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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赌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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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两! 特么的! 怎么能难倒我? 水墨恒休整三天,暗中做了件事。然后分文不装,信心十足出了丁香胡同。 在灯市口南,有一个地方,每天人山人海,川流不息,叫“长乐坊”。 长乐坊是一间大的赌坊,水墨恒曾经带朱载垕来玩过一次。那次打双陆,朱载垕输得一塌糊涂,最后实在没辙,将巡城御史王篆叫来才摆平,狠狠地出了口气,开心得不行。 此时的水墨恒已今非昔比,且不说升了官儿,单就他在北京城的名声,与一年前不可同日而语。 长乐坊分东西两院。 东院以棋牌为主,什么樗蒲、双陆、骨牌、叶子戏(后转化为马吊牌,再后来便转化为我们今天流行的麻将)……样样都有;西院以斗鸡、斗蟋蟀为主。蟋蟀又名促织,这是京城最有名的斗蟋蟀场所。 赌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先秦时期便普遍存在,可谓源远流长。 对于赌博,中国历朝历代都有不同的禁令和处罚手段,可奇怪的是,此消彼长赌风难肃,没有一个朝代将此禁止过。 明太祖朱元璋曾为禁赌大行肉刑,还特意为赌徒设立了专有的监狱,称之为“逍遥牢”,也没能杜绝。 毕竟,赌博有时也属一种娱乐。正所谓大赌伤身小赌怡情,大小的界线本就很难区分。 而当前世风不好,赌禁日益松弛,赌博公然行于各大都市,很多士大夫甚至以不工赌博为耻。 上至皇帝、士大夫、军官、太监,下至普通士兵、无业游民、市井无赖,全都参与赌博。 这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极为罕见。 以致于明亡后,清初著名诗人、娄东诗派开创者,也即“江左三大家”之一的吴伟业,在《绥冠纪略》中认为:明朝亡于马吊。 当然,这个说法与“明朝亡于崇祯之手”一样,有失偏颇。 …… 长乐坊最火的游戏是斗蟋蟀。 斗蟋蟀始于唐朝天宝年间,本朝称之为促织戏,在北京地区十分流行。特别到了明宣宗一朝,因他本人酷爱斗蟋蟀,曾密诏苏州知府进贡一千头至京师,一时间,苏州蟋蟀奇货可居。 而斗蟋蟀的盆子也跟着吃香,尤其是宣德窑产的,争相抢购。当时民间流传一首歌谣,戏说此事—— 促织瞿瞿叫,宣宗皇帝要。百货皆作贱,蟋蟀盆子俏。 长乐坊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人潮如涌。 水墨恒满面春风的来了。 斗蟋蟀的主场是一间宽阔的大厅,面积估摸着至少有水莫居的五倍大。 这里共有四个场子,每个场子正中摆着一张矮脚红木桌,旁边放置三把椅子,供主斗双方主人打对面就坐,加上裁判。 每个场子四周另摆了许多条长板凳,由里至外一层高过一层,像赛马场的观众席。 大厅的四周,还设了一间又一间的雅房,供有身份的人休息娱乐之用,促织大战一开始,他们便纷纷投注。 这儿堪称豪赌,一掷千金不在话下。 曾有人在这里一夜暴富,更多的人在这里倾家荡产。 但因为刺激,谁都爱来。可也不是谁想进来就能进来的。 大凡来这儿的赌客都需携带一定的银钱,因为人实在太多,需要控制。没钱不让进,进来时先得炫耀一下手里的票子。 相当于入场券。 这是规矩,也显档次。 “这位客官,请出示——”看门的不认识水墨恒,将他拦住,意思很明显,要出示“入场券”。 