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维森
拉法埃莱对鬼魂的印象里停留在他们的种类上, 至于滞留人间鬼魂的生活习惯和需求, 拉法埃莱完全是从泰特开始,一边观察一边收集资料的。
拉法埃莱之前看过的古籍里也没有鬼魂能吃什么,喜欢吃什么的介绍啊。原谅拉法埃莱自己, 以及他之前的巫师们, 对鬼魂的秘密生活没有兴趣, 从来没有关心过他们的鬼生大事。
被那栋房子所桎梏的鬼魂能够切换虚实, 拉法埃莱试过, 他们在显形的时候,灵魂呈现的是一种实体化的模样。虽然触手冰冷, 但是真实存在的。
拉法埃莱之所以会拉着泰特分享美食, 是因为上辈子的泰特, 也就是菲尼克斯,那是一个小吃货。
菲尼克斯嗜甜如命, 除了鸡肉以外的食物, 刷上一层蜂蜜, 浇上一点甜果酱就能嘴不停。那架势,把当时负责安排拉法埃莱一日三餐的女管家塞布丽娜·布朗都吓到了。
她曾经忧心忡忡地表示,菲尼克斯如此嗜甜不利于健康。虽然菲尼克斯是一个有些过于清瘦的少年, 但这么吃下去, 难保他会不会变成一个又肥又圆的大胖子。
拉法埃莱觉得很有道理。
于是, 塞布丽娜·布朗与菲尼克斯之间进行了差不多一年的甜食攻防战, 之所以是塞布丽娜·布朗出面, 是拉法埃莱有时候实在难以面对菲尼克斯可怜巴巴的目光。
不知道的还以为拉法埃莱怎么虐待菲尼克斯了, 明明只是不给甜食吃而已。
只可惜,塞布丽娜·布朗的强硬也只维持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就丢盔卸甲了——她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菲尼克斯上树掏蜂蜜,被一群愤怒的蜜蜂追着叮,就为了那一口蜂蜜。
她严格限制了菲尼克斯每天甜食的摄入量,一日三餐的面包、肉类和蔬菜必须都吃光了才能够吃甜食。
后来,拉法埃莱和塞布丽娜·布朗见菲尼克斯不管怎么吃,那身子骨都没有什么变化,大量的食物下了肚也不见得有丝毫隆起,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拉法埃莱本以为这辈子的泰特跟上辈子一样,是一个嗜甜如命的小吃货。
一开始的牛排,泰特吃得淡定,拉法埃莱并不意外。
上辈子菲尼克斯就不爱吃肉,牛羊肉勉强,海鲜好一些,鸡肉是一口也不吃。拉法埃莱趁着泰特睡觉的时候仔细给他检查了一下身体,这身子骨比上辈子还要糟糕,那还是多来些肉食补一补身体吧。
结果可想而知,看泰特吃牛排的样子也不像是爱吃。
拉法埃莱没能狠下心,第二天就换了奶油蛋糕。
结果,依旧那么淡定。
拉法埃莱看不出异常就怪了。
随后,他去找了房子现在的女管家莫伊拉·奥哈拉确定了一下。
莫伊拉·奥哈拉在哈蒙家工作了二十多天,再粗心也意识到了这家人的不寻常。
完全拒绝了康丝坦斯·朗顿进入的房子,打不破的盘子杯碗,无视了鬼魂幻术的夫妻,能说人话的猫,骑着猫在房间跑来跑去的鬼魂婴儿,还有跟泰特混在一起的拉法埃莱。
哪怕没有今天拉法埃莱出手将双胞胎捣蛋鬼倒挂在铁艺门上,莫伊拉·奥哈拉也意识到了拉法埃莱·哈蒙的不同寻常。
她完全收敛起来以往对付男人的手段,仿佛她出现在这一家人面前,真的就是为了得到一份赚钱的工作而已。
