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龙少很善良
“今夜,我若不杀了你个王八蛋,老子誓不为人!”古流芳太气了,好想杀人,非常想。 杀谁? 谁都可以。 不过,他虽然愤怒异常,但脑袋却并没昏掉,他很清醒,知道斩杀自己麾下的将士不妥,因为他没正当理由,硬杀的话,搞不好会引起暴动的。 若将士们真造反,那他可危险了。 毕竟,他的护卫虽然厉害,却终究不是神,让他们搞定几百人容易,摆平几千人也不是绝对没戏,可要他们同时对上几十万大军,那他们的下场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死,当场惨死! 他们小命不保,他又岂能活得了? 冤有头,债有主。 鼠辈! 匪寇! 该死的王八蛋! 古流芳要杀龙逍遥,因为龙逍遥若不来搞事情,他又岂会做不成“真男人”? 当然,这很重要,不过这只是他非要杀龙逍遥的一方面原因罢了。 至于别的原因嘛,还有很多。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龙逍遥竟敢一个人过来,肆无忌惮斩杀了那么多官军将士,压根儿没将他放在眼里,实在太嚣张、太猖狂了。 破其春梦,藐视他,还斩杀他那么多手下,这实在太欺负人了,简直欺人太甚! 自打出生以来,向来都是他欺负人家,何曾被人如此欺负过? 没有! 从来没有! 今夜,他若不将龙逍遥给剁碎了喂狗,断难消他心头之恨,龙逍遥他杀定了,没得商量。 “众将听令,走,跟本帅去宰了那厮!”古流芳刹那都不愿龙逍遥多活,真巴不得即刻就将龙逍遥给扒皮抽筋活剐了。 没说的,他是统帅,他下令了谁敢不听? 毫不迟疑,众将士当即行动,保护着躺坐在一张由四十个壮汉抬着的豪奢大榻之上的他,浩浩荡荡就朝事发地奔了过去。 很快,他们就赶到了。 不过,很可惜,他们并没能将龙逍遥怎样,别说将他生擒活捉扒皮抽筋剁碎当场了,他们连他的一根毫毛都没伤到,好多家伙甚至连瞧都没能瞧见龙逍遥一眼。 也难怪。 毕竟天很黑,距离也有点远,前面还有很多攻击龙逍遥的家伙阻挡视线,而龙逍遥又穿了一身漆黑色的夜行衣,就连面容也用颜料涂黑了,若无火把之光照着,他简直与夜色融为一体了都,实在不大好看到啊。 当然,古流芳瞧见了。 开玩笑,他身在大榻之上,高了众将士何止一头?何况他的眼睛异于常人,如狼虫虎豹等禽兽一般,夜视能力极强,若连他都看不到龙逍遥,与他同来的家伙,除了走在最前面的那些将士中个儿头格外高、视力非常好的某些混蛋之外,那就更没戏了。 不过,古流芳虽然瞧见了龙逍遥,却并没瞧多真切,只是看到了一个黑乎乎的身影罢了,跟没瞧见也没太大差别,若换个地儿,龙逍遥出现在他眼前,对他来说龙逍遥依旧是个陌生人,非常陌生,他根本认不出来。 也难怪。 毕竟,他虽然坐得高,虽然视力好,可距离着实有点远啊,何况龙逍遥脸上都是颜料,他又没有透视的本事,如何能瞧得出龙逍遥到底长啥样儿? 还有就是,龙逍遥根本就没给他细看的机会,一见他带人赶来,当即就撂下几句话,箭射般跑走了。 当然,龙逍遥并不想跑。 开玩笑,他正杀得起劲,还没杀过瘾呢,无数的“元力”就在眼前,随手一划拉就能得到一大把,这机会实在可遇而不可求,难得非常,他又岂会不十分珍惜? 可,不跑不行啊。 双拳难敌四手,猛虎斗不过群狼。 要知,古流芳带来的人可真不少,黑压压一片,一眼根本望不到边,弓弩手极多,还有不少武魂觉醒者啊。 当然,这都没啥,龙逍遥并不怕。 可,风太小了,而来的这些家伙又处于上风向,他的迷~药与软骨散实在很难将他们一下全给撂倒,硬与他们拼,他明显处于劣势,打下去还真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呢,被他们所伤算好的了,没准儿他真会丢了小命的。 这不夸张。 要知,古流芳一上来就下令弓弩兵施展“跳蚤阵”与“二龙出水阵”,想要断他的后路、包围他。 他又不是神,虽然功夫很高,防御力也不错,伤口愈合能力更是惊人,好得没话说,可他有自知之明,他很清楚自己根本扛不住敌人的箭雨,若不即刻闪人,不需多久,他非被射成大刺猬惨死当场不可。 他又不是脑残白痴大傻子,岂会为了一些“元力”不顾自己的生死? 不就“元力”嘛,有啥呀?官军就在这儿,又跑不了,早收晚收都一样,没准儿晚点动手得到的“元力”还会更多呢,完全没必要急于这一时。 当然,逃跑有损颜面。 不过,这也没啥,虚名而已,算个毛? 何况,他只身前来,与官军大战,还斩杀了好几千的官军将士,他哪儿怂了? 没有! 丝毫没有! 明知不敌,却还要逞强耍横,那是脑残才会干的事情,智者断然不为,龙逍遥又不是白痴,也没脑抽,这么愚蠢至极的行为,他自然是不会做的。 能屈能伸大丈夫,识时务者为俊杰。 何况,他也没奢望今夜就能将官军给一举全歼了,无非是来瞧瞧官军的情况打个招呼罢了。 既然现在官军全军上下都晓得他来了,他也已经激怒了他们,他的目的达到了,不走何为? 跟官军在这儿扯淡嘛? 呵,他可没那心情。 要知,他与官军拼杀了那么久,虽然出力不太多,但挥刀的次数却着实不少,他的手臂还是有些发酸的,他得回匪寇的伏击点去休息一下。 这很有必要。 开玩笑,若是状态不佳,很可能会影响他在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官匪大战中的杀敌效率,虽然影响或许不会太大,可少宰一个官军他就少获得一些“元力”,虽然少一个人头的“元力”也少不了多少,真不算啥,可他舍不得啊。 没办法,为了能尽快提升自己的修为,他就是这么贪,哪怕一丝一毫的“元力”,他都想占为己有。 因此,一见无利可图,他毫不迟疑,当即撂下“脓包们,你们实在太菜了,大失我望,本少爷杀得着实提不起兴趣,实在太无聊了,今夜就不陪你们这群酒囊饭袋大废物在这儿闹着玩了。瞅瞅你们这大营,唉,也不知是哪个自以为是的猪头摆的阵法,还摆这么多,吃撑了无聊闲得蛋疼吧?要摆你也好好摆,用点心成不?看看这都摆的什么破烂玩意儿?乱七八糟,徒有其表,实在太儿戏了,简直不值一哂!学艺不精,还敢摆出来哗众取宠,真不嫌丢人现眼!你丫的脸皮是有多厚啊?比城墙拐角还厚一百倍吧?……哦对了,本少爷非常善良,菩萨一样,我好心提醒你们一句哦:若不想死的话,就趁早哪儿来的滚回哪儿去,永远别再踏足万蘑山方圆百里之内的土地之上,否则本少爷万蘑山的兄弟们铁定饶不了你们这群狗杂碎,绝对让尔等统统死无葬身之地!若是不信,你们尽管前来一试”这些挑衅意味十足的话,果断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