行得如此火热。边上围观的少年们全都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

数招过后,程惊蛰抵挡得虽有些狼狈,倒也没让对方讨到什么便宜,两人各自退开些许,调整呼吸。

只这一番交锋,两名少年握枪的手都已虎口发麻,神色都比先前更认真了。

片刻后,再次发动进攻的人仍是裴子期。他一棍横扫,直攻程惊蛰下盘。程惊蛰觑准机会,忽然猛地荡开裴子期的枪,发起反击,搅动着□□直刺裴子期胸口!

裴子期眼神一厉,立刻抽身后退,程惊蛰步伐紧逼,同时手掌向前送去。两人退与追的步伐本是同样快的,然而程惊蛰这一送枪的小小动作,使他的枪尖生生比裴子期快走了几寸。而这几寸,就是最关键的距离!

眼瞅枪尖就要刺中裴子期的胸口,周遭围观的少年们立刻紧张地惊呼出声!

千钧一发之际,却见裴子期猛地扭转身体,枪尖贴着他的前襟划过,竟是被他生生避开了这一击。

围观的众人吊起的心还没放回肚子里,又被下一幕惊得再次惊呼。

——程惊蛰一刺不中,将木枪当作一杆长棍,往裴子期胸口一抽。这回裴子期来不及挡,被棍身抽中,踉跄地连退数步。还没等他站稳,程惊蛰的□□再次追到,又朝他刺来!

裴子期连忙挥枪抵挡,虽再次挡开了程惊蛰的攻击,可他额上已渗出几丝冷汗,呼吸也有些乱了。

比武一事,决定胜负的因素有很多。力量、速度、对兵器和招式的熟悉……还有非常关键的一点,便是节奏。一开始裴子期频频进攻,程惊蛰的抵挡有些狼狈,是因为他还不熟悉裴子期的节奏。熟悉之后,他便发起了反击。

现在开始轮到程惊蛰频频进攻了。他一刺不中,不慌不忙,又刺、抡扫、劈砍……裴子期只能不断地抵挡。他的每一次抵挡,看起来都比上一次更慌乱一些。在旁人看来,好像是他快要力气不支了,实际上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因为他的节奏已经完全被打乱了。

程惊蛰的攻击,即使他能挡,可他挡得非常难受,而且总是找不到反攻的机会。

怎么办?

裴子期还没有想明白,程惊蛰那未开刃的枪尖已再让喉咙前一寸处停住——点到为止,他输了。

惊蛰收枪,点头道:“有进步,看来你没有偷懒。”

原本输了还没什么,这也不是他第一次输了。然而这句话却让裴子期脸色骤变——他何止是没有偷懒?他根本是日夜练习,勤恳不辍!可惜每一次他和惊蛰比试,都差那么一点。无论他觉得自己有多少进步,也总是还差那么一点!

因为程惊蛰和他一样,都是勤勉的人。即使跟朱瑙去了渝州,凡有空闲的时间,他也没有停止过练习和进步。

裴子期揉了揉被击痛的胸口,神色复杂道:“你真的只练了两年么?”

惊蛰点头:“州牧收留我以后,请人教我,我才开始习武的。”

裴子期的神色更加复杂,有羡慕,有不服,有不甘。他跟程惊蛰不一样,他是从小习武,可惜时局糟糕,亲人逝世,他小小年纪沦落为山贼。他练了许多年,只有两年没有练。而程惊蛰只练了两年,如今他却比不过了。

片刻后,他小声道:“你的命真好。”

程惊蛰愣了愣,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忽然有名官差跑进院子来。

“惊蛰,朱州牧要见你。”

程惊蛰忙将□□放回武器架上,留下一句“你们自己操练”,便匆匆忙忙跟着官吏出去了。

裴子期望着他快速跑远的背影,目光闪烁。良久,叹了一口气。

=====

程惊蛰来到州府,进了朱瑙的官邸,朱瑙正坐在案前翻阅公文。

听见声响,朱瑙抬起头,只见程惊蛰喘着气,脸色微红。冬天风大,他的鼻头也被吹红了。

“这么快?”朱瑙奇道,“你跑过来么的?”

程惊蛰点点头。他收到消息,便一路小跑过来了。

朱瑙好笑道:“你急什么?”

程惊蛰没说话,眼睛亮亮地走到他身旁。

“公子找我什么事?”

朱瑙指了指桌上的几卷公文,道:“你先看看这个。”

程惊蛰忙拖了张椅子在边上坐下,抱过公文翻阅。他看了没两行,愣了一愣,抬起头有些疑惑地看了朱瑙一眼——这些是窦子仪刚送来的,卫玥那伙流民做过的所有案子的卷宗。

朱瑙用眼神示意他继续往下看,惊蛰便低下头认真看了起来。

不多会儿,他将卷宗都看完了,又抬头看着朱瑙。

“看完了?”朱瑙道,“看完了你去帮我把这伙人抓回来吧。要活捉,若非万不得已,不要伤人为好。”

“哎?”程惊蛰有些吃惊。这任务来的太仓促,他一点准备也没有。“现在吗?去哪里抓?”

朱瑙摊手:“我也不知道。”

程惊蛰目瞪口呆:“不、不知道?”

“是啊。”朱瑙语重心长地拍拍他地肩膀,“你长大了,该学会自己去抓敌了。”

程惊蛰半张着嘴,呆滞写了满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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