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关于这把琴,姥姥从没有跟我说起过什么,自从将它带回来后姥姥一直将它收在自己那口巨大的皮箱里,用一块丝绸小心包裹着。尽管如此,我倒一直都没有彻底将它忘记,因为它的存在就如同它主人给人的感觉一样,有种特别的怪异。
始终都不明白当年那把火将整个体育馆都烧成来了焦炭,为什么唯独这把琴,却是几乎毫发无伤地被人从废墟里找了出来,当真奇怪得很,除了弦丝不见了,它甚至一点都没有被破坏,仿佛它整个质材都是防火似的。
但它就是那么安安稳稳地被姥姥捧回来了,带着火场里焦糊的味道,还有“鸟人”终年累月一遍遍在它身上擦出来的桐油香。
这么一把古老得几乎连纹理都快看不清楚了的古琴。
每次摸着上面粗糙的表皮,总给我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它并不像现在那些普遍的古琴那样光滑细腻,虽然它上面总闪着层釉般的光泽。这把琴的表面和一般的古琴不太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它的质材并不单纯是木头。
它是用木头做的胆,外面再裹上一层皮,压平了制成的。皮质颇为坚硬,可能时间放得太久,上面的纹理很多已经同琴身融成了一体,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了。只依稀有着蟒蛇般的花纹,一棱一棱烙在这样的一把琴上,无论是摸起来还是看起来,总有种妖冶的诡异。
狐狸说那层皮是龙皮。
说的时候他表情看起来像是认真又不怎么认真,所以我不知道该不该把他的话当真。谁能把龙皮剥下来制琴呢,况且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龙这种生物,也还尚待探讨。不过既然有狐狸这种妖精的存在,我想,一切应该皆有可能的吧。
他告诉我这把琴的名字叫凤凰弦,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被某个特定的人弹奏出一段特定的旋律,它可以把龙给引来。
他说着那些话的时候轻轻掸着琴的肚子,琴因此会发出一种空洞但好听的声音:嘣,嘣嘣嘣……然后他对我说,瞧,只有印度产的琉璃红木才能发出这种声音,那种木头三百年才算成材,现在,它们已经绝种了,生长率低又过度采伐的后果。
这么说来,凤凰弦是属于极珍贵的琴中极品了,但为什么“鸟人”会拥有它呢,他家并不富裕,祖上三代也不过是普通老百姓,没有当官的,没有富豪,甚至连从商也不过是裁缝之类的小本经营。那这么把珍贵的古琴是怎么到“鸟人”手里呢……
这问题恐怕只有问过“鸟人”才能知道了。
林绢打电话约我出去那天,店里生意正清淡。
下午连个客人的影子都没有,杰杰在柜台上打着盹,我在用药水驱着苍蝇。立秋过后虽然气温低了很多,这些烦人的东西始终还在不屈不挠地存在着,挥之不去,趋之不离。正收拾得差不多,接到了林绢的电话,声音听起来有点兴奋,她说要请我吃饭。
自从她出院以后我们有挺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学校她也不来,我一直在担心她没能从周家那件事里缓过来,虽然很多事情她都记不起来了,但毕竟她曾在那里曾经经历过一段不为人所知的时间段,所以很怕她会因此有什么不好的后遗症。
所幸这次电话里她声音听起来是颇为精神的,和过去没什么两样,但她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为什么突然会想到要请客吃饭,只是一刻不停地催我去。
没办法,我只能去了,临走把店、懒猫,以及赶苍蝇的活儿丢给狐狸。这让狐狸很不平衡,他始终认为男人是不可以干这种拿着药水和苍蝇拍到处跑的事情的,况且杀虫药水的味道让他鼻子过敏。
‘那你可以用你的甜心小姐啊,狐狸。’因此我这么建议他,并且无视他充满了鄙夷的眼神。他总说我不懂香水,‘不懂香水的女人不是真正的女人’,这句话不知道被他重复了多少次,听多了也就无视了。随便他说吧……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那香水的味道的确是足以和杀虫药水匹敌了,就算他再不承认,至少杰杰跟我是同一阵营的。