在拉法埃莱向她询问人类食物之于鬼魂的口味时,莫伊拉·奥哈拉没有惊讶,也没有隐瞒,坦然告知了拉法埃莱一切。
拉法埃莱与泰特这段时间的相处,她看在眼里,也希望这个她基本上看着长大却被命运所苦的孩子能够得到幸福。
人类与鬼魂的恋情,仿佛只有人类变成鬼魂这一条出路。
但巫师不同。
当然,莫伊拉·奥哈拉也希望,有朝一日,拉法埃莱能够让他们从这栋房子解脱出来。
别看拉法埃莱今天只是抬手一拂,轻轻松松给泰特套了个指环,既给了他脱离那栋房子的力量,又让他恢复了味觉。实际上,这枚小小的指环里面刻印着相当复杂的多重阵法,一环套一环,因为指环材质无法全盘承受拉法埃莱力量而刻坏了材料堆成了小山,最终还是让拉法埃莱以自己的鲜血强行提升了材料的品质,最终才将他构想的多重阵法全刻印进去。
房子的束缚之力之所以拦不住泰特的脚步,是因为这枚指环与拉法埃莱的力量相呼应,泰特在某种意义上,等同另一个他,是还活着的人,所以房子的束缚之力才没有阻拦他。
泰特能够品尝到食物的美味,也是因为拉法埃莱分享了味觉。
如果指环的一切作用与他预期的一样,那么两个小时内,但凡拉法埃莱品尝过的食物,同类型的,泰特也能够品尝到它们的滋味。
不过这个,拉法埃莱没有告诉泰特的必要。
反正拉法埃莱不挑食,跟泰特吃一样的食物也不觉得勉强。
“抱歉,拉菲。”泰特沉默了一下,低声说道,他只是不想让拉法埃莱担心。然后,他抬眸看向拉法埃莱,笑了起来,道:“谢谢。”
“不客气。”拉法埃莱托着下颌,眼含笑意,“这是我的荣幸。”
说着,拉法埃莱将装着荷兰汁青口贝的盘子往泰特的方向推了推,道:“这个也好吃,多吃一点。”
趁着泰特专注于芝士焗龙虾的时候,拉法埃莱将自己这边的海鲜尝了一个遍,不管泰特吃哪种海鲜都没有问题。
泰特完全沉浸在了美食的世界里。
等拉法埃莱和泰特走出这家海鲜餐馆的时候,落日的余晖仅剩下远处天海相接的一线,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单是晚餐,拉法埃莱就和泰特吃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
如果不是泰特坚持,拉法埃莱本想再点一份套餐的。
拉法埃莱十分想要知道,泰特多吃一点,他的身板能不能壮实一点。
在拉法埃莱看来,泰特瘦得让他揪心。
泰特揉了揉肚子,这回他是真的撑到了。如果不是真切感觉到了这种饱腹感,泰特也难以想象,鬼魂原来也能够感受到这种感觉。
很……稀奇。
拉法埃莱也不急着去酒店,他和泰特在沙滩上慢悠悠地走着。拉法埃莱还抽空发了个短信,对那边不知二人世界不知进行到第几步的薇薇安发了短信,表示自己已经抵达了洛杉矶机场。
做戏嘛,怎么说也得做个全套。
五分钟后,薇薇安回了信息,让拉法埃莱明天抵达巴尔的摩的时候务必电话通知他们一下。
拉法埃莱痛快地应了。
应付完远在洛杉矶的父母,拉法埃莱注意到泰特的脚步越来越慢。他微微侧头,目光错也不错地眺望着远处天空与大海交汇的地方,那里还残有一线金红色。
拉法埃莱看向泰特,发觉泰特黑色的眼眸里,有什么一点点亮了起来。
“好美……”泰特喃喃,“我怎么从来没有意识到,落日也可以这么美……”
簇拥着那一丝光亮,仿佛正在送别的夜色,也静谧得温柔动人。
拉法埃莱挑了挑眉,道:“风景美不美,其实也得看陪你看风景的人,不是吗?”