水墨恒不慌不忙,指着自己的脸,不说话。 看门的正准备抬手撵人,突然听到后面的赌客惊喜地喊道:“水大人?真的是你?卧槽,你怎么高抬贵脚跑这儿来了?” 水墨恒也不认识对方,回之一笑:“今晚闲得慌,就想进来凑凑热闹,却忘了带钱,你说这事儿。” “哎呀,就凭水大人这张脸,也值个三万五万的,还要啥钱,请进请进。”赌客虽是逢迎之语,可话儿说得够真诚。 水墨恒听着很受用。 赌客说着,便要拉他迈进。 “孙大爷,这,这不合规矩吧!”看门的一副很为难的样子。 “什么这、那的?你知道他是谁吗?”被称之为“孙大爷”的脸色一沉,冲着看门的吼道。 “没钱不让进,这是长乐坊的规矩。”看门的固执坚持。 “日你娘的,你这小厮,大爷我告诉你,这位是轰动京城的水墨恒少保,你知道吗?再啰嗦,我喊你老板来,立刻让你滚蛋!” 看门的不敢吱声,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水墨恒进去。 原来这位叫孙飞,字鹏举,名字起得响亮,想必父母希望他像岳飞一样出人头地精忠报国。 无奈孙飞自小顽皮泼野,连《三字经》都背不全。但掏鸟、训狗、打架样样是能手,八岁那年迷上斗蟋蟀,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干脆不读书,一门心思捣鼓这虫子。 父亲气愤,几次用绳子将其绑住,吊起来抽打。 可孙飞一如既往死不悔改。父母也就听之任之,总不能将儿子打死吧?没想到孙飞还真闯出了点名堂。 因为整天找人搦战,历练了一身本领,不知不觉成为一名斗蟋蟀专家,有名的“促织王”。 关于蟋蟀的织类、辨色、抓捉、调养、斗技等诸多方面,孙飞都有独到的见解。凭这门技艺,居然攒起万贯家财,比父母还富有。可谓名声显赫。 人们都恭敬地称他一声“孙大爷”。 孙飞不仅是长乐坊的贵客,而且与长乐坊的老板交情很深。一个看门的,他压根儿不放眼里。 “水大人,你来是想玩一把,还是看看热闹?”孙飞客气地问。 “兴致上来,没准儿也会玩一把。”水墨恒感兴趣地说。 “太好了,那把你的将军、或大王天王拿出来给我瞧瞧。我在这方面,嘿嘿,偌大的北京城,我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孙飞自信满满地说。 蟋蟀在他们嘴里,一般都不叫蟋蟀,而称什么什么将军,什么什么大王,或天王,霸气得很。 水墨恒不作声。 “没带钱没关系,我可以借,你是少保,又有水莫居饭庄,还怕你跑了不成?”孙飞笑道,以为水墨恒没带钱的缘故。 水墨恒慢悠悠地掏出一只竹筒。 孙飞对蟋蟀情有独钟,一见立马来劲儿,打开竹筒一看,脸上得意的笑容骤然消失,哭笑不得地说:“水大人,你没带钱不打紧,可是以你的身份,这种货色也拿不出手呀……” 水墨恒淡然一笑。 “水大人你看哈,你这只蟋蟀浑身泛白,连钳子都是灰白的,那是缺乏阳刚之气,缺乏血性。大凡善斗的蟋蟀红钳赤爪,头像蜻蜓嘴像狮,威武不凡,自有一股王者之气。” 水墨恒依然笑而不语。 “而且,水大人这只蟋蟀懒洋洋的,动也不动,一丝斗志都没有,若上阵交锋,不消两三个回合,就会被对手撕个稀巴烂。” 孙飞说罢,将自己袖中的竹筒拿出来,得意洋洋地说:“你看我这‘常胜将军’,上上等货,自经我手调教之后,求一败而不可得。” “是吗?”水墨恒凑上去一看,果然见孙飞那只“常胜将军”长腿,宽项,圆头,大牙,青身,红钳,赤爪,金翅…… 妥妥的一副王者相。 “那我们比试一局如何?”水墨恒带着挑衅的口吻请战。 “……”孙飞懵逼,无语。心想你长得帅,你有身份有地位,但也不带这样侮辱我的“常胜将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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