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北岭城曾经拥有几十万的人口。
这数字在今天看来不多,甚至有点少,但在当时,可说得上是个相当庞大的数字了。几十万人口栖息在这片终年被白雪覆盖的山城里,因为紧贴北方沿边关口,卡着关道咽喉,所以是当时一处相当重要的边防重地。大半的老百姓都是关内军人,其余的那些,靠山吃山,在气候不那么恶劣的时候砍砍柴,打打猎,靠贩卖兽皮和山珍为主要谋生职业。到了隆冬季节,就窝在家里不太出门了,因为一到秋冬,北陵城的气候是相当可怕的,可怕到什么程度?霜花只用了一句话淡淡概括:凝霜成冰。
凝霜成冰,气温低得可以把霜也冻成冰。
于是我想,这北岭城到底是现在的哪里。哈尔滨么?还是……黑龙江。但哈尔滨附近并没什么古代的关口,黑龙江……也不是什么山城。
胡思乱想,终因地理学得太差而放弃,我继续听他往下说。
由于地处国土的最北,北岭城又有‘北龙足一说,因为它是当年明朝龙脉延伸出来的一个分支。状似足,因此被称作龙足,它是永乐皇帝朱棣的侄子朱允文的封地。
听到这里我不仅愣了愣。
朱允文是被朱棣亲手拉下皇座的,在那场有名的靖难之役开始前,他才是名正言顺的大明皇帝。可惜他生性懦弱,空掌朝廷百万大军,竟然敌不过燕王区区五千兵力,一夜间凭空在南京紫禁城内消失。有人说他被迫游走远方,有人说他当了和尚,有人说他**于宫里,也有人说,他早就被朱棣密谋暗杀。种种猜疑,总之,他的后事是个谜,只‘下落不明’四个字以概括。因此听霜花这么一说,实在是没法不让人诧异的。
年轻的建文帝朱允文在被永乐皇帝朱棣拉下台后,没自杀,没被谋杀,没游走四方,更没有当和尚……而是生活在北岭城里,那座无论历史,还是民间传说里都没有留下过任何痕迹的城市。
那城市还是朱棣赐给他的封地。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说故事,高明就高明在,你不想听,他说了,你听好奇了,他却停了。
我刚刚开始好奇,霜花却把故事停在了这里,话题忽然一转,他对我说:“听说你开了家点心店,是么。”
我突兀间点了点头。
“明天的这个时间,能给我带样点心来么。”他再道。
“什么点心?”
“青叶酥。”
青叶酥是种用芭蕉叶包着蒸出来的松糕,口感很酥,入口就化,因此叫它酥。
霜花说它的味道就和他记忆中的一样。
我问他过去还在什么地方吃到过。他说,你知道么,如果朱允文不是个皇帝的话,也许他一辈子会是个好厨师。
镇守北岭城的岁月毋宁说是种被幽禁的岁月,虽然没有枷锁和刑具,但有时候环境会用一种更为残酷的方式去折磨一个人的心智。
每年的十月到四月,对于朱允文来说是难熬的。自小在南方娇生惯养长大的他从没有面对过这样寒冷的天气,因此,最初的两年他备受风寒的折磨。风寒摧残了他原本健康的身体,一度令他无法步行,甚至无法直立。但同气候与风寒相比更令他无法忍受的,是独自守在那地方的孤独感。
不是身边无人,身边总是充斥着太多的人。
但落难的皇帝身边是没有朋友的,哪怕是亲信。
每个跟随在他身侧的人同朱允文谈话时,无一不小心翼翼,因为整个北岭城里布满了朱棣的眼线。而当地人,不知道是被这严寒所影响,还是根本就同这气候融为了一体,他们的性子也是相当的冷漠,那种冷漠由内而外,充斥在他们整个儿的生活里,即使每次同他们交谈时,他们看起来都那么善意和恭敬。
那就像在同一面镜子在交谈,你可以看见他们,听见他们,却永远无法走近他们。
这种孤独感令朱允文病得不清,不是身体,而是心理。