泰特转过头,看向拉法埃莱。
拉法埃莱唇角微翘,一脸淡定。
片刻后,有些出乎拉法埃莱意料的是,泰特直接点了点头,道:“你说的是,拉菲。”
从前的泰特,根本不相信地狱与天堂,只要一个人就能够改变。
现在,他相信了。
自从有了拉法埃莱,他真的找到了天堂。
他的灵魂得到了可以休憩的港湾。
拉法埃莱看着近在咫尺的泰特,舔了舔嘴唇,低声道:“我觉得,现在特别适合做一件事。”
泰特飞快地眨了眨眼睛,他咽了咽口水,即使周围的沙滩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他的声音也下意识压得低低的,道:“同感。”
拉法埃莱笑了起来,他伸手按在泰特的肩膀上,而后手掌十分自然地后移,握住了泰特的后颈处,还轻轻地捏了捏。
泰特的肩膀抖了一下,头皮微微发麻,莫名有一种猫科动物被捏住要害而无所适从的感觉。但他下意识扬起脸,虽然目光有些游移,但眼角总有一丝余光牢牢锁定了眼前金发蓝眸的少年。
感谢身为鬼魂的好眼神,即使天色现在已经彻底暗了下来,他依旧能够看清拉法埃莱的脸,看得到他眼底的温柔缱绻。
泰特觉得自己应该主动一点,但他整个人就是僵住了,胳膊抬不起来,腿也迈不动,唯有脖子还好一点,勉强让他抬起一点,不至于让自己显得太过木讷被动。
果然,他在上高中的时候不应该整天琢磨太过哲学的东西,错过了很多成长的机会,以至于现在,他表现得跟一截木头没有什么两样!
木头有什么好亲的?
枯燥,乏味。
那口感,难咽得让鬼心生绝望。
于是,此时此刻,泰特对自己的表现绝望了。
他蠢到家了!!
注意到泰特的表情,拉法埃莱唇角的弧度是压也压不下去。
这表情也太可爱了。
不过,泰特可没有他上辈子“生猛”,要知道,菲尼克斯是能够一本正经咬拉法埃莱头发再嫌弃地呸呸两口吐出来的男人。
……好吧,那是树上小鸟给菲尼克斯的错误示范,以至于他觉得自己可以用鸟类动物梳毛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喜爱。
在被拉法埃莱满心无语地制止并严禁他对任何人做出这种事情后,菲尼克斯相当不高兴地跑开了,一下午没有露面。
不过,晚上睡觉的时候,拉法埃莱不出意外地从自己床上抠出一个金红色头发的少年。
拉法埃莱被菲尼克斯一个虎扑按倒在了床上,然后……
他张嘴舔了拉法埃莱满脸的口水。
在鸟类动物的亲昵行为被拉法埃莱禁止了之后,菲尼克斯又选择了其他的动物,可能是猫,也可能是狗,然后在拉法埃莱身上学以致用了。
那一刻,拉法埃莱萌生出将庄园里有家室有情人的成年人往外调,免得好奇心爆棚的菲尼克斯在猫猫狗狗之后,将注意力放在某些成年人的夜间活动上,然后跑到别人那里学以致用。
跑到他这里学以致用,拉法埃莱还能够批评阻止,但跑到别人那里……拉法埃莱很怀疑别人的底线。
这种提前当爹养孩子的感觉让拉法埃莱的心中一度很复杂,甚至对准备结婚的伊索·瑟尔和詹姆斯·斯图亚特吐槽,他这辈子都不要结婚养孩子,因为孩子太磨人了,虽然有时候很有趣,但菲尼克斯少数搞出来那几次让人崩溃的小意外,已经让拉法埃莱焦头烂额。