和林绢约在市中心最大那家商场的茶餐厅见面,到的时候比约的时间晚了半小时,她已经在餐厅里点好了菜等我了,但说实话,如果当时她没有朝我挥手,我还真没能认出她来。因为她整个人风格变了不少。
没有化妆,头发也没像过去那样波浪似的披散着,而是像写字楼那些优雅的女秘书那样,很整齐地在脑后绾了个髻。这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了不少。不过风格变化最大的是着装,以往她总是很出挑的,什么样的衣服抢人眼球,她就穿什么,就算颜色看起来很突兀也不怕,这点和我家那只臭美而自信的狐狸很像。而这次却相当低调,低调地一件白衬衣,一条紧身的黑短裙,特别朴素的样子,不过因为标着夏奈尔的牌子,以及开得低低的领子,于是低调里不显山不露水地带出了点奢侈和性感。
真的很像写字楼里刚跑出来的,就差一副漂亮的无框眼镜,她就御姐了……胡思乱想的时候她拍拍椅子让我坐下,一边翻着她的手机。
“碰上什么好事了今天想到请客吃饭。”坐下来后我忍不住问她。
她笑笑,关上手机盖:“我有男朋友了。”
这让我愣了愣。
林绢有新男朋友,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她身边从来就没缺过男人,并且还是不同款式以及不同特别称谓的男人。但今次一说,倒是让我或多或少有点惊讶的,因为自从周家的事过去之后,她很是安静上了一阵,甚至给人种几乎足不出户的感觉,所以我很意外她的这名新男友是什么时候交上的。
“什么时候的事?”
“上个月,庙里碰上的。”听我问起,林绢咬着筷子回答。这回答让我再次感到了惊讶。
林绢居然会去庙里,她去庙里干什么……
“前阵子,也就是从医院回来以后吧,我一直都失眠,你知道失眠有多痛苦的吧。”上菜后林绢对我说。
我点点头。
“老睡不着,好容易睡着了,又醒了。人一塌糊涂,宝珠,你是没看到,我整张脸都是浮肿的。”
“这么严重?”我吃着菜,看了看林绢的脸。她的脸没化妆但气色很好,看不出一点她所抱怨的,那种一塌糊涂的浮肿的样子。“你都不告诉我。去看医生了没?”
“看了,没什么用。吃了很多种药,还靠安眠药撑了几天,都没什么用。那阵子心情很差的,老发脾气,所以没和你联系,也没去学校。”
“哦……”原来是这样。
“后来有人跟我建议,别说撞了什么邪吧,所以让我去庙里烧烧香。”
“所以你就去了?”
“是啊。”
这回答让我不由得停了停筷子。“你不是不信这些的。”世界上最现实的女人是谁?就算排不上前三,林绢这个女人至少也能挤进前十。现实的女人除了钞票什么都是可以不认的,更不要说那些神神佛佛的东西。如果哪天你要看到她手腕上挂串佛珠,绝对不要以为她信佛了,那佛珠不是玉的必然是价值不菲的翡翠。就是这么个人,居然会因为一句正常人看来都觉得迷信的话跑去庙里,这女人貌似当真是转了性……
我若有所思的目光让林绢脸微微一红,“咋了,干嘛这样看我。”
“我以前也找你去烧香的,你从来没那么积极过。”
“……我知道是有点荒唐啦,可是失眠这种罪如果你没有尝过,是真的很难理解的,宝珠。”
我觉得她解释的时候似乎有些紧张,但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么说你就在庙里和他碰上了。是什么样一个人?”
听我这么问起,林绢的目光闪了闪,略思索了下,她道:“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很,宝珠,你该听听他弹得琴,他古琴弹得可好了……”
这么一连串的“很”让我不由得再次朝她瞥了一眼。
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并且古琴弹得很好。那么多的“很”,但似乎少了一样。
一样对于林绢来说是择偶条列上最重要的一个选项――
很有钱。
偏偏林绢一个字也没提到。
她真的转性了……
诧异间,我点点头:“那不错啊,什么时候带出来看看?”
谁知这句话却让她脸色微微尴尬了一下。“呃……可能不太方便。”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和尚。”
噗……一口汤从我嘴里直喷出来,“和尚?”
“是的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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