他开始害怕同人接触,交谈,看对方眼睛,甚至包括他的妻妾。他无法去碰触她们,即使是他再寂寞,再压抑的时候。那些声音和身体的接触会令他压在心里那些日益的孤独感变得更加强烈,呼之欲出。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当着那些女人的面痛哭出来,于是那些女人也渐渐地开始看不起他,疏离他,漠视他……直至后来,完全地忽略他的存在。
他就好像游走在那座庞大城市里一缕虚无缥缈的烟,因为朝廷需要他存在,于是他不得不存在,可是太过渺小,所以即使存在着,却又令周遭对此毫无察觉。
唯一能让他暂时忘记这折磨的,就是日复一日在厨房里的日子,他对烹饪所表现出的异乎寻常的热心令周围人嗤之以鼻。但他不在乎,因为那是他在这种非人的孤独中所能抓牢的唯一的伴侣,唯一不会嫌弃他的失势,嫌弃他的软弱,嫌弃他的消极的唯一的东西。那些温热而香甜的感觉,是唯一可以让他那被北岭城风雪吹僵了的心脏回过一丝温暖的东西,因此他孜孜不倦,乐此不疲。
那时候他想,也许他这一生就是如此了。冰冷而苍白的雪,冰冷而苍白的风,冰冷而苍白的周遭的一切……
直到有一天一辆大车拉着队人从北岭城最南面的那扇大门里缓缓驶进来,他发现他看到了一些不太一样的色彩。
和这整座被冰雪所覆盖的城市所突兀反差的色彩。
而那个时候,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的生命里将会要发生些什么。他站在钟鼓楼的顶端朝那方向痴痴呆呆地看着,不晓得自己究竟有多久没见到过那种色彩了……
燃烧着的,火一样的色彩……
它包裹着一个妩媚的,如同火一般妖娆的人,在那辆缓缓前行着的马车上,一路北行,朝着城池中心的方向悠然而来。
后来才知道,那是一队流浪的艺人。
北岭城的百姓称他们狐仙,因为说是艺人,别人卖艺不卖身,他们卖身不卖艺。说白了,就是一些靠身体吃饭的妓。
领头的红衣人,他们叫他红老板,红老板长得相当好看,就像初见那天远远带给朱允文那一刹无法忘却的震颤。他在北岭城的人群里,就好像雪地间一株开得艳红的牡丹。很少有男人会长成那样的美貌,也很少有男人会长得那样苍白,白得就好像这男人通体没有一点血液似的,那种雪瓣似的色彩,偏偏着装却喜欢那样红得浓烈的颜色。
红得让人窒息的颜色,罩在他白得寂寞,瘦得单薄的身体上,更令他远远看去像死人般的苍白。唯有两片唇,还带着稍许血的颜色,像两片淡淡的丹蔻,随着嘴角时不时牵扯出一道生动俏然的弧度。
‘那笑叫人打心眼里看不起自己。’
不知为什么,很多人都这么说他,说他嘴上那道唯一充满了生机的笑。可是每天揣着大把银票去狐仙阁里专为了看他这一抹让人不安的笑的,亦是这些人。
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不是么。
那些不知从什么地方来到北岭城的外乡艺人,为自己安顿的地方起名叫狐仙阁。
阁子里几乎夜夜笙歌,日日欢闹。有时候,离得很远,朱允文都能从那高挂着无数华灯的楼阁里听见他们丝竹与喧闹并缠的声音,这声音令他想起那些在京城里浮华如梦般的岁月,虽然现在它们离他已经很遥远了。一杯酒,一碟自己做的点心。有时候能听见一曲琴,从那方向时断时续地传来,那是红老板在给那些大把挥洒金银的豪客以犒赏。
听说红老板琴棋书画无一不能,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行走在风尘里的这么一个人,笑容却能那样的不屑于人。
出世,入世,才貌双绝。
只是如此美好的一个人,却有着世上最低贱的身份,终不免让人为之可惜。
但后来朱允文想,他又有什么资格去怜悯和可惜别人。无论高贵或者低贱,至少,别人是自由的,而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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