事实证明,他最后养出来的不是孩子,而是媳妇。
上帝知道,菲尼克斯懵懵懂懂的,别看个头不矮,但心智就跟一个小孩子没什么两样,哪怕他是个漂亮的少年,拉法埃莱最初对他也没有什么旖旎的心思。
不客气地说,菲尼克斯虽然好看,但跟他自己比起来,还差得远。
塞布丽娜她们还对拉法埃莱旁敲侧击,很好奇领地什么时候能够迎来女主人,被拉法埃莱以“有比我好看的女人可以考虑一下”给搪塞过去。
不过后来嘛……
其实,菲尼克斯要比他更好看一点。
毕竟,拉法埃莱看自己的脸已经看腻了。
一想到过去,拉法埃莱的嘴角就忍不住翘起。
他看着泰特,虽然他不记得三百多年前的事情,那些他们相处过的点点滴滴有些遗憾,但他不记得拉法埃莱生命逐渐流逝至死亡以及他在第二天选择自杀的痛苦,这样,也不错。
许是拉法埃莱思考的时间有些过长了,泰特紧张兮兮地等了半天也不见拉法埃莱倾过身,那一刻,泰特的心情竟然诡异地平静下来了。
泰特不自觉紧绷的肩膀放松下来,他眨了眨眼睛,直觉拉法埃莱是走神了。
嗯……这个时候走神……
于是,在拉法埃莱收拾好复杂的心绪,准备跟这一世的泰特多多创造美好的时候,他的脖子一紧,却是泰特抓住了拉法埃莱的衣领子,微微抬头,用力地亲了上去。
不过那力道,与其说是亲,不如说是撞吧。
“嘶……”
泰特抬手,默默地捂住嘴,他的牙被撞疼了。
不过,等泰特注意到拉法埃莱的嘴唇,他就想要就地挖个坑自己钻进去。
他居然将拉法埃莱的嘴唇撞破了,还流血了!
泰特垂头丧气地低下头,低声道:“我很抱歉……”
他不应该冲动,不应该心急,明明很浪漫的事情硬是被他弄成了流血事件。
拉法埃莱摸了摸嘴唇,巫师的魔力蕴含在皮肤之下,流淌在血液之中。虽然看着是个法系,但皮肤的硬度要比普通人高。如果每天用魔力淬炼骨骼肌肉,看上去再单薄的巫师,从五楼跳下来都不会伤到半点。
如果不是他亲手给泰特套上的指环,泰特这一撞根本伤不到他半点。
不过,小伤而已。
“没事。”
拉法埃莱用指腹抹去唇边的鲜血,也抚平了那道小口子。对于天赋技能点在了治愈上的巫师而言,这伤根本算不上伤。
现在最重要的可不是这件乌龙,而是……
拉法埃莱伸手托起泰特的下颌,冲一脸愧疚沮丧的泰特一笑,道:“我们继……”
拉法埃莱话还没有说完,不远处沿海公路上就传来一声刺耳的轮胎摩擦声,旋即就是“哐当”一声巨响,一辆白色的中型客车失控地撞烂了公路旁的栏杆,哐啷啷冲上了沙滩。
异常刺眼的橘色车灯直直地照向了拉法埃莱和泰特的方向,紧接着,异常响亮刺耳的车喇叭声响起。
拉法埃莱&泰特:“……”
泰特明显被这直冲过来的客车吸引走了注意力。他是鬼魂被撞一下不会受伤,但拉法埃莱,刚才他还不小心撞破了他的嘴唇呢!
虽然有些无奈,但这种情况下,除了给这辆疯狂的客车让道没有别的选择了。
泰特就想要将拉法埃莱拽离卡车行驶的方向。
但拉法埃莱……
拉法埃莱唇角虽然微翘,但眼里已经泛起了冷意。
在恋人亲吻的时候冲出来捣乱,这是应该乱棍打死呢,乱棍打死呢,还是乱棍打死呢?
尤其这客车上还带着似有似无的腐烂气息,很容易让拉法埃莱联想到某种生物。
拉法埃莱看都没看客车冲过来的方向,他的手指微微用力,扳住了泰特的脸,不让他往客车的方向看,而后直接倾过身,吻住了他的嘴唇。
有些凉,但是很软。
泰特呆住,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目不转睛地看着拉法埃莱,头皮隐隐发麻。
那一刻,他也将直冲向他们的客车忘之脑后了。
他抬起手,下意识揽住了拉法埃莱的脖子,微微张开了嘴唇。
拉法埃莱和泰特可以无视了那辆疯狂冲过来的客车,但客车驾驶室里正勒住司机脖子,奋力抢夺方向盘的人却无法忽略他们。
“Shit!Shit!Shit!!”
有没有搞错?!
正常人看到一辆失控的客车冲过来,难道不应该是躲避吗?
就这么堂而皇之地亲在一起,他们难道是眼瞎?
这世上,有什么比他明明不是警察,好好的夜晚不能拿来享受却得用来缉拿三只犯罪维森更让人憋闷的事情吗?
有!
那就是,他想要保护的人类,使劲儿给他拖后腿!!
威利斯·莱克特心中抓狂,忍不住爆出一连串粗口。
这样粗鄙的行为足以让他家重视礼仪到严苛程度的爸爸冷下脸来,让他蹲在厨房里刻一千只南瓜以示惩戒,但威利斯·莱克特实在是忍不住了。
知道他为了干掉车厢里面那两个即使知道他是格林也不畏不惧,一脸疯狂地冲向来展现出野兽般撕咬本能的维森胡狼时费了多大的力气吗?
要不是护身的十字架足够强大,要不是开车的维森胡狼突然发狂,在沿海公路上连撞两车,使得客车一阵颠簸,客车过道处放置着的棺材盖子松动了,棺材板滑开,威利斯·莱克特眼疾手快地利用棺材板将那两个维森胡狼拍晕过去,这次威利斯·莱克特恐怕就得翻车了。
不过,情况危急的是,虽然他暂时没有翻车,但在胡狼司机的努力下,这辆小客车要翻了。
哪怕不翻,也要跟别的车撞得粉碎了。
威利斯·莱克特在冲向驾驶室的时候还抽空看了一眼这群胡狼费劲巴力从珠宝店抢来的棺材内部,旋即无语地发现,这个棺材竟然特么的是空的!
所以,这个胡狼团伙闯进巴尔的摩有名的琼斯珠宝店,杀死了琼斯店主以及一位无辜的,虽然他并不认识的年轻女士,就为了从那家珠宝店抢走一副空棺材?
最特么丧心病狂的是,威利斯·莱克特手速飞快地替明显被入侵了警报系统而哑火了的珠宝店报了警,并以着自己多年严苛训练出来的身手悄无声息地潜入珠宝店的地下保险库后,看到的不仅是之前跟他预约了今晚七点取订做珠宝的老店主琼斯先生已经被生生扯掉了脑袋,还有一位赤-裸着身体,被一个维森胡狼按在身下撕咬着手臂肉的年轻女士。
那位女士不仅失去了全部的衣服,她的手臂大腿胸膛上,全是淋漓的鲜血。
显然,有些维森生物虽然平时假模假样装人挺像那么一回事,但兽性上来,他们依旧是披着人皮热衷人肉滋味的野兽!
威利斯·莱克特的脑袋嗡地一声,虽然他在潜入这家珠宝店的时候已经有了些心理准备,但他看到这一幕时,他还是忍不住愤怒起来,直接用袖-弩射穿了那个维森胡狼的脑袋。
威利斯·莱克特明知道珠宝店被入侵还敢在警察来之前单枪匹马地潜入,除了他自小训练有素以外,他身上还配备了一些武器。虽然没有手-枪,但特制的袖-弩有着相当大的杀伤力,瞬间取人性命不是难事。
当然,除此以外,还因为他在发现那些行凶者是维森生物后,他格林的身份有着极大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